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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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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并正式实施,将普法工作职责责任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此为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全国实施的第二部法治宣传教育专门立法。山东省司法厅推动起草并提请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将学法档案纳入干部组织人事档案统一管理,将法治知识纳入全省党员干部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测试内容。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制定考核实施细则,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平安行·你我他”“国家安全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制作宪法普法动漫,开通山东普法“头条号”“一点号”,提升山东法治网·齐鲁普法网、@山东普法微博、山东普法微信社会影响力,形成普法网络矩阵集群,增强普法吸引力和感染力;推动将法德结合作为重要内容,写入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意见》。推广“法德共进”“法德结合”“法德一体”等经验,打造齐鲁普法品牌。中央电视台《法治中国》摄制组专门到烟台就“法德共进”工作拍摄纪录片。
【监狱工作】 2017年,全省监狱系统深入开展安全文明现代化监狱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治本安全观”试点。坚持教育改造“双先”(优先发展、领先发展)战略,深入推进“文化育人精品工程”,实行全省统一的教育制度和量化考核,罪犯改造质量稳步提高。规范监狱刑罚执行,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实施细则》,建成刑罚执行网上协同办案平台,组织对十八大以后办理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专项检查,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审定,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全年办理减刑假释14918件,暂予监外执行208件,解回再审212件。深入开展隐患摸排风险防控,做好宣传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重要节点时期安全稳定工作。制定《高度戒备监区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强化罪犯分级分类管理。部署开展深挖查缉专项侦办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双体系”(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全省监狱系统连续14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历史最长安全周期,是全国安全周期最长的省。稳步推进监狱退危工作,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监狱企业转型发展的意见》,明确监狱企业发展方向、目标和各部门职责。抓好监狱布局调整,潍坊、鲁宁、历山、湖田、昌潍、日照6所新建、迁扩建监狱实现押犯。

2017年5月24日,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张军(左三)在济南市调研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摄影 郭永君)

【戒毒工作】 2017年,全省戒毒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座谈会精神,坚持以健全完善山东“三六三”戒毒模式为统领,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创新丰富文化戒毒、医疗戒毒、心理戒毒等工作方法,工作水平明显提高。积极拓展后续照管指导工作覆盖面,全省24个县(市、区)建成后续照管指导站。深入推进戒毒企业体制改革,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改革方案。大力开展安全隐患整治活动,全省戒毒场所实现“六无”(无戒毒人员逃脱、无非正常死亡、无所内案件、无毒品流入和所内吸毒、无生产安全事故、无重大疫情)目标。围绕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印发《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戒毒管理执法工作手册》《国学学习手册》《康复训练手册》等。深入推行分期分区分类“三分”管理,细化考核奖励和诊断评估规范,开展争创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对全省已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回访调查3308人次,全面摸清已解除人员的操守状况,保持三年以上操守人员超过7成,为针对性完善戒毒工作机制奠定基础。坚持开放共治,戒毒工作社会联动日益广泛,聘请100余名社会专家成立戒毒科研专家库,拍摄戒毒公益微电影《暖阳》,组织禁戒毒宣讲62场,覆盖3.8万人。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 2017年,省司法厅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标准化试点,联合省质监局统一社区矫正工作职责、流程和标准,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全年共给予警告2942人次,提请治安管理处罚86人次、收监执行275人次。启用全省统一的社区服刑人员入矫词、解矫词,增强刑罚执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联合省公安厅开展下落不明刑满释放人员、脱管漏管社区服刑人员查找工作,加强“两类人员”重点对象衔接管控,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拧紧监管责任链条。联合省检察院对51县(市、区)的113个司法所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十九大期间安全稳定。3月,全省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上线运行。截至年底,全省在矫社区服刑人员6.1万人,连续5年居全国首位,再犯罪率低于0.1%。全省安置帮教对象18.5万人,帮教率99%,安置率95%。
【人民调解】 2017年,省司法厅联合省高院召开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峰海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做好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作出部署。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运用媒体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制度,组建省、市、县三级人民调解员专家库55个,全面巩固、引领发展专职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探索运用远程调解、电视调解等新形式新方法。推广应用“智慧民调”信息平台建设。加强行政行业“两结合”管理体制建设,完成省人民调解员协会换届工作,增设监事会,成立省人民调解员协会党委。常态化开展排查调处专项行动。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84571个,其中,村人民调解委员会70072个,居人民调解委员会7534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1208个,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660个,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3339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758个。共有人民调解员312178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56393人,兼职人民调解员255785人。全年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6.4余万件。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2017年,省司法厅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联合法制日报社举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黄岛研讨会,加强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推进市、县、乡、村“四级共建”,重点抓好县乡两级实体平台建设,形成“全省一网一线、四级平台上下贯通”的工作格局。截至2017年底,全省已建立市级公共法律服务大厅16个,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覆盖,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覆盖率达到96%,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覆盖率达到89%。开发完成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话务软件、呼叫中心系统,全省市级热线平台正在向省级平台割接,济南、东营、日照、滨州、菏泽等5市已完成割接。3月,“12348山东法网”正式上线,入驻法律服务机构6732家、法律服务工作者37120名,实现法律服务事项一站办理。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加大组织推进力度,压实工作责任。为6万个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并建成法律顾问微信群服务机制,办理服务事项70万余件次。联合省财政厅制定《山东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法律顾问补助经费的来源和标准,组织开展补助经费落实情况专题调研,全省落实补助经费1.2亿余元,保证法律顾问工作有序开展。
【律师工作】 2017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围绕“一带一路”、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战略部署,着力推进律师业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建设,律师业转型升级呈现良好态势。省政府出台《山东省法律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省司法厅与省商务厅、省外事办、省法制办联合印发《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建立由40名律师组成的山东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选派21名律师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9年来已累计选派132人次,是全国最多的省份。选派第四批24名优秀律师到政府部门、政法机关和省属国有企业挂职锻炼,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组织培训17期,累计培训律师7400余人。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推动省委政法委建立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省检察院制定《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意见》,在省、市律师协会成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和“投诉受理查处中心”,规范律师依法执业行为,维护律师执业权益。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依托沂蒙干部学院成立全省律师行业党性教育基地,筹备成立律师行业党委,推动在省市律师协会设立纪委或纪检委员,省律师协会在全国率先成立纪委。《人民日报》在“砥砺奋进的五年·山东篇”报道了山东省律所党建的做法。推动律师参政议政工作,全省共有567名律师担任“两代表一委员”,总数居全国首位。2017年,全省律师24437人,律师事务所1931家,律师业务收费50.4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9%、7.5%、22.9%。
【公证管理】 2017年,省司法厅围绕公证行政体制改制、优化事业体制机制、推进合作制试点三大改革任务,研究制定《山东省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实施方案》《山东省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方案》等改革配套文件,24家行政体制公证处全部完成改制任务,事业体制公证处进一步优化,公益三类公证处达82家,其中8家改为备案制,完成1家合作制公证处组建工作。联合省物价局印发《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规范公证收费行为。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开展公证律师战略合作,省及各市律师协会、公证协会和86家公证处、207家律师事务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公证业律师业融合发展,促进法律服务业转型升级。积极推进公证行业发展,拓展金融领域、产权保护、互联网、“三农”领域等公证业务,促进公证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2017年,全省办理公证事项84.4万件,收费2.3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5%、41.8%。

2017年8月9日,山东省司法厅与法制日报社联合开展的“走近齐鲁司法行政人”活动启动仪式在潍坊举行 (摄影 郭永君)

【司法鉴定】 2017年,省司法厅深化司法鉴定改革,联合省质监局印发《山东省司法鉴定机构建设标准(试行)》,确定在济南、青岛、济宁、泰安4个市的4家具有代表性的综合司法鉴定机构作为标准化试点单位,在全国率先开展机构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并列入“山东标准”示范项目。联合省环保厅在全国率先制定印发《山东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实验室及仪器设备配置标准》,组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评审专家库。联合省法院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强两部门沟通协作、规范法院鉴定委托和机构受理程序、保护鉴定人出庭权益以及执业双向监督等。探索形成鉴定机构准入专家现场评审、鉴定人准入能力考核评价、相关资质公示等三项制度,被司法部推广实施。开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组织157家鉴定机构参加能力验证424项次。深入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鉴定机构、鉴定人登记管理工作和行业诚信建设,规范鉴定收费、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亲子鉴定等热点工作。2017年,全省办理司法鉴定案件12.46万件,同比增长5.2%。
【基层法律服务】 2017年,省司法厅进一步加快推进基层法律服务管理转型升级,将基层法律服务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山东省法律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力争实现乡镇全覆盖”的发展目标,明确“建立健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惩戒制度,不断优化基层法律服务业发展环境”等任务要求。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引导优质基层法律服务力量向乡镇转移,向村(社区)延伸,有5165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加强行政行业“两结合”管理体制建设,完成省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换届工作,增设监事会,成立省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党委。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有法律服务所1594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9449人,担任法律顾问2.1万家,办理案件21.12万余件,办理法律援助1.65万件。
【法律援助】 2017年,省司法厅加快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建设,借助全省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与法律援助站点和联络员有机结合。全省113个看守所、173个法院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已全部建成。深入推进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试点工作,在日照、德州两市开展试点,取得初步成效。开展“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制定《山东省法律援助服务标准》《案件申请受理审查指派管理办法》《省直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值班制度》,制订省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细则和实施办法,成立省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库和承办律师库,实行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探索建立案件补贴差别化发放制度,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有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对困难群众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三优服务”,为老年人、残疾人等开通“绿色通道”,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2017年,全省法律援助业务经费投入6992.8万元,同比增长10%。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57万件,同比增长13%。为困难群众避免或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4亿多元,免费提供法律咨询50万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0余万人次。
【人民监督员】 2017年,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司法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审核同意,与省检察院联合印发《山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全省人民监督员管理制度体系。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山东省人民监督员履职经费管理办法》,实现人民监督员履职经费制度化、规范化。启用山东省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完成1138名人民监督员基本信息全部录入。开通“山东人民监督员”微信公众号。2017年,共组织全省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案件418件,参加检察机关各类活动421次。
【综合保障】 2017年,全省1862个司法所中,已有70%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国家司法考试报名40577人,创历史最高。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行政应诉案件5件。建成“12348山东法网”、山东省监狱戒毒远程会见系统、山东省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举办“喜迎十九大”主题宣讲会、“征程”主题书画摄影展、“齐鲁最美律师”发布仪式。联合《法制日报》社举办“走近司法行政人”系列活动。成立山东省委党校省司法厅分校。开通“山东司法行政人”微信公众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有65个单位、98名个人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实干导向,打破单位、行业和上下界限,选拔调整处级干部90人次。实施“团圆计划”,已帮助201名干警解决两地分居问题。加强能力建设,组织干警培训1万余人次,开展双向交流挂职30余人次。成立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文体协会,举办首届春季运动会。
2017年山东省法律服务工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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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机 构 │ 人 员 │ 办理法律服务事项(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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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 │ 国资所 │ 33 │ 24437 │ 5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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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伙所 │ 127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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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所 │ 62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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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证 │ 157 │ 2292 │ 8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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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法律服务 │ 1594 │ 9449 │ 2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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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鉴定 │ 209 │ 1957 │ 1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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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援助 │ 157 │ 994 │ 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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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