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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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6年,全省17家仲裁机构共受理案件19984件,标的总额217亿元。其中,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的13373件,占总数的66.9%;受理涉外案件18件,占全省仲裁受案总数的0.1%;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仲裁案件18件,司法纠错率为0.1%。抓住《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出台的契机,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全省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全省仲裁机构在工作理念、案件质量、队伍管理、信息化建设、机关党建、机构用房、后勤保障等方面进行规范化指导。启动“山东仲裁云平台”建设项目,搭建全省仲裁员管理、全省仲裁案件管理、全省仲裁电子档案三大系统,提升案件审理水平。开发“山东仲裁网”, 开通“山东仲裁”微博、微信公众号,编印《山东仲裁》,为全省仲裁行业交流学习、展示工作成绩、宣传推行仲裁制度提供了网络平台。12月12日—14日,省法制办在潍坊市举办全省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培训班。从仲裁工作的实际和仲裁事业发展的需要出发,对离任的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仲裁员做好相关审计监督,对新一届仲裁委员会组成人选做好审核指导,完成聊城、济宁、菏泽、泰安4市仲裁机构的换届工作。
【服务企业发展】 2016年11月28日,由省法制办、省商务厅、省国资委联合举办的“山东企业‘走出去’法律风险与国际仲裁”论坛在济南举行,邀请国际知名仲裁专家做专题报告。通过引入先进的仲裁理论,探讨交流中国企业境外投资实践中的市场机遇与法律挑战,促进仲裁制度在参与全省“一带一路”建设中充分发挥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全省企业应对涉外经济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对外合作】 进一步加强与国内仲裁机构的交流与沟通,吸收先进的仲裁理念。出访阿联酋、新加坡、香港等境外仲裁机构和法律组织,对有关国际仲裁机构、国际调解机构、国际商业法院、大律师公会等机构进行考察,探讨交流跨境争议解决法律路径与实践,并就有关合作达成共识,签署组建“山东国际仲裁中心”等合作框架协议,取得了丰硕的考察成果。
【山东省仲裁发展促进会成立】 根据山东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改革部署,由省法制办牵头、全省17家仲裁机构发起的山东省仲裁发展促进会于2016年6月20日正式成立。按照打造“全省先进社会组织”的标准要求,作为全省仲裁机构事业发展的代言人,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仲裁理论和实务工作者的沟通桥梁和纽带作用,先后召开了首届会员代表大会、两次理事会、两次常务理事会和一次会长办公会,明确全省仲裁工作发展目标。经过促进会半年的工作开展,基本改变过去全省各仲裁机构孤军作战、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管理和监督缺位等状况,提高仲裁行业整体实力。
(门玉真)
责任编校:郭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