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7年,省政府从长远和战略高度谋划山东水问题,批复实施《山东省水安全保障总体规划》,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水安全;《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会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全面实行河长制,全省各级全部出台工作方案和制度,落实河长体系。全省全社会水利建设投入317.09亿元,投资计划执行率位居全国水利行业首位。2017年全省平均降雨量628.7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少6%;全年申请中央特大抗旱资金1亿元;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和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引黄济青)工程,最大程度调引长江水、黄河水,保障胶东地区用水安全。引黄济青(胶东调水)抗旱应急调水临时工程、黄水东调应急一期工程基本完成,徒骇马颊应急治理工程、泗河治理主体工程完成并通入运行,实施完成210条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1座大中型病险水库、28座大中型病险水闸、249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主体工程。2017年,全省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2.87万公顷,压减地下水1.13亿立方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20平方公里,新增国家水利风景区3处,27个县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改善168个省定贫困村饮水条件。完成全省区域用水总量分配和行业用水总量分配,搭建省级水权交易平台,推进县级区域水权确权登记试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及区域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在全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山东省获优秀等次。
【规划计划】 2017年12月23日,省政府以鲁政字〔2017〕224号文正式批复《山东省水安全保障总体规划》。这是近20年来,第一个由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水利规划,第一个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推动的水利规划,也是第一个着眼“两个一百年”的水利战略规划。《规划》明确提出未来一段时间内山东水利发展的总体布局和发展目标,着力构建“四方连通、全省一体,双路引江、多口引黄、省内水源调剂”的水资源调配工程体系,形成“一纵双环、库河水系连通”山东百字型骨干水网,建立以供水安全、防洪安全、生态安全为核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能应对百年一遇特大干旱的水安全保障体系。围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治水兴水,完成《新时期山东现代水网建设思路调研报告》《新旧动能转换水安全保障对策研究报告》《大运河河道整治及疏浚通航专题研究》等。印发《山东省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2016—2019年)》,组织开展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规划论证,初步形成二期工程线路布局方案;组织编制完成《山东省黄河滩区脱贫迁建水利专项规划方案》;启动全省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2017年,山东省水利投资计划执行率位居全国水利行业首位,中央下达山东省水利投资计划54.9亿元,实际完成中央投资55.2亿元,完成率100.5%;山东省下达2017年度省级水利投资计划27.5亿元,实际完成省级投资28亿元,完成率102%。全省全社会水利建设投入317.0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54.06亿元,省级财政投入44.73亿元,市、县财政投入120.64亿元,使用贷款55.68亿元,利用外资2.15亿元,社会投入37.4亿元,其他投入2.43亿元。
【全面实行河长制】 2017年,全省水利系统将全面实行河长制作为工作重中之重,省、市、县、乡四级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全部出台,各级河长体系全面落实,共到位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76199名(省级河长10名、市级河长178名、县级河长1909名、乡级河长11380名、村级河长62722名)。省、市、县均设置河长制办公室,省水利厅增设河长制工作处,乡镇明确相关工作机构,规范安装各级河长公示牌46067块。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河湖管理构建长效管护机制的实施意见》《山东省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河长制工作相关内容被纳入《山东省水资源条例》,强化河湖保护和执法监管。部署开展“清河行动”,共巡查河道149469公里、水域面积107664平方公里,清理整治各类违章建筑和违法活动54531处。省、市、县三级“一河一策”方案编制任务全面完成。山东省作为全国河长制工作成效突出省份,获水利部奖补资金4000万元。
【骨干工程建设】 骨干工程的实施,提高了全省水资源调配保障能力、防洪减灾能力,提升了水安全状况和水生态环境。庄里水库超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山东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南四湖片治理工程于2017年7月开工建设,总治理面积3958平方公里,总投资26.35亿元,至年底完成投资4.6亿元。引黄济青(胶东调水)抗旱应急调水临时工程是省政府为增加胶东四市调水量而实施的临时性应急工程,2017年2月底建成,3月10日试运行,完成投资0.82亿元,增加输水流量5立方米/秒,基本恢复引黄济青工程原设计输水规模和能力。黄水东调应急一期工程累计完成投资29亿元,占总投资额的91.5%,主体工程全面完成,具备通水条件。完成泗河治理主体工程,推进金堤河干流二期治理工程,世行贷款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通过竣工验收。雨洪资源利用工程,一期61个工程全面实施;二期22个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完成投资21亿元。启动大江大河水文监测工程项目和水资源监测工程项目,总投资1.66亿元,分三年建设完成。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山东段配套工程,除引黄济青改扩建工程因保胶东地区城市供水安全、延期实施外,其余37个供水单元基本完成建设任务,累计完成投资209.97亿元,完成比例98.6%;有34个供水单元完成竣工或通水(蓄水)验收,向11个受水市的29个配套工程单元供水,占总数的78%;有3个市的13个单元工程以及8座新建中型平原水库,于2017年第一次通水蓄水。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建设任务全部完成,设施设备及软件系统安装到位,2017年6月进入试运行,共新建和改造水文站408处、水位站195处、雨量站1722处,改建水文巡测基地5处,新建站房工程101处(中心站96处)、实际征地20.204公顷,配备现代化监测仪器设备。
【防汛抗旱】 2017年汛期,济宁、烟台以及威海等地区强降雨过程频发。汛前,组织开展全省防汛检查及专项检查,修订预案,加强培训演练,汛期梳理防汛薄弱环节34项,提出应对措施43条,确保全省安全度汛。加快防洪减灾工程和灾后薄弱环节建设,洙赵新河徐河口以下段治理工程竣工验收,除涝标准提高到5年一遇,防洪标准提高到50年一遇;启动山东省海河流域骨干河道应急治理工程,并于汛前全部通过投入使用验收,其中马颊河干流完成河道清淤85.78公里,清淤土方802.65万立方米;徒骇河干流河道清淤30.778公里,清淤土方474.07万立方米,维修改建穿堤建筑物6座;实施完成210条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1座大中型病险水库、28座大中型病险水闸、249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主体工程。2017年汛前,全省降水量持续偏少,青岛、烟台、威海一度偏少5成以上;全年全省平均降雨量628.7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少6%。申请中央特大抗旱资金1亿元,以应对胶东地区严重旱情。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和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引黄济青)工程,最大限度保障胶东地区用水安全。按照国家批复的调水计划,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自2016年12月16日启动2016—2017年度调水,至2017年6月30日,共调入山东省水量8.89亿立方米,向11个受水市供水5.70亿立方米,超计划供水0.82亿立方米;2017年9月29日,启动2017—2018年度调水,计划调引长江水10.88亿立方米,实现长江水利用逐年增加,至年底,完成供水2.67亿立方米,其中向胶东地区供水2亿立方米。2017年,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引黄济青)工程全年引水11.54亿立方米,其中,引黄1.04亿立方米、引江10.50亿立方米;配水9.75亿立方米,其中,青岛5.33亿立方米,潍坊2.88亿立方米,烟台0.87亿立方米,威海0.67亿立方米。
【农村水利建设】 2017年,省政府以鲁政字〔2017〕106号文,批复《“十三五”全省新增1500万亩节水灌溉面积总体方案》。84个小农水重点县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投资21.5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2.9亿元、省财政资金6.7亿元,建设各类水源工程1.7万余处,新增节水能力152万立方米,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2.87万公顷,进度位居全国首位。对13处大型灌区和9处重点中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完成投资7.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8亿元、省财政资金1.6亿元。发展喷灌1480公顷、微灌6220公顷,集中建设3处省级、38处市级、160处县级高效精准灌溉示范区。6个县被命名为国家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全省累计8个。齐河县引入社会资本发展高效节水灌溉试点,通过水利部验收;菏泽市定陶区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实行公司化统一管理;滨州市探索出高效节水灌溉建管一体阳信经验。投资5.4亿元,对27个县(市、区)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重点支持省定贫困村通水,投资5040万元,改善168个贫困村饮水条件。发放移民直补资金11.41亿元,实施移民扶持项目1443个;20968名移民群众纳入第三批避险解困试点范围,累计1.8万移民搬迁新居,80个试点村按“四通五化”(通路、通电、通自来水、通宽带网,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标准完成“美丽移民村”试点建设任务。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2017年,国务院组织开展2016年度全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山东省获优秀等次。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印发《山东省区域用水总量行业分配方案编制技术大纲》和《山东省区域用水总量行业分配方案》,完成全省区域用水总量分配和行业用水总量分配,将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按照生活、生产、生态用水进行分配,实现省市县三级区域和行业用水总量双控制。建设节水型社会,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节约用水工作的通知》,制定《山东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确定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完成重点工业产品(纺织、非金属矿物制品)定额和主要农作物灌溉(主要蔬菜和果树)定额。完成121个县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启动编制《山东省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报告》。
【水生态文明建设】 2017年,省水利厅组织编制《山东省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压采实施方案》《山东省地面沉降区和海水入侵区地下水压采方案》,全年压减地下水1.13亿立方米,封填地下水井1754眼,超额完成年度压采任务。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定印发《山东省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定印发《山东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制定实施《山东省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和《山东省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方案》,组织开展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完成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封堵任务。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20平方公里。新增国家水利风景区3处、省级水利风景区5处,总数分别为92处和195处。临沂市成为山东省第二个通过验收的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济宁市全方位打造安全生态秀丽泗河,淄博市主城区“八河联通、六水共用、清水润城”生态水系规划建设初见成效。组织编制小清河干流、泗河生态流量控制方案和运行管理方案,通过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审查,并印发实施,试点工作开始进行。实施利用亚行贷款地下水漏斗区域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包括乌河等河道及支流清淤疏浚、堤防加固,拒城河水库增容,南寨水库扩建,青州市三库串联供水等工程,2017年完成投资2.06亿元人民币,其中利用亚行贷款2070万美元(折合1.37亿元人民币)。
【体制机制改革】 2017年,山东省改革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推行公益性水利工程代建制等新型建管模式。搭建省级水权交易平台,山东水发水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成为中国水权交易所会员单位,具备开展水权交易资格;济宁市、沂源县、东平县、宁津县完成水权试点验收;推进区域水权确权登记,印发《山东省水权确权登记工作指导意见》,选择济宁市兖州区和宁津县作为试点,以县为单位,探索开展生活、生产(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态用水等不同行业、用水类型确权登记。制定《山东省非农业取用水量核定办法(试行)》《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等。开展全省取用水户水量计量“零点”行动。开展取用水信息核查,实现“底数清、情况明、不遗漏、全覆盖”。组织开发“山东省水资源税取用水信息管理系统”并试运行,基本实现纳税人基础信息管理、水量核定数据填报入库、水量核定业务流程在线办理和取用水量信息查询统计分析四大基本功能。12月,省水利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奖补办法(试行)》,省物价局、省水利厅联合印发《山东省农业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分别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节水奖励和用水补贴、农业供水价格管理做出规定。中央及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安排2.15亿元,支持各地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累计完成29.53万公顷(年度任务目标23.33万公顷)。确定在7个县开展区域综合水价改革试点。明确南水北调基本水费,按各受水市承诺水量由财政体制代扣结算,南水北调水费征缴取得实质性进展,累计计缴水费16.09亿元。推进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全省改革县总数50个,省级及以上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单位181个。改革水利投融资机制,全省水利建设项目利用金融信贷资金130亿元以上,聊城市搭建水利发展投融资平台,为彭楼灌区改扩建等项目筹集资金6.9亿元。省水利勘测设计院转企改制方案通过省政府批复,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建设。
【行业能力建设】 2017年9月30日,《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放管服”改革,取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项行政许可。确定第一批20个全省水利法治建设示范点。为期5年的水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共命名90个示范点和单位。全省共清理整治河湖违法建筑及违法活动4万余处,立案查处河湖违法案件178起,维护河湖水事秩序。“水生态文明试点科技支撑计划”加快推进,2项成果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省机构编制办公室批复全省县级水文局建设方案,共建设县级水文机构75个。加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13家单位通过水利部标准化一级达标,安全生产态势持续平稳向好。
(石红英)
水利
【概况】 2017年,省政府从长远和战略高度谋划山东水问题,批复实施《山东省水安全保障总体规划》,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水安全;《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会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全面实行河长制,全省各级全部出台工作方案和制度,落实河长体系。全省全社会水利建设投入317.09亿元,投资计划执行率位居全国水利行业首位。2017年全省平均降雨量628.7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少6%;全年申请中央特大抗旱资金1亿元;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和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引黄济青)工程,最大程度调引长江水、黄河水,保障胶东地区用水安全。引黄济青(胶东调水)抗旱应急调水临时工程、黄水东调应急一期工程基本完成,徒骇马颊应急治理工程、泗河治理主体工程完成并通入运行,实施完成210条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1座大中型病险水库、28座大中型病险水闸、249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主体工程。2017年,全省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2.87万公顷,压减地下水1.13亿立方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20平方公里,新增国家水利风景区3处,27个县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改善168个省定贫困村饮水条件。完成全省区域用水总量分配和行业用水总量分配,搭建省级水权交易平台,推进县级区域水权确权登记试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及区域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在全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山东省获优秀等次。
【规划计划】 2017年12月23日,省政府以鲁政字〔2017〕224号文正式批复《山东省水安全保障总体规划》。这是近20年来,第一个由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水利规划,第一个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推动的水利规划,也是第一个着眼“两个一百年”的水利战略规划。《规划》明确提出未来一段时间内山东水利发展的总体布局和发展目标,着力构建“四方连通、全省一体,双路引江、多口引黄、省内水源调剂”的水资源调配工程体系,形成“一纵双环、库河水系连通”山东百字型骨干水网,建立以供水安全、防洪安全、生态安全为核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能应对百年一遇特大干旱的水安全保障体系。围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治水兴水,完成《新时期山东现代水网建设思路调研报告》《新旧动能转换水安全保障对策研究报告》《大运河河道整治及疏浚通航专题研究》等。印发《山东省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2016—2019年)》,组织开展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规划论证,初步形成二期工程线路布局方案;组织编制完成《山东省黄河滩区脱贫迁建水利专项规划方案》;启动全省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2017年,山东省水利投资计划执行率位居全国水利行业首位,中央下达山东省水利投资计划54.9亿元,实际完成中央投资55.2亿元,完成率100.5%;山东省下达2017年度省级水利投资计划27.5亿元,实际完成省级投资28亿元,完成率102%。全省全社会水利建设投入317.0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54.06亿元,省级财政投入44.73亿元,市、县财政投入120.64亿元,使用贷款55.68亿元,利用外资2.15亿元,社会投入37.4亿元,其他投入2.43亿元。
【全面实行河长制】 2017年,全省水利系统将全面实行河长制作为工作重中之重,省、市、县、乡四级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全部出台,各级河长体系全面落实,共到位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76199名(省级河长10名、市级河长178名、县级河长1909名、乡级河长11380名、村级河长62722名)。省、市、县均设置河长制办公室,省水利厅增设河长制工作处,乡镇明确相关工作机构,规范安装各级河长公示牌46067块。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河湖管理构建长效管护机制的实施意见》《山东省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河长制工作相关内容被纳入《山东省水资源条例》,强化河湖保护和执法监管。部署开展“清河行动”,共巡查河道149469公里、水域面积107664平方公里,清理整治各类违章建筑和违法活动54531处。省、市、县三级“一河一策”方案编制任务全面完成。山东省作为全国河长制工作成效突出省份,获水利部奖补资金4000万元。
【骨干工程建设】 骨干工程的实施,提高了全省水资源调配保障能力、防洪减灾能力,提升了水安全状况和水生态环境。庄里水库超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山东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南四湖片治理工程于2017年7月开工建设,总治理面积3958平方公里,总投资26.35亿元,至年底完成投资4.6亿元。引黄济青(胶东调水)抗旱应急调水临时工程是省政府为增加胶东四市调水量而实施的临时性应急工程,2017年2月底建成,3月10日试运行,完成投资0.82亿元,增加输水流量5立方米/秒,基本恢复引黄济青工程原设计输水规模和能力。黄水东调应急一期工程累计完成投资29亿元,占总投资额的91.5%,主体工程全面完成,具备通水条件。完成泗河治理主体工程,推进金堤河干流二期治理工程,世行贷款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通过竣工验收。雨洪资源利用工程,一期61个工程全面实施;二期22个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完成投资21亿元。启动大江大河水文监测工程项目和水资源监测工程项目,总投资1.66亿元,分三年建设完成。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山东段配套工程,除引黄济青改扩建工程因保胶东地区城市供水安全、延期实施外,其余37个供水单元基本完成建设任务,累计完成投资209.97亿元,完成比例98.6%;有34个供水单元完成竣工或通水(蓄水)验收,向11个受水市的29个配套工程单元供水,占总数的78%;有3个市的13个单元工程以及8座新建中型平原水库,于2017年第一次通水蓄水。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建设任务全部完成,设施设备及软件系统安装到位,2017年6月进入试运行,共新建和改造水文站408处、水位站195处、雨量站1722处,改建水文巡测基地5处,新建站房工程101处(中心站96处)、实际征地20.204公顷,配备现代化监测仪器设备。
【防汛抗旱】 2017年汛期,济宁、烟台以及威海等地区强降雨过程频发。汛前,组织开展全省防汛检查及专项检查,修订预案,加强培训演练,汛期梳理防汛薄弱环节34项,提出应对措施43条,确保全省安全度汛。加快防洪减灾工程和灾后薄弱环节建设,洙赵新河徐河口以下段治理工程竣工验收,除涝标准提高到5年一遇,防洪标准提高到50年一遇;启动山东省海河流域骨干河道应急治理工程,并于汛前全部通过投入使用验收,其中马颊河干流完成河道清淤85.78公里,清淤土方802.65万立方米;徒骇河干流河道清淤30.778公里,清淤土方474.07万立方米,维修改建穿堤建筑物6座;实施完成210条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1座大中型病险水库、28座大中型病险水闸、249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主体工程。2017年汛前,全省降水量持续偏少,青岛、烟台、威海一度偏少5成以上;全年全省平均降雨量628.7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少6%。申请中央特大抗旱资金1亿元,以应对胶东地区严重旱情。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和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引黄济青)工程,最大限度保障胶东地区用水安全。按照国家批复的调水计划,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自2016年12月16日启动2016—2017年度调水,至2017年6月30日,共调入山东省水量8.89亿立方米,向11个受水市供水5.70亿立方米,超计划供水0.82亿立方米;2017年9月29日,启动2017—2018年度调水,计划调引长江水10.88亿立方米,实现长江水利用逐年增加,至年底,完成供水2.67亿立方米,其中向胶东地区供水2亿立方米。2017年,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引黄济青)工程全年引水11.54亿立方米,其中,引黄1.04亿立方米、引江10.50亿立方米;配水9.75亿立方米,其中,青岛5.33亿立方米,潍坊2.88亿立方米,烟台0.87亿立方米,威海0.67亿立方米。
【农村水利建设】 2017年,省政府以鲁政字〔2017〕106号文,批复《“十三五”全省新增1500万亩节水灌溉面积总体方案》。84个小农水重点县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投资21.5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2.9亿元、省财政资金6.7亿元,建设各类水源工程1.7万余处,新增节水能力152万立方米,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2.87万公顷,进度位居全国首位。对13处大型灌区和9处重点中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完成投资7.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8亿元、省财政资金1.6亿元。发展喷灌1480公顷、微灌6220公顷,集中建设3处省级、38处市级、160处县级高效精准灌溉示范区。6个县被命名为国家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全省累计8个。齐河县引入社会资本发展高效节水灌溉试点,通过水利部验收;菏泽市定陶区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实行公司化统一管理;滨州市探索出高效节水灌溉建管一体阳信经验。投资5.4亿元,对27个县(市、区)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重点支持省定贫困村通水,投资5040万元,改善168个贫困村饮水条件。发放移民直补资金11.41亿元,实施移民扶持项目1443个;20968名移民群众纳入第三批避险解困试点范围,累计1.8万移民搬迁新居,80个试点村按“四通五化”(通路、通电、通自来水、通宽带网,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标准完成“美丽移民村”试点建设任务。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2017年,国务院组织开展2016年度全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山东省获优秀等次。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印发《山东省区域用水总量行业分配方案编制技术大纲》和《山东省区域用水总量行业分配方案》,完成全省区域用水总量分配和行业用水总量分配,将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按照生活、生产、生态用水进行分配,实现省市县三级区域和行业用水总量双控制。建设节水型社会,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节约用水工作的通知》,制定《山东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确定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完成重点工业产品(纺织、非金属矿物制品)定额和主要农作物灌溉(主要蔬菜和果树)定额。完成121个县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启动编制《山东省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报告》。
【水生态文明建设】 2017年,省水利厅组织编制《山东省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压采实施方案》《山东省地面沉降区和海水入侵区地下水压采方案》,全年压减地下水1.13亿立方米,封填地下水井1754眼,超额完成年度压采任务。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定印发《山东省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定印发《山东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制定实施《山东省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和《山东省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方案》,组织开展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完成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封堵任务。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20平方公里。新增国家水利风景区3处、省级水利风景区5处,总数分别为92处和195处。临沂市成为山东省第二个通过验收的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济宁市全方位打造安全生态秀丽泗河,淄博市主城区“八河联通、六水共用、清水润城”生态水系规划建设初见成效。组织编制小清河干流、泗河生态流量控制方案和运行管理方案,通过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审查,并印发实施,试点工作开始进行。实施利用亚行贷款地下水漏斗区域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包括乌河等河道及支流清淤疏浚、堤防加固,拒城河水库增容,南寨水库扩建,青州市三库串联供水等工程,2017年完成投资2.06亿元人民币,其中利用亚行贷款2070万美元(折合1.37亿元人民币)。
【体制机制改革】 2017年,山东省改革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推行公益性水利工程代建制等新型建管模式。搭建省级水权交易平台,山东水发水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成为中国水权交易所会员单位,具备开展水权交易资格;济宁市、沂源县、东平县、宁津县完成水权试点验收;推进区域水权确权登记,印发《山东省水权确权登记工作指导意见》,选择济宁市兖州区和宁津县作为试点,以县为单位,探索开展生活、生产(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态用水等不同行业、用水类型确权登记。制定《山东省非农业取用水量核定办法(试行)》《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等。开展全省取用水户水量计量“零点”行动。开展取用水信息核查,实现“底数清、情况明、不遗漏、全覆盖”。组织开发“山东省水资源税取用水信息管理系统”并试运行,基本实现纳税人基础信息管理、水量核定数据填报入库、水量核定业务流程在线办理和取用水量信息查询统计分析四大基本功能。12月,省水利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奖补办法(试行)》,省物价局、省水利厅联合印发《山东省农业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分别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节水奖励和用水补贴、农业供水价格管理做出规定。中央及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安排2.15亿元,支持各地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累计完成29.53万公顷(年度任务目标23.33万公顷)。确定在7个县开展区域综合水价改革试点。明确南水北调基本水费,按各受水市承诺水量由财政体制代扣结算,南水北调水费征缴取得实质性进展,累计计缴水费16.09亿元。推进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全省改革县总数50个,省级及以上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单位181个。改革水利投融资机制,全省水利建设项目利用金融信贷资金130亿元以上,聊城市搭建水利发展投融资平台,为彭楼灌区改扩建等项目筹集资金6.9亿元。省水利勘测设计院转企改制方案通过省政府批复,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建设。
【行业能力建设】 2017年9月30日,《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放管服”改革,取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项行政许可。确定第一批20个全省水利法治建设示范点。为期5年的水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共命名90个示范点和单位。全省共清理整治河湖违法建筑及违法活动4万余处,立案查处河湖违法案件178起,维护河湖水事秩序。“水生态文明试点科技支撑计划”加快推进,2项成果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省机构编制办公室批复全省县级水文局建设方案,共建设县级水文机构75个。加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13家单位通过水利部标准化一级达标,安全生产态势持续平稳向好。
(石红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