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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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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7年,全省安全监管系统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主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为抓手,强力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化工、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转型升级及专项整治。严格监管执法,强化基层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呈现“三个下降”:事故总量下降。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442起、死亡1307人,较上年分别下降49.1%和25.5%;较大事故下降。发生各类较大事故32起、死亡141人,较上年分别下降17.9%和18.5%;重大事故下降。发生重大事故1起、死亡10人,较上年分别减少1起、12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017年,省政府充实调整省政府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领导成员,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安委会主任,省委副书记,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长、省委秘书长、省委政法委书记担任副主任,各位副省长均担任副主任。省政府安委会在公路水路运输、煤矿、城乡建设等行业领域设立16个专业委员会,并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各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下发后,省委、省政府起草山东省《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综合运用巡查、考核、约谈通报、重点关注县等制度性措施,推动各级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2017年,省政府安委会完成对枣庄、潍坊、威海、日照、莱芜、德州、聊城、滨州、菏泽9市政府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突出问题导向,跟踪督促整改。发挥考核“定位器”作用,及早制定印发2017年度市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并认真组织实施。省政府修订完善《山东省安全生产约谈办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通报办法》,共约谈14个市、县(市、区)政府负责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每季度向各市党委、政府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制定实施《山东省安全生产重点关注县督导办法》,将7个县级政府纳入省重点关注对象。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坚持“三个必须”原则,年初,省政府与省有关部门签订2017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诺责任书;年终,省政府安委会对承诺责任书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并首次采用第三方服务方式,对34个省有关部门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现场核查。

2017年3月27日,全省县(市、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同志专题研讨班在济南举办 (摄影 王悦军)

【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2017年,全省安监系统坚持关口前移,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省政府把排查管控安全风险,作为防范“四类风险”的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同时,提请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快推进双重体系建设。发布两个《通则》和非煤矿山、化工、工贸、职业健康等10个行业领域《细则》,全省71个行业门类《实施指南》均已完成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地方标准审查。精心培育标杆企业,标杆企业均是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先进企业,在实践中创造和积累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在本行业中都是“领头雁”。开展培训推广活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托标杆企业举办双重预防体系现场观摩培训152期,培训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类企业安全管理人员2.2万人,涵盖矿山、工贸、化工、职业健康等多个行业领域,推广和普及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步骤、工作要求和具体方法。同步组织企业开展风险点排查摸底工作,全省共有14万家企业建立风险管控“一企一册”,排查风险点170万个并全部落实管控措施。推广复制标杆企业经验做法,鼓励有条件的省级标杆企业成立技术服务机构,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一线工人“三结合”,向同类型的企业开展对口帮扶、上门帮扶等技术服务工作。2017年底,已在非煤矿山、工贸与职业健康6个省级标杆企业建立6家专业服务机构。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 加强法制建设,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修订《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省政府发布实施《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管道输送、运输安全作出明确规定。省安监局编制实施《2017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建立完善《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制度(试行)》《安全生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规章制度。实行行政权力清单要素动态管理,对60余项政务服务事项120多个要素进行调整。组织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中介服务项目和证明材料的清理规范工作。向社会公布省安监局第一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腿”事项14项。积极配合省人大开展“一法一条例”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题问询。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严查重罚非法违法行为。省安监局先后在4月、6月—7月、9月、10月和12月,组织开展5次全省性的大规模异地执法检查,严格落实“五个到位”“四个一律”措施,2017年全省安监系统共实施罚款10491次,执法检查罚款2.91亿元,总罚款3.8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4.78%、177.14%、124.71%,有力促进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举报核查和联合惩戒。省政府设立12350专线与社会公共管理平台统一接报、分类处置的举报投诉机制。2017年,全省共接到反映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职业卫生及其他举报4319起,发放举报奖励资金35.5万元。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和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程序》,2017年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企业81家。
【重点行业领域转型升级和专项整治】 加强源头治理,重点行业领域转型升级和专项整治力度前所未有。在化工行业: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为期五年的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突出控制增量、优化存量、进区入园、全领域监管四个重点。从2017年6月开始,在全省开展为期半年多的化工产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紧急行动,积极推进“三评级一评价”工作,关闭淘汰1487家评级评价差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完成搬迁项目129个。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制定《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细化79项具体任务。组织开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风险分布信息系统》,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点95078个,制定完成“一张图一张表”。督促指导8个危险化学品港口、126个化工园区等功能区完成定量风险评估。制定实施《全省化工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建立“两重点一重大”建设项目部门联合审批机制。在非煤矿山领域:利用安全、环保、节约、质效等手段倒逼矿山企业转型升级,深入推进非煤矿山“四评级”和采空区、尾矿库专项治理。2017年,全省625家生产矿山已全部完成“四评级”工作。49座尾矿库中,已完成治理41座。59家存在采空区的地下开采矿山中,41家已经完成治理任务。在工贸领域:持续开展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涉氨制冷、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安全整治,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累计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546家次、零售点(店)56537个次,金属冶炼企业1069家次,涉氨制冷企业4761家次,粉尘涉爆企业3244家次,有限空间作业企业3482家次,发现各类问题和隐患9万余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580项。顺利通过国家安监总局对山东省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开展钢铁去产能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在职业健康领域:持续开展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关停187家。严厉监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2017年依法注销5家机构资质。组织开展尘毒危害治理示范创建和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分级监管试点工作。部署开展汽车制造和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和水泥企业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一重点全覆盖”执法专项行动,制定《关于推进全省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山东省职业健康现场监督检查指导手册》,全省职业健康执法检查企业34000余家次,发现问题10.06万项,罚款4084万元,同比增长274%。推动培训制度落实,共培训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11.4万人次,培训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141万人次。
【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不断加大安全投入,2017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增加至2.95亿元,山东省财政用于安全生产的实际投入4.86亿元,比上年增长14.3%。不断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把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全省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商贸行业标准化达标企业共19911家,其中,一级企业83家,二级企业1808家,三级企业18020家。加强监管执法机构建设,2017年,制定出台《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管理规范》地方标准,为提升县乡两级安监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供依据。2017年,各级安监部门均充实、加强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市级安监部门增加编制387人,县级增加587人,乡镇(街道)增加1182人。同时,将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为基层执法人员配备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会同省委宣传部等八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第十六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6·16”主题宣传咨询日、法治宣传和事故警示教育、应急救援演练、安全生产齐鲁行、“齐鲁最美安全卫士”评选发布和“百名县(市、区)长、百名企业家谈安全生产”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安全生产重大部署、重大活动、重点工作,组织媒体深入基层一线采访报道,加强典型经验宣传推广,曝光重大问题隐患,编印《山东省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汇编》。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中心建设方案》,建立救援队伍征用机制、救援补偿机制等机制政策,在全国首次实施救援车辆在高速公路免费通行保障机制。新组建7个省级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中心。省政府拿出专项资金1400万元,用于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购置急需的应急救援装备。制定发布《山东省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地方标准;组织举办第一届山东省危险化学品救援技术竞赛,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事故综合应急演练。在非煤矿山领域开展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在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重点领域开展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活动;加强重要时期和汛期等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预防工作,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预防信息51次、63138人次。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会同省财政厅、山东保监局联合出台《山东省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力争通过3年时间,完成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工作。开展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省政府安委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建立安全生产培训考试体系,严格执行考培分离,规范安全培训考核过程。2017年全省共培训考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44.2万人。
(郑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