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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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调配〕全省各级人事部门围绕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调动广大知识分子的积极
性,充分发挥计划调配的作用,积极开展了干部调配工作。据统计,全省共调整调配
各类干部1.65万名(比1989年多调动干部2327名),其中,从省外调入干部2929名,调
出省外干部1061名,入超干部1868名;省内调动干部1.24万名;省人事局直接调动干
部739名, 其中调入省级机关19名。在干部调配工作中,各级人事部门主要从以下三
个方面开展了工作:一是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以计划调配为主要手段,注意
为基层生产第一线输送干部。为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的积极性,还制定了优
惠政策,提供优质服务,给自愿到基层和企业单位工作的干部创造便利条件。年内为
生产第一线输送干部8127名,其中调入企业4551名。为满足有些单位对专门人才的急
需,各地还从省外引进各类专业技术干部2879名(其中专业技术骨干1384名)。二是简
化手续,努力解决知识分子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各级人事部门在审批时,只要条件适
合,流向合理,随到随批。一年来,全省有6117名知识分子夫妻分居问题得到解决。
三是开展了调整使用不当,不能充分发挥专长的留学回国人员工作。为了逐步解决部
分留学回国人员使用不当的问题, 1990年4月,人事部印发了《关于调整使用不当、
不能充分发挥专长的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的办法》。《办法》规定:调整工作按照“自
主择业”、“双向选择”的原则,由组织或本人联系落实单位,调出、调入单位协商,
所在地区(部门)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并办理调整手续。各级人事部门依照上述规定,
在对本地区、本部门使用不当留学回国人员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进
行了调整工作,为更好地发挥留学回国人员在祖国建设中的作用,提供了条件。
此外,各级人事部门积极做好为县以上机关选拔品学兼优应届高等学校毕业生工
作。 1990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下达了《关于从高等学校选拔部分应届毕业生到国家
机关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省人事局结合本省情况研究提出了贯彻意见,
提请省政府批准后,由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
选拔部分应届毕业生到国家机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两个《通知》对选拔的范围、
对象、条件、方法和指标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为确保进入机关工作人员质量,各级人
事部门在选拔工作中做到了“二个面向、四个统一”,即选拔范围面向全国高等学校
应届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分配去向重点面向省级国家机关和政法、监督调节部门;
统一下达指标、统一组织考察、统一分配单位、统一下派锻炼。经过全省各级人事部
门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选拔分配任务。据统计,全省县以上机关共从全国60所高
等学校选拔品学兼优应届毕业生561名(比人事部门分配指标少29名) ,其中研究生31
名、本科生423名、专科生107名;党员178名、团员367名;分配到省级机关4 11名、
市(地) 县机关150名。由于选拔方法可行,措施得力,保证了所选毕业生的质量,做
到了用人机关、高等学校和毕业生本人三满意。
(刘杰)
〔制定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实施意见〕为了加强山东省全民
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的管理工作,根据人事部制定的《全民
所有制机关、 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办函〔1990〕1
2号、鲁政办发〔1990〕66号文件精神,省编委、省人事局于1990年9月27日制定印发
了《山东省全民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管理实施意见》。《实
施意见》具体规定了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管理的主要工作任
务,规定了计划编制下达和管理的程序。1.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的
分配安排,要切实贯彻“控制总量、调整结构、保证重点、充实基层”的原则。2.新
增职工指标,必须根据编制定员情况分配使用。凡已满编或超编的单位,除国家另有
规定的外,一律不分配增人指标;超编单位要按一定比例逐步核减职工人数和工资总
额计划。3.严格按计划分配接收国家统配人员;严格控制从企业调入人员;严格控制
从社会上招收新职工,在下达的增人计划内必须安排招收的,要由市地报省人事、编
制部门审核下达计划后再予安排。《实施意见》还规定:各地区、各部门要随时对计
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每年集中检查两次,第一次在9月底前后,第二次在
年末或下年1月份。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工资基金管
理的规定,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管理好工资基金。要会同银行等有关部门,定期进
行工资基金检查或抽查,推动各单位进行自查,切实保证把工资总额控制在下达的计
划以内。
(刘书伟)
〔机构编制工作〕1990年,山东省机构编制工作认真贯彻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方针
和中央、国务院与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指示精神,着力于加强机构编制的宏观控制,
加强管理制度和业务建设,在控制机构编制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膨胀、真正过几年紧日子的指示要
求,会同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各
级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和干部队伍宏观管理的通知》 (即〔1990〕鲁组3号文件) 。
《通知》在提出加强宏观管理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机构编制的审批程序,规定各级
党政机关副局级以上机构的设立调整必须报经上一级党委、政府批准;对各级党政群
机关人员结构和领导职数的编配比例标准,做出了明确具体规定,并决定对机构编制、
干部职数和晋职增资实行通盘管理,建立联审制度:即实行在核定各部门各单位人员
编制的同时一并审定各类人员结构比例,主要是干部与工人的比例;业务人员与行政
管理、后勤服务人员的比例;行政管理人员中各层干部的比例(包括领导职数);各部
门、各单位晋升干部职级必须在编制部门审定的干部和职数内,经干部主管机关批准
任命或审查同意备案后,工资主管机关再行批准补加工资;未按规定擅自超结构比例、
职数限额晋升干部职级的,干部主管机关不予承认备案,工资机关不批准增加兑现工
资,劳动工资计划主管机关不追加工资基金计划,并由干部主管机关负责予以纠正。
二、召开了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高昌礼同志在会上作了《认真贯彻全国机构
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把我省机构编制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平》的报告,赵志浩
同志到会作了重要讲话,谭福德同志作了会议总结。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全国机构编
制工作会议精神;交流介绍了10个单位的典型经验;讨论修改了《山东省机构编制管
理办法》;研究部署了下一步的工作任务。第一,坚决控制机构编制继续膨胀,切实
做好党政机构编制总量不再扩大,事业机构编制也要区别不同情况,适度控制。为此,
要进一步严格机构编制的审批程序和管理制度:一是切实坚持机构编制事宜统由编委
及其办事机构一个部门审理、主管机构编制的领导“一支笔”审批和编委一家行文批
复的制度;二是坚决制止某些业务部门对下级机构编制的干预,严肃指出上级业务部
门干预下级的机构编制是一种越权、侵权行为,是政纪所不能允许的;三是加强监督
检查,严肃机构编制管理纪律,明确将机构编制方面的违章违纪行为纳入党纪、政纪
监督检查的范围,各级党委、政府和党纪、政纪监督检查部门要象对待其他违纪行为
一样,及时予以严肃查处。第二,对现有机构编制进行认真检查清理整顿,解决机关
超编问题。检查清理的内容,包括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职级配备和机构编制管
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清理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87〕12号文件下达后党
政机关的情况;对检查清理出来的问题,要逐一进行分析研究,弄清原因、分清责任,
并下决心整顿。在解决机关超编问题上,要求各地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制定计划、
分步实施、逐年递减,争取两三年内全省基本解决超编问题。第三,认真做好机构改
革的准备工作。会议要求深刻认识做好编制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完善职能,
改进工作,不断提高省内的机构编制管理水平。确定各级编委的职责除承担管理机构
编制外,还要负责协助党委、政府研究拟定机构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并负
责组织实施;管理机关职能配置,协调各部门之间以及部门与下级政府之间的职权划
分;研究建立和完善机关行政运行机制和工作规划;管理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
员结构和领导职数。
三、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加强了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治理整顿期
间党政机关一般不新增机构编制,满编超编单位一般不增加人员,缺编单位补充人员
实行在机关现有人员选调,从严控制从基层、企业和新增职工中补充等有关规定和事
业机构编制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有计划、按比例协调发展的工作方针,从严控制
了各类机构编制的增长,使党政机关急剧膨胀的势头得到了初步抑制,事业单位人员
增长过快的局面得到了初步扭转。1990年底,省内党政群机关人员增长率为3.16%,
比1989年增长5.86%,下降了2.7个百分点,事业单位人员增长控制在3.7%左右,低
于同期国民经济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
(赵光来)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执行情况〕1990年,省编委下达省直各
部门、 各单位的年末职工人数计划为11.39万人,年末工资总额计划为2.50亿元。按
用工形式分: 固定职工10.51万人,合同制职工4678人,临时职工4204人。其中,当
年安排增加职工人数为5554人,停止补充自然减员人数为3497人,清退临时职工人数
为652人。 由于本年计划管理范围发生了变化,统计口径相应进行了调整,年末省直
机关、 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实际达11.98万人,工资总额2.76亿元。其中固定职工10.7
7万人, 合同制职工4852人,临时职工7314人。从人员增减情况看,1990年各部门、
各单位计划执行情况是较好的。1.全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增加固定职工和合同制职
工6451人,减少职工5040人,增减相抵后,净增加1411人,增人幅度控制在了新增人
员计划以内。 2. 新增人员中, 接收统配人员3196人。 其中大学毕业生1872人,占
58.57%;中专毕业生614人,占19.21%;技校毕业生256人,占8.01%;军队转业干
部272人,占8.51%;复员退伍军人182人,占5.7%。3. 减少人员中,自然减员2771
人。 其中退休1569人,占56.62%;离休976人,占35.22%;退职14人,占0.51%;
死亡212人,占7.65%。4.调入人员2302人,调出1937人,入超365人。其中企业调入
2 43人,调出124人,入超129人。
(刘书伟)
〔行政任免〕1990年省政府按照《山东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试行办
法》(鲁政发〔1984〕115号文件)的规定,依法任免正、副厅局级行政工作人员285人。
其中, 任命177人,免职108人。新任命的工作人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35人,
占76%; 中专、高中的28人,占16%;初中以下的14人,占8%。年龄结构,38至49
岁的57人,占32%;50至57岁的94人,占53%;58岁以上的26人,占15%。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发出《关于修订〈中共山东省委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的
通知》后,省政府根据省委管理干部的范围,相应扩大了行政任免的范围,如山东公
安专科学校等14所专科学校及省高级技工学校、烟台高级技工学校校长,纳入省政府
的任免范围,副校长报省政府备案。
(董文斌)
〔干部录用与聘用〕1990年,全省各级人事部门加强干部队伍的宏观控制和管理,为
适应全省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需要,积极做好干部录用和聘用工作。据统计,
全省共吸收录用干部841名。 一是根据人事部综合计划司、中国工商银行劳动工资部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1990年招收录用干部的通知》规定,为全省工商银行系统招收干
部70名; 二是根据人事部综合计划司、交通银行人事教育部《关于下达交通银行199
0年增干指标的联合通知》 ,为全省交通银行系统招收干部80名;三是根据公安部、
人事部《关于下达地方公安行政编制的通知》和《关于下达公安防暴队增干指标的通
知》 规定,为济南、青岛两市组建公安防暴队下达增干指标;四是按照省委鲁发〔1
982〕 37号文件精神,破格从社会上自学成才、有发明创造、贡献突出的“拔尖”人
才中录用干部21名;五是为促进海岛开发建设,充实加强长岛县乡镇干部力量,经省
政府批准,下达给长岛县20名干部指标,用于为选聘干部困难的乡镇从城镇和农村户
口的人员中录用干部。
在招收银行干部和公安防暴队员工作中,各地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
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保证了招收干部的
质量。全省统一进行文化考试,即由省里统一命题,统一印制试卷,统一标准答案评
阅试卷。由于各级领导重视,组织严密,整个招干考试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为加强乡镇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各地积极进行乡镇机关选聘干部工作。选聘的干
部在各级组织的培养关怀下健康成长, 在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至1
990年底, 全省仍在乡镇机关工作的选聘干部1.07万名,占乡镇机关干部总数的13.2
%。他们当中,被选举或任命担任乡(镇) 党委正副书记的24人,党委委员300人,乡
(镇) 正副乡(镇)长152人。针对近年来选聘乡镇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省人事局拟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就乡镇选聘干部工作中一些带有共
同性的问题作些规定,使这一新的用人制度,逐步得以完善。
(李汝春)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1990年,全国共安置军队转业干部3.2万余名。山东省计划安
置3159名,实际安置3149名,占安置计划的99.7%。其中安置师职干部24名,团职干
部716名, 营职干部1033名,连排职干部621名,技术干部755名,安置数量居全国首
位。 全国军转安置工作会议4月10日至13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确定,1990年军转安置
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三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七届全国人大
三次会议精神,继续围绕保持军队高度稳定和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局,认真负责地做好
军转安置工作。 把师团职转业干部作为安置重点,对任现职满4年并符合规定条件的
团职转业干部, 安排相应的职务。5月10日至12日,全国又在昆明召开座谈会,专题
研究团职转业干部的安置问题。6月14日至17日,省转业干部移交安置工作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和安置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全省共表彰安置工作先进单位41个,
先进个人61名;表彰移交工作先进单位5个,先进个人9名。各级组织、人事、劳动、
军转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从大局出发,落实分配计划和任务,整个
军转安置工作不仅进度快、周期短,而且工作细、安置得好,使军转安置工作在前几
年的基础上有了新的进步。师团职转业干部都按规定安排了职务。24名师职干部,安
排副厅级5名, 正处级17名, 副处级2名。716名团职干部,安排正处级9名,副处级
152名, 正科级289名,副科级243名,暂未安排职务23名。分配到行政、事业单位22
09名, 占实际安置数的70.1%,分配到企业单位940名,占29.9%。分配到县以上城
市3020名,占95.9%,分配到乡镇129名,占4.1%。照顾分配荣立二等功和长期在边
防、 海岛、高原、沙漠工作等六类人员222名。接收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2546名,
安排随调配偶工作1032名,办理子女转学入托1494名,解决全迁户住房629户。
1990年,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事局、省军区政治部,在全省25万余名
军队转业干部中,开展了评选10名优秀军队转业干部活动,并组织“十优”事迹报告
团,在全省巡回报告,听众达万人。省及济南军区领导姜春云、赵志浩、张万年、宋
清渭等接见了10名优秀军队转业干部。编写发行了《戎装脱去亦风流》、《永葆青春》
两部反映转业干部先进事迹的专辑,录制播放了15部歌颂军队转业干部的电视专题片。
济南、青岛、烟台、泰安、德州、菏泽等市地召开了军转“双先”会,表彰安置工作
先进单位161个,先进个人722名。
1990年,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上半年,继续完成了1989年
度军转干部的培训。10月6日至8日召开了全省军转培训工作会议,总结了1985年以来
全省军转培训中心建设的经验教训,进一步统一了认识,端正了指导思想,理顺了工
作关系。会议确定,1990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培训,采取全省统一规划、以市地和全省
系统为主、条块结合、按专业编班组织培训的方法,共举办63个培训班,培训军转干
部2534名。
(王平)
〔公开招考机关工作人员〕为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在
总结前两年考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1990年县以上党政群机关补充工作人员首次进行
了全省统一考试,为省直20个部门,15个市、地和107个县(市、区) 补充了4173名工
作人员,使考录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目标迈进了一步。通过严格考试考
核选拔的机关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质普遍较好,能够较快地适应机关工作的需要,
不仅用人部门满意,而且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好评。着重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制度。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
际情况,省人事局会同省委组织部制定了《山东省县以上国家行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
考试录取暂行办法》,报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于1990年9月公布实施。《暂行办法》
规定,县以上国家行政机关,党委工作部门,人大、政协办事机构,审判、检察机关
和人民团体的常设办事机构补充非领导职务工作人员,除在机关内部调整外,都要通
过考试予以补充。补充工作人员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实行严格的笔试、面试、体
检和考核,择优录取。笔试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时间考试。其招考对象为
机关以外的在职干部。为有利于广选人才,还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事业单位的聘用制干部和集体所有制单位担任中层以上职务的人员报考,并着重从德、
才两个方面规定了报考条件。要按照编制计划、发布简章、报名、笔试、体检、面试、
考核、录取等程序进行。各级机关招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初选分数线以及最后确定的
录取人员名单,都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张榜公布。这个暂行办法的制定和实施,使
党政群机关通过考试补充工作人员的工作有了总章程。为使考录工作每一个环节都有
章可循,对考场规则、监考、违纪、处理、面试等都分别制定了具体规定。
(二)实行统分结合的考录方法。为了保证录取人员的质量,省人事局对全省的考
录工作统筹安排,实行统分结合的工作方法,既加强宏观控制,又注意调动各方面的
积极性。凡是省里能够统一的,尽量统一,不宜统一的,则由各市(地)和省直各招考
部门负责。1990年县以上党政群机关招考工作人员,在以下几个方面实行了统一:一
是统一编制补充工作人员计划;二是统一进行公共科目笔试;三是省、市两级组织、
人事部门统一组织专业考试;四是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面试。由于考录工作
各环节任务明确,职责清楚,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左右,密切配合,
提高了工作效率,整个考录工作得以有条不紊地顺利进行。
(三)注重考核,测试能力。在考选工作中,始终坚持贯彻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
把考核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考核,一方面确保考选的工作人员政治上合
格,另一方面注重测评应考者的工作能力,做到既重“德”,又重“才”,使录取人
员德才兼备。考核中把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表现放在首位。凡是政治上不符合规定条
件的,一律不予录取。为防止“高分低能”的人员进入机关,1990年在考选的标准和
方法上做了适当改进。一是规定报考人员必须在基层工作满三年,旨在强调具有一定
的实践经验,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二是在笔试、面试的内容上,适当增加测评能
力的占分比重,把单纯的考书本知识,变为考理解分析问题的能力。
(李汝春)
〔干部奖惩〕 1990年全省共有干部总数139.31万人,其中:受奖人数10.23万人,占
总人数7.34%, 按奖励种类分,记功1.16万人,记大功3668人,授予奖品或奖金2.7
4万人,升级695人,通令嘉奖5025人,其他奖励5.39万人。按奖励条件分,忠于职责,
成绩优良,遵守纪律,起模范作用的9.07万人,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
议,对国家有显著贡献的1039人,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
大损失的658人,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重大成绩的560人,同严重违法失职
行为坚决斗争有显著功绩的502人,其他奖励的8794人。
全省受处分人数3395人, 占总人数0.24%,按处分种类分,受警告处分315人,
记过464人,记大过428人,降级1471人,降职42人,撤职176人,开除留用察看216人,
开除137人, 劳动教养或刑事处分89人,其他处分57人。按错误性质分,违反国家的
政策法律和政府的决议、命令、规章制度的1493人,官僚主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的87人,不服从上级决议、命令或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的20人,弄虚作假,欺骗组织、
群众的32人,拉帮结派、破坏团结、诬陷他人的11人,丧失立场、纵容包庇坏人、违
法乱纪的38人, 走私倒把、行贿受贿、贪污盗窃、敲诈勒索的456人,挥霍浪费国家
或集体财物的37人, 利用职权搞不正之风谋取私利、侵犯群众利益的134人,泄露国
家机密损害国家尊严的3人,腐化堕落道德败坏的119人,其他965人。
为加强奖励表彰工作的统一管理, 省人民政府以鲁政发〔1990〕144号文颁发了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家行政机关奖励表彰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容包括:一、
认真执行奖励表彰的有关规定。二、控制以政府名义表彰的范围,严格审批手续。今
后,以政府名义表彰的范围,应限于劳动模范,需在本行政区域通令嘉奖的英雄模范
人物和综合性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各个系统或某项具体工作、活动中的先
进集体和个人,一律以主管部门的名义进行奖励表彰。以部门名义对本系统的先进集
体和个人奖励表彰,应事先征求省人事局意见后,报经省政府批准。三、坚持以精神
鼓励为主,物资奖励为辅的原则。四、加强奖励表彰工作的管理和领导。各级政府、
行署和省政府各部门要把奖励表彰工作纳入行政管理工作之中,加强领导。各级政府
人事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管理行政奖励表彰工作的职能,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奖励表
彰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
(王培权)
〔机关岗位责任制〕1990年全省机关岗位责任制工作又有新的发展。(一)全省16个市
地及133个县市区普遍成立了由党政领导人任组长, 组织、人事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的领导小组或考评委员会,明确了办事机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聊城、济宁、枣
庄、 惠民、泰安、潍坊6市地及东阿、阳谷等58个县、市、区设立了专职岗位责任制
办公室,全省2200多个乡镇设立了岗位责任制考评组织或专职考核员。各地先后制定
下发文件,明确规定了岗位责任制的原则、要求内容、形式和基本方法,强化制度建
设,为机关岗位责任制的正常运转提供了保障。(二)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逐步完善。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在普遍推行目标管理基础上, 有122个县、市、区实行了领导干部
任期目标责任制。各地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总体奋斗目标,把经济和精神文明建设
的各项指标,层层分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进一步落实到部门和人头。同时,
强化了监督考核机制,通过严格考核,做到奖惩兑现,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紧密
结合起来,有效地激励了广大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促进了机关管理的科学化,提
高了工作效率,推动了全省“两个文明”的建设。
为了进一步推动机关岗位责任制健全与完善,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全省党政
机关岗位责任制工作经验交流暨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于1990年12月18日至
19日在济南召开。 省委、省政府对近几年在推行岗位责任制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5
3个先进集体和59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和奖励。省委副书记、省长赵志浩到会讲话,
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继续加强对岗位责任制的领导,把全省各级机关建设成为“改革
创新、廉洁勤奋、团结实干、高效服务”的国家机关,为富民兴鲁,为社会主义建设
作出更大的贡献。会上,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谭福德作了报告,省委常委、副省长高
昌礼宣读了《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机关岗位责任制先进集体、先
进工作者的决定》。陆懋曾、刘鹏、徐建春等省领导同志到会祝贺并颁奖。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表彰的岗位
责任制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名单

先进集体(53个)

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
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
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
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
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
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
中共聊城地委、聊城地区行政公署
中共平阴县委、平阴县人民政府
中共胶州市委、胶州市人民政府
中共平度市委、平度市人民政府
中共淄博市临淄区委、临淄区人民政府
中共广饶县委、广饶县人民政府
中共莱阳市委、莱阳市人民政府
中共莱州市委、莱州市人民政府
中共蓬莱县委、蓬莱县人民政府
中共诸城市委、诸城市人民政府
中共临朐县委、临朐县人民政府
中共寿光县委、寿光县人民政府
中共曲阜市委、曲阜市人民政府
中共汶上县委、汶上县人民政府
中共泰安市泰山区委、泰山区人民政府
中共东平县委、东平县人民政府
中共荣成市委、荣成市人民政府
中共德州市委、德州市人民政府
中共临邑县委、临邑县人民政府
中共邹平县委、邹平县人民政府
中共沂南县委、沂南县人民政府
中共成武县委、成武县人民政府
中共曹县县委、曹县人民政府
中共东阿县委、东阿县人民政府
中共阳谷县委、阳谷县人民政府
枣庄市山亭区东凫山乡
高青县花沟乡
威海市环翠区田村镇
文登市苘山镇
郯城县小马头乡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淄博市审计局
枣庄市公安局
东营市人事局
共青团烟台市委
济宁市统计局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日照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德州地区公安处
惠民地区教育局
临沂地区税务局
菏泽地区档案局
青岛市沧口区岗位责任制考评委员会办公室
胶南县人事局
枣庄市市中区机关岗位责任制考评委员会办公室
乳山县人事局

先进工作者(59人)
张厚业 郭元祥 胡占平 马素江 王建民 王殿章 叶树萍 隋立晋 于铭先
王照民 王行宏 郑玉桂 (女) 王焕明 张成生 洪学珍 秦元祥 刘子兰 刘云
福 梁金鉴 刘凤鸣 王仁顺 单汝谦 隋廷桂 展瑞花(女) 葛振荣 谭绪德 王
致民 张代刚 赵松科 肖延德 荀昭安 陈宪海 刘秀亮 于洪奎 张传堂 刘显
光 董文清 毕可文 孙开顺 王建国 刘学富 李玉璞 吴铭儒 孙希深 燕德奎
宋惠华 田光利 李宗平 杜纪浩 刘长兴 赵左亮 张惠梅 (女) 梁法民 孔令
松 王先洪 侯继唐 宋士连 任长河 秦爱兴
(邵立峰)
〔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工作〕1990年,山东省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准备阶段的工作正
在逐步开展。(一) 举办公务员职位分类师资和工作骨干培训班。3月19日至30日,国
家人事部职位职称司在山东济南举办全国部分省市职位分类工作骨干培训班,为山东
培养职位分类工作骨干30余人。省人事局于9月7日至17日在济南举办了“全省首届公
务员职位分类师资培训班”,为各市、地培养师资80人。其中,人事干部51人,从事
行政管理教学和研究的教师、 科研人员29人。 有3名副教授、8名讲师参加了培训。
(二)省人事局承担了“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地方化研究”软科学课题,成立了课题组。
课题组先后赴泰安、淄博、烟台、潍坊、聊城、德州、临沂等市、地进行调查,发放
调查问卷1000多份,召开座谈会20余次,搜集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取得了初步成果。
(三)开展公务员职位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先后在《山东人事工作》刊物上连载
了职位分类概述、 职位调查、职位分析与评价、职位归级和拟定规范5篇文章,系统
介绍了公务员职位分类的一般原理和理论,推进了职位分类知识的普及工作,为山东
省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工作的全面展开奠定了基础。
(张敬荣)
〔专业技术队伍不断壮大〕至1990年底,全省共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14.70万人,比
1989年增长3.1%。 其中,自然科学技术人员48.43万人,社会科学人员66.28万人。
全省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见下表(单位,人)

┌────────┬────┬────┬────┐
│系列 │小计 │高级职务│中级职务│
├────────┼────┼────┼────┤
│总计 │1147027 │34756 │247745 │
├────────┼────┼────┼────┤
│工程技术 │171735 │8911 │41100 │
│农业技术 │33284 │954 │8328 │
│科学研究 │6562 │1084 │2387 │
│卫生技术 │138476 │4941 │32007 │
│教学 │460555 │13750 │102519 │
│民航飞行 │12 │2 │ │
│船舶技术 │1234 │3 │342 │
│经济 │184354 │2062 │32980 │
│会计 │94863 │711 │14151 │
│统计 │22217 │125 │3362 │
│翻译 │1332 │28 │396 │
│图书、档案、文博│15888 │357 │3863 │
│新闻出版 │6186 │610 │2250 │
│律师、公证 │2049 │168 │813 │
│播音 │332 │7 │84 │
│工艺美术 │1918 │112 │561 │
│体育 │1625 │171 │581 │
│艺术 │4405 │760 │2021 │
└────────┴────┴────┴────┘

〔职称改革〕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职称改革的指示、规定和统一部署,自1986年起,
全省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先后开展了职称改革工作。经过三年多的努力,首次共评聘
专业技术职务84万多人, 其中评聘高级职务3万多人,评聘中级职务23万多人。首次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结束之后,为了进一步完善评聘制度,深化职称改革,按照人
事部的部署,1990年主要抓了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复查和有关资格考试试点工
作。
1989年10月人事部下发了《关于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进行复查的通知》,省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于11月即研究提出了贯彻意见,下发了文件,就全省的复查工作进
行了部署安排,对复查的重点、方法、结果的处理以及组织领导等问题都做了较明确
的规定和要求。在复查工作中,主要采取了自下而上自查和自上而下重点检查相结合
的方法,实行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复查进展比较顺利。至1990年底已查出有弄虚作
假、 扩大范围、不符合条件等问题的3000多人,占首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人数的0.5
%。对查出的问题,各地、各部门都按规定给予了认真的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营私
舞弊以及靠不正当手段骗取专业技术职务的,一律取消资格,解除已聘职务和取消兑
现的工资;有的重新进行评审;有的降职聘用。通过复查,对前几年职称改革工作中
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治理整顿,得到了专业技术人员和社会各界的赞同,收到了较好的
社会效果。
按照人事部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1990年组织进行了计算机软件人员和统
计员资格考试试点工作。至1990年底,首次考试试点工作已经结束。全省参加计算机
软件资格考试的共970人, 考试合格的209人;参加统计员资格考试的2万多人,合格
的1.70万多人。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1990年主要进行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了制度建设。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发布的《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暂行规定》,在进行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了《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发放和登记办法》等配套
措施。同时,围绕全省经济、科技“八五”计划,编制了《山东省1991~1995年专业
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发展规划》(讨论稿) ,提出了今后5年继续教育的发展目标及实施
步骤和方法。
2.举办了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1990年共举办8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
其中, 承担了国家人事部、纺织部联合委托举办的全国棉纺织工程高研班1期,纺织
部委托举办的全国毛纺织剑杆织机专业高研班2期,全省性高研班5期。围绕实施省委
提出的科技兴农的战略方针, 省内举办的5期高研班,主要涉及农田水利、林果业、
水产业、棉花高产栽培等方面。参加高研班研修学习的近200人,撰写论文195篇,完
成专题报告9篇, 提出合理化建议23条,集中研究解决了各专业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
题和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3.开办继续教育电视讲座。1990年在全省范围内先后开办了《工业技术经济分析》、
《科技英语》、《科技日语》等继续教育电视讲座。参加电视讲座学习的有8万多人,
占全省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8%左右。年底前,有3万人参加了结业考试,及格率达90
%左右。开办继续教育电视讲座,适应了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的要求,有效地解决
了工学矛盾问题,节约了培训经费,很受工作生产在第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欢迎。
4. 选拔优秀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出国留学、进修。1990年全省有400多名中青
年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了全国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考试, 其中有100多人考试合格。
在考试合格人员当中择优遴选了50位专业上有造诣、有培养前途的教学、科研骨干,
派往国外进修学习。为保证派出人员的质量,对派出人员注重了政治、业务素质和外
语水平的考核。专门举办了省级拔尖人才出国留学人员外语培训班,有36人参加了学
习。派出的留学人员,大多数不负众望,在外刻苦学习,回国勤奋工作,在各自岗位
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一批丰硕的成果。11月份在首届全国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成
果展览会上,山东有97个项目参展。其中,国际发明奖6项,国家发明奖7项,国家自
然科学奖2项,国家专利4项,国家科技进步奖14项,部省级科技进步奖57项。12月份
又与全省引进国外智力成果一起在省内展出,收到很好的效果。
〔加强对有突出贡献专家的管理〕根据有关部门关于《优先提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
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生活待遇的通知》精神,按照选拔规定,全省已有46名专业技
术人员相继被批准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并按规定提高了工资等待遇。其
中,1984年批准6人;1986年批准15人;1988年批准25人;1990年又推荐上报9人 (待
批)。
为了鼓励优秀中青年人才脱颖而出,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使之多出成
果、快出成果,1987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有突出
贡献的拔尖人才,实行重点管理。1988年选拔省级拔尖人才257名,1990年选拔101名。
与此同时,省直部门、市(地)、县(区)也都开展了选拔拔尖人才的工作。据统计,到
1990年底,市(地) 选拔拔尖人才1183人;省直部门选拔207人;县(区)选拔1838人。
全省省、市、县三级共选拔拔尖人才3586人。
对选拔的拔尖人才,各级都制定了特殊措施加强管理,建立联系制度和考核制度,
提高他们的生活待遇,为他们的业务培训提高、发挥作用等创造了较好的条件。
〔选聘科技副县长〕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自1988年开始,省内开展了选聘科技
副县长的工作。
由于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这项工作进展很快。到1990年底,
全省有114个县(市、区)先后选聘了192名科技副县(市、区)长。他们当中,具有高级
技术职务的占55%,大多数政治素质较好,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一定的组织领导
才能。他们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积极开展工作,为当地
办了许多好事实事:(1) 积极参与当地重大问题的决策,带动提高了县级领导班子的
科学决策水平,加强了县委、县政府对科技工作的领导。(2) 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
引进先进技术,推广科技成果,提供科技信息,组织论证、开发了许多效益高的技术
和产品项目,推动了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为当地经济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3) 广
泛开展科技培训,开发当地智力资源,提高了广大农民的文化技术素质,为建立健全
科技服务体系创造了条件。
(省科技干部局)
〔人才流动与管理〕1990年,山东省的人才流动工作在继续做好日常人才调整交流、
支援农业和乡镇企业、巩固和完善人才市场的同时,又在引进高科技人才、加强流动
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以及加快人才立法等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据统计,一年来,各
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共接待来信来访5.16万人次;登记的有2.26万人;办成调整交流
的有8168人; 利用多种形式为农业和乡镇企业输送人才1.56万人;举办各类培训班3
575期,培训人数为10.05万人。
为农业和乡镇企业服务依然是1990年人才流动工作的重点。在支农工作中,各地
一方面从调查研究入手,在摸清农业第一线人才需求、分布、使用状况和广泛征求意
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政策,鼓励更多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农业第一线工作;
另一方面,通过选派、引进、挂职、开展农业技术集团承包、培训等形式加强农业科
技队伍建设。在为乡镇企业服务方面,各地都普遍加强了技术信息服务和对引进到乡
镇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不少市地、县建立了乡镇企业人才技术服务站、
技术服务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服务,一年来,共为乡镇企业提
供技术信息服务2.80万项。在做好人才智力支援乡镇企业的同时,各地十分重视对支
乡人员的管理工作。一些市地、县建立了乡镇企业科技人才实绩档案,有些地区还针
对支乡人员所关心的职称评定、待业养老保险、培训等问题做出了规定,积极为他们
排忧解难。
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用先进技术装备改造传统产业和现有企业,已成为实现经
济增长的重要手段。基于这一认识,烟台市科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抓住当前人才需求
相对疲软的有利时机,于5月份在全国开展了招聘高科技人才的活动,短短4个月的时
间, 就有1002名高科技人才前来应聘,初步落实接收单位的有202人。他们还报经国
家人事部批准,建立了山东省第一个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为吸引在国外的人才智力
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为了及时宣传、推广烟台的经验,山东省人事局于8月份召开了
“全省沿海城市引进人才现场经验交流会”。为了纠正前几年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
理中出现的混乱局面,根据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
补充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补充通知》精神,省委组织
部、省人事局先后于1989年、1990年转发了上述两个通知,并针对人事档案管理中遇
到的实际问题,由省人事局制定了《山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管理的具体
办法》,使这项工作逐步纳入正轨。至年底,全省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已接收流动人员
人事档案4867份。
1990年,人才立法工作也有了较大的进展,如《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辞职》、《人
才流动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文件的颁发,使人才流动工作逐步扭转了过去无
法可依,无章可循的局面。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山东省的“三资”企业有了较快的发展,对“三资”企业
中方干部如何进行管理,已提上了人才流动工作的议事日程。1990年山东省人才交流
服务中心对“三资”企业中方干部的管理进行了调查摸底,并草拟了有关文件,预计
1991年的人才流动工作将在这个领域里有新的开拓。
(吴莉)
〔引进国外智力〕1990年,为了加强对全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省
政府决定成立了“山东省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12月份省政府又召开了“全省引
进国外智力工作会议”,进一步推动了全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开展,加快了山东对
外开放的步伐。
1990年全省申报引进项目85项, 派出项目13项。 经国务院批准的引进项目48项
(其中借款项目6项) ,资助人民币51.71万元,外汇额度9.68万美元;借款人民币205
万元,外汇33万美元。批准派出项目11项,计划派出32人到国外对口单位实习、培训。
到1990年底,共执行引进项目56项(其中1988年、1989年结转项目16项),聘请了美国、
德国、意大利、加拿大、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各类技术管理专家近百人次。执
行派出项目11项,派出20名专业技术人员到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
区学习,还有23人已办理了签证。
在引进派出工作中,由于紧紧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以提高效益为中
心,多渠道、多形式、不拘一格地引进国外智力,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形成了一个全方
位引进国外智力的新格局。至年底,已与世界上十几个国家的20多个专家组织建立了
联系,并由过去单纯的人才引进、派出,发展为引进国外智力与技术合作、贸易往来
相结合, 引进效益日渐显著。据不完全统计,通过引进国外智力,年新增利税可达1
亿多元, 创汇1000多万美元。6月份国务院引进办公室举办了“全国引进国外智力及
外国专家成果展览”,山东有40项社会、经济效益比较显著的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参展。
展览期间,姚依林、宋平、谷牧、宋健、李铁映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参观了山东的展览,
给予了较高的评价。12月份,在济南又举办了全省引进国外智力成果展览,展出了引
进成果91项,涉及到工业、农业、文教、卫生等多个领域,展示了山东省自改革开放
以来,在引进国外智力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同时,也扩大了影响,推广了引进国外
智力的成果和经验。
(省科技干部局)
〔干部退(离)休〕为了贯彻落实好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退
(离)休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做好干部退(离)休工作,经中共山东省委研究
同意, 省委组织部、 省人事局于1990年6月6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退
(离)休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凡已达到或超过规定退(离)休年龄的干部,
除个别确因工作需要、经组织批准暂时留任者外,都要抓紧办理离退休手续。今后达
到规定退(离) 休年龄的干部,不需本人申请,在到龄后的1个月内,由组织、人事、
老干部工作部门按规定办完有关手续。截至12月底,全省共为5.20万名老同志办理了
退(离)休手续,其中离休干部2.15万人,退休干部3.05万人。
为了解决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离休退休人员离休退休费偏低问题,经省委、省政
府同意, 有关部门行文,对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中1989年9月30日前离退休的人员增
发生活补贴。 未参加1985年工资改革的离休干部每人每月补贴15元,退休人员补贴1
0元, 其中本人原工资级差高于上述标准的,可分别按增加一个级差的数额发给;凡
参加了1985年工资改革(含套改了新工资标准的)的离退休人员,均按其基础(岗位)、
职务工资向上提高一个级差的数额增发补贴。这次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增发生活补
贴的人数为21.12万人,人均月增加补贴11.82元,其中未参加1985年工资改革的人均
月增加补贴12.55元,参加工资改革的人均月增加补贴8.74元。
为适应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需要,经省委、省政府同意,规定自1991年起,
省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的活动经费标准,由每人每年60元调整为80元。各
市(地)可根据财力情况,参照执行。

(许庆军)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1989年12月19日,国务院下发了《批转人事部、国家
计委、财政部1989年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
从1989年10月1日起适当调整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主要内容是:国
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调一级工资,并在普调一级工资的基础上,重点解决专
业技术人员工资中的突出问题,适当解决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其他人员工资中的一些
突出矛盾。同时,对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作适当调整。该项工作是在1990年内全面
贯彻实施的。
一、普调工资。凡党政群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教育、科研、卫生、文化
等事业单位的国家正式职工,均可在本人现行职务工资的基础上再增加一级工资。
二、解决工资突出问题。(一)重点解决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问题。在普调工资的
基础上,通过修改现行工资标准,将专业技术人员起点工资标准和最高工资标准分别
提高两个档次。专业技术人员普调一级后,工资仍未达到本职务新起点工资标准的,
可增加一级工资,进入新的起点工资标准。(二)提高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的初期工
资和见习期工资待遇,改革大中专毕业生的定级工资办法。博士毕业生的初期工资由
89元提高到105元, 硕士毕业生由82元提高到97元;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
(即“双学士”)和未取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见习期工资由64元提高到82元,大学
本科毕业生由58元提高到7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由52元提高到64元,中专、高中毕业
生由46元提高到58元。未取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和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后,不
再实行定级工资办法,改为按本人表现和所确定的职务领取相应的职务工资。(三)适
当解决行政人员的工资突出问题。1.1985年以来升过级、现工资在本职务工资标准最
低档的,办事员、科员(包括现在仍拿定级工资的大中专毕业生)、工作年限满10年的
正副科长、工作年限满15年的正副处长、工作年限满20年的正副司局长、工作年限满
25年的正副部长,在普调工资的基础上,可增加一级工资。2.1985年以来未升过级、
现工资不在最低档的, 办事员、科员、正副科长、正副处长任职满3年的,正副司局
长任职满4年的, 正副部长任职满5年的, 在普调工资的基础上,可增加一级工资。
(四)相应解决工人的工资问题。参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人员的升级面,重点解决
工作时间较长、表现较好、工资偏低以及1985年以来未升过级人员的工资问题。(五)
另安排一部分调整工资的机动指标,由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掌握,解决
突出问题。
三、提高公安干警值勤岗位津贴标准。
四、 在在职人员调整工资的同时,相应解决1989年9月底前离休、退休人员待遇
问题。
山东省认真贯彻执行了国务院的通知,积极做好1989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调
整工资工作。主要有五个特点:一是切实加强了对调整工资工作的领导;二是从实际
出发,在国家核定的限额增资指标之内,制定了省的实施方案,既突出重点解决专业
技术人员工资突出矛盾,又兼顾解决行政人员、工人的工资问题。省政府及省人事局
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批转人事部、国家计委、财政部1989年调整国家机关事
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1989年调整
工资若干政策的补充规定》、《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1989年调整工资机动指标使用
意见的通知》,对这次调整工资的指导思想,普调工资范围,再升级条件,机动增资
指标使用,新参加工作人员初期工资和定级工资待遇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如机动增资
指标,主要解决部分普调前工资不在本职务(岗位)工资最低档,贡献较大、任职年限
较长、表现较好人员的工资突出问题(详见下表)。

┌────────┬────┬────┐
│职务 │任职年限│工作年限│
├────────┼────┼────┤
│省长 │5 │40 │
│副省长 │5 │40 │
│厅(局)长 │4 │35 │
│副厅(局)长 │4 │30 │
│处长 │3 │25 │
│副处长 │3 │20 │
│科长 │2 │15 │
│副科长 │2 │10 │
│科员办事员 │ │7 │
│教授 │ │35 │
│副教授 │ │30 │
│讲师 │ │20 │
│助教 │ │10 │
│助教以下专业人员│ │7 │
│工人 │ │7 │
└────────┴────┴────┘

三是实施步骤稳妥。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这次调整工资工作分两步走,即第一步
先普调工资,第二步再解决工资突出问题;四是方法简便易行。增加工资不搞群众评
议,政策规定明确,职工易于对号入座;五是强化了政治思想工作。
从执行情况看, 全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有142万人普调了一级工资,人均月增资
7.2元;提高见习期、学徒期和初期待遇的6万人,人均月增资9元。普调后再升级(合
机动增资指标)106.26万人,占全部职工总数的71.7%,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7.88万人,
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77.7%; 行政人员27.70万人,占行政人员总数的70.1%;工
人20.68万人, 占工人总数的70.1%。普调和再升级两项合计统算人均月增资13元。
基本上在国家下达的限额增资指标之内。

(史连启)
〔调整机关干部遗属补助标准〕根据近几年物价上涨情况,经山东省政府领导同意,
山东省人事局、 山东省财政厅于1990年4月12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牺牲、病故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对山东省人事局、山东省财政厅
1986年《关于调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牺牲、病故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意见》中
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去世后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整。
在供养的直系亲属中,属于1937年7月6日以前、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和建国
后参加革命工作死者的配偶和无其他子女的父母、系非农业户口的,每人每月补助标
准分别调整为55元、53元、50元和45元;系农业户口的,每人每月补助分别为45元、
43元、40元和35元。其他直系亲属,系非农业户口的,每人每月补助40元;系农业户
口的,每人每月补助30元。
(许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