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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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委会议]1989年7月4日在济南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了中共党的十三届四中
全会和省委五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研究如何做好当前和今后纪检工作问题。出
席会议的有省纪委委员32人;列席会议的有不是省纪委委员的市、地纪委书记和省纪
委机关各室负责人。中纪委委员李发荣到会并传达了中共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和中纪
委四次全会精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全景代表省纪委常委作了重要讲话。全会
一致拥护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关于撤销赵紫阳同志中央领导职务的决定,拥护对中央
领导机关部分成员的调整,拥护省委五届二次全会的决议。会议要求,各级纪检机关
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三个全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
任务,增强信心,集中力量管好党纪,协助党委管好党风。严明党的纪律,处理好动
乱中违纪党员的问题。各级党委、纪委要深入向党员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
产阶级自由化的教育,艰苦奋斗的教育,遵守党的纪律的教育,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
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处党内违纪案件。着重查处违反
党的政治纪律的案件,贪污受贿、弄权勒索、贪赃枉法、倒买倒卖、严重以权谋私的
案件。突出查处大案要案。对腐败分子一定要清除出党。各级纪委要切实搞好纪检队
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做好
新时期的纪检工作。
(许广松)
[第三次全委扩大会议] 1989年12月7日一10日在济南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了党
的十三届五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委五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总结全年工
作,交流了经验,研究了如何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部署了1990年工作任务。出席
会议的有省纪委委员(33人),不是省纪委委员的市(地)、县(市区)纪委书记,
大企业、驻济各高等院校纪委书记,省直各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省纪委各室
负责人, 共370人。中纪委委员李发荣出席会议并传达了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省委
副书记马忠臣到会作了重要讲话。省政协主席李子超,省委常委、副省长高昌礼,省
顾委副主任刘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洪和部分原在省纪委担任重要领导职务已退
下来的老同志,应邀到会并看望了与会同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全景代表省纪
委常委作了工作报告。会议认为,1989年山东省各级纪委在省委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下,
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惩治腐败、查处违纪案件,严肃执行纪律作为工作的中心环
节,在加强党的纪律,协助党委搞好党风和廉政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制止
动乱、平息暴乱和稳定全省局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要求,各级纪委要认真学习、
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纪律,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惩治腐败,集中力
量查处党内违纪案件,突出查处大要案。各级党委、纪委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
党风和廉政建设,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做遵纪守法
的模范。要抓好学习,提高素质,加强纪检队伍的自身建设,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完
成。
(许广松)
[惩治腐败工作]山东省各级党委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届四
中全会和省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把惩治腐败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当作大事来抓,县
以上党委普遍成立了惩治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
导靠上抓。总的看,山东省反腐败斗争发展是健康的,取得较好的成绩。一是集中力
量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各级党政领导人把查处案件作为惩治腐败的重要环节来抓,省
委、省政府及各级领导亲自包大案,帮助解决困难、排除阻力,推动了案件查处工作。
1989年, 全省纪检机关共受理党内违纪案件1.56万起,比1988年增长131.4%,结案
1.38万起,结案率为88.2%,处分党员1.25万人,比1988年增长98.8%。其中,处分
厅局级干部7名,县处级干部73名,科级干部623名。开除党籍1949人,留职察看3770
人, 撤职311人,严重警告8448人,警告2596人。全省检察院系统1989年共立查经济
犯罪案件6355件, 比1988年上升74.3%。 处理县处级以上干部55人。全省各级法院
1989年共受理经济犯罪案件3437件, 比1988年多1034件。处理县处级以上干部8名。
全省行政监察系统1989年共立案查处案件3652起,比1988年增长87.2%,结案3583起。
受行政处分的1722人, 其中厅局级干部5人,县处级干部30人,挽回经济损失1700多
万元。两院一部《通告》发布后,全省共有2822人投案自首或坦白交待了问题。二是
清理整顿公司工作有较大进展。截至1989年底,全省共有公司1.64万户,已撤、并、
转的2938户,其中省属公司922户,己撤、并、交的882户,占95.6%。党政干部在公
司兼任职的1241人, 有1195人辞去了一头的职务。 共查处违法案件1597起,罚没款
1735元。三是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1)狠刹用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
挥霍浪费歪风。对此各地各单位都作了一些规定。多数机关干部到基层吃便饭。各地
反映,1989年下半年吃喝风有的基本刹住,有的大为收敛,招待应酬费比1988年同期
下降70%以上。 经济交往中请客送礼现象也明显减少。(2)集中查处党员干部违纪
建私房、超标准建房和装修住房的问题。烟台、威海、聊城、德州、济宁等市地成立
专门办事机构, 共清理有违纪和不正之风的7540户。(3)清理“小金库”和干部职
工拖欠、挪用公款。据菏泽、潍坊、临沂、淄博、枣庄、德州、聊城等市地统计,共
清理出违反规定借欠、挪用公款1.43亿元,现已收回8560.3万元,占60%。清理“小
金库”总计金额9377.1万元。(4)检查纠正“三招一转”中的问题,共处理在招生、
招工、 招干工作中弄虚作假和舞弊的5849人。(5)加强了小车的配备和管理使用,
制定了制度规定。四是实行政务公开,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制度和监督措施。如
农用生产资料分配中多数地方实行了市(地)、县、乡村、户五级公开,让群众监督。
总之,山东省惩治腐败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不能估计过高,还存在不少问题。有些
领导干部对惩治腐败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工作不够积极主动;有些规定、制
度落实得不够好;办案中立案难、调查取证难,处理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仍
然比较突出;有些政策界限问题需要研究解决。
(许广松)

[向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通报情况, 征求意见]1989年2月27日,省委书记姜春云,
副书记马忠臣;省纪委书记张全景,副书记袁波、尹忠显;省政协主席李子超;省委
统战部长周振兴,同省民革、九三学社、农工、致公、民盟、民建、民进、工商联等
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士,本着“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精神,座谈党风和
廉政建设问题。张全景同志通报了近几年来,山东省各级党组织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
严肃党的纪律,整顿党的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的情况和取得的初步成效,分析了当前
党风状况,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的措施和意见。大家围绕这一问题,敞
开襟怀,踊跃发言,提出了20多条有益的意见和建议。省农工民主党主委苏应衡、省
民主建国会主委徐文园说,省委、省纪委重视党风和廉政建设,我们民主党派理应尽
力。现在群众对少数党员以权谋私搞不正之风不满。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
要求自己,要加强监督,建议成立举报机构,要保护检举人的合法权益,对揭发出来
的问题,要排除说情风、关系网的干扰,严肃查处并将查结的大案要案公布于众。致
公党副主委沈嘉琪、省民革副主委刘荧、省工商联主委艾鲁川说,要广开监督渠道,
发挥工会、职代会和老干部的作用,让群众对党风评头论足,把有职有权的干部放在
群众监督之中,民主党派要参与监督。省“九三”学社主委王祖农、省民盟常委李季
平说,要加强教育,提高党员素质,特别要教育党员领导干部立党为公、廉洁勤政。
要建立健全制度,办事公开,认真解决群众意见大的问题。姜春云在听取意见和建议
后代表省委、省纪委表示感谢。他说,大家讲得诚心诚意,有见识,有深度。这说明
民主党派与我们党息息相通,想到一起了。对党风和廉政建设,我们有决心坚持不懈
抓到底。领导干部、领导机关要从自身做起,省委和整个省级机关要带头为政清廉,
为下面做出样子。要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引导群众参政议政,欢迎民主党派和各界人
士积极参与监督,让我们共同努力,搞好党风和廉政建设。
(张天民)
[查处党员违纪案件]1989年,山东省各级纪检机关在省委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坚
持从严治党的方针,突出查处违纪案件,全面履行职能,坚决惩治腐败,加强了同监
察、检察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案件查处工作有了突破
性进展。 据统计, 1989年全省各级纪检机关共查处各类党内违纪案件1.56万起,比
1988年增加8854起, 上升131.4%。已结案1.38万起,结案率为88.2%。共处分党员
1.25万人, 比1988年增加6188人,上升98.8%。受处分的党员中,地厅级干部7人,
县处级干部73人, 科级干部623人,一般干部1984人,一般党员9767人。在处分的党
员中, 开除党籍1949人,留党察看3770人,撤销党内职务331人,严重警告3448人,
警告2956人。在查处的案件中,因贪污受贿等经济问题而受处分的党员2346人,占受
处分党员(不含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的50%。其中贪污932人,行贿受贿699人,
违反财经纪律295人, 分别比1988年增长23%、44%和16%。党员干部受处分的有所
增多。 1989年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共2687人,比1988年增加744人,上升38.3%。其中
县处级干部增加33人,厅局级干部增加4人,分别上升82.5%和133%;受撤职以上处
分和受刑事处分的党员明显增加。1989年受撤职、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的党员共
6050人, 占处分党员总数的48.6%,比1988年增加3271人,增长117.7%。受刑事处
分的党员719人,增加192人,增长36.4%;1989年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处分的党员
7721人,占受处分党员总数的62%。这类问题多数发生在农村,受处分的6895人,占
农村受处分党员8939人的77.1%。
(孙奉锦)
[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1989年,中共山东省各级纪委把协助党委管好党风作为重
要职责,积极贯彻中央和省委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认真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向党委反
映情况,提出建议;协助党委制定搞好党风建设的制度措施;充分发挥纪检工作的优
势,深入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通过召开案件处理大会、案件通报会、发通报、举
办展览、录制、播放录相等形式,剖析通报典型案例1328起;依靠群众搞好党内监督,
进一步建立健全群众监督组织和网络,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考核领导干部,进行
党风和廉政建设大检查,坚持半年召开一次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解剖思想,总结经
验教训,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各级纪委书记参加同级党委的会议,加强了监督。
学习推广郯城、昌乐廉政建设的经验,针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大家普遍关心的问
题,积极推行公开办事章程,公开办事结果,加强群众监督。认真检查纠正用公款请
客送礼、大吃大喝、挥霍浪费、拖欠挪用公款、违纪违法建私房、高标准装修住房以
及“三招一转”等方面的不正之风,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如菏泽地区加强领导,
采取有力措施,清理干部职工拖欠挪用公款4493.4万元,收回4210.9万元。邹县对违
纪建私房的831名干部进行了处理, 罚款353万元。青州市清理出180名干部子女利用
公款上学问题,按政策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各地还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廉洁勤政
守则和规定,有效地遏制了不正之风,涌现出一批廉洁奉公、拒收贿赂的先进典型。
据潍坊、 临沂两市地统计,1989年共有1.52万人(次),拒收礼品金额计350万元。
通过协助党委抓党风和廉政建设,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勤政为民的自觉性,
恢复和发扬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密切了党群关系。
(张天民)
[加强纪检信访工作,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山东省纪检信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纪
检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稳定局势,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促进党风和廉政建设,
惩治腐败,密切党群关系,充会发挥了群众监督的主渠道作用。1989年,全省纪检系
统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3.07万件次, 其中来信9.93万件次, 来访3.14万人次。 比
1988年的8.08万件次增加4.99万件次,上升62%。当年处结率为93.6%,初信初访一
次结案率96.6%。查处了一批重点信访案件。1989年,全省县以上纪委共立案查处要
报处理结果的信访案件4356起,结案4132起,结案率为94.8%。县一级纪委查处重点
信访案件9470起,结案9122起,结案率96.3%。在查处的各类重点信访案件中,党员
干部贪污贿赂、投机倒把、以权谋私和欺压群众,严重违法乱纪等问题的占80%。加
强了信访信息工作。全省纪检信访部门共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反映信访信息1.51万
件,被各级领导机关采用的7291件。其中县以上纪委反映信息5808件。各市地、县、
乡(镇)、片、村都配齐了信访信息员,形成了完整的信息网络。多数市地、县纪委
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箱,拓宽了信访信息渠道。有的还实行了领导同志接访日制度,
加强了上下级之间、干群之间的联系,为群众监督提供了方便。注意从来信来访中筛
选重要案件线索。据统计,全省纪检机关查处的违纪案件中,80%以上是信访提供的
线索。各级纪委还针对信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协助党委、政府加强党
风和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推行“两公开、一监督”,收到
了较好的效果。
(许广松)
[聂代兴受贿案] 原胜利石油管理局副局长聂代兴,于1988年10月至1989年7月间,
利用职权, 先后6次收受胜利油田业务关系单位杭州东风造船厂贿金2.35万元。两院
《通告》发布后,聂代兴携带赃款投案自首,检察机关认定其构成受贿罪。鉴于聂代
兴主动投案自首,依法给予从宽处理,免予起诉。为严肃党纪政纪,省纪委常委研究
决定并报省委批准,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决定撤销其石油管
理局副局长职务。
(孙奉锦)
[潘家隆索贿受贿案]原山东省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潘家隆,于1988年
6月至1989年2月期间,先后索要收受威海市国贸商行个体承包人张勇(已捕)贿赂的
琴岛——得贝牌冰柜一台, 威利达牌冰柜8台, 小鸭一圣其奥洗衣机1台,价值共计
1.92万元。 1988年10月,潘借去深圳、香港学习之机,又向张勇索要美金500元、港
币5000元。1989年2月,潘利用职权,批给张勇平价沥清150吨。张转手倒卖后,获利
3.75万元。 潘于1989年9月以受贿罪被依法逮捕,检察机关已向法院起诉。省纪委常
委研究决定并报省委批准,给予潘家隆开除党籍处分。省政府决定撤销其省建委副主
任职务。
(孙奉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