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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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6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60.16亿元,比上年相同口径增长8.5%;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49.57亿元,增长6.1%,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其中,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5.21亿元,比上年相同口径增长4.2%;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2.19亿元,增长2.7%。
【财政收支管理】 2016年,受经济增速放缓、减税清费力度加大等因素叠加影响,财政收入工作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山东省财政厅及时研究提出一系列激励约束政策,加强调度分析,加大征管力度,完成全年预算收入任务。全省收入过10亿元的县(市、区)124个,其中,收入过30亿元的52个,过50亿元的27个,过100亿元的6个。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重点,全省一般公共预算中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完成6904亿元,占比达到78.9%,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
【积极财政政策实施】 2016年,省财政厅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支持“三去一降一补”为重点,加力增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围绕减负增效,出台30条财税政策,从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社会保障性支出和优化产能支出等方面采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500多亿元。出台15条财税政策,从推动资本市场发展、促进重点行业提质增效等方面实施定向调控,努力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杠杆率。完善财政奖补政策,支持做好钢铁、煤炭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中的职工安置工作。加大棚户区改造投入和货币化安置力度,全省城镇保障房货币化安置率达到55.9%。围绕发展动能转换,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强省战略,出台19项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措施,调动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创新创造活力。出台40条扩大消费的财税政策措施,着力促进教育、文化、旅游、养老等消费升级。进一步提高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标准,建立贸易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在济南、青岛、烟台、威海市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促进外贸进出口增长。围绕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省对下转移支付1911.14亿元,扩大革命老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补助范围,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重点对财政困难县给予财力补助,缩小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实施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支持特色小镇、美丽宜居村镇、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推动“两区一圈一带”转型升级、联动发展。
【投融资机制】 2016年,山东省积极拓展财政职能、放大理财视野,千方百计筹集发展资金。综合运筹各类财政预算资金。将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范围由10项扩大到13项,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由10%提高到15%。盘活存量资金,全省共动支、盘活以前年度各类财政存量资金1050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结余结转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降至4.1%,低于财政部规定目标4.9个百分点。
政策激励用好信贷资金。通过对高端装备制造、新兴产业、消费品领域等重点骨干行业企业实施贷款贴息,仅省级财政贴息就引导银行投放技改贷款和企业投资586亿元。通过完善“政府、银行、保险”合作机制,采取融资增信、代偿分担、保费补贴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共同增加对实体经济的投入。
加强合作用好社会资金。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全省储备并纳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的项目1089个,概算总投资1.22万亿元,项目数、投资额均居全国第2位,其中有47个项目入围第三批国家级PPP示范项目,数量居全国第一位。加快政府引导基金投资运作,全省设立政府引导基金132只,参股设立基金235只,基金总规模2845亿元。2016年完成投资项目1096个,实现投资额1060亿元,带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资4510亿元。
规范举债用好债券资金。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和置换债券4279.2亿元,成为全国第一个用足财政部下达额度并全部发行完毕的省份,增强各级投资建设能力,减轻地方债务还本付息压力,仅利息每年就节省256亿元。
【财税体制改革】 2016年,山东省开展“财税改革落实年”活动,初步形成“1+30”的财税改革制度体系(“1”是指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意见》;“30”是指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省以下收入划分改革等30个专项配套改革文件),整体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财政信息公开全面推进。除涉密部门和信息外,省、市、县三级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全部公开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机制初步建立,省级公开76个专项794亿元资金信息。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情况提报人大审议并向社会公开。政府采购、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向纵深推进。公开涉企财税政策目录清单、民生政策清单,并建立常态化动态更新机制,阳光财政建设实现大的进展。
一些关键领域改革取得重要突破。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推开营改增试点,所有试点行业税负实现只减不增。实施营改增后省以下过渡性收入划分改革,保持财政体制基本稳定,调动各级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在教育、卫生计生、交通运输等领域实行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试点,并在试点基础上形成推进全省改革的指导意见。省级专项转移支付由243项减少为67项,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达到66.6%,比上年提高4.2个百分点。
一些重点领域改革取得进展。县级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37个县(市、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出台,首次获得中央财政奖励8.8亿元。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全面推进,实现“信息多跑路,部门少跑腿”的改革目标。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扎实推进。省属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取得积极成果。支持国企、司法、环保、文化、教育、审计等领域改革也取得进展。
【财政财务管理】 2016年8月30日,省财政厅制定《山东省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严格落实预算法各项规定,部门财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进一步规范基本支出和业务类项目预算编制,年初预算到位率不断提高。对预算项目实行前置审核,预算编制更加规范。省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清理规范工作,撤并银行账户1486个。开展资产清查,摸清全省3万多个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家底。省管功能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公共预算相关活动更加规范。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机制不断完善,资产配置进一步优化。重视加强基础管理,在全国率先实现内控制度体系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全覆盖,合计出台内控制度185个,专项风险控制办法1449个,内部操作规程3204个,有效防范各种管理风险。
(唐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