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山东省调整充实省医改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建立医改工作联络员制度。成立省属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省医改办合署办公,分设3个处,核定行政编制20名。推进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调整13家省属公立医院的领导班子,组建理事会、监事会,并按照新的体制机制运行。全省市、县两级纳入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467家公立医院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认真做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评价考核工作,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回头看”活动,推进重点任务落实。确定潍坊市为试点市,积极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医疗联合体建设推进工作方案》(鲁政办发〔2017〕51号),加快建设步伐,提升工作实效。全省组织召开现场会及工作论坛,加强经验交流和典型推广,逐步形成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及远程医疗协作网等多种医联体模式。全省累计组建各种模式的医联体800余个,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启动医联体建设。李克强总理视察山东时,对山东医联体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健康报》等媒体也多次进行专题报道。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转变,全省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23444个,签约4494.62万人,全人群和重点人群覆盖率均超额完成国家确定的任务目标。
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省卫生计生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启动实施“两票制”。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建立部门会商联动机制,通过供需信息公告、定点商业调储、市场撮合等多种方式解决药品短缺问题。试点基本药物全额保障工作,济南、青岛、临沂、威海等地遴选部分药品向群众免费提供。调整基层用药政策,协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基本药物全部按医保甲类管理,将基层用药品种范围扩展到医保目录全部品种。推进济南等15个市建立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联合体。创新开展疫苗省级阳光挂网采购工作,二类疫苗49个规格、136个产品实现网上交易。完成全系列十大类937种高值医用耗材省级集中采购工作,中标价格较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下降21.51%,较外省平均采购价格下降20.65%,其中62%的产品价格为全国最低水平。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和健康档案复核升级行动,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人均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50元,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5%,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7%,对773万名高血压患者和271万名糖尿病患者进行健康管理,规范管理率均达到60%以上,连续三年在全国考核中取得第三名,获得国家奖励。
2017年10月20日,副省长王随莲到省卫生计生委调研新旧动能转换工作 (供稿 刘清明)
规范综合监管。围绕“五个规范化”目标,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开展综合监督规范年活动。全省共监督检查单位32万户次,各专业监督覆盖率达到99.12%,共查办各类案件11887件,专业覆盖率和查办案件数均列全国首位。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制定“一单两库一细则”,在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等7个专业开展“双随机”抽查,共抽取单位、产品13492家(件),10个专业抽检完结率达到100%。19个县(市、区)通过综合监督示范区综合评审。
【医疗服务】 2017年,全省持续推进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医院评审制度体系,完成4家三级甲等医院复审和3家县级医院的现场审核工作。全面完成委属(管)18家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开展省级临床精品特色专科建设工程,首批遴选21家省级临床精品特色专科。加强儿科等薄弱专科、专业建设,做好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全省儿科执业医师达到1.2万人,千名儿童儿科医师数达到0.73人,居全国前列。积极推动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全省医疗机构注册激活率达95%,居全国第一位,提前半年完成国家规定任务。启动“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年”活动,推进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全部三级综合医院和90%以上的二级综合医院实行临床路径管理。深入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全省三级医院全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日间手术、专病门诊、多学科联合门诊等服务模式在各医疗机构逐步推开。医疗服务满意度全国领先,医院员工、门诊患者、住院患者满意度分别列全国二、三、四位。大力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市级医患调解工作实现全覆盖,医责险覆盖全省4257家医疗机构。协调公安、综治等14部门联合印发《做好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的意见》,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对暴力伤医事件妥善处置并严厉追责。2017年,严重扰乱医疗秩序事件同比下降43.41%。加强血液安全管理,全年采血101万人次,千人口献血率达到10.15,有效保障临床用血需求。会同省编办等部门印发《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方案》,17市均制订本地三年行动方案,全面推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全省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设备配备工作基本完成,消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空白点82个。印发《山东省乡镇卫生院评价办法(试行)》,在淄博、泰安两市开展评价试点。
【中医药工作】 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建立省级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实施方案》,组建中医药发展政策咨询委员会,形成统筹做好全省中医药工作的整体合力。成立《山东省中医药条例(草案)》制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立法调研工作,形成草案初稿,进入立法前的筹备阶段。召开全省名老中医命名表彰暨人才发展工作会议,实施中医药名医工程,1人被评为“国医大师”,3人被评为首届全国名中医。评选2017年山东名老中医10名、名中医药专家80名、基层名中医120名。举办全省第五批五级师承拜师大会,遴选中医经典首席巡讲专家102名、第五批五级师承指导老师144名、继承人288名。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理论考试中平均成绩在全国列第一位。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济南市中医院、潍坊市中医院纳入国家传承创新项目库。全面启动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建设10个省级中药炮制技术传承示范基地。顺利推进全省中医馆信息平台建设,在平邑县进行试点。争取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2项,金银花科研项目获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与省旅发委联合公布全省首批70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创建单位。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建设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8个、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单位44个,完成4家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评审验收工作。持续强化中医医疗机构内涵建设,启动新一轮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完成13家三级中医医院巡查任务,并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巡查整改落实到位。扎实推进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启动山东省中医专科专病诊疗中心项目。实施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计划,确定10个中医药质控中心。组织复审及新创建全国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及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11个。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食品药品监管局启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十三五”行动计划,建设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17个,面向乡村医生免费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85期,培训21000余人。开展民间中医资源普查。12个县(市、区)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省级复审,21个县(市、区)通过国家局现场评估。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国医堂、中医馆)设置率分别达到74.57%和86.51%。着力推进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第一批病种在全省稳步推开。
【健康扶贫】 2017年,山东省按照“三个一批”要求,继续做好分类救治工作,大病集中救治范围扩大至93个病种,实现所有病种全覆盖。累计救治47.2万患病贫困人口,占总数的95.6%,超额完成既定任务目标。对患慢病的7.5万贫困人口全部实施慢病签约服务管理。积极配合省扶贫办,争取扶贫专项资金近2.5亿元,为符合政策的贫困人口购买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开展健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各市对纳入健康扶贫信息系统的贫困人口信息进行全面核对,重点解决扶贫对象精准识别不够、脱贫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均衡等问题。以“健康助力奔小康”健康扶贫系列公益活动为载体,重点选择白内障、血友病、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重性精神病、唇腭裂、尘肺等疾病进行专项救治,不断提升患病贫困人口受益水平。在2017年全国健康扶贫工作会上,省卫生计生委获得“农村贫困人口核实核准优秀组织奖”;在2017年全省脱贫攻坚表彰会上,省卫生计生委获得“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 2017年,省卫生计生委制订《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常务会、省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后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卫生计生委正式批复山东为健康医疗大数据区域中心及互联互通工作试点省,并在山东召开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暨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区域中心试点启动会。全面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顺利完成省级云平台一期、二期建设任务,三期项目整体完成进度达到80%以上。全省互联互通目标基本实现,省平台与国家平台,17个市、137个县(市、区)、124家三级医院、307家二级医院、1188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对接,与26家委属(管)医院实现增量数据上传。建设山东省健康网、山东省预约诊疗服务系统,“互联网+健康服务”更加便民惠民。
2017年12月1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山东召开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暨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区域中心试点启动会,确定山东省为健康医疗大数据区域中心及互联互通工作试点省。省委副书记、省长龚正(中)出席会议 (摄影 郝金刚)
【医养结合示范省建设】 2017年,研究制定《山东省建设国家医养结合示范省工作方案》,以省政府名义上报国务院。国家卫生计生委确定山东为创建国家医养结合示范省。确定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济宁、威海6市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区,遴选确定80个省级示范县(市、区)和15家省级示范单位。建设全省医养结合项目库,遴选确定55个特色鲜明、示范性强、发展潜力大的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开展“寻访健康老人”活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山东医养结合”标识和主题宣传口号,展现山东健康养老文化特色,打造山东医养结合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