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7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30元,比上年增长9.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5%。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5532元,增长8.9%,对居民增收的贡献率为56.7%;人均经营净收入5893元,增长7.7%,对居民增收的贡献率为18.8%;人均财产净收入1831元,增长12.2%,对居民增收的贡献率为8.9%;人均转移净收入达3674元,增长10.6%,对居民增收的贡献率为15.6%。
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281元,增长8.5%。其中,食品烟酒支出4715元,增长5.0%;衣着支出1375元,增长3.7%;居住支出3566元,增长10.9%;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1260元,增长12.1%;交通通信支出2568元,增长10.5%;教育文化娱乐支出1948元,增长11.0%;医疗保健支出1484元,增长10.8%;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364元,增长3.0%。
全省居民人均消费粮食122.8公斤,蔬菜及菜制品93.6公斤,肉类禽类26.7公斤,蛋类及蛋制品17.2公斤,奶和奶制品17.3公斤,干鲜瓜果类69.8公斤。全省居民每百户家庭拥有汽车47.7辆,电冰箱(柜)99.8台,洗衣机96.1台,热水器90.3台,空调100.3台,计算机63.3台,移动电话225.7部,空气净化器(含新风系统)2.0台,吸尘器4.1台。
全省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39.9平方米,比上年增长0.5%。居民有管道供水入户的户比重为91.9%,有安全饮用水的户比重为93.2%,获取饮用水无困难的户比重为93.8%,有卫生厕所的户比重为99.2%。居民所在社区内主要道路状况为水泥或柏油路面的户比重为96.3%,所在社区开通管道燃气的户比重为46.3%,所在社区有集中供暖的户比重为44.0%,所在社区内垃圾能集中处理的户比重为96.8%,所在社区有健身器材的户比重为87.2%,所在社区有卫生站(室)的户比重为91.8%。
【城镇居民生活】 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789元,比上年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23431元,增长7.4%;人均经营净收入5194元,增长8.7%;人均财产净收入3034元,增长10.7%;人均转移净收入5131元,增长9.6%。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3072元,增长7.3%。其中,人均食品烟酒支出6180元,增长4.2%,恩格尔系数为26.8%;人均衣着支出2034元,增长2.8%;人均居住支出4895元,增长9.4%;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1736元,增长10.1%;人均交通通信支出3284元,增长9.4%;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2622元,增长9.3%;人均医疗保健支出1781元,增长10.6%;人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0元,增长2.5%。
【农村居民生活】 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118元,增长8.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8%,增速连续8年超过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43∶1。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6069元,增长9.0%;人均经营净收入6730元,增长7.4%;人均财产净收入391元,增长9.0%;人均转移净收入1928元,增长9.6%。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342元,增长8.6%。其中,人均食品烟酒支出2960元,增长4.5%,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8.6%;人均衣着支出585元,增长1.5%;人均居住支出1974元,增长11.7%;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690元,增长14.2%;人均交通通信支出1710元,增长10.7%;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1141元,增长12.6%;人均医疗保健支出1129元,增长9.9%;人均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152元,下降0.7%。
【社会消费品零售】 2017年,山东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649亿元,增长9.8%。其中,餐饮收入3602.6亿元,增长10.5%;商品零售30046.4亿元,增长9.7%。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6814.5亿元,增长9.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6834.5亿元,增长10.3%。新型消费快速释放,实现网上零售额2539.3亿元,增长37.5%。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2084.5亿元,增长32.3%,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为6.2%,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
2017年,山东省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实现商品销售额11905.6亿元,比上年增长7.5%。其中,粮油、食品零售额1465.3亿元,增长8.8%;服装、鞋帽、针纺织品零售额989.0亿元,增长7.6%;日用品零售额415.3亿元,增长6.8%;汽车零售额3058.3亿元,增长5.8%;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零售额989.5亿元,增长13.0%;建筑及装潢材料零售额322.7亿元,增长9.0%。体育娱乐用品、文化办公用品销售增速领先,分别增长23.7%和15.6%。
2017年山东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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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指标 │ 2017年数额(万元) │ 2016年数额(万元) │ 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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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336490430.7 │ 306457587.1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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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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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 │ 268144786.4 │ 244478930.3 │ 9.7 ┃
┠────────────┼───────────┼────────────┼───────────┨
┃ 城区 │ 206824813.1 │ 187169593.4 │ 10.5 ┃
┠────────────┼───────────┼────────────┼───────────┨
┃ 乡村 │ 68345644.3 │ 61978656.8 │ 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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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消费形态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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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餐饮收入 │ 36026167.0 │ 32609476.5 │ 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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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零售 │ 300464263.7 │ 273848110.6 │ 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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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按限上限下分 │ │ │ ┃
┠────────────┼───────────┼────────────┼───────────┨
┃ 限额以上 │ 127309492.8 │ 116855741.6 │ 7.5 ┃
┠────────────┼───────────┼────────────┼───────────┨
┃ 限额以下 │ 209180937.9 │ 189601845.5 │ 11.4 ┃
┠────────────┼───────────┼────────────┼───────────┨
┃四、按行业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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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零 │ 298777487.2 │ 272307455.9 │ 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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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餐 │ 37712943.5 │ 34150131.2 │ 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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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
责任编校:宋涛
居民生活
【概况】 2017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30元,比上年增长9.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5%。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5532元,增长8.9%,对居民增收的贡献率为56.7%;人均经营净收入5893元,增长7.7%,对居民增收的贡献率为18.8%;人均财产净收入1831元,增长12.2%,对居民增收的贡献率为8.9%;人均转移净收入达3674元,增长10.6%,对居民增收的贡献率为15.6%。
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281元,增长8.5%。其中,食品烟酒支出4715元,增长5.0%;衣着支出1375元,增长3.7%;居住支出3566元,增长10.9%;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1260元,增长12.1%;交通通信支出2568元,增长10.5%;教育文化娱乐支出1948元,增长11.0%;医疗保健支出1484元,增长10.8%;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364元,增长3.0%。
全省居民人均消费粮食122.8公斤,蔬菜及菜制品93.6公斤,肉类禽类26.7公斤,蛋类及蛋制品17.2公斤,奶和奶制品17.3公斤,干鲜瓜果类69.8公斤。全省居民每百户家庭拥有汽车47.7辆,电冰箱(柜)99.8台,洗衣机96.1台,热水器90.3台,空调100.3台,计算机63.3台,移动电话225.7部,空气净化器(含新风系统)2.0台,吸尘器4.1台。
全省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39.9平方米,比上年增长0.5%。居民有管道供水入户的户比重为91.9%,有安全饮用水的户比重为93.2%,获取饮用水无困难的户比重为93.8%,有卫生厕所的户比重为99.2%。居民所在社区内主要道路状况为水泥或柏油路面的户比重为96.3%,所在社区开通管道燃气的户比重为46.3%,所在社区有集中供暖的户比重为44.0%,所在社区内垃圾能集中处理的户比重为96.8%,所在社区有健身器材的户比重为87.2%,所在社区有卫生站(室)的户比重为91.8%。
【城镇居民生活】 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789元,比上年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23431元,增长7.4%;人均经营净收入5194元,增长8.7%;人均财产净收入3034元,增长10.7%;人均转移净收入5131元,增长9.6%。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3072元,增长7.3%。其中,人均食品烟酒支出6180元,增长4.2%,恩格尔系数为26.8%;人均衣着支出2034元,增长2.8%;人均居住支出4895元,增长9.4%;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1736元,增长10.1%;人均交通通信支出3284元,增长9.4%;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2622元,增长9.3%;人均医疗保健支出1781元,增长10.6%;人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0元,增长2.5%。
【农村居民生活】 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118元,增长8.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8%,增速连续8年超过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43∶1。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6069元,增长9.0%;人均经营净收入6730元,增长7.4%;人均财产净收入391元,增长9.0%;人均转移净收入1928元,增长9.6%。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342元,增长8.6%。其中,人均食品烟酒支出2960元,增长4.5%,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8.6%;人均衣着支出585元,增长1.5%;人均居住支出1974元,增长11.7%;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690元,增长14.2%;人均交通通信支出1710元,增长10.7%;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1141元,增长12.6%;人均医疗保健支出1129元,增长9.9%;人均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152元,下降0.7%。
【社会消费品零售】 2017年,山东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649亿元,增长9.8%。其中,餐饮收入3602.6亿元,增长10.5%;商品零售30046.4亿元,增长9.7%。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6814.5亿元,增长9.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6834.5亿元,增长10.3%。新型消费快速释放,实现网上零售额2539.3亿元,增长37.5%。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2084.5亿元,增长32.3%,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为6.2%,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
2017年,山东省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实现商品销售额11905.6亿元,比上年增长7.5%。其中,粮油、食品零售额1465.3亿元,增长8.8%;服装、鞋帽、针纺织品零售额989.0亿元,增长7.6%;日用品零售额415.3亿元,增长6.8%;汽车零售额3058.3亿元,增长5.8%;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零售额989.5亿元,增长13.0%;建筑及装潢材料零售额322.7亿元,增长9.0%。体育娱乐用品、文化办公用品销售增速领先,分别增长23.7%和15.6%。
2017年山东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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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指标 │ 2017年数额(万元) │ 2016年数额(万元) │ 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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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336490430.7 │ 306457587.1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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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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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 │ 268144786.4 │ 244478930.3 │ 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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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区 │ 206824813.1 │ 187169593.4 │ 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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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 │ 68345644.3 │ 61978656.8 │ 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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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消费形态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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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餐饮收入 │ 36026167.0 │ 32609476.5 │ 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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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零售 │ 300464263.7 │ 273848110.6 │ 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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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按限上限下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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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额以上 │ 127309492.8 │ 116855741.6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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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额以下 │ 209180937.9 │ 189601845.5 │ 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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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按行业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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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零 │ 298777487.2 │ 272307455.9 │ 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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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餐 │ 37712943.5 │ 34150131.2 │ 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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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
责任编校: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