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7年,《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经国务院同意,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复实施。4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大众日报》头版头条进行报道。规划到2030年,全省城镇人口达到800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75%,确定了“双核、四带、六区”(双核即济南、青岛2个核心城市,四带即济青聊、沿海、京沪通道、鲁南4条城镇发展带,六区即济南-淄博-泰安-莱芜-德州-聊城、青岛-潍坊、烟台-威海、济宁-枣庄-菏泽、东营-滨州、临沂-日照6个城镇密集区)的省域城镇空间格局。从区域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空间开发管制进行政策指导,对设区城市发展进行导引。
城市总体规划审查报批。2017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的通知》,明确总体规划编制要点,优化精简审查报批程序。11个由国务院审批的总体规划全部获批。新一轮总体规划编制全面启动,济南、青岛、淄博、潍坊、泰安、临沂等市启动到2050年的城市空间战略研究,78个市县完成总体规划实施评估,44个市县完成总体规划纲要审查,17个市县完成总体规划,济宁、聊城、寿光3市总体规划获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滕州等4县(市)“多规合一”试点完成规划编制。
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2017年,山东省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工作部署,学习借鉴三亚、杭州2市先进经验,结合山东省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提出实施生态修复、功能提升、交通改善、特色塑造等八大行动。部署各市开展“双修”(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申请确立了4个国家试点和5个省级试点,各试点市县建立了项目库,编制了相关规划。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2017年,《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启动,已形成草案。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部署,会同吉林、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交叉检查。加快推进保护规划编制审批,青岛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获省政府批复,35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全部通过审查。全面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各地积极摸底普查,挖掘历史文化街区潜在对象36处、历史建筑潜在对象1136处。
【《山东省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印发】 2017年8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山东省城市设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结合山东省实际,从三方面加强城市设计管理。城市设计法定地位,构建“三层次一专项”城市设计体系,将城市设计要求纳入各层次规划管控,对各层次城市设计技术要点和内容深度做出规范。确立了5个国家试点和5个省级试点,推进试点先行示范,在城市设计管理体制和技术路径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城乡规划督察】 2017年,全省8个督察组对83个市县开展集体巡察,对越权编制审批规划、破坏生态资源、违规变更容积率、棚户区改造规划滞后等问题进行重点督察,问题突出的由省督察员办公室提出整改要求。省派督察员发出督察建议书35件、工作函49件,制止违规项目294个,有效地减少了违反规划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开展卫星遥感违法图斑处置专项督察行动,对2010年以后9328个疑似图斑进行核实,确定了5639个违法图斑,逐一提出处理意见。省督察员办公室对违法图斑查处不及时的市、县发出督办函,责成专项督察组进行现场督办,并对处置情况进行通报。对大部分存在违法图斑的市、县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维护规划权威。
(孙运通)
城乡规划
【概况】 2017年,《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经国务院同意,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复实施。4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大众日报》头版头条进行报道。规划到2030年,全省城镇人口达到800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75%,确定了“双核、四带、六区”(双核即济南、青岛2个核心城市,四带即济青聊、沿海、京沪通道、鲁南4条城镇发展带,六区即济南-淄博-泰安-莱芜-德州-聊城、青岛-潍坊、烟台-威海、济宁-枣庄-菏泽、东营-滨州、临沂-日照6个城镇密集区)的省域城镇空间格局。从区域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空间开发管制进行政策指导,对设区城市发展进行导引。
城市总体规划审查报批。2017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的通知》,明确总体规划编制要点,优化精简审查报批程序。11个由国务院审批的总体规划全部获批。新一轮总体规划编制全面启动,济南、青岛、淄博、潍坊、泰安、临沂等市启动到2050年的城市空间战略研究,78个市县完成总体规划实施评估,44个市县完成总体规划纲要审查,17个市县完成总体规划,济宁、聊城、寿光3市总体规划获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滕州等4县(市)“多规合一”试点完成规划编制。
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2017年,山东省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工作部署,学习借鉴三亚、杭州2市先进经验,结合山东省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提出实施生态修复、功能提升、交通改善、特色塑造等八大行动。部署各市开展“双修”(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申请确立了4个国家试点和5个省级试点,各试点市县建立了项目库,编制了相关规划。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2017年,《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启动,已形成草案。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部署,会同吉林、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交叉检查。加快推进保护规划编制审批,青岛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获省政府批复,35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全部通过审查。全面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各地积极摸底普查,挖掘历史文化街区潜在对象36处、历史建筑潜在对象1136处。
【《山东省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印发】 2017年8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山东省城市设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结合山东省实际,从三方面加强城市设计管理。城市设计法定地位,构建“三层次一专项”城市设计体系,将城市设计要求纳入各层次规划管控,对各层次城市设计技术要点和内容深度做出规范。确立了5个国家试点和5个省级试点,推进试点先行示范,在城市设计管理体制和技术路径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城乡规划督察】 2017年,全省8个督察组对83个市县开展集体巡察,对越权编制审批规划、破坏生态资源、违规变更容积率、棚户区改造规划滞后等问题进行重点督察,问题突出的由省督察员办公室提出整改要求。省派督察员发出督察建议书35件、工作函49件,制止违规项目294个,有效地减少了违反规划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开展卫星遥感违法图斑处置专项督察行动,对2010年以后9328个疑似图斑进行核实,确定了5639个违法图斑,逐一提出处理意见。省督察员办公室对违法图斑查处不及时的市、县发出督办函,责成专项督察组进行现场督办,并对处置情况进行通报。对大部分存在违法图斑的市、县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维护规划权威。
(孙运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