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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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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体制改革】 2017年,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编办、省政府法制办印发年度工作要点,细化分解年度改革重点任务。充分发挥省城管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对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全面统筹、调度督导和协调推进。截至12月底,临沂、东营、滨州、德州、潍坊、枣庄6个设区市出台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方案。济南、青岛等15个设区市及滕州、沂南等57个县(市)完成城市管理机构综合设置。济南、枣庄、东营、潍坊、临沂、德州6个设区市及平阴等36个县(市)实现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临沂、威海、潍坊、济宁等50个市、县(市)实现城管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统一。
【“强转树”专项行动】 2017年,组织开展两期全省城管执法干部培训,累计培训处级以上干部378人,科级干部400余人。全面落实城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累计完成持证上岗培训1.75万人。在全省部署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推广“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济南、临沂两市城管局被评为全国住建系统“强转树”专项行动表现突出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严格执行城管执法“十个严禁”,即严禁擅自简化执法程序,严禁随意采取强制执法措施,严禁在非工作场所处理案件和约见当事人,严禁不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严禁打骂、威胁或者侮辱当事人,严禁以吃拿卡要等方式刁难当事人,严禁用踢、踹、敲等不文明方式触碰当事人的商品、器具等物品,严禁故意破坏、擅自处理或侵占当事人的物品,严禁与当事人发生肢体冲突,严禁协管人员单独执法,组织开展城管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
【数字城管建设】 2017年,《山东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与运行管理导则》制定发布。截至年底,全省17个设区市、80个县(市)完成数字城管平台建设。全省99个市县中,仅有临清市、莘县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建设任务。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模式验收标准》,组织开展数字城管系统省级验收工作。全省有66个市、县(市)数字城管平台通过省级或市级验收。
【环境综合整治】 2017年,全省5300余公里铁路沿线累计摸排发现环境问题1.4万个,已完成治理1.38万个,治理率达98.5%;累计完成铁路沿线绿化6931.4万平方米,1813公里适宜绿化地段中,绿化率占比85.5%,整治工作位居全国前列。
城市违法建设治理。省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指导各地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三年治理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同时,与铁路沿线环境治理、沿河环境治理等协同部署推进。全省各市、县(市)积极谋划,加大投入,多措并举,攻坚克难,存量违法建设得到有效处置,新增违法建设实现有效遏制。截至12月底,全省查处城市违法建设15963.2万平方米(其中查处存量违法建设15355.3万平方米,查处新增违法建设608.0万平方米),依法拆除13776.7万平方米(其中拆除存量违法建设13190.1万平方米,拆除新增586.6万平方米),整改违建2126.4万平方米,超额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完成60%以上存量违建治理的任务。坚持拆改结合,将治违拆违与棚改、危改、旧改统筹安排,超前做好规划设计,做到拆除、清理、利用、美化同步。全省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20.6亿元,同步开展拆后清理、利用、美化,增加绿地面积607万平方米、停车位5.98万个、市民活动场所1201处。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山东省城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进行通报表扬,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主流媒体为济南拆违拆临点赞。
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治理。8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建设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针对房屋建筑、拆除工程,市政工程,渣土运输,城市道路保洁,裸露土地绿化等重点领域,开展扬尘专项整治。通过完善工作台账、加强调度通报、强化包市督导、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等措施构建长效机制,建设扬尘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截至年底,城市和县城规划区内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地共4018个,其中全面落实扬尘治理“六项措施”的4014个,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的3995个,占比分别达到99.9%和96.91%;工期超过3个月的市政工程共828处,全面落实扬尘治理措施的729处,占比88%。全省核准渣土运输企业823家,纳入监管的渣土车13719台,密闭达标的渣土车13708台,达标率99.9%,安装GPS的渣土车13084台,达标率95.3%,“黑”渣土车得到有效管控;全省城市、县城建成区主次干道机扫率、洒水率均达90%以上。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2017年,山东省提升运营管理水平。通过施行月调度、季通报和后进约谈制度,敦促各地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污水处理率;建立完善全省污水处理厂运营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质量评价,通过加强运行监管提升运行质量;开展全省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安全培训,加强对排水与污水处理安全生产和下井作业的安全和技能培训,提高施工和运行维护安全管理水平。截至年底,全省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306座,形成污水处理能力1470万吨/日,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5%以上,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全省敏感区域内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
【黑臭水体治理】 2017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过组织召开全省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推进会,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加强对各地治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调度督查。建立完善河长制,公布全省198条黑臭水体河长名单,明确工作责任,落实治理措施。指导各地建立“一河一档”台账,完善“一河一策”方案,落实河道警长制,加强巡查治理,确保整治到位。截至2017年底,全省198条黑臭水体中,已整治完成182条,整治中15条,治理项目开工率99.5%,完工率91.9%。济南、青岛等28市、县(市)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济南、青岛两市已完成黑臭水体初见成效评估验收。
【垃圾无害化处置】 2017年,山东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指导济南、青岛、泰安三市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回收、资源化利用初见成效;按照中央环保督察要求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部署,对全省存量垃圾开展全面深入排查,共排查出147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39处简易堆场和17处生活垃圾旧填埋场,针对存量垃圾治理任务制定整改攻坚方案,指导各地加大力度分类整治;加强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17个设区市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全部建成并调试或投入正式运行,新增处理能力2400吨/日;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大力推进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建成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35座,另有运行中卫生填埋场64座,全省全年共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2626.4万吨。
【园林城市创建】 2017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园林绿化作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扎实开展园林城市创建活动,颁布《山东省城市园林绿化评价办法》,组织开展省级园林城市评价;编制《山东省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推进行业转型升级。截至12月底,全省92个市县编制完成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建成省级以上园林城市(县城)83个,其中国家级园林城市(县城)57个,数量居全国第一。截至年底,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7.3平方米。
(孙运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