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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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截至2016年底,全省有幼儿园18853所,在园幼儿275.18万人;小学10027所,在校生691.31万人;初中2924所,在校生315.91万人;普通高中580所,在校生166.49万人;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下同)428所,在校生80.98万人;特殊教育学校 146所,在校生26324人;高等学校155所(其中,普通高校144所,成人高校11所),本专科在校生199.59万人;研究生培养机构33所,研究生(含在职研究生)10.97万人。
全省幼儿园教职工24.39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6.42万人;小学教职工38.64万人,小学教育专任教师40.89万人;初中教职工32.22万人,初中教育专任教师26.78万人;普通高中教职工16.24万人,高中教育专任教师12.96万人;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6.06万人,其中专任教师4.82万人;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0.58万人,其中专任教师0.5万人;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15.03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0.77万人;研究生培养机构共有研究生导师1.96万人。

2016年山东省分市幼儿园园数、在园幼儿数及幼儿教师情况表
单位: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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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市 │ 园 数 │ 在园幼儿数 │ 专任教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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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 │ 18853 │ 2751804 │ 164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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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 │ 1461 │ 209583 │ 14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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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 │ 2094 │ 237977 │ 18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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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市 │ 788 │ 115636 │ 8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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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枣庄市 │ 720 │ 94505 │ 3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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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营市 │ 372 │ 60273 │ 5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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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市 │ 940 │ 152074 │ 10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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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潍坊市 │ 1774 │ 235674 │ 17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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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宁市 │ 1936 │ 264487 │ 12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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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安市 │ 1143 │ 161431 │ 11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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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海市 │ 300 │ 66275 │ 3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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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照市 │ 634 │ 93282 │ 5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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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莱芜市 │ 365 │ 36073 │ 2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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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市 │ 2488 │ 343572 │ 2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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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州市 │ 946 │ 143484 │ 7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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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城市 │ 425 │ 159769 │ 3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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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州市 │ 566 │ 103072 │ 6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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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菏泽市 │ 1901 │ 274637 │ 12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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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招生】 优化考试形式和内容。2016年3月17日,省教育厅公布《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制定《山东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方案》,报送教育部备案。建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实行多次考试、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全省17市均出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文件。5月,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和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制定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技术方案,推进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平台建设,开展选课走班试点工作。改革普通高中招生制度,实行等级录取或者“分数+等级”录取机制。推进高考命题方式改革,夏季高考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使用全国卷。健全春季高考“文化知识+专业技能”考试模式,实行按专业类别填报志愿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选择9所本科高校实施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实际录取629人,推进高校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改革。
体现高校公平招生。继续实施山东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计划比例由2%提高至3%,招收1040人,较上年增长18.86%。实施部属重点高校农村学生招生计划政策,面向山东省62个县(市、区)招生899人。实施“高职院校农村专项招生计划”,13所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录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4644人。
规范高校招生管理。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促进考试招生过程更加规范。加强高校招生章程审核工作,审核通过138所高校夏季高考招生章程、9所高校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章程、43所高校高职单独招生章程、28所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67所高校注册入学招生章程,并将所有审核通过的招生章程在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省教育厅网站和学校网站予以公示。
【教育保障】 加大教育投入。2016年1月28日,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关于贯彻国发〔2015〕67号文件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调整完善山东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用2年时间建立各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自2017年起,对农村超过100人不足2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200人核定公用经费;将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由在校寄宿生的15%扩大至30%。加大学前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拨款标准落实力度,增加专项资金投入,创新融资模式,确保经费保障到位。推进高等教育收费改革,9月,省教育厅联合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出台《关于优化高校收费政策的通知》,优化高校收费政策;批准10所高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高校24所。
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健全完善建档立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现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资助全覆盖。学前教育免收保教费,按照每生每年平均1200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免除普通高中学生学杂费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均按照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对升入山东省高校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优先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和安排勤工助学岗位,按照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全省各级共统筹用于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3.11亿元,累计帮扶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2.4万人次。
依法治教。8月30日,省教育厅出台《山东省依法治教实施规划(2016—2020年)》,提出17项任务和措施。推进《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山东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修订)》教育立法工作。依法做好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定8件规范性文件。落实行政权力动态管理,取消1项行政处罚、1项共有权力事项,4项行政权力调整权力名称和承办机构,行政权力事项由52项削减为47项。推动高校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政务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平台建设,省教育厅网站发布信息8800余条,成为社会各界了解山东教育信息的首选媒介。向省委、省政府、教育部报送信息300余条,编发《教育工作动态》30期。组织举办10场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做好教育重大决策法规的发布解读和宣传。“山东教育发布”官方微信发布426期,粉丝近10万人;“山东省教育厅”新浪、腾讯微博共发布信息5200余条,粉丝7.3万余人。加强对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做好教育领域重点信息公开工作。
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推动校车立法工作,1月,出台《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制定《山东省校车服务方案》。加强校车管理,对校车安全进行暗查暗访,加大校车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强正面思想教育和阵地管理,强化应急处置工作,抓好反邪教和抵御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少数民族学生维稳、校园反暴恐等工作,维护学校稳定。
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制定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推进全省“三通两平台”(宽带网络校校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优质资源班班通、建设应用,宽带网络校校通网络接入率98%,优质资源班班通和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稳步提升。推进山东省教育云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平台入选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2016年教育管理信息化应用优秀案例”。持续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与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联合主办2016年“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和“国际教育信息化创新产品与应用成果展”。各级各类学校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积极探索创新,涌现出一批运用信息技术组织开展教学活动的典型。
【教育扶贫】 聚焦精准要求,实施教育扶贫“323”工程。“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贫困农村学前教育普及计划”“贫困地区教师队伍提升计划”完成,新建改扩建学校344所、新建幼儿园423所,培训教师2.1万人;构建起“城乡学校结对帮扶网络”“高校科技扶贫网络”,实现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学校结对帮扶全覆盖;建立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贫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职业教育精准扶贫支持体系”,在全国率先实现免除高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费,实现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资助全覆盖,设置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室2229个,2016年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农村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比例78.89%。继续实施山东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收人数增长18.86%;实施部属重点高校农村学生招生计划,招生899人。启动实施高职院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选择13所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进行单独招生,全省参加高考的4644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全部被高校录取,其中,本科1765人,专科(高职)2879人。
【交流合作】 教育对口支援。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族教育的有关政策,做好教育对口支援新疆、西藏、青海和扶贫协作重庆工作。2016年选派50名教师到西藏日喀则市第一高级中学进行为期2年的支教工作,为青海海北州、西藏日喀则培训骨干教师140名,组织20所学校与西藏日喀则市学校结对交流,通过师资培训、支教送教、结对帮扶等多种途径,助力受援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快速发展。
教育国际化。12月29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发展与俄罗斯托木斯克州、法国布列塔尼大区、澳大利亚南澳洲、韩国京畿道、芬兰万达市的合作关系,积极发展与波兰、英国、西班牙、捷克、美国、加拿大等国的合作,为山东省高校和中小学搭建交流与合作平台。有序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山东省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244个。推进来华留学工作,在鲁高校的外国留学生1.7万余人。加强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新增1所孔子学院、2所孔子课堂,选拔推荐各类汉语教师和志愿者172人,山东省6所承办孔子学院的高校共接收孔子学院奖学金生187人。与港澳台教育交流与合作愈加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