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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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划执行情况〕1990年全省年人口出生率计划为17‰,自然增长率为10.5‰。
根据省统计局组织的人口变动抽样调查, 推算全省人口出生率为18.21‰,自然增长
率为11.25‰, 比计划分别高出1.21和0.75个千分点;同1989年相比,分别降低2.15
和3.1个千分点, 出生人数减少15.9万人;同全国的平均水平相比,人口出生率降低
2.85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降低3.14个千分点,实现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山东的人
口自然增长率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要求。

1990年全省16个市地完成人口出生率计划情况如下表:

┌────┬─────────────────┐
│市、地 │出生率 │
│ ├──┬──┬───┬───┬───┤
│ │计划│实际│比较 │1989实│比较 │
│ │(‰)│(‰)│(±) │际(‰)│(±) │
├────┼──┼──┼───┼───┼───┤
│威海市 │15.9│11.8│-4.1 │13.02 │-1.22│
├────┼──┼──┼───┼───┼───┤
│烟台市 │16.4│14.2│-2.2 │16.49 │-2.29│
├────┼──┼──┼───┼───┼───┤
│淄博市 │16.5│14.6│-1.9 │14.93 │-0.33│
├────┼──┼──┼───┼───┼───┤
│青岛市 │15.2│14.2│-1.0 │15.79 │-1.59│
├────┼──┼──┼───┼───┼───┤
│济南市 │15.5│14.9│-0.6 │20.36 │-5.46│
├────┼──┼──┼───┼───┼───┤
│潍坊市 │16.4│14.7│-1.7 │16.08 │-1.36│
├────┼──┼──┼───┼───┼───┤
│日照市 │16.2│15.4│-0.8 │16.68 │-1.28│
├────┼──┼──┼───┼───┼───┤
│东营市 │16.7│16.1│-0.6 │18.21 │-2.11│
├────┼──┼──┼───┼───┼───┤
│惠民地区│15.4│17.5│2.1 │19.21 │-1.71│
├────┼──┼──┼───┼───┼───┤
│泰安市 │16.1│18.8│2.7 │19.80 │-1.00│
├────┼──┼──┼───┼───┼───┤
│枣庄市 │14.7│18.3│3.6 │25.55 │-7.25│
├────┼──┼──┼───┼───┼───┤
│临沂地区│16.4│20.6│4.2 │26.55 │-5.95│
├────┼──┼──┼───┼───┼───┤
│济宁市 │15.6│20.7│5.1 │23.79 │-3.09│
├────┼──┼──┼───┼───┼───┤
│聊城地区│15.3│20.4│5.1 │23.89 │-3.49│
├────┼──┼──┼───┼───┼───┤
│德州地区│15.3│20.9│5.6 │20.09 │0.81 │
├────┼──┼──┼───┼───┼───┤
│菏泽地区│15.4│22.0│6.6 │25.74 │-3.74│
└────┴──┴──┴───┴───┴───┘

说明:“1989年实际”为第四次人口普查数;1990年“实际”为省统一组织的人
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数。

〔山东省人口形势简析〕山东省自70年代初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以来,经过20年的艰苦
努力, 已经取得显著成就:全省人口出生率由50年代、60年代的31.9‰、70年代的2
2.9‰, 下降到80年代的17.8‰;全省妇女初婚年龄由50年代、60年代的19岁、70年
代的22.8岁,提高到80年代的23.3岁;平均每个妇女生育子女数由50年代、60年代的
5个多、70年代的3个多,减少到1990年的2.12个;全省1990年末总人口为8492.6万人,
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由1964年的7.95%降为7.43%。如果按1970年的生育水平推算,
1990年全省总人口将达到1.1亿。 这说明,自1970年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以来,全省20
年累计少出生2500多万人,相当于40个中等县的人口或临沂、菏泽、济宁三地市的人
口总和。
但是,山东毕竟是近8500万人口的大省,人口过多,已经给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带
来了沉重负担:
--人口与耕地的矛盾十分尖锐。 建国初期,全省有1.3亿亩可耕土地,到1990年
已减少到1.02亿亩,平均每年减少近70万亩。而这期间人口增长3944万人,平均每年
增长98万人。这一增一减使得人均占有耕地由2.88亩下降到1.22亩。而且人口增长和
耕地减少逆向发展的势头仍在加剧。
--粮食与人口的供需矛盾日渐突出。 建国41年来,全省人民经过艰苦奋斗,199
0年粮食总产量已达到357亿公斤, 比1949年增长了3.1倍;由于人口“分母”的不断
扩大,人均占有粮食只有420公斤,仅增长1.2倍。这样的水平只能解决吃饭问题。
--人均国民收入提高缓慢。1990年全省国民收入总额为1118亿元,人均为1324元。
如果扣除价格因素,按1952年价格口径计算,从1952年到1990年,国民收入总额平均
每年增长7.03%。这个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同期6.73%的平均水平,也高于世界上许多
发达国家,属于经济发展速度较高的地区。但是,由于同期人口增长过快,人均国民
收入平均每年只增长5.5%。 “七五”期间,全省国民收入增长55.5%,而人均国民
收入只增长43.4%。总量中增加的相当一部分被新增的人口吞掉了。
人口增长,还相应带来了教育、医疗、住宅、就业、交通等一系列压力。
今后10年,全省面临的人口形势更为严峻:
一、“七五”人口计划被突破,人口基数明显加大。全省1985年总人口为7710.9
万,计划1990年为8202.6万(原为8100万,后修订为此数) ,5年人口增长6.38%。但
执行结果表明, 1990年末总人口已达8492.6万, 超出计划290万人, 5年实际增长
10.14%,超计划3.76个百分点。
二、“八五”时期正处生育高峰,人口增长仍呈上升势头。受第二次人口生育高
峰的影响,自1985年起形成第三次人口生育高峰期。这一高峰一直持续到1997年才回
落,而且呈前平后高的特点,整个“八五”时期都处于这次高峰的峰项。这一时期全
省育龄妇女人数平均每年增加160万(详见表一) ;符合政策生二孩的人数平均每年达
36万多人。
三、育龄妇女峰值生育年龄提前,早育现象仍很严重。峰值生育年龄是年龄别生
育率中生育率最高的年龄。1981年全省育龄妇女峰值年龄是25岁,1989年,峰值生育
年龄为24岁。峰值生育年龄提前,是早育现象回升的标志。而且1989年15~17岁妇女
生育率均高于1986年,更高于1981年(详见表二)。
四、政策外生育比例居高难下。据全国生育节育抽样调查和本省组织的人口变动
情况抽样调查数据推断, 80年代全省政策外生育人数占出生总数的比例10年平均为3
6.8%。 1988年以来,全省层层实行人口目标责任制,使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
效控制。但1990年政策外出生仍有41.6万人,占当年出生人数的27%以上。据抽样调
查,1990年政策外生育比例在40%以上的30个县、市、区中,25个是国家扶持的贫困
县或省财政补贴县。按照“八五”人口计划,政策外生育必须以每年10%的比例递减。
这个任务非常艰巨。
五、人口控制能力严重不平衡状况仍很突出。一方面,省内大中城市市区、各大
厂矿企业及东部地区人口自然增长率一般在10‰以内。另一方面,在一些经济落后地
区,人口自然增长率一般高于全省4~5个千分点。
六、计划生育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不少干部群众特别是部分领导干
部,对抓紧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仍然认识不足;因而投入甚微,措施不
力;有些部门把这项工作看做与己无关、额外负担,甚至设置障碍,使本来就很难做
的计划生育工作又增加了难度;农村一些地方工作长期被动的局面仍未改变,基层基
础工作薄弱,有的村甚至无人抓计划生育,造成大量超生;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刚刚起
步,《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中有些政策在一些地方尚未得到落实,有的随意开歪口
子,有的弄虚作假瞒上欺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在一些地方仍不
同程度地存在;在超生费的征收、管理、使用上也存在自立章程、乱支滥用,个别的
甚至贪污私分等问题;计划生育工作队伍从数量和质量上远不适应落实国策的需要。
这些问题如不认真解决,必然影响90年代人口控制计划的顺利实施。
“八五”时期和今后10年是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也
是实现人口控制目标至关重要的时期。省委、省政府提出今后10年平均人口自然增长
率控制在10‰,全省总人口控制在9400万以内的奋斗目标。按照这个要求,“八五”
期末全省总人口要不超过9010万,平均自然增长率要控制在11.6‰。这个任务十分艰
巨。为此,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控制人口增长在经济和社会发
展全局中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全党动手,全民动员,
真正形成各级重视计划生育,人人关心计划生育,各行各业支持计划生育的新局面,
使各级政府的人口目标责任制落到实处。
〔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为考核1989年度各地人口控制目标责任执行情况,经省政
府同意,在省第四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以省计生委为主,省统计局、省
公安厅、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等有关部门配合,组织了第二次分县人口变动情况抽样
调查。本次调查以县(市、区)为单位,按村民(居民)委员会及同级集体户的自然顺序
进行随机、等距、整群、系统抽样,调查时间为1989年12月31日24时。这次调查规模
涉及123个县(市、区)、2105个样本点、40多万户、161万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2%。
为保证这次抽样调查质量,省计生委先后6次共组织44个组(次)、136人(次),分别深
入到15个市地的108个县(市、区)、123个乡(镇)、117个村,15855户进行检查或复查。
在重点复查时,各组一律谢绝当地干部的陪同,径自进村入户,采取面询本人、多方
查访、核对档簿等多种方法,基本摸清了所到村人口变动和计划生育的真情实底。经
过电子计算机汇总处理,推断1989年全省人口出生率为16.36‰,与省统计局9万人口
变动抽样调查(16.88‰)基本吻合。

1981~2000年育龄妇女和20~29岁生育旺盛期妇女数
表(一)

┌──┬─────┬──────┬──────┐
│年份│育龄妇女 │20~29岁妇 │其中23岁妇 │
│ │人数(万人)│女人数(万人)│女人数(万人)│
├──┼─────┼──────┼──────┤
│1986│2129 │728 │109 │
├──┼─────┼──────┼──────┤
│1987│2178 │734 │91 │
├──┼─────┼──────┼──────┤
│1988│2226 │736 │86 │
├──┼─────┼──────┼──────┤
│1989│2263 │780 │91 │
├──┼─────┼──────┼──────┤
│1990│2297 │825 │79 │
├──┼─────┼──────┼──────┤
│合计│11093 │3803 │456 │
├──┼─────┼──────┼──────┤
│平均│2219 │761 │91 │
├──┼─────┼──────┼──────┤
│1991│2330 │885 │78 │
├──┼─────┼──────┼──────┤
│1992│2355 │906 │94 │
├──┼─────┼──────┼──────┤
│1993│2379 │879 │97 │
├──┼─────┼──────┼──────┤
│1994│2408 │860 │100 │
├──┼─────┼──────┼──────┤
│1995│2423 │842 │84 │
├──┼─────┼──────┼──────┤
│合计│11894 │4373 │453 │
├──┼─────┼──────┼──────┤
│平均│2379 │875 │91 │
├──┼─────┼──────┼──────┤
│1996│2441 │819 │82 │
├──┼─────┼──────┼──────┤
│1997│2457 │801 │71 │
├──┼─────┼──────┼──────┤
│1998│2464 │782 │69 │
├──┼─────┼──────┼──────┤
│1999│2464 │753 │68 │
├──┼─────┼──────┼──────┤
│2000│2459 │715 │61 │
├──┼─────┼──────┼──────┤
│合计│12285 │3869 │351 │
├──┼─────┼──────┼──────┤
│平均│2457 │774 │70 │
└──┴─────┴──────┴──────┘

资料来源: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

15-23岁年龄别生育率(‰)
表二
┌────┬───┬───┬───┐
│年龄年份│1981 │1986 │1989 │
├────┼───┼───┼───┤
│15 │0.05 │0.14 │0.22 │
├────┼───┼───┼───┤
│16 │0.42 │1.15 │1.66 │
├────┼───┼───┼───┤
│17 │1.72 │4.66 │5.08 │
├────┼───┼───┼───┤
│18 │5.08 │15.96 │13.10 │
├────┼───┼───┼───┤
│19 │14.68 │40.27 │34.37 │
├────┼───┼───┼───┤
│20 │35.48 │67.08 │72.26 │
├────┼───┼───┼───┤
│21 │65.46 │127.32│121.46│
├────┼───┼───┼───┤
│22 │120.64│212.54│177.88│
├────┼───┼───┼───┤
│23 │192.54│270.50│222.48│
└────┴───┴───┴───┘

资料来源: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1987年1%抽样调查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10
%提前抽样汇总。

省委、 省政府依据这次抽样调查结果考核各地工作,并于5月3日、4日隆重召开
1989年度人口目标责任奖惩兑现大会,对完成人口计划好的威海市和烟台市授予人口
目标达标一等奖,奖金各6万元;授予青岛、济南、淄博3市人口目标达标二等奖,奖
金各4.5万元;授予泰安、潍坊两市人口目标达标三等奖,奖金各3万元。同时,大会
依据抽样调查并结合实际工作,对1989年省重点管理的34个县进行了评估,确定其中
的15个县(市、区) 转出重点管理范围,而对出生率高、超人口出生率计划5个千分点
以上的临沭、 济阳、沾化、垦利、利津5个县纳入重点管理。对1989年纳入重点管理
范围以后,态度消极,工作措施不力,致使人口出生率大幅度上升的滕州市,责成枣
庄市委、市政府提出处理意见。本次抽样调查和奖惩兑现结果的公布,再一次引起强
烈震动,对全省计划生育工作推动很大。
〔全国计生委主任会议在泰安市召开〕 1990年2月12~18日,全国计生委主任会议在
泰安市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
精神,实事求是地总结1989年的工作,着重研究在1990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如何全面贯
彻落实中央关于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要同治理整顿很好地结合起来的指
示,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国家计生委主任彭佩云主持会议并作报告。省长赵志
浩出席会议并讲话; 副省长宋法棠介绍了山东省计划生育工作。2月13日,江泽民、
李鹏同志联名写信给出席会议的全体同志,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计划生育工作列
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并组织各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共同做好。
会议期间,全体代表实地参观考察了莱芜市和肥城县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
〔计划生育干部教育〕省计生委制定了1990-1995年全省计划生育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这个规划的总目标是:提高全体干部的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水平和计划生育管理能
力,造就一支在新形势下适应基本国策要求的,政治上、业务上都过得硬的计划生育
工作队伍。按照规划的要求,1990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加强了学历教育。全
省计划生育系统新参加高等院校大专学历教育的48人,比上年增加15人;参加计划生
育各类中等专业学历教育的375人,比上年增加317人。此外,还有32人参加大专专业
证书教育,53人参加中等专业证书教育。(二)重视了短期业务培训。省级举办计划生
育各类专业人员培训班12期,主要有县计生委主任岗位培训、依法行政培训、计划生
育基础知识教育师资培训、 计划生育技术培训等,共培训600人,市地级举办70期,
培训人员2286人次;县级举办868期,培训1.53万人次。(三) 与省委组织部一起,在
省委党校联合举办了1期县级党政领导干部人口理论与计划生育培训班。 参加培训的
人员均为县(市、区)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党委正副书记或正副县长。学习内容主要是
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中国人口问题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等。
这次学习共有50人参加,为期9天。(四) 加快了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的步伐。经省
政府批准,山东省人口职工中等专业学校自1989年起在泰安市另建新校,校址在泰山
风景区内,占地42亩。到1990年底,已完成建设投资635万元。
〔避孕节育及技术服务工作〕(一)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加快。截至年底,全省县级计
划生育服务站已达120处,占应建站数的96%;乡级服务站2041处,占应建站的85%。
两级服务站总建筑面积达70万平方米, 拥有技术服务的床位3012张, 主要仪器设备
3138台(件),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万余人,一条适合中国计划生育工作特点的把宣传教
育、节育技术、业务培训和药具管理四项任务融为一体的综合服务网络已经形成。据
统计, 全省共做计划生育各种手术301.16万例,由计划生育各级服务站承做的达160
万例,比上年增加35万例,占全省节育手术总数的53%。
(二)全省计划生育科技工作经验交流会于1990年9月20-23日在济南召开。会议紧
紧围绕“依靠科技进步,推进计划生育”这一主题,取得了以下主要成果:(1) 确立
了科学技术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会议决定,今后省里对各地工作进
行考核时,把综合节育率、节育有效率等衡量节育技术效果的指标列入计划生育工作
考核的内容。(2)总结交流了10年来(1979-1989)全省在计划生育科研、技术方面所取
得的新经验、 新成就。大会共收到学术论文和典型经验264篇。会后将其中的86篇编
印成册,使本省多年积累的宝贵经验和科技成果在全省得以推广。(3) 表彰了一大批
计划生育科研和技术服务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大会授予34项科研成果“山东省计划生
育科技进步奖” ,授予13个单位“山东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先进集体”称号,授予116
人“山东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秀工作者”称号。(4) 明确了计划生育科技工作面临
的任务。一是加强科学研究,努力提供新的更有效的避孕节育技术与方法;二是高度
重视质量管理,全面加强技术服务;三是搞好孕前型管理,努力实现计划生育工作的
经常化、制度化与科学化。
(三)科研工作取得新成果。1990年全省共承担省以上计划生育科研课题20项,均
按计划完成科研进度。 年内共组织鉴定9项,其中由山东滨州医学院等单位承担的国
家计生委课题“输精管环夹节育术流行病学调查”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另有4项达到
国内先进水平,1项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四)避孕药具管理工作得到加强。一方面,全省基层药具管理队伍不断壮大,到
年底已发展到9.6万人, 比上年增加8000余人,使免费供应渠道进一步畅通;另一方
面, 市场零售网点扩展较快,已由上年的772个增加到1892个,为部分育龄群众特别
是城镇、机关的年轻夫妇提供了方便。
1990年底全省已婚育龄妇女节育情况如下表(据计划生育统计资料):

┌─────┬────────────────────────────────────┐
│全省已婚育│已采取各种节育措施人数(万人) │
│龄妇女人数├────┬───┬───┬───┬─────┬────┬─────┬──┤
│(万人) │合计 │男扎 │女扎 │放环 │口服避孕药│避孕工具│外用避孕药│其他│
├─────┼────┼───┼───┼───┼─────┼────┼─────┼──┤
│1531.76 │1397.10 │314.99│414.45│533.46│48.07 │64.16 │15.17 │6.80│
└─────┴────┴───┴───┴───┴─────┴────┴─────┴──┘

〔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1990年,全省计划生育工作继续把“抓基层、打基础”作
为全年的突出任务。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在五莲县召开的计划生育基层工作会议
精神,不断加大措施,基层基础工作普遍得到加强:
(一)建立健全了工作网络。1990年底,全省乡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已达2.8万人。
每个乡镇都设有计划生育办公室(或计划生育委员会),一般配备十几人。许多地方配
备了专职计划生育副乡镇长。村一级都建有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设计划生育专职主任,
享受村级干部同等报酬。
(二)计划生育协会发展迅速。全省乡级协会由上年的2050个发展到2479个,占乡
镇总数的93.4%;村级协会由4.9万个发展到7.6万个,占行政村总数的87%;全省计
划生育协会会员由240万人发展到359万人。全省有15个单位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协会
先进集体,其中沂南县和庄村计划生育协会受到国际计生联亚大地区理事会的表彰奖
励;有2个单位被授予“全国计划生育协会模范集体”,有3名代表被授予“全国计划
生育协会先进工作者”。
(三)强化了基层工作管理。全省县以下普遍实行了“三个管理”。一是县对乡、
乡对村实行人口目标管理,通过签订人口目标责任书,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并把执
行情况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依据。二是村对育龄群众实行合同管理。由村委会和育龄
群众签订各类计划生育合同,如晚婚晚育合同、一孩优待合同、二胎间隔生育合同、
落实节育措施的保证合同等。据不完全统计,实行公证的计划生育合同已达16万份。
三是对育龄妇女实行系列化管理。 乡、村两级都建立育龄妇女档案,把15-49岁育龄
妇女的婚、孕、育等情况全部掌握起来,实行分类指导与管理。
(四)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大力兴办农村养老事业,使无子女老人得到妥善安
置。二是全省城乡普遍开展了有利于独生子女家庭、双女户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保
险、 储蓄、养老等社会保障与福利事业。1990年底,全省已有104万人参加了各种计
划生育保险,比上年增加了38.2万人。其中有95.4万名幼少儿参加了独生子女两全保
险, 1.5万名独生子女父母或两女户夫妇参加了养老金保险,直接为计划生育服务的
险种已由上年的2个增加到6个,各类投保储金已达3274.1万元,比上年增加1762.1万
元。各级保险公司共处理计划生育保险给付案件6000多起,支付保险金68.5万元。
(五) 注重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省和各市地已连续3年共拨出5800个专项合同制
工人指标用于招收长期在基层工作的计划生育临时人员;省财政从1988年起逐年增拨
经费,已累计千余万元专款用于补助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建设;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决
定, 各市地、县、乡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全部实行了岗位津贴,每人每月10-15元,不
少地方还为基层工作人员解决了棉衣、棉鞋、雨衣、雨靴、自行车等劳保用品;省计
生委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1990年共组织三次大的调研活动,先后派出工作(调查)
组82个,160名干部职工累计下基层4352天,人均26.5天。其中委主任下基层59人次,
人均40天,重点帮助解决基层建设、后进转化、超生费管理等问题。省计生委先后总
结推广了五莲、文登、胶南、莱芜、即墨、烟台等市、县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经验。
有8个单位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先进集体,3人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劳动模范,17人被
评为全国优秀计划生育工作者。
〔计划生育后进转化工作〕 针对全省计划生育工作严重不平衡的实际,省政府从198
8年起就对各地实行分类指导,把“抓后进、促平衡”作为工作重点,连续大抓了3年。
省里先后对35、34、24个后进县(市、区) 实行重点管理,市地也排出342个重点管理
乡镇,许多县排出一批重点管理村,形成了层层抓后进的局面。省及各地对这些后进
单位严格人口目标管理,认真考核工作指标,公开评价并兑现奖惩,加快了后进转化
进程,使计划外生育人数逐年减少。这对确保全省人口出生率大幅度下降起了关键作
用。主要做法如下:
(一)重点帮助,严格管理。省委、省政府及省主管部门在3年时间里先后召开5次
后进转化的专题会议,把后进县的领导同志召集一起,共同分析情况,查找原因,研
究转化措施。省计生委专门建立了后进县转化情况的档案,并且从委主任到各处室都
固定了后进单位联系点,关键时机组织工作组进行督促检查,及时传播后进转化的经
验和信息。这些管理措施给后进县的领导增加了压力,加重了担子,坚定了他们早日
摆脱落后面貌的决心。
(二)治标与治本并举。省里认真总结推广了即墨、博兴等县从后进转化为先进的
经验。明确提出,“实行后进转化的根本出路在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各重点管理
县针对自己的薄弱环节,都注重在“抓基层、打基础”上下功夫。
(三)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省重点管理的县(市、区)中80%的是国家扶持
的贫困县和省里的财政补贴县。“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事实增强了各级在贫困地
区必须实行计划生育与扶贫相结合的决策意识。省委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和贫困地区开
发领导小组为此联合发出了《关于计划生育与扶贫工作相结合的意见》 ,提出了5条
具体措施。一是把计划生育工作列入扶贫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把控制人口增长作为
脱贫的一项重要指标,做到两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奖惩;二是在扶贫
工作中建立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签订人口计划责任书、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
同和落实节育措施作为扶贫的前提条件;三是对贫困户中的晚婚晚育户、独生子女户
体现“三优先”,即优先款、优先提供各种生产资料和技术,优先扶持他们脱贫致
富;四是对贫困地区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给予扶持;五是两项工作的领导机构人员
相互交叉,以便协调动作,加强领导。地处沂蒙山区腹地的沂南县,一手抓扶贫,一
手抓控制人口,经过几年努力不仅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而且一年就转出了计划生育
重点管理范围。
(四)认真考核,公开奖惩。为了认真考核各市地、县人口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和
重点管理县的转化情况,从1989年起,省政府每年都组织大规模的以县为单位的人口
变动抽样调查,并拨出50万元用作调查经费。依据抽样调查数字,省政府已连续两年
公开评价各市地、县的计划生育工作,兑现奖惩措施并先后宣布22个 (1989年7个,1
990年15个) 后进转化较好的县转出重点管理范围,同时将另外11个(1989年6个、199
0年5个)出生率较多、计划外生育较高、漏报人口数量较大的县纳入省重点管理范围,
还撤销了其中5个县的计划生育模范、 先进称号。这一坚决措施,在全省引起很大震
动,不仅使重点管理县变压力为动力,促其转化,而且对其他县也是一个鞭策。被纳
入1990年重点管理的24个县,普遍承认落后,但不甘落后。通过一年的艰苦努力,取
得明显效果。据抽样调查推算,24县合计比上年少出生7.5万人。
(刘逢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