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截至2016年底,山东省土地总面积15.79万平方公里(1579.11万公顷),其中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分别为1151.43万公顷、284.44万公顷和143.24万公顷,分别占全省总面积的72.92%、18.01%和9.07%。已发现矿产资源147种,占全国173种的85.47%;查明资源储量的85种,占全国162种的53.46%。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2791处(含共伴生矿产地数566处)。
2017年,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以下简称省国土资源厅)规范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开展各项工作。制定规范标准,对全部行政许可事项按用地预审、矿产资源、测绘、资质4大类分别编制办理条件、申报材料、法定依据、办理流程、审批流程等标准文本格式,形成清晰明确的行政许可项目清单。梳理“零跑腿”事项8项,“只跑一次”事项18项。研究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要求,形成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进行抽查并向社会公开。审批各类行政许可事项706项。其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55项,矿业权类170项,测绘类325项,资质类156项,全部在法定时间内完成。梳理并减少行政许可事项,对原“权力”逐一梳理,将行政权力事项由198项减少到77项。向济南、青岛、烟台3市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下放行政权力10项。清理规范证明材料335项,取消31项;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97项,取消33项;对清单外的中介项目和证明材料一律取消。
【土地资源管理】 土地整治规划。2017年12月2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山东省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全省规范有序推进土地整治活动的基本依据和行动指南,主要阐明“十三五”期间山东省土地整治战略部署,确定土地整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统筹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用地整理、土地复垦和未利用地开发等各项土地整治活动,明确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规划“十三五”期间,确保建成高标准农田2513.00万亩;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04.79万亩,耕地数量、质量和保护水平全面提升;整理农村建设用地136.35万亩,改造开发城镇低效用地18.00万亩,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进一步提高。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城镇地籍调查更新汇总。6月,全省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通过国家级内外业核查后成果正式上线运行。11月,省国土资源厅根据国土资源部下达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任务要求召开会议部署并同步开展技术培训。同月,全省2016年度城镇地籍调查更新汇总和所有城市、建制镇和试点村庄地籍调查数据逐级汇总、城镇土地利用数据综合分析成果通过国家验收。在高密市、青州市、诸城市、安丘市开展城乡地籍数据整合更新试点工作。
第三次土地调查。10月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经前期筹备和厅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先后向省政府办公厅呈报相应情况的报告和请示。12月14日,省长龚正、副省长王书坚批示同意。年内完成省级经费预算报告初稿和实施方案初稿。
建设用地管理。全年批准建设用地41.72万亩,同比增长29%;争取国家先行用地审批,加快建设用地报批,获国务院批准重点项目建设用地27个、面积5.51万亩,确保济青高铁、青岛机场等40余个国家和省重点项目依法及时开工建设。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6000亩,专项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和扶贫项目开发建设,帮扶6805个省定贫困村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确定65个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市县流转使用,收益全部用于扶贫。会同有关部门印发通知,将国家下达山东“十三五”时期下降22%的目标任务分解到17市。
征地补偿标准制定。6月,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通知,部署全省17市开展附着物和青苗征地补偿标准制定工作,至年底,17市补偿标准全部报省国土资源厅和省财政厅批准并发布实施。补偿标准较上一轮平均提高58.7%。率先在全国建成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国土资源部在济南召开现场会推广山东经验。
土地三项制度改革试点。2016—2017年,禹城市作为国土资源部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省国土资源厅指导禹城市重点在缩小征地范围、合理提高补偿标准、建立多元化补偿机制上进行积极探索;在征地程序、补偿资金代管等方面取得突破;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按照同地同权、收益共享的要求进行尝试;宅基地制度在分配、盘活利用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为《土地管理法》(修改草案)修改提供理论和实践经验。
建设用地二级市场建设试点。1月,临沂市被列为国土资源部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建设试点。省国土资源厅指导编制报批方案,并帮助解决重点难点问题。8月30日,全国首家“线上+线下”“交易+登记”一体化、超市化的土地二级市场在临沂市政务中心建成启用,“临沂市土地市场网”线上交易市场正式运行。至2018年1月底,已受理抵押231宗,金额91.29亿元,转让117宗,金额2.21亿元,抵押注销313宗。得到国土资源部中期评估的充分肯定。
耕地保护。严守耕地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9587万亩,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保护任务。严格执行“占优补优”制度和“补改结合”政策,新占用耕地全部落实占补平衡,连续18年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全省入库耕地占补平衡项目562个、面积12.73万亩,跨市域调剂占补平衡指标4.15万亩,有效缓解占补平衡供求矛盾。1月10日,全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省级确定面积为21.00万公顷,建成省级耕地后备资源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其成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地质矿产管理】 基础地质调查。2017年,全省投入资金3845.45万元,完成区域地质调查11幅,地面磁测调查6幅,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与评价8幅,区域地质矿产调查21幅,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与评价20幅;投入资金16678.48万元,开展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项目87项。
矿产资源勘查。全年投入资金35194.9万元,开展矿产资源勘查项目177项,完成钻探工作量39.40万米。新发现各类矿产地8处,其中,大型溶剂用灰岩和冶金用白云岩矿产地各1处;中型岩金矿产地2处,中型水泥用灰岩矿产地1处;小型岩金矿产地2处,小型晶质石墨矿产地1处。完成阶段性勘查的各类矿产地17处,其中,大型矿产地4处(金矿1处、铁矿1处、熔剂用灰岩1处、冶金用白云岩1处);中型矿产地6处(岩金矿3处、煤炭1处、水泥用灰岩1处、冶金用白云岩1处);小型矿产地7处(岩金矿4处、铁矿1处、石墨2处)。多处、多个矿种普(勘)查显示具有较好的找矿潜力。全省页岩气资源潜力调查评价优选出页岩气有利区13个。
在莱州西岭地区发现“世界级”超大型金矿,提交金金属量382.58吨;张家洼矿区深部及外围普查提交铁矿资源突破1亿吨,获“全国十大找矿成果”。
部省找矿合作。年内,省国土资源厅同中国地质调查局共同组织编制了《服务山东新旧动能转换地质调查工作方案(2017—2021年)》,并已经部省领导阅示同意。该方案对山东今后五年拟在城市地下空间、金矿深地探测、海洋海岸带、土地质量、水文地质与矿山环境调查和成果集成与应用六个方面开展战略合作,实现由常规性找矿向战略性找矿、由传统地质向生态地质、由粗放勘查向绿色勘查、由单一地质向跨界融合、由要素聚集向创新驱动的五大转变。
资源储量管理。年内完成了储量备案事项制度改革,制定了矿产资源储量备案公共服务事项指南,对备案流程、备案要件、备案时限等事项进行修改完善;制定储量备案与储量登记、地质资料汇交工作的衔接措施。全省新增岩金备案资源量424.881吨,铁0.46亿吨,煤炭0.71亿吨,稀土17万吨,金刚石2.41万克拉,石墨4.6万吨,重晶石128万吨,石灰岩2.66亿吨。
地质资料管理。2017年,全省投入地质资料管理资金34万元,汇交验收资料508档,向全国地质资料馆转交230档;不断加强重要钻孔数据库管理,清理更新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数据信息,推进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
矿产资源开发管理。重点开展露天开采矿山专项整治行动、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取缔关停各类露天采矿359家;对全省保护区内的矿业权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联合省林业厅印发通知,明确矿业权退出方式和退出程序,存在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问题的青岛等6市根据要求制定矿业权退出工作方案,确定退出计划和时间表;会同煤炭、安监部门制定实施方案,3月—8月开展专项检查和抽查300余次,发现违规行为12项并督促整改到位。
12月,省国土资源厅、省政府新闻办联合发布实施金、铁、煤等矿种的山东版“三率”最低指标。要求新建或改扩建的矿山“三率”应达到,生产中的矿山两年内达到该指标要求。相对部颁标准,山东版最低要求有18个指标分别提高1—15个百分点,细化增加8个指标,制定选矿用水、废水的利用标准。
科技管矿。全年完成省属80个地下开采重点矿山三维模型建设、系统安装和数据集成。研发矿产资源网格化监管系统,在全国首次建立科技管矿技术标准体系,构建“互联网+”的矿产资源开发实时监管体系。莱芜等3市通过省级验收,济南等8市通过市级验收。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9月,完成全省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共涉及矿山9672座,包括各类生产(含62座在建)矿山1681座、历史遗留(含闭坑、废弃及政策性关闭)矿山7991座。系统掌握历年来全省各级财政、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情况。印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有序推进恢复治理工作。
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争取泰山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入选国家试点,组织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编制项目申报材料,配合完成《关于泰山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的调研报告》,积极编制实施方案。
地质灾害防治。全年投入专项资金950万元,组织14家专业队伍开展新一轮、覆盖全省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和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进一步规范。汛期,全省7000余人参与群测群防工作,1314名群测群防员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和监测。列入2017年防治重点的6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个落实治理或搬迁避让方案。全省70个山地丘陵县全部建成高标准“十有县”(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
【测绘管理】 2017年,山东全面查清各类地理国情要素的现状和空间分布,《山东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公报》正式发布。组织开展常态化地理省情监测。构建新型基础测绘技术体系,组织获取新一轮全省0.5米分辨率遥感影像,国产优于2米分辨率卫星影像实现每季度覆盖一遍。“天地图·山东”完成2017年国家和省数据融合,省级平台开发应用系统140余个,市县平台应用系统超过1100个。至年底,全省地理信息产业单位1800多家,产业总产值超过200亿元,北斗应用、数据加工、智慧城市建设、地理信息增值服务等地理信息全产业链初具形态。潍坊市凤凰地理信息小镇被列入全省第二批特色小镇,已有68个项目落户,着力打造千亿级地理信息产业基地。
产业发展规划。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刘家义关于推进山东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批示精神,组织开展《山东省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5年)》编制工作,广泛征求省直部门、单位和各市意见,经专家论证和厅长办公会审议后,12月23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问题地图”专项整治。2017年,全省开展全覆盖排查“问题地图”专项整治,巡查591次,抽查单位3922家、地图14149张,发现并完成整改“问题地图”446件,查封、收缴地图4461件。制定印发加强地图市场监管意见,编制、公布标准地图23幅。
【不动产登记管理】 自2016年9月,全省110个承担独立发证职能的市、县(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事业单位)全面运转,将原来分散在多个部门的土地、房屋、林权等权属证书停发,由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下属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原各机构颁发的证书不强制换证。至2017年末,全省设立不动产登记受理点212个,受理窗口2635个,大宗业务“绿色通道”187个,吸收相关部门划转行政和事业编制人员3923人,新聘用2008人,累计发放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550余万份。
便民示范窗口创建。2017年,省国土资源厅印发便民利民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方案,编制示范窗口评价体系。确定规范化建设试点,明确6项工作任务和11项成果要求,45个县(市、区)采取“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房管、税务、银行和国土等部门进驻同一个服务大厅。
信息化建设。2017年,省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试运行完成,各县(市、区)级省级平台接入并实时上传登记数据30万条,入库存量数据2418.8万条。先后督促指导全省137个县(市、区)不动产登记信息全部接入国家平台,实时上传登记信息578万条。
落实资金4.46亿元,完成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整合72.08万宗,房屋整合1383.71万户。137个县(市、区)向国土资源部汇交不动产单元登记数据1836万个,涉及权利数据1976万条、权利人2346万人。完成原房产、海域、林权登记档案资料全部移交。
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试点和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国家级试点。5月,淄博市周村区完成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国家级试点调查并建立数据库,10月,包括技术报告、工作报告和疑难问题解决方案等成果通过验收。莱西市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国家级试点工作按年度计划有序推进。
年内对济南市、青岛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进行省级检查验收。对各市进一步化解土地权属争议,提高发证覆盖率进行技术指导。对各市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开展摸底调研。
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6月,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农业厅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要求、技术要点、组织模式、部门分工、时间节点和任务安排。7月下旬开展了省级工作培训。
【执法监察】 2017年,山东省推行执法和信访协调联动,逐步健全完善信访稳定工作“大格局”。研发启用土地资源全天候遥感监测信息平台,将遥感监测图斑一年一发改为一季度一发,重点地区实现了一月一更新,有效弥补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滞后性、补救性缺陷,进一步提升“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成效。对国土资源部下发的67个“大图斑”和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转交的38起重点案件进行实地核查,对6个重点关注的图斑实行重点督导。印发进一步加强露天采矿监督管理工作通知,规范“出具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意见”工作。全年挂牌督办违法案件土地164起,矿产资源9起。省政府组织对滨州市以及荣成等7个县(市、区)进行警示约谈。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连续6年实现部级层面“零约谈、零问责、零挂牌”。至年底,共接待来访群众1320批,3722人次,同比下降8.14%和16.52%。
(袁永 刘玉让)
国土资源管理
【概况】 截至2016年底,山东省土地总面积15.79万平方公里(1579.11万公顷),其中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分别为1151.43万公顷、284.44万公顷和143.24万公顷,分别占全省总面积的72.92%、18.01%和9.07%。已发现矿产资源147种,占全国173种的85.47%;查明资源储量的85种,占全国162种的53.46%。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2791处(含共伴生矿产地数566处)。
2017年,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以下简称省国土资源厅)规范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开展各项工作。制定规范标准,对全部行政许可事项按用地预审、矿产资源、测绘、资质4大类分别编制办理条件、申报材料、法定依据、办理流程、审批流程等标准文本格式,形成清晰明确的行政许可项目清单。梳理“零跑腿”事项8项,“只跑一次”事项18项。研究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要求,形成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进行抽查并向社会公开。审批各类行政许可事项706项。其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55项,矿业权类170项,测绘类325项,资质类156项,全部在法定时间内完成。梳理并减少行政许可事项,对原“权力”逐一梳理,将行政权力事项由198项减少到77项。向济南、青岛、烟台3市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下放行政权力10项。清理规范证明材料335项,取消31项;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97项,取消33项;对清单外的中介项目和证明材料一律取消。
【土地资源管理】 土地整治规划。2017年12月2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山东省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全省规范有序推进土地整治活动的基本依据和行动指南,主要阐明“十三五”期间山东省土地整治战略部署,确定土地整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统筹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用地整理、土地复垦和未利用地开发等各项土地整治活动,明确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规划“十三五”期间,确保建成高标准农田2513.00万亩;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04.79万亩,耕地数量、质量和保护水平全面提升;整理农村建设用地136.35万亩,改造开发城镇低效用地18.00万亩,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进一步提高。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城镇地籍调查更新汇总。6月,全省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通过国家级内外业核查后成果正式上线运行。11月,省国土资源厅根据国土资源部下达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任务要求召开会议部署并同步开展技术培训。同月,全省2016年度城镇地籍调查更新汇总和所有城市、建制镇和试点村庄地籍调查数据逐级汇总、城镇土地利用数据综合分析成果通过国家验收。在高密市、青州市、诸城市、安丘市开展城乡地籍数据整合更新试点工作。
第三次土地调查。10月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经前期筹备和厅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先后向省政府办公厅呈报相应情况的报告和请示。12月14日,省长龚正、副省长王书坚批示同意。年内完成省级经费预算报告初稿和实施方案初稿。
建设用地管理。全年批准建设用地41.72万亩,同比增长29%;争取国家先行用地审批,加快建设用地报批,获国务院批准重点项目建设用地27个、面积5.51万亩,确保济青高铁、青岛机场等40余个国家和省重点项目依法及时开工建设。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6000亩,专项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和扶贫项目开发建设,帮扶6805个省定贫困村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确定65个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市县流转使用,收益全部用于扶贫。会同有关部门印发通知,将国家下达山东“十三五”时期下降22%的目标任务分解到17市。
征地补偿标准制定。6月,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通知,部署全省17市开展附着物和青苗征地补偿标准制定工作,至年底,17市补偿标准全部报省国土资源厅和省财政厅批准并发布实施。补偿标准较上一轮平均提高58.7%。率先在全国建成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国土资源部在济南召开现场会推广山东经验。
土地三项制度改革试点。2016—2017年,禹城市作为国土资源部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省国土资源厅指导禹城市重点在缩小征地范围、合理提高补偿标准、建立多元化补偿机制上进行积极探索;在征地程序、补偿资金代管等方面取得突破;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按照同地同权、收益共享的要求进行尝试;宅基地制度在分配、盘活利用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为《土地管理法》(修改草案)修改提供理论和实践经验。
建设用地二级市场建设试点。1月,临沂市被列为国土资源部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建设试点。省国土资源厅指导编制报批方案,并帮助解决重点难点问题。8月30日,全国首家“线上+线下”“交易+登记”一体化、超市化的土地二级市场在临沂市政务中心建成启用,“临沂市土地市场网”线上交易市场正式运行。至2018年1月底,已受理抵押231宗,金额91.29亿元,转让117宗,金额2.21亿元,抵押注销313宗。得到国土资源部中期评估的充分肯定。
耕地保护。严守耕地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9587万亩,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保护任务。严格执行“占优补优”制度和“补改结合”政策,新占用耕地全部落实占补平衡,连续18年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全省入库耕地占补平衡项目562个、面积12.73万亩,跨市域调剂占补平衡指标4.15万亩,有效缓解占补平衡供求矛盾。1月10日,全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省级确定面积为21.00万公顷,建成省级耕地后备资源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其成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地质矿产管理】 基础地质调查。2017年,全省投入资金3845.45万元,完成区域地质调查11幅,地面磁测调查6幅,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与评价8幅,区域地质矿产调查21幅,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与评价20幅;投入资金16678.48万元,开展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项目87项。
矿产资源勘查。全年投入资金35194.9万元,开展矿产资源勘查项目177项,完成钻探工作量39.40万米。新发现各类矿产地8处,其中,大型溶剂用灰岩和冶金用白云岩矿产地各1处;中型岩金矿产地2处,中型水泥用灰岩矿产地1处;小型岩金矿产地2处,小型晶质石墨矿产地1处。完成阶段性勘查的各类矿产地17处,其中,大型矿产地4处(金矿1处、铁矿1处、熔剂用灰岩1处、冶金用白云岩1处);中型矿产地6处(岩金矿3处、煤炭1处、水泥用灰岩1处、冶金用白云岩1处);小型矿产地7处(岩金矿4处、铁矿1处、石墨2处)。多处、多个矿种普(勘)查显示具有较好的找矿潜力。全省页岩气资源潜力调查评价优选出页岩气有利区13个。
在莱州西岭地区发现“世界级”超大型金矿,提交金金属量382.58吨;张家洼矿区深部及外围普查提交铁矿资源突破1亿吨,获“全国十大找矿成果”。
部省找矿合作。年内,省国土资源厅同中国地质调查局共同组织编制了《服务山东新旧动能转换地质调查工作方案(2017—2021年)》,并已经部省领导阅示同意。该方案对山东今后五年拟在城市地下空间、金矿深地探测、海洋海岸带、土地质量、水文地质与矿山环境调查和成果集成与应用六个方面开展战略合作,实现由常规性找矿向战略性找矿、由传统地质向生态地质、由粗放勘查向绿色勘查、由单一地质向跨界融合、由要素聚集向创新驱动的五大转变。
资源储量管理。年内完成了储量备案事项制度改革,制定了矿产资源储量备案公共服务事项指南,对备案流程、备案要件、备案时限等事项进行修改完善;制定储量备案与储量登记、地质资料汇交工作的衔接措施。全省新增岩金备案资源量424.881吨,铁0.46亿吨,煤炭0.71亿吨,稀土17万吨,金刚石2.41万克拉,石墨4.6万吨,重晶石128万吨,石灰岩2.66亿吨。
地质资料管理。2017年,全省投入地质资料管理资金34万元,汇交验收资料508档,向全国地质资料馆转交230档;不断加强重要钻孔数据库管理,清理更新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数据信息,推进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
矿产资源开发管理。重点开展露天开采矿山专项整治行动、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取缔关停各类露天采矿359家;对全省保护区内的矿业权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联合省林业厅印发通知,明确矿业权退出方式和退出程序,存在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问题的青岛等6市根据要求制定矿业权退出工作方案,确定退出计划和时间表;会同煤炭、安监部门制定实施方案,3月—8月开展专项检查和抽查300余次,发现违规行为12项并督促整改到位。
12月,省国土资源厅、省政府新闻办联合发布实施金、铁、煤等矿种的山东版“三率”最低指标。要求新建或改扩建的矿山“三率”应达到,生产中的矿山两年内达到该指标要求。相对部颁标准,山东版最低要求有18个指标分别提高1—15个百分点,细化增加8个指标,制定选矿用水、废水的利用标准。
科技管矿。全年完成省属80个地下开采重点矿山三维模型建设、系统安装和数据集成。研发矿产资源网格化监管系统,在全国首次建立科技管矿技术标准体系,构建“互联网+”的矿产资源开发实时监管体系。莱芜等3市通过省级验收,济南等8市通过市级验收。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9月,完成全省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共涉及矿山9672座,包括各类生产(含62座在建)矿山1681座、历史遗留(含闭坑、废弃及政策性关闭)矿山7991座。系统掌握历年来全省各级财政、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情况。印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有序推进恢复治理工作。
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争取泰山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入选国家试点,组织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编制项目申报材料,配合完成《关于泰山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的调研报告》,积极编制实施方案。
地质灾害防治。全年投入专项资金950万元,组织14家专业队伍开展新一轮、覆盖全省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和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进一步规范。汛期,全省7000余人参与群测群防工作,1314名群测群防员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和监测。列入2017年防治重点的6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个落实治理或搬迁避让方案。全省70个山地丘陵县全部建成高标准“十有县”(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
【测绘管理】 2017年,山东全面查清各类地理国情要素的现状和空间分布,《山东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公报》正式发布。组织开展常态化地理省情监测。构建新型基础测绘技术体系,组织获取新一轮全省0.5米分辨率遥感影像,国产优于2米分辨率卫星影像实现每季度覆盖一遍。“天地图·山东”完成2017年国家和省数据融合,省级平台开发应用系统140余个,市县平台应用系统超过1100个。至年底,全省地理信息产业单位1800多家,产业总产值超过200亿元,北斗应用、数据加工、智慧城市建设、地理信息增值服务等地理信息全产业链初具形态。潍坊市凤凰地理信息小镇被列入全省第二批特色小镇,已有68个项目落户,着力打造千亿级地理信息产业基地。
产业发展规划。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刘家义关于推进山东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批示精神,组织开展《山东省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5年)》编制工作,广泛征求省直部门、单位和各市意见,经专家论证和厅长办公会审议后,12月23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问题地图”专项整治。2017年,全省开展全覆盖排查“问题地图”专项整治,巡查591次,抽查单位3922家、地图14149张,发现并完成整改“问题地图”446件,查封、收缴地图4461件。制定印发加强地图市场监管意见,编制、公布标准地图23幅。
【不动产登记管理】 自2016年9月,全省110个承担独立发证职能的市、县(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事业单位)全面运转,将原来分散在多个部门的土地、房屋、林权等权属证书停发,由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下属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原各机构颁发的证书不强制换证。至2017年末,全省设立不动产登记受理点212个,受理窗口2635个,大宗业务“绿色通道”187个,吸收相关部门划转行政和事业编制人员3923人,新聘用2008人,累计发放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550余万份。
便民示范窗口创建。2017年,省国土资源厅印发便民利民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方案,编制示范窗口评价体系。确定规范化建设试点,明确6项工作任务和11项成果要求,45个县(市、区)采取“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房管、税务、银行和国土等部门进驻同一个服务大厅。
信息化建设。2017年,省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试运行完成,各县(市、区)级省级平台接入并实时上传登记数据30万条,入库存量数据2418.8万条。先后督促指导全省137个县(市、区)不动产登记信息全部接入国家平台,实时上传登记信息578万条。
落实资金4.46亿元,完成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整合72.08万宗,房屋整合1383.71万户。137个县(市、区)向国土资源部汇交不动产单元登记数据1836万个,涉及权利数据1976万条、权利人2346万人。完成原房产、海域、林权登记档案资料全部移交。
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试点和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国家级试点。5月,淄博市周村区完成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国家级试点调查并建立数据库,10月,包括技术报告、工作报告和疑难问题解决方案等成果通过验收。莱西市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国家级试点工作按年度计划有序推进。
年内对济南市、青岛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进行省级检查验收。对各市进一步化解土地权属争议,提高发证覆盖率进行技术指导。对各市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开展摸底调研。
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6月,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农业厅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要求、技术要点、组织模式、部门分工、时间节点和任务安排。7月下旬开展了省级工作培训。
【执法监察】 2017年,山东省推行执法和信访协调联动,逐步健全完善信访稳定工作“大格局”。研发启用土地资源全天候遥感监测信息平台,将遥感监测图斑一年一发改为一季度一发,重点地区实现了一月一更新,有效弥补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滞后性、补救性缺陷,进一步提升“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成效。对国土资源部下发的67个“大图斑”和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转交的38起重点案件进行实地核查,对6个重点关注的图斑实行重点督导。印发进一步加强露天采矿监督管理工作通知,规范“出具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意见”工作。全年挂牌督办违法案件土地164起,矿产资源9起。省政府组织对滨州市以及荣成等7个县(市、区)进行警示约谈。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连续6年实现部级层面“零约谈、零问责、零挂牌”。至年底,共接待来访群众1320批,3722人次,同比下降8.14%和16.52%。
(袁永 刘玉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