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00&A=33&rec=148&run=13

【概况】 2016年,山东省把环境保护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强化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业绿动力提升、新车环保核验、移动源排气污染控制、油品质量升级、建筑扬尘控制、重点行业错峰生产等重点措施。健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及时公开应急措施和停限产企业清单。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同比增加8.4%,达到56.9%;威海市率先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2013—2016年,山东大气环境质量连续4年持续改善。在流域污染治理方面,编制实施《水污染防治一期(2016—2017年)行动计划》,配套编制重要饮用水源及南水北调水质安全保障、退化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底泥重金属污染防治和化工企业聚集区地下水污染防控等四个专项规划,构成全省“十三五”水污染防治的规划框架体系。印发《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选择3类452处场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排查疑似污染地块近200处,逐一建立档案。实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全过程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省政府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推进水、气、土壤等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和安全防控。提出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安全基本保障、环保服务能力增强3大目标和15项主要指标。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划定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域533个,分属于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4种功能类型,总面积20847.9 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面积的13.2%。印发《关于〈山东省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基于自然保护区的现存问题,建立12个方面58项考核指标。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和损害赔偿解决途径。7月,《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11月1日起施行。《条例》以全面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生态优先、源头控制、防治结合、综合治理为原则,以燃煤、工业污染、机动车船、扬尘、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为重点,为全面防治大气污染提供了制度支撑和法规依据。
全年下达中央及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48.32亿元,其中,中央资金30.64亿元,省级资金17.68亿元。主要用于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自然保护区监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底泥重金属修复示范、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开展中央及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估,涉及中央大气污染防治、湖泊试点等10类专项资金,包括项目890个,资金总额35亿元,覆盖全省16个市,形成10个专项资金绩效评估报告。首次采用第三方评估方式,对16市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现场评估,督导基层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全省征收排污费17.09亿元,其中,污水排污费3500万元,占收费总额的2.1%;废气排污费15.84亿元,占收费总额的92.7%;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200万元,占收费总额的0.1%;噪声排污费8800万元,占收费总额的5.1%。
省环保厅编报《山东环保要情简报》41期,向省委报送政务信息376篇,向省政府报送政务信息387篇;向环境保护部报送信息648篇,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排名第4位。在山东环境网站编发政务信息140期,信息700余条。重新梳理发布了《环境信息公开目录》,修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在山东环境网站主动发布信息1万余条。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11件,按期办结率100%。
全年全省环保部门受理信访举报58207件。其中,来电47264件,来信1939件,网上投诉8078件,来访926批2041人次。按时办结率和总办结率均在96%以上。接收环保部转办208件,全部按时办结并回复。2016年,省环保厅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7件、政协委员提案47件,均按时间要求进行了书面回复,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
【环境执法】 2016年6月至8月,全省环保系统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实行部门联动执法,重点检查各市及重点县(市、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加强污染防治及执法监管、重点行业企业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突出环境问题(含挂牌督办、信访案件)查处、整改情况。通报了5大类24个方面160项突出环境问题,处罚环境违法案件8905件,同比增长28.4%,罚款5.9亿元,同比增长75.6%,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47件,罚款3503.5万元;查封、扣押案件271件;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187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425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66件。
【南水北调水质保障】 2016年,省环保厅按照《山东省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调水水质监测方案》要求,开展水质加密监测,省内输水干线9个测点全部达标。组织济宁、泰安两市环保局和省环境监测站完成南四湖、东平湖水质空间监测,输水干线水质稳定达标、持续向好。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组织开展“十小”企业排查和省级工业聚集区水污染治理,调水沿线各市关停取缔“十小”企业105家;47个省级工业集聚区建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健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调水沿线各市新建污水处理厂11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1.5万吨。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编制实施《南水北调沿线及重要饮用水水源水质保障行动计划》,系统提升水质保障和安全防控能力,提炼梳理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生态修复、污染源治理等项目101个,总投资96.3亿元。筑牢沿线水污染治理基础,针对南水北调沿线38个控制单元,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环境问题,沿线各市初步提炼筛选治污项目300个,总投资超过200亿元。
【近岸海域环境保护】 2016年,山东近岸海域水质以一、二类海水为主,其中国控一、二类海水测点比例为95.1%,比上年提高2.4个百分点。加强区划引领。为适应山东沿海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近岸海域环境管理需要,对海洋环境保护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省环保厅组织对1999年省政府批复的《山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方案》进行修编。5月,省政府批复同意《山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2016—2020年)》,为全省近岸海域环境管理及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等一系列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科学依据。提高环境监管水平。重点控制沿海各市总氮排放量,实行分区控制、分阶段加严、逐步取消行业差异,加强总氮排放控制。完善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络。对山东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入海河流和直排海污染源进行监测,并每季度公开。加强入海河流综合整治。开展烟台莱州珍珠河、龙口北河、日照崮河、东营溢洪河和阳河等重污染入海河流综合整治,采取重点督查、通报、挂牌督办、约谈、建设项目从严审批或限批等措施,督促责任地区进一步加强流域污染防治力度,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构建沿海生态屏障,实现水质达标。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对直排海企业全面排查,46家直排海企业全部建档造册,进行实时监控。
【自然生态保护】 2016年2月,省环保厅要求全省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存在问题调查整改,对存在的问题立查立改,一查到底。6月,组成5个专项检查组,对全省45个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13市34个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进行现场检查。
【环保科技与产业】 2016年,青岛天人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环境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通过环境保护部验收。德州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被命名为国家环保科普基地。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环保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召开17次环保技术供需对接洽谈会,成功举办生态山东建设高层论坛暨第7届绿色产业国际博览会,推荐5家单位申报,烟台智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试点项目成为第五批国家环境服务业试点。
【环境标准】 2016年,省环保厅发布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钢球制造企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3项标准超低排放修改单》和《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增加总氮限值修改单》。开展山东强制性地方环境标准清理评估工作。启动“环境标准领跑者”试点工作。
【国际合作与交流】 2016年,省环保厅接待外宾20批226人次,台湾客人2批13人,香港客人1批5人,组织13批55人次赴国(境)外交流。3月,召开鲁韩大气污染防治示范项目技术说明会。8月,举办中日绿色发展(环保)交流会,推动中日大气污染防治综合示范区建设。实施“精准交流”计划,组织赴英国、德国开展生态城市建设管理交流。派员赴美国学习VOCs治理、污染物自动监控、排污许可证管理及监控经验。12月,举办山东省-以色列水科技企业商务对接会,与以色列环保部建立联系。实施“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能力建设二期项目”“消耗臭氧层物质销毁示范项目”“泡沫行业消耗臭氧层物质监测监督活动”等国家履约项目。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管理,实施ODS销毁项目,推进ODS能力建设二期项目。开展ODS案件后督察和泡沫行业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第二轮检查。
【环境影响评价】 2016年,省环保厅审批建设项目89个,验收建设项目50个。对严重违法违规的13个设区市、县(市、区)和流域从严审批或区域限批。按照《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要求,积极、稳妥、有序清理环保违规项目,截至年底,全省7019个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全面完成整改。推进环评机构改制,完成环评技术服务机构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工作。推进战略环评“落地”,启动《山东省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战略环评工作;强化规划环评,对实施5年以上园区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环境安全应急】 2016年,省环保厅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整治行动,把化工企业环境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作为6项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2093家,涉重金属企业384家,尾矿库171座,饮用水水源地160个,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填埋场254个,沿海地区陆源溢油风险企业114家。全年举办4期环境安全应急管理培训,举行环境应急实兵演练暨监察监测技术比武活动。鲁西化工集团园区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试点项目通过验收。在《环保部关于〈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考核》中,山东省被评为优秀等次。2016年,全省发生7起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比上年减少3起。从事件起因看,4起为生产安全事故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3起为交通事故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从污染类型看,均为大气污染事件。
【重污染天气应急】 2016年,省环保厅对17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集中审核,逐一印发审核意见,各市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统一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响应措施。督导检查省会城市群7市(济南、淄博、济宁、临沂、德州、聊城、滨州)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建设情况。11月,省环保厅、省气象局召开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工作联合会商座谈会。2016年,全省启动预警148次,其中,红色预警6次,橙色预警24次,黄色预警52次,蓝色预警66次;出动执法人员5.8万人,检查企业5.1万家(次)。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2016年,省环保厅重点加强监管、监测和应急响应能力建设,确保全省辐射环境安全,全省未发生辐射事故。对250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900余条。处罚核技术利用违法单位85家,处罚金额231万元。开展放射源和工业辐照加速器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确保辐射环境安全。开展核安全文化宣传贯彻落实整改和后督察工作,对102家单位进行现场核查,提出检查意见350余条,对3家未完成整改单位进行处罚。
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服务效能,降低审批社会成本。将Ⅳ、Ⅴ类放射源,Ⅱ、Ⅲ类射线装置,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审批权限下放到市级环保部门。规范辐射类行政许可,编制《核与辐射类项目审批程序》,全年审批辐射类项目757个,出具豁免批复24个,办理辐射类备案830余件。修订《山东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开展放射源使用单位及在用放射源数量统计汇总工作,起草“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送派检查人员,抽取情况和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管工作中辐射监督检查“一单、两库、一细则”(制定随机抽查三项清单,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规范“双随机”抽查细则)。圆满完成应对朝鲜第四次、五次核试验辐射应急工作任务。出动辐射应急人员514人次,采集样品125个,报送应急监测数据569个,报送应急简报13期。
省环保厅举办全省电磁建设项目培训班,对市、县级环保部门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监管政策解析及电磁类建设项目环评、验收等进行培训,提高市、县级环保部门人员审批和监管能力。加大核技术利用单位人员培训力度,增设1家培训机构,初训5300余人,复训1200余人。
海阳核电前沿站和10个监督性监测系统子站建设基本完成,仪器设备及附属设施设备全部到位并安装完成,进入单机调试和联调联试阶段。石岛湾核电前沿站主体工程和12个辐射环境监测子站基础施工已经完成。编制上报石岛湾核电厂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方案。根据《2016年山东省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国控点、省控点采集环境介质样品227个,上报监测数据1116个。申请资金995万元,在泰安、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7市分别建设1个辐射环境监测自动站(标准站),日照、临沂2市自动站基本建设完成。编制完成105个辐射类验收监测报告。出动人员70余人次,专用运输车25次,累计行驶里程约2.5万公里,安全收贮79家单位的221枚废旧放射源和1件放射性废物。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及配套实验室维修改造,山东环保物联网项目-废物库和办公西区安防系统两个项目顺利完工。
【环境监测】 2016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16〕169号),到2020年,全省基本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出台应用在线监测数据查处企业超标排污违法行为的规定,建立超标查处程序,明确以完整证据链对超标行为进行判定和处罚,为各级环保部门履职尽责、尽职免责提供依据。
省环保厅完善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山东环境网站、手机APP等媒体,全面公开全省水、气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监管企业排污状况。面向社会公众定期举办“环境监测开放日”活动,全年接待参观考察28次、800余人。严格备案管理和监督检查,全年备案48家机构,对16家机构提出整改要求,组织全省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对643人颁发合格证。开展全省技术培训5期,培训440余人。举办2期监控值班演习,派出30人次参加国家技术培训。
全年获取人工监测数据300万个,《“十二五”山东省环境质量报告书》《2015年山东省环境质量报告书》《山东省南水北调“十二五”期间水质改善效果分析专题研究报告》等综合分析报告编制完成。完成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城市降水、噪声、污染源和近岸海域等监测工作,汇总审核环境质量监测数据300余万个,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50余万个,上报国家120余万个,例行监测完成率100%。继续开展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监测数据技术审核工作,审核监测报告81份。开展河流断面例行巡查,发现水质明显异常7起,断面水质超标319起。圆满完成博兴县窑坑废水、莱芜华泰矿业酸性废水、齐鲁制药厂回收罐泄爆事故等应急监测任务。举行应急监测拉动演练,提高应急能力和水平。
开展监测科研工作,承担《固定源排气 三甲胺的测定》《固定源废气 溴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固定污染源废气定电位电解法一氧化碳的测定》等5项国家标准研究工作和《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中铜、锌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VOC在线测定》等5项地方标准研究修改工作。承担全国重点城市环境空气VOC分析测试工作,报出监测数据2万余个。
【环境信息化】 做好环境信息系统安全与运维。建设完成155条城市空气自动监测专线,省、市两级线路连通率均达到100%,县级连通率达到98%以上。建设完成山东省环境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环境业务数据资源共享。对环境信息资源进行深入挖掘,提高环境业务分析和协同管理能力,为各业务部门提供及时、动态和关联性的数据服务。
【环境自动监控】 组织开展地表水、生活饮用水源地等监测,2016年报送河流断面超标快报366期,应急快报250余期,应急短信1.8万条,发现河流断面超标319起,充分发挥水环境监测预警作用。切实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对全省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营单位运行维护和质控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组织17市互查2次。开展两次臭氧标准传递工作,规范开展颗粒物手工比对,保证臭氧和颗粒物自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在济南等3市开展VOC在线监测试点工作。建成省、市两级共用预报预警业务平台,具备未来48小时精细化预报和3—7天趋势预报的能力。与省气象台坚持日会商、周总结、月评估,深入开展信息共享、人才交流和科研合作。全年发布预报365期,准确预测重污染13次,发布省级红色预警1次,指导市级发布各级预警115次。查处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5起,严厉打击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对57起涉及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监测数据进行认可重污染天气预警准确率明显提升。提升高架源自动监控能力。组织济南等5个京津冀传输通道城市,对312家企业640个高架源安装自动监控设备。
【农村环境保护】 为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环保部要求山东“十三五”期间完成新增1.22万个建制村整治任务,整治范围扩大至1.3万个村,主要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以及生活垃圾就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2016年,争取中央资金5.79亿元,省级配套资金1亿元,重点扶持南水北调汇水区和饮用水源地集雨区范围内的19个县(市、区)。截至年底,完成整治村庄2038个,占国家下达年度任务的101.9%。在第二轮环保行业扶贫工作中,重点加强贫困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将精准确定的7005个省定贫困村,纳入“十三五”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统筹考虑。以连片整治为抓手,先期完成1454个省定贫困村饮用水源地防护工程建设。全省7005个省定贫困村中,实现城乡一体供水的村庄2964个,占总数的42.3%;“千吨、万人”以上水源地涉及贫困村820个,占总数的11.7%,其中已保护水源地覆盖贫困村620个;“千吨、万人”以下水源涉及贫困村3221个,占总数的46%,其中已保护水源覆盖贫困村1477个。
【环境监察】 2016年,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围绕5个省控河流断面、36个大气自动点位,检查企业74家,发现环境违法问题36个,关停企业18家、罚款641.1万元、行政拘留责任人8名。印发《山东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抽查县控以上重点污染源13703家、一般污染源25995家、特殊污染源733家,信息公开11632个,随机抽查发现并查处违法问题3220个。办理环境信访舆情案件145件。制定《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执法联动工作评估细则》。对34家生物质发电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对秸秆重点禁烧区域进行巡查、核查督导,全省秸秆焚烧火点数同比减少75%以上。
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全省共建立一级网格17个、二级网格180个、三级网格2980个。对青岛、枣庄、烟台、济宁、泰安、菏泽6个市及下辖12个县(市、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工作开展稽查,发现问题586个,下达稽查意见书 18份。全省有106家环境监察机构使用移动执法系统进行环境执法,占全省环境监察机构的61%,全年执法20400次,出动人数44316人次,完成各种记录21180条,上传取证照片3518幅。召开环境执法大练兵现场观摩视频会,大练兵期间,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558个,罚款1.59亿元,其中移交公安部门172个,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85%、159%和60%。举办环境监察干部岗位培训班8期,培训1365人。
【环境宣传教育】 2016年,省环保厅组织中央驻鲁和省直主流媒体专访厅领导6次,集中采访17次,单独采访49次。组织新闻发布会7次,省环保厅自主新闻通报会8次。启动“加强散煤治理、推动气质改善”齐鲁环保世纪行主题采访活动。在《人民日报》发稿12篇,新华社发稿15篇,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发新闻2条,《经济半小时》播发深度新闻1条;《大众日报》头版报道51篇,山东卫视播发新闻150余条。举行“环保同行,绿动齐鲁”“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环保大篷车”先后开展13场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齐鲁生态乡村行”书画采风活动。开展“水课堂”活动,全省1727所小学近30万学生参加。举办4场“中国少年儿童生态意识教育”示范课进校园活动,开展争创千名“齐鲁环保小卫士”活动,联合省文明办开展第六批省级“绿色社区”创建工作。主办全省环保系统政务新媒体政务管理人员培训班,建立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的政务微博工作体系。
(郝力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