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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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改革】 2016年,机构编制工作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向纵深推进。“放”的红利持续释放。分两批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227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81项,本届政府已分10批削减省级行政审批事项570项,完成削减任务的96.4%。规范省级权力要素2000余项次,取消省级许可事项市县初审环节90项,削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等47项。清理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5项,省级收费项目减至36项,较改革前减少69%。2016年,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143.2万户,新增注册资本金2.8万亿元,增长量全国领先。“管”的机制基本建立。报请省政府印发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召开现场交流会,编辑典型案例集,省、市、县三级基本实现双随机抽查全覆盖。“服”的水平明显提高。推动59个省直部门编制公布公共服务清单,涵盖服务事项608项。在全省功能区实行建设项目区域化评估评审,项目建设明显提速。配合省政府办公厅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省市县三级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平台互联互通、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统”的力度不断加大。制定2016年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第三方评估和审改工作“回头看”,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区负责人在大众网举办12期“政府职能转变面对面”专题访谈,总点击量达1.1亿次,收集意见建议3.8万条。9月,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对山东省“放管服”改革给予充分肯定。
【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 2016年,按照省编委部署,经过6个多月的努力,45个省直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基本完成。部门职责更加清晰。将已削减的570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与部门“三定”规定进行衔接,部门取消主要职责12项、向社会组织转移7项,增加职责48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职责85项,理顺职责分工48项。机构设置更加优化。按照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调整优化部门内设机构。通过单独设立行政许可处、加挂牌子等方式,行政许可权相对分散的35个省直部门基本实现一个处室管审批。撤并职责相近、职能弱化内设机构38个,更名47个。编制配置更加合理。从严从紧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在严控的基础上,加强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型城镇化、党建等领域机构编制配备。
【事业单位改革】 2016年,全省事业单位改革实行重点突破,在全国实现了“四个率先”:率先全面推开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和去行政化改革,17市均印发改革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全省1.3万所中小学取消行政级别,建立了校长职级制度。率先在公立医院、科研院所全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和外部理事、监事管理办法,建立以理事会、管理层、监事会为主体的组织架构,落实编制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经费管理等自主权,激发事业单位内生动力。省属53家公立医院、科研院所率先改革。组建省医管会及其办事机构,调整7家省属公立医院隶属关系,实质性推进管办分离。率先推进特检机构整合改革,以省级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机构为主体,将省内25家特检机构整体转企改制,组建山东特检集团。率先全面推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成立省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出台《省属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省级在文化、科研事业单位开展试点,市县基本实现全覆盖。同时,配合省财政厅完成39家省属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按照中央编办部署,选择泰安市、肥城市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资源整合改革试点,将省内燃机研究所并入山东交通学院,省化工研究院并入青岛科技大学。省政府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全省登记此类单位220余家;全面开展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全省5.3万家机关事业单位赋予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8家事业单位因违法违规列入异常信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将事业单位相关信息推送至“信用山东”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共用共享。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2016年,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精简省级执法队伍。制定省级行政执法队伍清理规范实施方案,将28支执法队伍整合为20支,省级不再新设。精心组织改革试点。完成青岛西海岸新区等5个国家试点和41个省市试点,共整合129支执法队伍,组建29个综合执法机构,向364个镇街和功能区派驻执法队伍。在试点基础上,各市制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方案。统筹推进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文化市场、卫生计生、环保、商务等领域综合执法。莱芜市和95个县(市、区)通过“三合一”“二合一”组建市场监管局,实现了一个领域一个部门管理、一支队伍执法。会同省法制办开展执法监督体制改革试点,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配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全面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
【重点领域体制改革】 2016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报中央编办批复同意,组建了省委巡视办。会同省纪委指导市县建立党委巡察工作体制。完成40家省纪委派驻机构相关机构编制调整工作。基本完成市县法院、检察院、审计机关机构编制上划省级统一管理,三个系统上划机构1147个、编制 4.7万余名。在全省1826个乡(镇、街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建设工程质量、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四个领域监管机构,核定编制,强化基层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完成20个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考核。适应扶贫攻坚工作需要,调整完善市县扶贫开发领导机构,加强编制配备。组建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理顺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体制。调整完善农高区、旅游发展、文物管理、法制监督、基层政协等领域体制机制。参与制定《山东省群团改革方案》及工会、团委、妇联、科协改革实施意见,优化群团机关及事业单位设置,采取减上补下方式,推进人员编制下沉。
【机构编制管理】 严格控制总量。报请省编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控机构编制的通知》,坚持机构撤一建一、编制总量内调剂,严格按规定办事,守住了总量底线。创新管理方式。制定高校、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办法,完成全省63所高校、470家公立医院备案工作。重新核定全省中小学编制,增编9900多名,推动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省级撤销“僵尸”事业单位54个、收回编制1996名,市县撤销334个、收回编制3000余名。加强纪检监察、追逃追账、市场监管、法律援助、基层政协等重点领域机构编制配备。推进法制化建设。出台《山东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修订《山东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印发公共文化机构、疾控中心和特教学校编制标准。加强监督检查,对巡视和审计中发现的19类机构编制问题进行跟踪整改,处理涉访举报案件57件,严肃了机构编制纪律。
(樊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