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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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6年,全省各级安监部门开展重点领域转型升级和专项整治,不断提升全省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835起、死亡1755人,按可比口径,较上年(下同)分别下降8.2%和3.7%;发生各类较大事故39起、死亡173人,分别减少10起、39人;发生重大事故3起、死亡32人,分别减少2起、27人;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2016年,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监局”)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细化分解成57项重点任务,采取周调度、月督导,狠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10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巡查组对山东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首次巡查。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部署要求,省政府制定《山东省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制度》《山东省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在山东省建立巡查、考核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下发后,省安监局组织起草山东省实施意见。各地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充实加强安委会,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淄博、东营、莱芜、聊城、滨州5个市市委书记、市长共同担任安委会主任。济南市政府办公厅每周调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由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名上报,同时,构筑法治引领、防治结合、宣教一体、专群协作的立体化安全防控网。淄博市委、市政府成立9个安全生产巡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巡查。制定《工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暂行规定》,明确界定市直54个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和工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日照市启动为期3年的“安全日照”建设,并将其列入各级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并作为创建文明单位重要指标。滨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明确54个党政部门191项安全生产具体职责。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 2016年,各级安监部门组织开展包市督查、异地执法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通过“大快严”集中行动,摸清全省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对排查出的160.8万家企业逐一落实监管部门和属地监管责任,并形成“一县一册”“一乡一册”。全省共排查企业189万家(次),排查整改隐患226万项。通过严格执法,严厉惩处一批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停业整顿停止建设施工11240家,暂扣吊销证照或证书9245次,提请关闭1031家。德州市推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登记台账》《安全检查台账》《隐患整改台账》和《安全基础管理台账》“四个台账”,将其贯穿到“大快严”集中行动中。潍坊市加大安全生产问责力度,加强联合协调,每月在《潍坊日报》和潍坊电视台分别曝光一批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案例。
【依法治“安”】 2016年,全省各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执法检查企业32.3万家(次),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78.7万项,下达整改文书21.1万份,提请关闭企业30家,实施行政处罚1.7亿元。创新执法检查模式,8月,省安监局总结济宁市执法经验,牵头组织17个市开展近年来规模最大、力度最强、处罚最重的一次异地交叉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138人次、聘请安全专家1533人次,随机检查企业961家,发现安全问题1.5万个,认定重大隐患364个,暂时停产停业33家,立案处罚622起,当场简易处罚404起、下达执法文书1611份。
【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 2016年,省安监局运用大数据手段,对2001年—2015年全省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进行分析,提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措施建议。山东省政府制定下发《山东省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导方案》,在13个重点领域采取105项重点防控措施,并选择淄博、潍坊、日照3个市和诸城、莱州、龙口、新泰4个县级市进行试点。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山东省泰安、枣庄2市作为全国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城市。强力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在全省遴选出283家省级标杆企业,立项标准156项,通过标杆企业总结风险管控经验,制定本行业的地方标准,指导同行业企业建立风险管控体系。制定并发布实施《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制定非煤矿山、化工、工贸、职业健康等行业领域10项体系建设实施指南,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工作,全省共有10.7万家企业排查确认风险点89.4万处,对每一处风险点都逐一落实管控措施,并形成“一企一册”报送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推进高危行业转型升级】 2016年,全省共整顿化工企业3139家,关停企业1240家,完成“三评级一评价”(安全评级、环保评级、节水评级、综合评价)化工生产企业2410家。6月7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全省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提高安全环保节约质效管理水平的意见》,省安监局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及各级各部门推进非煤矿山“四评级”(安全评级、环保评级、节能评级、节水评级)及采空区和尾矿库治理,全省59家存在采空区的生产矿山中,有35家完成治理任务,治理采空区333.7万立方米。淄博市共投入资金3.3亿元,治理24家生产矿山采空区298万立方米,在全省率先完成采空区治理任务。全省49家尾矿库“头顶库”均按照“一库一策”的要求,编制治理方案,有7家完成治理任务。临沂市率先对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实施停产整顿,通过提高复工门槛,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完成87家矿山“四评级”工作,占总数的50.6%。全年全省关闭非煤矿山企业604家,整改提升地下矿山企业230家。利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500万元,在全省开展地下开采矿山安全风险评估。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 2016年4月29日出台山东省地方标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规范》。狠抓地下矿山通风防火、提升运输、防治水、采空区4个关键环节专项整治,开展300余次专项检查。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抓好“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监管,紧盯维修和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以及化工装置试生产、开停车等关键环节。严把化工建设项目准入关,新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全部由省安监局核发。深化50个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攻坚工作,推进27家大型化工企业和重点县开展协作帮扶。推进油气管道隐患整治工作,整改率100%,累计投入整治资金30.3亿元。加快推进生产企业关闭退出工作,争取省财政专项资金2000万元奖补退出企业,至11月,全省29家生产企业全部平稳退出,并安全处置遗留的危险物料及半成品。开展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治理,取缔一批不符合条件的零售点。制定《关于加强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持续开展冶金煤气和高温熔融金属作业专项治理工作。共排查各类安全隐患7.2万处,关闭和转型涉氨制冷企业746家。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持续开展职业健康基础建设和高危粉尘高毒物品危害专项治理,对全省323家陶瓷生产企业和312家耐火材料制造企业进行排查整治。在抓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同时,履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推进各项综合监管工作。配合山东省公安厅在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103万起,其中查处超载4.2万起。协调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累计投入资金157亿元,完成公路隐患整治2.7万公里。协调配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强化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建安全处,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协调配合省海洋与渔业厅加强渔船和渔民安全管理等,促进各行业领域强化安全管理。
(郑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