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7年,全省各仲裁机构共受理案件数16879件,标的额超过260亿元,比上年增长近20%。济南、青岛、淄博仲裁委受案数和标的额名列前茅,2017年,青岛仲裁委案件标的额超过63亿,居全省第一位,比上年增长57%;淄博仲裁委受案数3546件,居全省第一位;济南仲裁委受案数和标的额分别为全省第二和第三位。济宁仲裁委受案数居全省第四位,标的额为全省第二位。各仲裁委致力于承担社会公益职能,主动融入社会矛盾化解大平台,办理标的额小、争议协调难度大的医疗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物业纠纷等社会公益案件,2017年办理 5147件。德州、淄博等仲裁委化解交通事故纠纷的做法得到国务院法制办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各仲裁委积极贯彻落实《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注重以调解和解等柔性化解纠纷方式结案,调解、和解的案件共8819件,占案件总数的52%,充分发挥社会矛盾减震器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仲裁服务能力建设】 2017年,全省各仲裁机构充分抓住良好的发展机遇,坚持走自我完善、自我提升之路。济南仲裁委参与协办的“法信通·山东省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正式开通,成为在全国率先引入仲裁元素的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助推金融案件的执行等工作,金融仲裁院的案件受理量和标的额明显提升。青岛仲裁委互联网仲裁院作为国内首家互联网仲裁院,积极推行互联网+仲裁模式,根据不同的商业模式、纠纷特点,探索互联网+仲裁模式解决纠纷,全年共受理涉互联网纠纷32件,办结30件,结案率达94%。淄博仲裁委通过各种形式和平台,组织开展仲裁业务学习、案件研讨、观摩庭审等活动,提高仲裁员和仲裁办案秘书的纪律意识和业务能力。潍坊仲裁委加强案件质量评审监督约束机制建设,在立案、送达、组庭、庭审、鉴定、合议、订卷等各个环节,充分发挥监督联络部的作用,对案件全程进行评查和监督。济宁仲裁委通过建立完善的仲裁服务网络,全方位宣传推广便民、利民的仲裁制度,扩大仲裁影响力,金融类受案数量和案件标的额大幅度增加,《法制日报》予以大幅宣传报道。各仲裁委不断优化仲裁员队伍组成,打造专业结构合理、职业分布多元、公道正派的仲裁员队伍,提升仲裁核心竞争力。东营仲裁委实行仲裁员驻会制和仲裁员动态分级管理制度,显著提高仲裁员办案质效。威海仲裁委坚持使用重点仲裁员制度,把发挥仲裁员的影响力和审理具体案件的能力结合起来,充分调动仲裁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全年使用外聘仲裁员的比例达到99%。
【仲裁行业指导】 支持指导山东省仲裁发展促进会开展工作,加强仲裁行业管理和规范。制定出台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意见,改善仲裁办案硬件设施和软环境。研究制定全省统一的仲裁规则,供各仲裁机构参考使用,有效提高仲裁行业的整体实力。研究制定仲裁人才发展规划,整合全省仲裁优质资源,筹建全省仲裁人才库,强化山东仲裁品牌。筹建由全省仲裁员资格考察监督系统、全省仲裁案件监督考核评价系统、省市两级仲裁档案信息共享系统、大数据分析辅助决策系统和全省仲裁移动监管服务平台组成的“四系统一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案件办理水平。指导仲裁发展促进会与欧洲中国国际仲裁协会成立了国际仲裁中心(山东),进一步完善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搭建起涉外仲裁服务平台,为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营造更为优质、高效、便利的仲裁法律环境。成功举办山东仲裁发展暨“崂山论剑”高端论坛,邀请美国、新加坡和中国香港等仲裁机构负责人、知名专家、教授学者参加并进行探讨交流,共享国内外仲裁理论研究成果,帮助仲裁机构探索制度创新,加强全省仲裁机构的国际争议解决参与能力,发挥山东仲裁在区域合作和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有效激发仲裁发展潜力,提升山东仲裁的国际影响力。组织国际争议解决高级研修班,赴英国培训考察,吸收借鉴先进仲裁理念,为服务全省开放型经济发展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积极推动仲裁发展促进会与高校合作,促进仲裁实务界与理论界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与山东大学法学院合作举办仲裁执业人员素能提升培训班,提高仲裁员、仲裁秘书业务技能。与山东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仲裁学院合作建立教学实践基地,努力做好仲裁人才储备。
(门玉真)
责任编校:郭焱
仲裁
【概况】 2017年,全省各仲裁机构共受理案件数16879件,标的额超过260亿元,比上年增长近20%。济南、青岛、淄博仲裁委受案数和标的额名列前茅,2017年,青岛仲裁委案件标的额超过63亿,居全省第一位,比上年增长57%;淄博仲裁委受案数3546件,居全省第一位;济南仲裁委受案数和标的额分别为全省第二和第三位。济宁仲裁委受案数居全省第四位,标的额为全省第二位。各仲裁委致力于承担社会公益职能,主动融入社会矛盾化解大平台,办理标的额小、争议协调难度大的医疗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物业纠纷等社会公益案件,2017年办理 5147件。德州、淄博等仲裁委化解交通事故纠纷的做法得到国务院法制办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各仲裁委积极贯彻落实《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注重以调解和解等柔性化解纠纷方式结案,调解、和解的案件共8819件,占案件总数的52%,充分发挥社会矛盾减震器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仲裁服务能力建设】 2017年,全省各仲裁机构充分抓住良好的发展机遇,坚持走自我完善、自我提升之路。济南仲裁委参与协办的“法信通·山东省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正式开通,成为在全国率先引入仲裁元素的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助推金融案件的执行等工作,金融仲裁院的案件受理量和标的额明显提升。青岛仲裁委互联网仲裁院作为国内首家互联网仲裁院,积极推行互联网+仲裁模式,根据不同的商业模式、纠纷特点,探索互联网+仲裁模式解决纠纷,全年共受理涉互联网纠纷32件,办结30件,结案率达94%。淄博仲裁委通过各种形式和平台,组织开展仲裁业务学习、案件研讨、观摩庭审等活动,提高仲裁员和仲裁办案秘书的纪律意识和业务能力。潍坊仲裁委加强案件质量评审监督约束机制建设,在立案、送达、组庭、庭审、鉴定、合议、订卷等各个环节,充分发挥监督联络部的作用,对案件全程进行评查和监督。济宁仲裁委通过建立完善的仲裁服务网络,全方位宣传推广便民、利民的仲裁制度,扩大仲裁影响力,金融类受案数量和案件标的额大幅度增加,《法制日报》予以大幅宣传报道。各仲裁委不断优化仲裁员队伍组成,打造专业结构合理、职业分布多元、公道正派的仲裁员队伍,提升仲裁核心竞争力。东营仲裁委实行仲裁员驻会制和仲裁员动态分级管理制度,显著提高仲裁员办案质效。威海仲裁委坚持使用重点仲裁员制度,把发挥仲裁员的影响力和审理具体案件的能力结合起来,充分调动仲裁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全年使用外聘仲裁员的比例达到99%。
【仲裁行业指导】 支持指导山东省仲裁发展促进会开展工作,加强仲裁行业管理和规范。制定出台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意见,改善仲裁办案硬件设施和软环境。研究制定全省统一的仲裁规则,供各仲裁机构参考使用,有效提高仲裁行业的整体实力。研究制定仲裁人才发展规划,整合全省仲裁优质资源,筹建全省仲裁人才库,强化山东仲裁品牌。筹建由全省仲裁员资格考察监督系统、全省仲裁案件监督考核评价系统、省市两级仲裁档案信息共享系统、大数据分析辅助决策系统和全省仲裁移动监管服务平台组成的“四系统一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案件办理水平。指导仲裁发展促进会与欧洲中国国际仲裁协会成立了国际仲裁中心(山东),进一步完善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搭建起涉外仲裁服务平台,为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营造更为优质、高效、便利的仲裁法律环境。成功举办山东仲裁发展暨“崂山论剑”高端论坛,邀请美国、新加坡和中国香港等仲裁机构负责人、知名专家、教授学者参加并进行探讨交流,共享国内外仲裁理论研究成果,帮助仲裁机构探索制度创新,加强全省仲裁机构的国际争议解决参与能力,发挥山东仲裁在区域合作和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有效激发仲裁发展潜力,提升山东仲裁的国际影响力。组织国际争议解决高级研修班,赴英国培训考察,吸收借鉴先进仲裁理念,为服务全省开放型经济发展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积极推动仲裁发展促进会与高校合作,促进仲裁实务界与理论界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与山东大学法学院合作举办仲裁执业人员素能提升培训班,提高仲裁员、仲裁秘书业务技能。与山东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仲裁学院合作建立教学实践基地,努力做好仲裁人才储备。
(门玉真)
责任编校:郭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