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博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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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6年,全省申报国家重点项目135个,获得国家文物局批复120个,国家专项补助资金4.7亿元。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安排1.4亿元,涉及文物保护工程、“乡村记忆”工程、文物安全“天网工程”、文物保护员巡查看护、文物科技基础工作、革命文物保护展示、馆藏精品文物巡回展览等191个项目。经过近五年努力,完成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建立了可移动文物资源库和“文物身份证”体系。全省6.7万家国有单位参与普查,普查参与人员近10万人,登录进度150%,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671家,登录文物数量2860174件(套)、实际件数5580463件(套),分别居全国第二、三、三位。承担并完成国家普查办2项普查课题,相继展开革命文物、水下遗产、工业遗产资源调查。6月,《山东省文物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经省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发布,对“十三五”时期文物工作作了全面谋划和科学安排。12月,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国发〔2016〕17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部署新时期全省文物工作。
【文物保护重点项目】 “十三五”省级重点项目库。根据“十三五”规划八大主要任务、十大系列工程总体安排,建立“十三五”省级重点项目库。山东省文物局(以下简称“省文物局”)首批选取100项涉及全局、影响广泛的重点工程,涵盖“七区三带”保护片区各板块,给予全面支持和重点推进。6月22日,举办文物保护百项重点工程集中启动仪式。
项目和资金管理。省文物局从项目前期准备、程序履行、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对2011年后国家及省级资金补助项目,开展全面督导检查,并根据督查情况严格奖惩,加快推进文物保护重点项目实施。推进五大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部分区域对外开放。第一批省级考古遗址规划建设全面启动,推进定陶汉墓等大遗址保护工程。在全国率先提出省级大遗址保护,启动10余处省级大遗址规划立项和保护方案编制工作。齐长城黄岛、长清段等一批重要区段完成部分点段标志碑、保护界桩设立。《大运河历史文化长廊建设规划》修改完成,山东省大运河监测管理平台与监测中心正式上线,启动临清运河钞关等维修工程。印发《山东“乡村记忆”工程技术导则(试行)》推进“乡村记忆”工程。56个乡村(社区)博物馆全部建设完成并对外开放,全年举办乡土文化遗产专题展览70余个。
革命文物保护。省文物局会同省委党史研究室在山东博物馆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主题展。12月,召开全省革命文物工作座谈会,对做好“十三五”时期革命文物保护修缮、展示利用和社会教育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中华文化标志城规划建设。孔孟文化遗产地保护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历经5年基本完成,利用世界银行贷款5000万美元,实际完成贷款投资4300万美元,完成70个项目包,保护文化遗产,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参与制定《曲阜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建设规划》。
【文物保护基础工作】 文物考古发掘。2016年,全省文物部门组织开展潍莱高铁、济青高铁、庄里水库、鲁南快速铁路客运通道等199项建设工程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全年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资金突破亿元。组织14项涉及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工程保护方案的初审和申报工作,全部获得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完成省政府重点调度的重大水利建设工程、油气管道隐患整治工程、董家口输油管道工程、黄水东调应急工程的前期文物保护工作,保障建设项目及时立项。开展28项考古发掘项目,发掘面积5.2万平方米,鲁国故城、齐国故城、城子崖、大汶口等遗址考古发掘工作成果显著。批复大遗址考古勘探项目21项,组织开展考古项目检查验收30项。制订实施《山东省田野考古工作安全操作规范》。
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全省省级以上文保单位基本达到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保护机构“四有”要求。“三孔”古建筑彩绘保护修复、“三孟”古建筑、坊子德日建筑群修缮保护等重点工程进展顺利。全年完成19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保护方案审核审批立项工作。推行文物保护工程技术方案第三方评估,委托评估省级文物保护工程项目77个。组织开展2014—2015年度全省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年检,完成甲级、一级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备案工作。促进文物单位对外开放,全省对外开放文物单位1180处,其中省级以上文保单位建成景区并开放560处。
文物科研工作。2016年,省文物局制定印发《山东省文物保护科学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文物保护标准化研究、全省文物科技研究能力调查、“三孔”彩绘等科技项目。山东文物保护科研修复工场建设进展顺利。山东数字化博物馆项目经过近两年建设,已基本完成全省各级近1万件馆藏精品文物的数字化信息采集并实现网上共享。
【行政执法和文物安全】 文物立法和执法检查。2016年,《齐长城保护条例》《曲阜孔庙孔府孔林保护管理条例》《山东省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山东省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和行政违法案件责任追究规定》分别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2016年地方立法计划二类、三类项目,立法进程稳步推进。配合省人大开展文物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省政协开展齐长城保护工作视察。配合国家文物局开展即墨市违法拆除破坏文物保护单位案的督察和整改工作。全年现场核实群众举报和上级转办案件31起,督办29起,依法纠正了违法行为。制订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文物法人违法案件通报制度》。完善与省公安厅联合工作机制,加强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全年查处破获涉文物犯罪案件67起,打掉犯罪团伙20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30余名,追缴文物120余件。与省商务厅、省工商局建立文物拍卖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对文物拍卖活动监管。
文物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在完成“文物安全天网工程”试点的基础上,10月,省公安厅与省文物局印发《山东省“文物安全天网工程”实施导则(试行)》。落实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等规定,会同公安消防等单位集中开展文物安全检查。年内全省获国家文物局批复36个安防、消防、防雷工程。落实文物保护员制度,1130处省级以上无专门管理机构文物保护单位到位补贴资金800多万元。
“放管服”改革。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决定,省文物局取消2项行政许可,将3项涉及建设工程的行政许可合并为1项,取消1项行政权力;取消考古勘探技术员资格证、考古勘探个人领队资格证。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并向社会公开,清理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中各类无谓证明、盖章环节等繁琐手续,简化优化了公共服务流程。
【文物交流】 2016年11月16日—17日,第四届尼山世界文明论坛在曲阜举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许嘉璐,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孙守刚出席论坛。论坛围绕“传统文化与生态文明——迈向绿色·简约的人类生活”主题,举办了15场大会主题演讲、电视高端对话、圆桌对话活动。召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论述学术座谈会。首次举行“尼山世界女性论坛”。
省文物局参加山东省赴台湾文化交流活动,在台北、台中举办“大哉孔子——圣像圣迹图展”“大空王佛——佛经摩崖石刻拓片展”,成为文化交流活动重头戏。年内,在韩国举办“孔子和他的故乡:山东展”“中华服饰艺术展”,在波兰举办“石上史诗——中国山东汉代画像石拓片展”,在台湾佛光山佛陀纪念馆举办“山东博物馆藏扬州画派精品展”。
【博物馆事业】 博物馆体系建设。2016年,山东自然博物馆建设完成备案立项,烟台和潍坊市博物馆晋升国家一级博物馆,滨州市博物馆建成开馆,17地市馆全部建成开放。沾化、鱼台等县级馆成立,曲阜、昌乐、肥城、邹平等博物馆建设进展顺利。会同省教育厅印发加快全省高校博物馆建设发展的意见,高校博物馆已达5家。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建设发展。全省博物馆数量达451家,居全国首位,其中文化文物部门所属151家,行业性国有博物馆73家,非国有博物馆227家。
全省精品文物巡展。打破博物馆地域、级别限制,通过巡展、联展,形成博物馆藏品资源共享平台,推动国有博物馆间通过调拨、交换、借用等方式,帮助藏品较少的博物馆举办特色展览。全年举办“齐鲁瑰宝”展、“走近大师”书画展、古薛国展、年画展、鲁绣展等15个展览,在全省巡展70场次,观众近300万人次。组织开展了第三届全省博物馆“十大精品”陈列展览评选。
博物馆社会教育。截至年底,全省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达370家。连续三年承担国家文物局博物馆青少年教育功能试点。3月,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团省委举办纪念《博物馆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暨青少年教育经验交流会。开展博物馆“五进”活动,120家博物馆以“流动展览”、大篷车等形式开展“三下乡”“常下乡”,举办展览900余场,受益群众百万人次。
馆藏文物保护。以省文物保护修复中心为核心,组建可移动文物保护曲阜、菏泽、日照3个区域中心和定陶、沂源、黄岛、平度4个工作站,同山东大学合作建立山东省可移动文物保护半岛基地。建立保护修复项目库,重点抢救濒危易损文物和珍贵文物,2016年获批国家、省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26 个。
文博创意产业。山东博物馆、省石刻艺术博物馆、济南博物馆、青岛博物馆列入全国文博创意产业发展试点。“国际博物馆日”期间,在山东博物馆举办山东省文博创意产品展,展出全省34家博物馆十大类、200余种创意产品。
(许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