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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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7年,全省银行业法人机构有281家,一级分行152家,二级分行221家,支行及支行以下营业网点15008个,银行业资产总额11.49万亿元,实现净利润386.4亿元。证券业机构中,有2家法人证券公司、3家期货经纪公司、950家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按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法人口径计算,证券业(2家证券公司)总资产1313.79亿元,同比上升2.47%;实现净利润21.92亿元,同比下降24.13%。期货业(3家期货公司)总资产105.76亿元,同比上升7.69%;实现净利润1.44亿元,同比上升30.59%。保险业机构有5家保险公司总公司,93家保险省级分公司,分支机构7419个,从业人员93.92万人(含营销人员);保险业资产总额5298亿元,比上年增长11.59%。
【金融管理】 支付结算管理机制更加完善。2017年,会同省公安厅等6家单位建立“整治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整治支付结算重大违法犯罪”长效工作机制,建立省农联社与14家法人城商行个人账户信息互验机制,严格落实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开展空头支票行政处罚改革试点,加强对全省支付市场、支付业务及支付系统的管理。全省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专项行动删除有害信息1.3万条,打击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冻结止付资金2.6亿元,联合整治预付卡违规经营专项行动清理无证机构9家,违规“聚合支付”服务清理整治工作停止21个“微盘”交易平台,责令9家支付机构暂停业务或退出山东市场。在安全基础上深化支付服务创新,推动电子商业汇票业务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打造“助农取款服务点+”金融惠农综合服务平台,在济南市试点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深化黄河滩区居民迁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建立中小机构接入征信系统风险防控管理体系,上线征信查询前置系统,有效防范违法违规征信查询。实现全省17市地方征信数据库联网运行,在临沂等6个市开展小微经营主体信用评分试点,促进激活小微与农村信贷市场。加快金融领域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建设,与法院、公安等部门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实施联合惩戒。
国库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快国库信息化建设,全面上线TIPS二代系统,率先实现全省范围划缴税款“三方协议”网上签约,自主开发“国库会计核算实时管理系统”,在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基础上,试点市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全面推行国库会计标准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国库核算业务。拓宽国库直接支付范围,覆盖社会保障、贫困生助学金等10大类428项。
现金管理与服务创新取得新突破。硬币自循环“枣庄模式”被认定全国首创。探索现金物联网建设,以发行基金批量扫描、冠字号码采集、现金供需对接三项技术为支撑,实现对现金的精准追踪、定位和控制。推进县域现金中心建设,实现全额清分+冠字号码采集+横向调剂+代理发行库“四位一体”服务。推进货币反假重点线下转线上、城市转农村,在全国率先将反假货币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法治央行建设取得新进展。法治制度与机制更加健全,建立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管理考评制度,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上线运行“随机抽查管理系统”,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建立主查人制度并考核确定859名主查人。推进简政放权,上线运行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清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扎实金融机构综合评价工作。
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推进非诉第三方调解机制建设,16个市级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与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7个市级协会与仲裁机构建立对接关系,成立2个市级、8个县级、21个乡镇级调解委员会。规范12363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电话管理。全省建成农村金融消费维权联络点28620个。开发投诉典型案例库系统。开展金融消费者投诉分类标准应用试点。加强金融知识宣传,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普及金融知识 守住‘钱袋子’”系列专题宣传,启动为期三年“金融知识惠万村”活动,加大对低净值人群宣传力度。建立消费者金融素养问卷调查制度。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普惠金融指标体系监测制度,推进县域普惠金融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
反洗钱执法检查力度不断加大。健全反洗钱工作机制,推广反洗钱监测调查系统,督促金融机构提升重点可疑交易报告质量,建立反洗钱监管档案,同时拓展监管范围,全面覆盖典当、拍卖等10类特定非金融机构,构建保险业联合监管机制。全省人民银行系统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106个、立案26个、侦破2个。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17个、立案7个、侦破1个。深入推进“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项工作”,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8份,立案2个。
金融统计和研究工作实现新进展。开发建设山东省广义信贷标准化信息系统,实现对全部金融机构、全部金融活动统计全覆盖。围绕绿色金融、区域金融改革开展特色研究,配合发布《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6》。
【外汇管理】 2017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坚持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与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并重,落实外汇管理改革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建设,创新外汇管理方式,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支持涉外经济发展。全面深化外汇管理“放、管、服”改革,完善外汇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业务“一个窗口”受理制度,统一规范业务审批流程和业务指南,并在分局子网站对外公开,方便市场主体查询。加大外汇政策支持力度,与济南分行联合印发《关于认真贯彻稳健中性货币政策 改进金融服务和外汇管理 促进全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作为山东省金融顾问团国际业务组牵头部门,提供融资融智服务,助推全省涉外企业发展;结合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和“一带一路”建设工作,落实省政府在促进外贸外资发展运行、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等方面的各项措施,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落实各项外汇管理改革措施,落实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引导境内主体开展跨境融资活动,妥善解决华能集团境外投资资金汇出问题,全力助推贸易新业态做大做强,开展外贸新业态发展情况调研,为地方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构建完善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对威海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提供大量数据支持,参与临沂商城市场采购试点建设,推介跨境电子商务试点业务。利用对外培训、门户网站、电话沟通和政策宣讲等方式,向省内第三方支付企业宣传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打造阳光化的收结汇通道。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建设,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提高监测约谈针对性和有效性,注重将监测约谈与政策宣讲、业务引导相结合,根据辖区实际,灵活确定约谈企业、银行、个人名单,累计开展企业约谈250家次、银行约谈56家次、个人约谈798人次。探索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山东省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办法(试行)》,依托跨境监测分析平台,建立“经常项目监测分析指标体系”;完善监管机制,强化部门联合,探索构建便利高效的经常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体制,确认多起违规交易行为。开展专项核查,落实总局各项核查任务,在全辖组织开展“案例风暴”专题活动,重点挖掘有关政策违规、监管真空、灰色地带、套利等异常交易行为,为后续核查提供支撑。强化个人外汇业务监管,以打击分拆购付汇和大额高频提钞为工作重点,开展个人分拆核查和主体分类工作。加大非现场检查力度,开发“外汇收支企业画像”和“全国大额跨境收支交易圈”两项重点指标,有效锁定企业违规模式及企业全球关联交易圈,提高非现场核查成效。进一步完善“使用无效进口提单”离岸转手付汇的非现场和现场检查方法,提高线索的精准度和成案率。
强化真实性合规性监管,促进提高银行外汇展业自律水平。推动省级外汇市场自律机制建设,指导省级外汇市场自律机制完善组织架构及工作制度,指导研究自律评估机制,提高银行参与展业自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督促银行严格落实展业原则,通过省级外汇市场自律机制加强外汇政策传导和预期引导,要求自律机制第一时间将最新外汇管理政策和管理要求传导至各成员行及其分支机构,并向社会公众做好宣传辅导。推动开展以“展业自律、规范经营、公平竞争、携手同行”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市场主体的规范化意识。开发外贸企业融资监测平台为银行审单提供便利,结合贸易融资日常监管实际,探索运用大数据思维,从做实背景真实性核查角度入手,结合涉外交易信息,开发“外贸企业融资监测服务平台”,将各家银行全流程的贸易融资业务采集到系统中,实现无真实贸易背景业务的监测和预警。
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外汇市场环境。着力加强企业异常违规资金流出检查,组织开展打击“逃骗汇、非法套汇”等外汇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开展虚假转口贸易、虚假贸易融资等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企业内保外贷专项核查,严厉打击借内保外贷渠道非法向外转移资金或套利行为。组织开展货物贸易项下流出专项核查,重点对大额频繁预付货款、异常转口及同一合同跨行重复付汇等外汇业务进行检查。加强对银行落实真实性合规性审核情况的检查。及时通报上年度银行外汇检查情况,查找检查发现的主要违规问题,要求各家银行完善自身内控制度,落实展业原则,提高外汇业务合规经营水平。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犯罪活动,组织开展枣庄“6·17”地下钱庄案查处工作,做好潍坊“2·17”地下钱庄案查处准备工作,案件查处实现零听证、零复议、零诉讼。制作打击地下钱庄宣传工作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等新媒体开展打击地下钱庄工作宣传。
加大外汇政策宣讲力度,引导市场主体形成合理预期。组织开展“诚信合规发展”外汇政策集中宣传活动。统一制定下发宣传方案,组织辖内各市中心支局通过搭建宣传平台、现场座谈宣讲、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以及微信群、地方媒体、行风政务热线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宣传外汇知识和外汇管理改革开放成果,努力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办理外汇业务,充分享受政策便利。定期组织召开银企座谈会,讲解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宣讲外汇管理改革举措,了解市场实际需求,解答外汇政策疑问。指导提高全省涉外企业汇率避险能力,组织对全省跨境收支总量前700家大中型涉外企业和90家银行业机构进行汇率避险知识专项培训,提高其汇率避险意识。督促驻鲁银行分支机构积极争取其总行支持,优先在山东试点推广新的汇率避险产品,丰富涉外企业避险工具选择。引导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加强与全国性银行的合作,扩大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规模,更好地服务中小涉外企业。探索衍生产品集中推介方式,实现银行衍生产品和企业对外贸易的无缝对接。
加大数据核查力度,着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筑牢统计制度基础,强化数据质量控制,落实各项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完整报送国际收支及结售汇统计等各类报表,严格筛查、逐笔落实网上申报信息,定期执行三级通报机制,为数据质量提升奠定良好基础;参与人行总局银行卡境外交易管理系统开发,充分利用国际收支数据下载平台,有效前移核查关口,实行半个工作日限时纠错机制,提升非现场核查工作效能,避免数据质量出现较大波动;探索现场核查方法和技巧,逐步强化现场核查效率。加强资本项目数据处理。定期对滞留数据发生及处理情况进行监测,督促提升分支局和银行业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数据报送准确性。继续对银行接口数据报送情况进行按日监测,紧抓辖内法人银行账户数据、银行自身业务数据、结售汇数据报送质量,对接口数据报送质量呈下降趋势的银行及时采取约谈等督导措施。全年监测接口数据26.6万笔,银行接口数据报送差错率均保持在1%以下。
(李彬彬)
【地方金融管理】 2017年,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取得突破,金融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引领作用得到较好发挥。全省金融业增加值3707.24亿元,占生产总值比重5.1%,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10.6%。
地方金融改革深入推进。地方法人银行贷款稳定增长,2017年,全省农商行、城商行贷款余额分别达到10440.5亿元、6733.7亿元,比年初增加784.9亿元、660.5亿元。山东省首家民营银行——威海蓝海银行开业运营;新增1家法人保险机构——和泰人寿。加强金融监管,促进各类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有序发展。截至2017年12月末,全省有小贷公司419家,累计发放贷款663.54亿元,90%以上投向“三农”和小微企业。推动融资担保行业“减量增资”、做精做强,全省有融资性担保机构414家,其中10亿元以上机构16家,在保责任余额1095.51亿元。民间融资机构实现创新发展,全省获得业务许可的民间融资机构522家,其中,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完成投资284.83亿元,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公司对接资金23.57亿元。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进一步扩面增效,全省有131个县(市、区和开发区)的397家合作社取得试点资格,13个市实现试点县域全覆盖,累计发生信用互助业务3229笔、1.34亿元。深入推进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全省改制企业累计超过1.5万家,超额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超过1000家改制企业在齐鲁股交中心挂牌。股权、金融资产、能源环境、海洋产权等权益类市场较快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作为全省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作用日益凸显。2017年,区域股权市场挂牌企业新增1013家,总量3394家,企业股权融资额1675.84亿元。新设山东齐鲁农产品、国商商品、东营新华福岛能源等3家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总量11家,全年实现交易额2451.7亿元,同比增加1267.4亿元。山东交易市场清算所有限公司监管服务功能较好发挥,接入6家现期间交易市场。
(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