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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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税收任务超额完成] 1989年, 各级税务部门共为国家组织财政收入
139.1亿元(含国营企业所得税、 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和烟酒
专卖收入) ,其中作为任务考核的工商税收实际完成114.5亿元,比上年增收15.6亿
元,增长15.77%,占中央分配年度计划的104.51%,超额4.9亿元,比中央提出的超
收奋斗目标多收1.64亿元, 增长17.97%,占省分配年度计划的105.25%,比省政府
提出的超收奋斗目标多收1.92亿元。个人收入调节税、奖金税、建筑税等特别税种征
管工作取得较大突破。 全年个人收入调节税2851万元,比上年增长6倍;征收奖金税
(含工资调节税) 3202万元,比上年增收1222万元;征收建筑税20121万元,比上年
增收1484万元。对保障国家财政平衡,支持经济建设,促进治理整顿,维护安定团结
大局,做出了重要贡献。
1989年,全省税收任务之所以全面超额完成,经验是多方面的。主要是在生产发
展、流通扩大的基础上,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了对税收工作的领导;强化了与公、检、
法等部门间的协同办税;税收宣传取得了成效;坚持“一手抓征管,一手抓促产”,
征促结合,产值上去了,完成税收任务也就有了保证。此外,还有重要的一条,就是
加强税务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1989年春节期间,县以下
税务机关普遍进行了干部集训。省税务局还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思
想政治工作意见》。各地税务机关注意联系实际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狠抓税收业
务培训, 提高了全省广大税务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1989年,全省税务系统有982
个单位和4184名干部受到县以上政府和部门表彰。其中:国务院表彰的“全国先进工
作者”1名;国家税务局表彰的“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7个;“全国税务系统劳动
模范”5名。省政府表彰的“山东省劳动模范”2名;省财政厅表彰的“山东省财税系
统先进集体” 7个,“山东省财税系统先进工作者”11名。
[整顿税收秩序,推行以法治税]1989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整顿税收秩序,加
强税收管理的决定》,各级税务部门从全局利益和宏观需要出发,对地方越权减免税
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清理整顿。全省共清理出减免税问题31条,并逐条作了处理。其中:
通过省政府下文纠正的15条; 省税务局下文纠正的4条;原属越权问题后经财政部、
国家税务局下文放宽已不属越权的4条;鉴于山东的实际情况,某些问题纠正有困难,
上报国家税务局、 财政部认可,继续执行的有8条。通过清理整顿,维护了国家税法
的集中统一。税权集中、税法统一的观念越来越被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所接受,滥开
口子,越权减免税问题明显减少。
[推行征管改革,强化税收征管]1989年,省税务局提出了“推行以法治税,增
强社会纳税意识,完善税收秩序,全面完成税收任务”的征管改革指导思想。在增强
社会以法纳税意识,制约偷漏税行为,加强税收征管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推
行纳税上门申报、 缴税征管模式。9月21日,省政府发布了《关于严格申报纳税的布
告》,以法规的形式规范了社会各方面的税收意识、权力、义务和责任。各级税务机
关围绕贯彻省政府的《布告》,加强了纳税人纳税和税务专管员征管的规程建设。初
步形成了一套切实可行的对内激励、对外监控的征管机制。全省对80%以上的纳税单
位和个人实行了上门申报缴税。广大基层税务干部从繁杂的下户催税中解脱出来,以
主要精力进行监督检查,使税收征管水平明显提高。二是强化税收稽查力量,推行管、
查分离,在全省县以上税务机关组建税务检察室123个,配备检查人员588人;建立税
务稽查队115个, 配备稽查人员937人;设置税务站87个,配备检查人员397人。各级
检察、稽查、检查机构仅1-3季度就查补税款3.68亿元,比上年同期多查出2.28亿元。
50%以上的基层征收单位实行了管、查分离,对偷、漏税活动形成了威慑。三是加强
了经常性的税收检查。以查促管,以查促收,以查促治理整顿,以查促税收秩序建设。
在抓好重点税源的同时,通过经常性检查,加强个体税收和零散税收的征管、探索,
总结出了对个人收入调节税实行专管与兼管相结合,个人申报、代扣代缴与税务部门
检查征收相结合以及把零散税收作为目标管理的主要内容进行单独考核等经验。全年
仅经常性检查就比上年多查出4.29亿元。
[推行公开办税,促进廉政建设]1989年,省税务局总结了沂源县税务机关“加
强思想教育,立足治本养廉,健全廉政制度,严密防范措施,实行公开办税,建立监
督机制”的廉政建设经验,并在该县召开廉政建设现场会,部署在全省实行以“公开
税收政策,公开征管制度,公开办税结果,公开处罚规定,公开税务干部纪律”为主
要内容的公开办税制度。这项制度在全省推广后,受到了党政领导和社会各方的肯定
和赞扬。省委书记姜春云在郯城县视察工作时,就高度评价了税务部门公开办税的做
法。公开办税有三个好处:一是纳税不公的大家就反映,有利于进一步征收;二是打
算送礼的不送了,因为送与不送一样;三是有利于缓解对社会上收入不公的意见。
截至1989年底,全省有2049个基层征收单位实行了公开办税制度,占全省基层税
务征收单位总数的89.2%。各地税务机关还结合当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健全和完善了
一系列廉政方面的规章制度。有的实行了“基层税务干部聘任制”;有的实行了基层
专管员“死片活管,定期轮换”的换岗制;有效地避免了“人情税”和“关系税”。
通过“公开办税”和廉政制度的实施,严肃了税风税纪,堵塞了违纪漏洞,控制了违
纪行为,在群众中税务干部群体的良好形象已经树立。
[个体税收专项检查取得显著成绩]1989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
加强城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税收征管工作的决定》,省政府发出《关于在全省开
展个体税收专项检查的通知》,部署了7-10 月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个体税收专项检
查工作。在这次专项检查中,全省共查出偷漏税2亿多元,追补入库1.7亿多元。其中:
个体工商业户补税罚款1.58亿元, 私营企业607. 5 万元,个体承包租赁户1947.5万
元。这次个体税收专项检查实行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分为宣传发动、自查
申报、重点检查、总结建制等四个阶段。
在这次检查中,全省共有51.5万多户个体户进行了自查,占纳税总户的80. 37%;
自查有问题的23万户,占自查户数的45.13%;共主动补报税款4500.10万元。这次检
查,共加收滞纳金、罚款975.7万元。17个偷税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人被逮捕法办,
为了搞好重点检查, 全省投入近2万名税务干部,组成4000多个检查组,对34万多户
进行了检查,检查面占53.16%,有问题的22万多户,占重点检查户数的64.64%,查
出各种偷漏税及滞纳罚款共1.56亿元。 偷漏税在万元以上的有 1606户, 补税罚款
5354万元。其中偷漏税10万元以上的有50户,补税罚款1287万元。在检查期间,各级
公安、监察、司法、工商、银行、新闻等部门与税务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保证
了个体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的顺利进行。
由于检查整顿了个体税秩序,全省个体零散税收大幅度增加,全年实际完成10.3
亿元,比上年增加3.45亿元,增长50.35%。
(朱嗣名 张荣琳 王发开 朱英林)
[紧缩银根取得成效]1989年,全省各级金融部门在各家总行和各级党委的领导
下,认真贯彻执行“控制总量,调整结构,保证重点,压缩一般,适时调节”的货币
信贷政策,坚持以治理通货膨胀为中心,在努力控制货币信贷两个最高限额的同时,
下大气力调整信贷结构,积极为实现经济工作“三项目标”服务。全省金融工作在经
济调整中稳步发展,金融形势逐步好转。贯彻紧缩方针初见成效:
一、贷款适度增长,基本适应了经济发展的合理需要。年初一开始,省内资金紧
缺的矛盾就十分突出,银行面临着存款大幅度下降,货币大量投放的局面,超额储备
陡然减少, 货币支付能力严重不足。1月份全省银行各项存款下降19亿元,贷款减少
14亿元,货币净投放高达24.8亿元,专业银行在人民银行存款下降17亿元,存款余额
只有6.9亿元, 银行资金营运困难。面对严峻的资金紧缺的形势,各级金融部门坚定
不移地贯彻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方针,认真执行收紧信贷的各项措施,大力吸收存
款,组织货币回笼,不断充实信贷资金来源,从2 月份起银行存款逐步回升,迅速扭
转了年初资金紧缺的被动局面。为严格控制信贷规模,人民银行还对专业银行和非银
行金融机构实行了贷款最高限额管理,按季下达,逐月考核,按照本省春淡秋旺的资
金运动规律,努力使贷款投向,投量与经济运行相协调,较好地支持了经济稳定持续
发展。 全年银行系统各项存款总额达542.71亿元,比1988年增加86.65亿元,增长19
%。 为扩大贷款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年末各项贷款总额达774.5亿元,比上年增
加104亿元,增长15.5%,增长率比上年回落1.6个百分点,未超出总行核批的控制计
划。信贷总量上的适度紧缩,促使经济生活进一步降温,使国民经济保持了稳步发展
的良好势头。
二、货币投放得到控制,市场票子偏多的状况有所改善。为了抑制通货膨胀,各
级金融部门狠抓了组织货币回笼,控制货币投放的工作;加强了现金管理和工资基金
监督。到年底,全省货币净投放40.89亿元,比1988年少投放20.61亿元。货币投放大
幅度减少的原因,一是城乡居民储蓄存款较快地消除了1988年提款抢购风潮的滞后影
响,保持了正常增长。全年共增加储蓄存款100.9亿元,比上年增长30. 7%,总额达
429.2亿元, 回笼了大量货币,二是个人消费基金的增长受到抑制。全年银行工资性
现金支出的增长幅度呈下降趋势。
三、信贷结构调整开始起步,新增贷款投向比较合理。在控制信贷总量的同时,
各家银行会同各经济部门着力调整信贷结构。年初,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认真组织了
对企业的分类分级排队,排出了省内产品保压目录,据此掌握贷款。对农业,能源,
交通和重点建设项目积极给予贷款支持。对重点行业和企业的贷款指标单独下达,定
向供应,努力保证农副产品收购,外贸出口收购和国营大中型骨干企业的合理需要。
人民银行充分发挥短期贷款的调控作用,有收有贷适时调节。1989年,农业贷款增加
较多, 全年金融系统共增加14.8亿元,比上年增加4.7亿元,其中支持粮棉油生产贷
款的比重由1988年的27.1%上升到38.2%,年末全省农业贷款余额达78.3亿元,比上
年增长23.3%,收购粮棉油等农副产品所需资金也基本得到保证;全年工业贷款增加
43.76亿元, 比1988年多增加10.59亿元。年末全省工业贷款余额达228亿元,比上年
增长24.9%; 全年增加外贸贷款12.5亿元,比1988年增加 6000万元。在国际市场不
利的情况下出口没有滑坡,全省出口商品收购总值达101亿元,增长7.2%,出口创汇
30.5亿美元,增长2.4%;固定资产贷款在严格控制的同时,全年增加了15.46亿元,
集中用在了重点建设上。 用于能源、交通、原材料等重点项目贷款比上年增加7.3个
百分点, 达到67.3%;乡镇企业贷款比上年少增加3. 75亿元;其它商业贷款比上年
少增加10.61亿元。 全省清理收回各种不合理的资金占用10亿元。通过优化增量,搞
活存量,推动了信贷结构和经济结构的合理调整。
四、金融管理进一步加强,金融秩序初步好转。各金融部门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的
以治乱为重点的金融秩序整顿,初见成效。撤销了7 家融资公司和未经人民银行批准
的7家金融性公司,对专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设立的121家实业性公司进行了清查,机构
设置乱的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认真组织清理企业“三角债”,全省统一部署,银行
与企业联合行动,逐步由本地区、本系统清欠发展到跨地区、跨系统分层清欠。改革
了银行结算方法;加强了金融稽核、监察工作。
(赵尊尧 崔剑波)
[清理整顿金融性公司]根据国务院国发(1990)67号“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金
融性公司的通知”要求,省人民银行认真清理整顿了省内的金融性公司及其它非银行
金融机构。
1、 撤销了人民银行设立的7家融资公司和1家证券公司,并清理了债权债务,使
资金归位, 人员归队。通过调查核实,对地方政府经办的、未经人民银行批准的7家
金融性公司,也予以撤销。对全省各专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设立的实业性公司以及参与
工商企业投资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 1989年全省专业银行、保险公司共设立121家
实业性公司, 其中房地产开发公司84家,经济咨询公司10家,其它公司 27家;向工
商企业投资、参股24亿多人民币和319万美元。
2、 对全省37家信托投资公司进行了清理整顿,提出了撤并留的初步方案,坚决
停止信托贷款,委托贷款并把租赁业务严格控制在计划之内。截至年底,全省信托存、
贷款余额分别为2.54亿元和8.17亿元,比1988年底减少1.35亿元和1732万元;委托存、
贷款余额分别为30.31亿元和14.9亿元,比1988年底增加15.02亿元和 662亿元。对有
令不行、有禁不止,在清理整顿期间擅自发放信托贷款的单位,进行了认真查处,责
令限期纠正。牵头组织了对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投资公司的全面检查审计,掌握了该
公司未经人民银行批准经营金融业务等问题,并对该公司成立的合法性和必要性进行
了查证,向省清理整顿公司领导小组提出了处理意见。
3、全面整顿城市信用社。1989年,全省共有城市信用社145家。这些部门业务基
本健康,但也有一些问题。省人民银行针对这些部门所存在的资本金不足,经营超范
围,财务开支比较混乱等问题作了研究,并部署全省城市信用社首先进行自查,然后
由省人行进行有针对性的抽查。 省人行还根据有关规定和存在的问题,制定了6条验
收标准,进行整顿验收。与此同时,省人行还举办了信贷人员培训班,加强了对城市
信用社业务人员的培训。 到年底, 全省城市信用社就业人员达2600人,资本金已达
1.1亿多元,存、贷款分别达到11.85亿多元和10.87亿元。
(王林东 秦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