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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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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7年,山东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28.2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4%。截至年底,山东省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2660.9万人、2013.1万人、1268.3万人、1569.1万人、1186.6万人,其中职工养老、职工医疗参保人数同比增加84.6万人、53.1万人。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4530.6万人、7282.6万人。承办首届全国创业就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2名选手在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分获金牌和优胜奖。
【人才队伍建设】 2017年,山东省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山东省鼓励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政策,在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博士后制度、外国人才引进、高层次人才服务等领域进行重大政策创新,打造人才发展新优势。山东省现有在鲁两院院士4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260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76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297人。组织实施完成国家级、省级高级研修项目计划101项,共培训急需紧缺和骨干人才6859人。建立“产学研未来工匠联盟”和“京津冀鲁高技能人才联盟”,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试点,打造一批技艺精湛的“齐鲁工匠”。山东省技能人才数量1106.4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290.6万人。创新人才引进政策,启动《关于进一步加强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的意见》等政策,制定“外专双百计划”,着力引进一批“高精尖缺”的海外人才。获山东省政府“齐鲁友谊奖”专家478人。全年来鲁工作外国人才4万人次。
【人事制度改革】 创新公务员考录制度,完善基层公务员考录制度,全年招考公务员9282人,扎实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改革试点,扩大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深入开展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人员的管理体制问题,实现同工同酬、同等待遇。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支持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开展创新活动,释放创新创业活力。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职称制度进行全面系统性改革。妥善安置军转干部,完成5993名军转干部的安置任务。

2017年5月23日,省委书记刘家义(右一)在省人力资源市场调研 (供稿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就业创业】 2017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山东省“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的通知》《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推出一系列新的就业创业重大政策举措。应届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94.22%,同比提高0.45个百分点。农民工就业质量不断提高,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消零,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实现存量消零。打造“就业扶贫车间”升级版,创新实行“就业扶贫车间”“互助扶贫公益岗位”“创业扶贫工坊”相结合扶贫模式,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完成就业脱贫任务。17市全部建成创业大学,省级示范创业大学达到11家。举办引才活动4612场,引进各类人才36.2万余人。开展“就业服务进校园”系列活动,举办省级高校毕业生集中招聘活动20场。启动首批400个省级“四型就业社区”评估认定,夯实基层就业工作基础。制订印发《山东省人力资源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引领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跨越发展。

2017年7月15日,“技能中国行——匠心铸青春技能兴齐鲁”2017年世界青年技能日主题活动在济南举行 (供稿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社会保障领域改革】 2017年,山东省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收入分别达到1998亿元、705.8亿元、59.1亿元、55.9亿元、40.7亿元。连续1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600多元。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以上和70%左右。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提高到不低于450元/人·年。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将18种抗肿瘤分子靶向药和特效药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调整失业保险标准,平均达到1030元。连续13年调整1~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推进建筑行业工伤保险同舟计划,新开工项目和在建项目按项目参保率均达到100%。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累计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偿医疗费用32.20亿元、大病保险累计补偿医疗费用4.14亿元。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强化预算进度管理,提高精算技术分析应用水平,社保基金累计结余4541.4亿元,同比增长4.1%。企业养老保险结余基金投资运营累计实现收益50多亿元。
【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稳步推进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部分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配套政策,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落实政法委机关工作津贴,调整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和值勤岗位津贴,调整地震、林业调查规划、测绘地理信息等事业单位职工野外工作津贴,制定山东省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实施办法,调整离休干部特需经费标准。调整山东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1640元、14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8.1元、16.4元、14.7元,平均增幅5.8%。开展第9次企业薪酬调查,启动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试点,创新发布50个技能岗位工资基准价位和18个行业企业人工成本调研报告。
【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2017年,分流安置去产能企业职工和济钢产能调整职工4万多人。为3.8万名退役士兵落实就业岗位。大力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8%。调解仲裁机构处理争议9.2万件,同比增长6.7%,当期受理争议涉及劳动者9.4万人,涉案金额18.3亿元,仲裁当期结案率达97.5%,调解成功率达71.9%,终局裁决率达30.6%。在山东省内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共为5.88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待遇4.55亿元,移送司法机关涉嫌犯罪案件26起,向社会公布欠薪严重违法单位107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