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7年,山东省电力运行平稳有序,全年全社会用电量完成5430.2亿千瓦时、同比(下同)增长0.73%,工业用电量完成4149.6亿千瓦时、下降1.71%。
发电装机。全年全省新增发电装机1614.4万千瓦,增长14.75%,其中直调机组101万千瓦、风电机组222.2万千瓦、太阳能发电机组597.5万千瓦、孤网机组632.9万千瓦。截至年底,全省发电装机总容量12556.2万千瓦。按调度隶属关系分,直调公用机组5601万千瓦,占44.61%;地调公用机组2518.7万千瓦,占20.06%;企业自备机组4428.7万千瓦,占35.27%。按机组类型分,燃煤火电机组9762.4万千瓦,占77.75%;风电机组1061.1万千瓦,占8.45%;太阳能发电机组1052.3万千瓦,占8.38%;余热余气余压机组356.5万千瓦,生物质(能)发电机组130.8万千瓦,垃圾发电机组79.8万千瓦,沼气发电机组5.4万千瓦,水电机组107.8万千瓦,合计占5.42%。
2017年山东省发电装机构成表
单位: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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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末容量 │ 同比增长 │ 所占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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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总计 │ 12556.2 │ 14.75%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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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调公用机组 │ 5601.0 │ 0.79% │ 4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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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100万千瓦级 │ 821.0 │ 0.37% │ 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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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万千瓦级 │ 1514.0 │ 4.56% │ 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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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万千瓦级 │ 2350.0 │ -1.05% │ 1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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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万千瓦级(含泰抽) │ 255.5 │ 0 │ 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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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万千瓦级 │ 654.5 │ 0 │ 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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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万千瓦以下 │ 6.0 │ 0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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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调公用机组 │ 2518.7 │ 27.87% │ 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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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风电机组 │ 1061.1 │ 26.46% │ 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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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自备机组 │ 4428.7 │ 30.00% │ 3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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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孤网自备机组 │ 2473.9 │ 34.38% │ 1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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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建设。2017年,山东电网220千伏及以上系统新投产变电站22座,新增变压器54台、变电容量2954万千伏安,新增输电线路102条、长度3228公里。其中,新投产50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4座,分别为1000千伏昌乐站、高乡站及500千伏富国站、沂南站。
截至年底,山东电网220千伏及以上系统共有变电站465座,变压器937台、变电总容量24834万千伏安,输电线路1267条、合计长度33601公里。其中,50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47座(含1000千伏泉城站、昌乐站、沂南站、高乡站和660千伏胶东站),变压器105台、变电容量10100万千伏安,输电线路121条、长度8595公里。
山东电网累计拥有110千伏及以上线路长度70577公里,其中,1000千伏线路1279公里,±800千伏线路1234公里,±660千伏线路415公里,500千伏线路8853公里,220千伏线路25192公里,110千伏线路33604公里;110千伏及以上公用变电(换流)容量39017万千伏安(万千瓦),其中,1000千伏变电容量2100万千伏安,±800千伏换流容量1000万千瓦,±660千伏换流容量400万千瓦,500千伏变电容量7905万千伏安,220千伏变电容量14277万千伏安,110千伏变电容量13335万千伏安。
接纳外电。2017年,山东电网接纳省外来电586.71亿千瓦时,增长7.90%,完成年度计划的102.36%。其中银东直流完成交易电量302.02亿千瓦时(含银东直流线损),增长3.23%,完成年度计划的107.86%;购华北电网交易电量完成279.48亿千瓦时,增长11.28%,完成年度计划的97.04%。从东北电网受电5.21亿千瓦时(含鲁固直流线损)。
2017年5月21日,电力施工人员在1000千伏榆横—潍坊特高压黄河大跨越输电线路进行高空走线验收 (摄影 徐可)
【电力生产】 2017年,全省发电企业完成发电量4860.2亿千瓦时,同比(下同)下降0.05%。其中,直调公用机组发电量2689.6亿千瓦时,增长2.48%,占全部发电量的比重为55.34%;地调公用机组发电量504亿千瓦时,增长5.78%;企业自备机组发电量1666亿千瓦时,下降5.43%。全省发电设备平均利用时数4158小时,减少602小时。其中,直调公用机组利用时数为4829小时,减少210小时,高效、环保、节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按机组类型分,燃煤机组发电量4377.6亿千瓦时、下降1.74%,余热余气余压机组发电量130.4亿千瓦时、增长2.32%,生物质(能)机组发电量70.5亿千瓦时、增长19.53%,垃圾发电机组发电量34.5亿千瓦时、增长33.42%,风电机组发电量166.2亿千瓦时、增长13.33%,太阳能发电机组发电量72.8亿千瓦时、增长135.37%,泰山抽水蓄能电站发电量6亿千瓦时、下降55.87%。
2017年山东省各类机组发电量完成情况表
单位:亿千瓦时、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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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电量 │ 利用时数 ┃
┃ ├──────┬─────┬──────┼──────┬──────┨
┃ │ 2017年 │ 同比 │ 所占比重 │ 2017年 │ 同比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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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总计 │ 4860.2 │ -0.05% │ 100% │ 4158 │ -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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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调公用机组 │ 2689.6 │ 2.48% │ 55.34% │ 4829 │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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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华能山东公司 │ 946.5 │ 1.91% │ 19.47% │ 4943 │ -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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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华电山东公司 │ 844.0 │ 2.91% │ 17.37% │ 4981 │ -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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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国电山东公司 │ 412.4 │ -5.35% │ 8.49% │ 4945 │ -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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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大唐山东公司 │ 183.2 │ 17.12% │ 3.77% │ 5077 │ -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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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其他发电企业 │ 297.5 │ 10.28% │ 6.12% │ 4470 │ -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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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泰山抽水蓄能电厂 │ 6.0 │ -55.87% │ 0.12% │ 603 │ -7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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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调公用机组 │ 504.0 │ 5.78% │ 10.37% │ 2285 │ -3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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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风力发电 │ 166.2 │ 13.33% │ 3.42% │ 1784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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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自备机组 │ 1666.0 │ -5.43% │ 34.28% │ 4267 │ -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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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孤网自备机组 │ 932.2 │ -11.5% │ 19.18% │ 4399 │ -1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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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来电。2017年,省外来电最高负荷950万千瓦,全年接纳电量570亿千瓦时,增长7.95%,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0.5%。其中,银东直流最高送电负荷400万千瓦,累计送入电量275.9亿千瓦时;锡盟-济南特高压交流最高送电负荷200万千瓦,累计送入电量64.8亿千瓦时;华北联络线最高送电负荷350万千瓦,累计送入电量224.3亿千瓦时;扎鲁特-青州特高压直流11、12月份调试,调试期送入电量5亿千瓦时。
【电力需求】 电网负荷。2017年,山东电网最高负荷7217.9万千瓦(7月24日),较上年最高负荷增加222万千瓦,同比(下同)增长3.17%。最大日用电量15.8亿千瓦时(7月13日),较上年最大日用电量增加0.8亿千瓦时,增长5.33%。2017年,全省共实施有序用电2天,最大移峰负荷206.6万千瓦,4874家电力用户合计移峰电量1068万千瓦时。全省未发生拉路限电情况,居民生活用电及重要用户供电保障有力,电网平稳度过用电高峰。
2017年1月—12月山东省电网直调最高用电负荷
全社会用电量。2017年,全省全社会用电量5430.2亿千瓦时,增长0.73%。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110.1亿千瓦时,增长5.88%,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2.03%,提高0.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用电量4195.3亿千瓦时,下降1.62%,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77.26%,回落1.8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用电量520亿千瓦时,增长11.1%,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9.58%,提高0.89个百分点。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604.8亿千瓦时,增长9.09%,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1.14%,提高0.85个百分点。
2017年山东省全社会用电分类情况表
单位:亿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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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业名称 │ 用电量 │ 所占比重 ┃
┃ ├───────┬────────┼────────┬───────┨
┃ │ 2017年 │ 同比 │ 2017年 │ 同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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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社会用电量 │ 5430.2 │ 0.73% │ 100% │ ┃
┠───────────────┼───────┼────────┼────────┼───────┨
┃第一产业 │ 110.1 │ 5.88% │ 2.03% │ 0.10% ┃
┠───────────────┼───────┼────────┼────────┼───────┨
┃第二产业 │ 4195.3 │ -1.62% │ 77.26% │ -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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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工业 │ 4149.6 │ -1.71% │ 76.42% │ -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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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产业 │ 520.0 │ 11.10% │ 9.58% │ 0.89% ┃
┠───────────────┼───────┼────────┼────────┼───────┨
┃ 城乡居民生活用电 │ 604.8 │ 9.09% │ 11.14% │ 0.85% ┃
┠───────────────┼───────┼────────┼────────┼───────┨
┃ 其中:城镇居民 │ 317.8 │ 24.15% │ 5.85%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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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居民 │ 287.0 │ -3.82% │ 5.29% │ -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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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电量。2017年,全省工业用电量完成4149.6亿千瓦时,下降1.71%,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76.42%,回落1.9个百分点。其中,轻工业用电量651亿千瓦时,增长2.33%;重工业用电量3498.5亿千瓦时,下降2.42%,占工业用电量的比重为84.3%,回落0.62个百分点。分行业看,采矿业(占工业用电量4.87%)全年用电量增长0.55%,制造业(占工业用电量80.08%)用电量下降1.27%,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工业用电量15.05%)用电量下降4.66%。20个制造业行业中有16个行业用电量实现增长。其中,通用及专业设备制造业、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3个行业用电量增幅超过10%,分别为15.32%、12.9%和12.53%。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纺织业等4个行业用电量下降,降幅分别为-20.76%、-10.6%、-3.45%和-1.01%。
各市用电量。2017年,全省有11个市全社会用电量实现增长,其中日照、临沂、青岛、潍坊4市增幅较高,分别为10.8%、10.71%、9.2%和8.54%。聊城、滨州、德州、泰安、淄博、济南等6市全社会用电量下降,降幅分别为-14.3%、-8.06%、-4.11%、-1.6%、-1.31%和-1.3%。工业用电量方面,全省有10个市实现增长,其中日照、临沂、青岛、威海、潍坊等5市增幅较高,分别为11.19%、10.25%、9.07%、8.32%和8.25%。有7个市工业用电量出现下降,其中聊城、济南、德州、滨州4市降幅较高,分别为-18.39%、-10.25%、-9.98%和-8.87%。
2017年9月18日,±800千伏扎鲁特—青州特高压实现黄河大跨越 (摄影 徐可)
【供电服务】 2017年,全省电力行业深化大客户服务机制建设,全年累计为3006个三星及以上客户提供费价诊断、能效分析等增值服务1.1万余次。先后组建7个园区供电中心,新增、优化127个园区供电所,实现省级及以上园区“门对门”服务全覆盖。积极服务分布式光伏发展,全年累计受理分布式光伏8.69万户,新增容量323万千瓦。模板化推进“全能型”乡镇供电所建设,推行台区经理制和综合柜员制,构建农村网格化供电服务模式,率先完成“全能型”乡镇供电所建设试点。深化“阳光扶贫行动”,前期认定的7005个省定贫困村农网改造升级全面完成,2017年新认定的1649个省定贫困村完成60%。对全省270个园区和35个自供区逐一摸排调研,实施“一园一策”,提升园区供电服务水平。国内首家同时开展月度双边和集中竞价直接交易,市场化交易电量突破10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8.28%。深化“互联网+供电服务”,掌上电力、彩虹营业厅、电e宝等线上服务渠道,累计覆盖用户2603.11万户。累计建成充换电站628座,实现省内主要高速公路充电设施全覆盖,累计充换电量2.98亿千瓦时。推广207辆分时租赁电动汽车,在济南市初步构建形成分时租赁服务网络。构建全国首个“多表合一”信息采集省级地方标准体系,累计实现超70万户客户用能信息的一体化采集。推动实施“煤改电”清洁取暖10.3万户,建成山东省电能替代十大示范工程,全年完成替代电量106.2亿千瓦时。发起成立国内目前唯一一家经政府批准成立的电能替代产业协会,推动1435台燃煤锅炉实施电能替代改造。全面开展“彩虹· 心价值·新服务”优质服务主题活动,持续提升“彩虹工程”服务品牌价值。
(刘丽梅 郝爱军)
【电力安全监管】 2017年,全省电力行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勇于担责,真抓实干,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新成效、新进展。全年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人身、设备事故和电力安全事故,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圆满完成党的十九大保电任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
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取得重要进展。国家《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相继颁布,明确企业履行电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电力行业履行电力安全生产监管法定责任,指导地方电力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强电力生产管理;地方各级政府电力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履行地方电力安全管理责任;经信部门指导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地方政府履行属地安全管理责任等重大原则。《意见》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理顺电力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和管理体系,全面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供重要的遵循和支撑,指明了目标和方向。各有关部门、广大电力企业主动适应、认真落实《意见》要求,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常态化安全生产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迈出坚实步伐。通过安全生产巡查考核、联合督查等多种方式,推动各级政府明确和落实电力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发挥市、县属地监管作用,消除监管盲区。2017年,济宁、威海、菏泽等9个地市先后通过政府文件形式明确了属地电力安全监管部门,逐步健全市、县两级电力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形成行业监管、属地管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监管工作不断深化。建立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定期报告和考评制度,制定15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和9项一把手工作职责,企业每半年向监管机构报告履责情况。开展定期考评和专项监管检查,首次发布《电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管报告》,对56项安全责任不落实的典型问题,提出明确的监管要求。主体责任全面强化。全省电力企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形成一级抓一级、人人有责任的全员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电网、发电省公司对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检查考核力度加大,企业管控风险、治理隐患的责任强化。
电力系统保持安全稳定。针对影响系统安全的关键环节,先后开展特高压交直流运行、老旧机组并网安全、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等专项监管,提出特高压集中馈入山东电网的多项风险管控措施,解决老旧发电机组并网发电等难点问题,对18家电力监控系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新能源场站解除并网,有力保障了系统安全。全省电力行业发扬团结治网的优良传统,加强调度运行管理,加大设备治理维护力度,厂网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圆满完成党的十九大、迎峰度夏等重要时期的电力供应保障任务。全省电力系统运行平稳有序,未发生设备事故、电力安全事件和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电网主网频率和电压合格率保持100%,特高压交直流系统实现“零跳闸”“零闭锁”,电网运行管控和发电运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是全省安全生产领域强力推进的一项重点工作。针对电力行业特点,发挥专业优势,在全国能源监管系统率先组织编制实施《电力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和《电力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两个细则被列入省级地方标准,为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打下坚实基础,对省内其他行业领域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发挥了积极的示范作用。各电力企业认真开展标准宣传贯彻培训,落实两个细则要求,认真评估各类安全风险,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摸清安全底数,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全面强化。针对上半年施工安全事故频发的不良态势,采取措施,深入推进电力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会同省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开展联合督查,同时发挥属地电力安全管理部门作用,开展不间断监督检查和执法监察,实现全覆盖、无死角,彻底整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非法行为,基建安全管理的被动局面迅速得到扭转。各电力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查找建设施工中存在的安全薄弱环节,研究落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控能力,保障下半年施工安全形势平稳。
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巩固。全省电力行业紧紧抓住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两个关键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夯实安全基础。全年共制定、修订各类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现场规程3000多项,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增强安全工作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各单位积极借鉴和推行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不断探索和创新管理机制,完善管理体系。
安全监管效能进一步增强。山东能源监管办始终把电力安全监管摆在能源监管各项工作的首位,切实强化安全监管措施,做好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安全监管手段更加丰富,监管成效不断提升。坚持和完善电力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全局性的问题。突出重点专项监管。与安监、环保、国防科工等部门密切配合,扎实推进海阳核电项目安全综合监管,为全省首台核电机组安全投产保驾护航。总结运用专项监管成果,发布《发电设备管理及老旧发电机组专项监管报告》等3项监管报告,组织各企业对照典型问题全面整改,促进全行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转变监管方式,优化检查内容。由侧重现场查隐患、违章转变为重点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组织体系、责任落实、法规标准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由过去充当企业的“安全管理员”转变为政府“安全监管者”。加大安全执法力度。先后对11个工程项目责令停工整顿,对部分单位违法分包、无资质、超资质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迟报事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形成严执法、促整改机制,倒逼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创新监管手段。发挥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对监管工作的支撑作用,组织集团间开展交叉互查,积极搭建沟通交流监管平台,推动电力安全由单一政府监管向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力量齐抓共管转变。同时,加强同安监、发改、经信等部门和市、县电力安全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部门联合监管和省、市、县协同监管,初步形成电力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李文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