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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改革创新】 2017年,统计系统准确把握中央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精神,探索统计改革发展新路径。优化改革设计,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山东实际,代省委、省政府制定《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统计工作专题会议,时任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群到会动员部署。省委组织部、省统计局举办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培训班。这均是山东统计历史上的首次。强力督促落实,对42项具体改革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重点督办,截至2017年底完成28项。聚焦统一核算改革,完成研发支出计入GDP改革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体育产业、文化产业增加值核算,开展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提前实现省与各市GDP基本衔接。力推专业统计改革,在全国先行试点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财务支出法改革,率先构建省级《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绿色发展统计制度》,推进“五证合一、一证一码”,统计方法制度更加科学规范。建立配套法规制度,制定《山东省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等6个规范性文件。在省委组织部、省机构编制办公室支持下,批准成立统计执法监督局,组建统计执法人才库,进一步充实统计执法力量。实施“双随机”执法检查,全省共检查企业7000余家,立案146件。各市统计局加快改革,创新发展,淄博、东营市出台改革实施意见方案;泰安率先成立市级统计执法监督局;潍坊市、县两级全部成立统计执法监督机构。
【统计服务】 2017年,省统计局紧盯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出主意、当参谋、早谋划、快落实。聚焦动能转换,第一时间成立新旧动能转换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制定《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重大专题调研,形成《关于重庆市新旧动能转换实践的调研报告》《浙江经济转型发展的实践及启示》《江苏开放型经济发展的经验及启示》等调研报告,省委书记刘家义批转省委常委及有关部门阅研。探索建立新旧动能转换监测体系、健康山东监测体系,完善“四新”统计制度,启动新旧动能转换实现程度测算工作,为宏观决策及时提供重要依据。聚焦环保督察,统筹谋划、关口前移,成立专门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先后加工提报3万多笔数据和200余份档案材料,就重点问题及时作出客观全面说明解释,《省委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简报》刊发“省统计局早快细严实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查统计服务保障工作”的经验介绍。聚焦脱贫攻坚,配合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探索研究基于农村贫困人口的消费价格指数,改进和完善“十三五”贫困标准测算方法,完成2017年省定贫困标准测算工作。高质量开展贫困户抽样调查,及时反映脱贫攻坚成效及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另外,围绕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医养健康等重大任务,加强统计监测预警,提供统计信息保障。2017年,报送统计专报136篇,省领导批示131篇,在省委、省政府“两办”信息采用得分均由第5位跃升至第2位,在国家统计局《每日调查》采用信息居全国第一名。各市统计局也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品质,烟台、潍坊、威海市建立各具特色的统计监测体系,临沂市探索搭建规模以上企业政企互通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统计服务价值。
【统计分析研判】 2017年,省统计局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强化前瞻思考,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把握新常态下增速换挡、结构优化、动能转换的新特点新规律。分析2017年一季度经济形势,提出“一个大周期、两个小周期”观点,二季度作出“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向好,下半年可能出现小幅回落,全年将呈现前高后稳或略低走势”的判断,进入三季度,省委、省政府实施化工产业转型、大气污染防治、环保专项整治等一系列重大举措,经济运行出现较大波动,省统计局深入分析,科学研判,提出“三个没有变”(从长期看,平稳向好发展的趋势没有变;从中期看,L横行波动的走势没有变;从短期看,转型举措叠加释放影响的态势没有变),判断均得到有效印证。在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前,提出《关于我省2018年经济工作安排的初步建议》,为省委、省政府谋划2018年经济工作提供重要参考。2017年省统计局共60余人次接受中央和省电视台等主流媒体采访;在《大众日报》刊登50余篇新闻稿;在《山东新闻联播》播出50余条新闻;在山东统计信息网发布100余篇解读文章;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阳光政务热线”、统计微博微信等平台,广泛宣传经济社会发展成就。
【统计普查调查】 2017年,全省统计系统坚持以基础扎实、方法科学、手段先进、规范统一为标准,做好重大普查调查和常规统计调查。“三农普”(第三次农业普查)取得重大成果,各级普查机构、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省44万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共同完成对1963万个农户,18万家农业经营单位,7.7万个村级单位,1754个乡级单位的现场登记,摸清全省“三农”家底。1%人口抽样调查创新开展,首次在部分县区尝试调查服务外包,自行研发数据处理程序,通过视频模式培训五级调查员,减轻基层负担,提高调查效率。“四经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及时启动,在全国率先成立“四经普”筹备领导小组,研讨普查思路,预判工作难点,编制经费预算,开展企业组织结构调查试点。常规调查有序推进,严守联网直报“四条红线”,执行《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完成各项定报年报任务。推进投入产出、人才服务统计、城乡划分等专项调查,获取翔实基础数据。贯彻《实施意见》,有效治理统计数据历史遗留问题。社情民意调查更具实效。相继开展群众安全感、环保督察、新旧动能、养老服务、消费者信心等几十项自主调查,社情民意调查工作政治性、时效性极大提升。济南、枣庄等市不断丰富调查内容,进一步畅通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桥梁纽带作用更加有效发挥。
【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2017年,省统计局突出目标导向,坚持重心下移,政策上关注基层,措施上倾斜基层,工作上支持基层。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意见》《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考核办法》,提升乡镇统计能力,调动基层统计人员积极性。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利用“五证合一”信息系统,核查更新单位信息,建立“准四上”(对现阶段统计工作中达到一定规模、资质、限额及以上企业的统称)企业库,及时补遗漏、挖潜力、增新企、去“僵尸”,为搞准搞实源头数据奠定基础。青岛、泰安市积极培育引导“四上”企业,一批新企业主体迅速崛起;济南市对基层统计规范化先进单位进行奖励;东营市探索成立社区统计调查队和村居统计办公室;聊城市加强基层统计人员“全覆盖”培训;菏泽市建立重点企业联系点制度,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
【部门统计】 2017年,各统计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加快改革创新,部门统计整体水平不断提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济南铁路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制度规定,落实统计工作责任,完善统计工作流程;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建设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数据平台,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建立卫生计生综合统计查询平台;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实行联网直报制度;省农业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统计培训等。省统计局加强部门沟通协作,与省科技厅、省工商局、济南海关等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推进部门统计上水平、上台阶。各市围绕大数据、统计服务、统计核算等,统筹推进部门统计发展。济宁市建成全国首个统计云和“三农普”大数据平台;莱芜市研究建立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数据共享机制;日照、德州、滨州市建立部门联席GDP核算会议制度,部门协同配合更加务实高效。
(任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