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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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山东”建设】 推动食品安全市县创建,实施“市市创、县县创”,出台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力争通过3年时间,使80%以上的市、县创建成为省级以上食品安全市县。2016年底,全省共有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创建市12个、食品安全创建县73个,数量居全国首位。开展“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继续组织开展跨行业、多层次、全方位品牌创建工作,突出抓好“十个一批”创建,形成“全链条、多领域”创建格局,逐步打造品牌方阵,“食安山东”被省政府作为有影响力的公共品牌之一进行重点推介。年内,全省共创建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359家、食品流通示范单位825家、餐饮服务示范单位(街区)2063家。通过持续不断创建,食品产业增幅连续两年保持在16%以上。同时,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领域进行探索,开展品牌创建活动。
【监管能力建设】 2016年,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执法能力提升年”活动,加强基层基础能力建设,检验检测能力、监管执法能力、基层执法装备配备、信息化建设和监管队伍建设均有新提升。省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位居全国前列,药品审评审批能力跃升到全国第一梯队。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17市全部建立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103个县(市)中有95个完成综合性检测机构组建。联合省委组织部开展“新常态、新作为”食品药品安全专题研讨培训,提升监管队伍能力素质。编制印发《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明确未来五年的目标任务、重大项目和保障措施。加快“智慧监管”工程建设,初步建立起从许可审批到抽检监测、日常监管、稽查执法和应急管理全过程信息化监管系统。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所有食品行政许可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开展“大数据”应用,省市县三级食品抽检监测实现“一盘棋”管理分析。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加强部门间追溯系统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着力实现全程可追溯。
【日常监管】 2016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完善跨部门食品抽检监测“三统一”(计划、经费、信息)机制,实现各级、各部门、各环节之间计划统筹、经费集约,避免抽检重复交叉和空白盲区。改进抽检监测方式,明确各级抽查分工和重点,对问题突出、公众关注度高的产品,季节性和节日期间集中上市产品进行有针对性抽检,提高抽检靶向性。创新药品抽验模式,每次检查的同时对企业产品进行抽验,注重运用标准之外的检验方法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主动发现“潜规则”。对舆情信息进行24小时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妥善处置疫苗舆情事件,主动联合公安、卫生计生等部门建立药品案件查处联动机制、行刑衔接实施办法等。实施风险管理,将大数据技术与风险管理相结合,整合相关部门数据,建成统一开放的“食药监管云”。建立多层级跨部门风险会商机制,定期开展风险会商,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列出风险清单,实施“一品一策”“一域一策”等风险管控。根据风险高低和企业信用等级,确定监管重点和关键环节,实施分级分类分层监管。合理划分层级监管事权,分清省、市、县各级责任。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管,把全部监管对象纳入随机抽取检查的范围,制定完善抽查事项清单,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频次和比例。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建立常态化公开曝光机制,定期发布食品抽检信息,及时公布消费警示、案件查处等情况,实施“红黑名单”制度,引导消费者“用脚投票”(指资本、人才、技术流向能够提供更加优越的公共服务的行政区域)。
【专项整治】 2016年,山东省聚焦突出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主动出击、重典治乱,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集中开展“守护舌尖安全”系列整治行动,在食品领域,开展植物油、塑化剂、肉制品以及阿胶糕、蜂蜜等重点品种整治,实施羊肉及其制品规范整治、加工经营病死猪肉专项打击行动、进口食品销售市场等专项整治,以及农村食品安全、旅游景区食品专项整治等;在药械领域,集中开展高风险药品、中药、特殊药品等药品专项整治,针对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壳聚糖类产品、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定制式义齿四类产品开展全环节专项整治等。建立实施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监管机制,加强跨区域协作和部门间的统筹协调,推进监管、执法、检测、信息等共享合作,联合多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清源”行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毛皮动物胴体监管联打、水产品安全专项治理等行动,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全年办结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31662件,侦破犯罪案件2253起。
【服务产业发展】 2016年,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职能转变,增强服务发展能力。清理排查行政审批事项,科学依法推进简政放权,及时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事项削减50%以上。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所有省级食品药品审批事项实现“全程网办”。集中审批权,将分散在各处室的审批职能集中到两个处室承担,并设立6个处室专门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抓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药物临床数据核查、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等改革重点任务落实,成为全国首批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省份,首个项目落户山东。联合省委组织部举办药审制度改革专题研讨培训班,加快改革步伐。联合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指导动员临床试验机构推进I期药物临床试验室建设。组建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专家委员会,对重点企业、重点品种的评价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实施药品特殊审评审批制度,率先出台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办法,进行全程指导,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社会共治】 2016年,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准入退出管理,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改进认证检查方式,倒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行良好行为规范、质量受权人制度、履责报告、问题企业约谈、企业不良行为记分办法和行业禁入等制度,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倒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坚持“开门监管”,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月、“食安山东”随手拍等系列活动,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积极性。完善专家咨询制度,组建风险管理、应急处置、法律顾问等各类专家队伍,邀请专家全过程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政策制定、舆情应对、事故处置、重大项目论证等。经常邀请新闻媒体全程参与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不断拓宽参与主体,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监管的潜能与活力,营造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