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5年山东省在全国第一个出台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率先提出“三全”目标(到2018年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实现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全覆盖,到2020年省、市、县三级方志馆全面建成),增强工作的指导性。2016年,各市、县(市、区)结合实际,出台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东营市率先实现市县两级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全覆盖,济宁市在出台规划纲要的同时,制订史志工作“存史、资政、教化”三年行动计划,德州市将“到2020年市县两级方志馆基本建成”写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到2016年底,全省印发市级规划纲要16个、县级34个,大多以政府办公室(厅)名义印发,其中五莲县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同时,省政府督查室将规划纲要贯彻落实情况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专项督查任务,重点督查“三全”目标落实情况, 副省长王随莲到烟台市督导史志工作。济南、青岛、济宁、泰安等市政府有针对性地组织政务督查,推动规划纲要各项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促进史志事业发展更加规范有序。
(孙 杰)
【济南市史志规划】 2016年,济南市史志办公室以《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和《济南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为抓手,市史志办继续坚持将第二轮修志作为全办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推动县区修志工作,在保证进度的前提下抓志书质量,多出精品佳志;推进依法修志,创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修志的法制环境;改进和完善《济南年鉴》编纂方式,进一步缩短出版周期;探索记载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新途径,启动《济南图鉴》编纂工作;推动县区编辑出版年鉴,争取实现年鉴全覆盖;加强方志馆和地情网站建设,完善地方志为社会服务功能,提高地方志工作信息化建设水平;制定并组织实施旧志整理规划,组织编纂有特色有影响力的地情资料书籍,各县区争取旧志整理工作再有新的成果和进展。
(济南市史志办)
【青岛市史志规划】 2016年11月24日,中共青岛市市北区委办公室、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青岛市市北区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旨在促进和指导今后五年全区史志事业科学发展。城阳区史志办贯彻落实《城阳区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重点加大校校修志工作的开展,指导有条件的社区开展社区修志。
(青岛市史志办)
【淄博市史志规划】 2015年12月26日,全省第一个由市级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淄博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出台。2016年,淄博市史志办履行国家、省、市三级《条例》赋予的各项职责,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学习贯彻《淄博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精心谋划实施,加大宣传和督查力度。组织督查活动,检查各地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情况。注意选树典型。加大史志工作法规规章的普法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各界参与、支持史志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依法治志的良好社会环境。
(淄博市史志办)
【枣庄市史志规划】 2016年,枣庄市史志办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市县两级史志机构结合《规划纲要》内容,制定具体可行的落实措施,全面推进枣庄市史志事业发展。年内,枣庄市史志办以《规划纲要》为指导,重点做好市志出版及县志、乡(镇)志、村志编纂业务指导,年鉴出版及一年一鉴的深入推进,地情网、方志馆的充实扩容,历史资源开发利用和史志期刊的刊印等工作。
(郑娟娟)
【东营市史志规划】 2016年,东营市史志办按照《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部署,结合实际,2016年3月30日,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营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确定了“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准备,推动综合年鉴编纂工作实现提速增效,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市、县两级方志馆全面建成,加强对社会修志和编修地方史的指导与管理,基本形成修志编鉴、理论研究、质量保障、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史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主要任务包括: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大力推进年鉴编纂出版,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方志馆建设,深化方志理论研究,强化史志资料建设,提高史志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扩大对外交流合作。《规划》还就保障措施提出要求。
2016年,各县区分别结合自身实际着手起草各自县区的十三五规划。5月25日,东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东区政办发〔2016〕34号文件印发《东营区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2月3日,河口区以东河政办发〔2016〕2号文件印发《河口区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4月28日,利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利政办发〔2016〕8号文件印发《利津县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8月10日,垦利区政府办公室以垦政办发〔2016〕9号文件印发《东营市垦利区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 年)》。9月18日,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广政办发〔2016〕11号文件印发《关于印发〈广饶县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广饶县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正式发布实施。东营市和所辖三区两县(东营区、河口区、垦利区、广饶县、利津县)全部以政府办公室文件正式出台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
(任 丽)
【烟台市史志规划】 2016年3月17日,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烟政办发〔2016﹞16号文件印发《烟台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划纲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要求,结合烟台实际,从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保障措施方面,对2016—2020年烟台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进行总体设计和具体规划。《规划纲要》指出,到2020年,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实现市、县两级综合年鉴全覆盖,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更好发挥市、县两级方志馆作用,加强对社会修志和编修地方史的指导与管理,基本形成修志编鉴、理论研究、质量保障、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史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抓机遇、兴主业、补短板、出成果,开创全市史志事业发展新局面。力争到2018年全面完成《烟台市志》及县市区志的第二轮编修任务。打造10部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精品志书。《烟台年鉴》坚持一年一卷,连续出版。尚未启动综合年鉴编纂的县市区2016年年底前全面启动,所有县(市、区)2018年达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争创省级精品年鉴3—5部。《规划纲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史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全面落实“一纳入、八到位”(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各级政府工作任务,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加强依法治志,开展政府行政执法检查和定期政务督查。加强队伍建设,弘扬“修志问道、直笔著史”精神,着力提升史志队伍“德、才、学、识”水平。加强舆论宣传,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史志部门取得的新成绩和广大史志工作者的新贡献,提高全社会读志用志水平。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辖区本部门的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做好任务分解落实。
(烟台市史志办)
【潍坊市史志规划】 2016年4月9日,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潍坊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市政办发〔2016〕5号)(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对全市史志事业发展进行规划,明确2016-2020年的工作基础和发展现状、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规划纲要》明确规定到2020年,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做好第三轮修志准备工作,实现县级综合年鉴全覆盖,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市、县两级方志馆全面建成,加强对社会修志和编修地方史的指导与管理,基本形成修志编鉴、理论研究、质量保障、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史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确保潍坊市史志事业科学健康发展。12月,坊子区史志办充分调研,摸清全区地方志事业发展情况,编制完成《坊子区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初稿;同时编制完成《坊子区街道(发展区)村志编修工作规划(2016—2020)》初稿。
(李 光)
【济宁市史志规划】 2016年12月18日,济宁市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济政办字〔2016〕244号印发《济宁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和济政办字〔2016〕245号印发《济宁市史志工作“存史、资政、教化”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为全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作出科学规划和具体部署。
(何飞飞 王 凯)
【泰安市史志规划】 2016年,泰安市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东平县政府积极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精神,分别印发文件,对地方史志事业发展作出规划。至年底,泰安市所辖6个县(市、区)中,除泰山区外,其他5个县(市、区)均以政府办公室文件的形式印发当地地方史志事业发展的规划。4月8日,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泰政办字〔2015〕91号文件精神推进地方史志事业发展的通知 》(东政发〔2016〕6号文件),促进和指导东平县今后5年(2016—2020)史志事业发展。5月4日,新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泰政办字〔2015〕91号文件精神推进地方史志事业发展的通知》,从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方面,对2016—2020年新泰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做出部署,要求全面推动新泰市乡镇街道修志进程,实现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加强对社会修志和编修地方史的指导与管理,基本形成修志编鉴、理论研究、质量保障、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史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6月,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岱政办字〔2016〕39号文件,向全区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泰政办字〔2015〕91号文件精神推进地方史志事业发展的通知》,该通知就岱岳区2016—2020年的地方史志工作规划做了规定和说明,是指导全区地方史志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8月10日,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泰政办字〔2015〕91号文件精神推进地方史志事业发展的通知》(肥政办字〔2016〕22号),从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方面,对2016—2020年肥城市地方史志事业的发展做出规划设计。
(赵 兵)
【威海市史志规划】 2016年2月19日,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地方史志事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威政办字〔2016〕13号),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做好第三轮修志准备工作,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市、区方志馆全面建成,加强对社会修志和编修地方史的指导与管理,基本形成修志编鉴、理论研究、质量保障、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史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主要任务包括,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拓展年鉴编纂出版工作,加快史志信息化建设,推进方志馆建设,加强史志资料征集管理,注重史志资源开发利用,深化方志理论研究,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八方面内容。
(任天庆)
【日照市史志规划】 2016年4月29日,以日史志编发 〔2016〕2号文件印发《日照市地方史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确定了“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主要任务是:“十三五”时期,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启动第三轮修志工作准备,实现市、县综合年鉴全覆盖,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市县两级方志馆全面建成,加强对社会修志的指导和管理,初步形成志鉴编修、理论研究、质量保障、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史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主要任务包括:全面完成第二轮志书编修,推进综合年鉴编纂,重视专业志鉴、部门志和村镇志编修,深入开展旧志整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史志资料、信息化、方志馆建设,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规划》还就保障措施及组织领导提出要求。2月25日,日照市东港区委党史研究室印发《东港区党史史志工作“十三五”规划》(东党研发〔2016〕4号);5月17日,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莒县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莒政办发〔2016〕27号)。
(李洪战)
【莱芜市史志规划】 2016年,莱芜市史志办学习贯彻《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结合莱芜实际,研究制定《莱芜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广泛征求各区、基层修志单位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2月,市政府办公室以莱政办发〔2016〕3号文件印发《莱芜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规划纲要》从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对今后5年莱芜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作出规划,是指导今后5年全市地方史志事业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莱城区、钢城区也分别研究制定本区的《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年在征求意见阶段。
(刘纯伟)
【临沂市史志规划】 2016年,临沂市史志办按照《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要求,临沂市政府2月份印发《临沂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确定了今后一段时间本市史志工作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确定 “到2018年,市、县区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市、县区综合年鉴编纂实现优质化,全覆盖,全部达到一年一鉴、当年出版;市、县区方志馆全面建成达标,确保临沂市史志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的总体目标,明确提出八项主要任务,推动地方史志事业向纵深发展。全市各级政府和地方史志部门按照三级《规划纲要》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机制,加大对史志法规规章的宣传和执行力度,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真正做到依法修志、用志、管志。建立健全质量保障机制、目标考核责任制、督查通报制等制度,坚持质量第一原则,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地方志创精品、出佳作。
(杜 帅)
【德州市史志规划】 2016年,德州市史志办按照《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的要求,根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史志办的安排部署,德州市史志办结合全市地方史志工作实际,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编制《德州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经过市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市政府督查室、市法制办6个部门会签,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6月7日印发《德州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划纲要》明确了修志编鉴主业的核心目标任务,突出德州史志事业特色,提出保障措施,明确全市未来5年史志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工作任务、质量保障、开发利用、工作保障,对全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具有重大而长远的意义。6月20日,《德州日报》整版篇幅全文刊登《规划纲要》。
(李 文)
【聊城市史志规划】 2016年,根据《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和《聊城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临清市史志办认真学习研究,结合自身实际着手起草《临清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主要任务是:开展旧志整理工作;进一步推进镇(街道)、部门年鉴工作;加强村志、地方史编纂工作;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方志馆建设;强化法制理论研究;加强史志资料建设工作;提高史志资料资源的开发利用。10月22日,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莘县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提出:《莘县年鉴》要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发行。各镇(街道)、村和部门(行业)要建立修志队伍,普遍开展修志工作。全面建成县方志馆,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对社会修志和编修地方志的指导与管理,基本形成修志编鉴、理论研究、质量保障、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史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茌平县史志办结合自身实际规划部署未来两年地方史志事业发展纲要,主要计划有:出版影印民国《茌平县志》;启动编纂2010—2016年《茌平年鉴》;2017年开始实现每年一鉴;做好《茌平县村庄志》出版发行工作;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部门年鉴工作;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方志馆建设;强化法制理论研究;加强史志资料建设工作;提高史志资料资源的开发利用。
(张 静)
【滨州市史志规划】 2016年6月2日,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滨州市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滨政办发〔2016〕8号)(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总结 “十二五”期间全市史志发展成果,明确滨州未来5年史志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保障。《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做好第三轮修志准备;市、县(区)综合年鉴全面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市、县(区)方志馆全面建成;基本形成修志编鉴、理论研究、质量保障、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史志事业综合发展体系。
(赵 泳)
【菏泽市史志规划】 2015年底,《菏泽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初稿形成。2016年,菏泽市史志办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规划纲要》内容,并将初稿分发至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方志馆负责人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10月13日,菏泽市史志办经过认真修改形成《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于10月15日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等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有关专家学者和各县区史志办征求意见。根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再次修改,并报市政府分管领导。最后,根据分管领导提出的修改意见,充实内容。11月4日,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菏政办发〔2016〕38号文件印发《菏泽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规划纲要》明确,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一纳入、八到位”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到2018年,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准备,实现市、县二级综合年鉴全覆盖,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市、县(区)两级方志馆全面建成,加强对社会修志的指导与管理,积极拓展史志工作领域,提升服务水准。到2020年,全市基本形成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修志编鉴、理论研究、质量保障、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史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规划纲要》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依法治志,加强队伍建设、舆论宣传,加强督促检查,搞好任务分解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进全市史志事业科学发展,为早日实现“科学赶超、后来居上”的宏伟目标提供精神动力、决策参考、信息服务和智力支持。
至2016年底,菏泽市7县1区以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
(陈 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