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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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立法】 2016年,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法制办”)针对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编制《山东省人民政府2016—2020年立法规划》和《2016年政府立法计划》。年内,省本级提请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和决定9件、政府规章9件。制定《山东省地方立法条例》,规范地方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出台《山东省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委托第三方起草工作规则》,保障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立法权下放后,各地结合实际、突出特色,推动出台《威海市居民养老保障条例》《莱芜市钢结构建筑应用促进条例》《菏泽市煤炭清洁生产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均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重要的引领推动作用。
【行政执法监督】 完善制度体系。2016年1月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6〕1号)。省法制办先后制定出台《山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山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山东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山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等,保障各项监督措施有效实施,实现对行政执法的全程监管。
提升执法水平。2016年5月30日,省法制办制发《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实施细则》,依托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组织10万余人参加网上执法资格考试,审核通过4.5万人次,办理发放执法证件3.5万件,清理3.4万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执法人员,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质量。
【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发挥行政复议职能作用。2016年,发挥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全省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2万件,综合纠错率41.2%,其中省本级办理案件825件,综合纠错率接近20%,同比增长7个百分点。
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和信息化。2016年,省法制办制定《行政复议立案审查标准(试行)》,出台土地征收等重点领域案件审查规则,促进案件办理规范高效运行。11月24日,在临沂市召开全省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明确目标定位,细化工作举措,为下步工作开展提供了遵循。探索类型化案件审理制度,行政复议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开发启用“山东省行政复议应诉管理平台”,基本实现了行政复议案件信息网上录入、案件网上流转、数据网上生成、档案网上建立、办案网上监督。
提升行政应诉水平。2016年,山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省政府领导带队到东营开展专题调研,12月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明确行政应诉责任主体,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省法制办组织开展“百名厅(局)长庭审观摩活动”,让政府和部门负责人走进法庭,了解庭审流程规则,提高应诉水平。全省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1万余件,其中省本级办理行政应诉案件839件,胜诉率均逾90%。
【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增强合法性审查专业性。2016年,省法制办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能力和制度建设,坚持敢纠错、能纠错、善纠错,对涉及产业转型升级、对外贸易、“一带一路”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审查,及时提出科学、准确的合法性审查意见,避免了问题文件出台。3月15日,省法制办印发《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办法》和《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消除监管盲区,确保规范性文件监管全覆盖、无死角。8月,印发《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试行)》,为准确认定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供重要依据。全年共向国务院法制办、省人大常委会报备省政府规章12件,省政府部门和各市备案规章、规范性文件452件,办理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6件。
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2016年,省法制办对全省2012年以前公布的近3.1万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与上位法不一致、与改革相违背的进行排查梳理,废止1.8万件,修改2600余件,继续有效9800多件,解决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不协调问题,维护政令畅通。
【依法行政统筹指导】 依法行政统筹谋划。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出台后,省委、省政府于2016年5月31日印发《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这是中央《纲要》出台后第一家省级纲要,确定9大方面50项具体任务,并分解落实到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39个有关部门,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了路线图和时间表。17市均出台了纲要或落实意见。
法律顾问制度体系定型。2016年,省法制办把工作表现作为续聘、退出的重要依据,从法律专家中推荐第二届法律顾问,第一届法律顾问更新退出率为46.7%。省政府法律顾问先后有49人次参与省“十三五”规划、省属重点企业改革重组方案和省政府工作报告的起草把关,78人次参与政府立法论证、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审查,41人次参与重大复杂疑难行政案件的审理。在省、市、县三级政府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础上,推动50个省直部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124个县(市、区)延伸到乡(镇、街道),覆盖率分别达到78%和92%。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共参与政府重要法律事务1.1万件。
用宣传教育培塑法治理念。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2016年9月20日—23日,省法制办举办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研讨班,60余名厅级干部和139名县(市、区)分管领导参加培训,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依托权威媒体,集中宣传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树立山东法治良好形象。完成《关于地方立法公众参与的实证研究》等重点课题,推动立法质量提升。
(门玉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