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资源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00&A=33&rec=147&run=13

【概况】 海洋规划编制。《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局部修改方案于2015年上报国务院后,省海洋与渔业厅重点加强沟通协调,完善了相关文本内容。7月,国务院批转了《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局部修改方案,8月,国家海洋局印发批复文件。海洋功能区划局部修改方案的获批实施,将进一步推动青岛西海岸新区国家战略实施,加快日照港石臼港区的转型发展。
2016年,《规划》编制工作完成,构建了可持续发展的海洋主体功能区格局。3月,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海洋局要求,省海洋与渔业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启动了《规划》编制工作,6月底,山东省率先将规划上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海洋局审查。《规划》先后征求了江苏、河北、辽宁3省、沿海7市政府、省直有关部门的意见。12月12日,山东省首批通过了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海洋局的审查。
省海洋与渔业厅完成《山东省海岸线保护规划》修改完善工作,与省发展改革委联合上报省政府审批。
《山东省“十三五”海岛保护规划》出台。根据《全国海岛保护“十三五”规划》和全国海岛工作会议精神,编制《山东省“十三五”海岛保护规划》。明确2020年山东省海岛保护要实现管理制度基本完善、海岛生态保护显著加强、海岛保护与利用科学规范、特殊用途海岛得到严格保护、海岛人才队伍更加完善五大目标。
海域综合管理。2016年,国家对围填海计划指标大幅压缩,省海洋与渔业厅严格执行围填海计划台账管理。在海域审批工作中,严格落实国家、省有关规定,严控向产能过剩行业供海。依据《山东省用海项目控制指标体系(试行)》,加强对用海项目填海规模合理性审查,全年压减各类围填海项目用海面积100余公顷。国家安排全省围填海计划指标1400公顷,山东省实际安排围填海计划指标计1399.20公顷。
海域动态监管。2016年,省海洋与渔业厅将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项目作为全面提升全省海域监管能力的关键和核心,全面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设备招标工作全部完成,除国家核心系统外,采购的设备全部移交,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国家核心系统,部分已签订合同,其余部分按照国家海洋局的要求进行产品性能测试。完成海域监控指挥车交接工作,组织海域监控指挥车的安装及使用培训工作,为海域综合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开展项目建设的档案整理工作及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6月,印发《山东省海域动态监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省市县三级海域行政管理部门和海域动态监管机构的职责,规范全省海域动态监管工作机制和制度。首次将海域动态监管业务化运行费列入省级财政资金支持范围,争取省财政资金668万元,对重点海域、海湾、沙滩及围填海项目实施监管,全年开展现场监测368次,无人机监测51架次,完成监测报告152份。
研究制定山东省类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技术规程,进一步简化验收工作程序,提高验收效率,全年完成围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39个项目,验收数量和验收比均创历史新高。
完善生态红线制度。2016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黄海海洋生态红线和建立全海域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14号),率先建立全省全海域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全省海域划定海洋生态红线区224个,生态红线区总面积9669.26平方公里,占全省管辖海域总面积的20.44%,实现全省重要海洋生态脆弱区、敏感区全覆盖,为“十三五”海洋生态环保工作提供管控机制。
海洋生态补偿制度。2016年2月,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山东省海洋生态补偿管理办法》。补偿范围由生态损失补偿扩展到生态保护、生态损失全面补偿,补偿内容由生物资源补偿扩展到生物资源、生态服务功能损失全面补偿。修订完善了作为配套补偿标准的《山东省用海建设项目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评估技术导则》。新办法和标准发布实施后,提升了生态补偿法律效力,为全国开展海洋生态补偿工作提供了制度和实践经验。
为推进全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实施,省海洋与渔业厅探索借力高层智库,为各地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把脉会诊,提出具体解决方案。11月,举办山东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专家行(日照)首站活动。活动分专家现场考察、座谈交流、集中研讨和专家讲评4个阶段进行,最终形成《山东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专家行(日照)专家意见书》,从推进规划编制与落实,强化生态文明绩效考核,凝练总结陆海统筹、河海共治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日照模式等方面,为日照市乃至全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具体解决方案。有10余家国内和省内重要媒体发布16篇新闻报道,专题宣传该项活动。
渤海生态修复。2016年,全省推进渤海生态修复项目实施,60个项目按照国家要求完成主体工作,完工项目54个。项目涵盖了岸线整治修复、生物种群恢复、滨海湿地修复、保护区规范化能力建设、监测能力建设、公益宣传六个方面,通过项目实施,有效修复一批受损的岸滩岸线,恢复部分生物种群,提升海洋保护区的管护能力,提高省市县监测机构环境灾害监视监测能力。
海洋环境监测。2016年,全省海洋环境监测评价工作更加贴近生产和管理需求。全省近岸海域水质状况总体良好,受污染面积增速继续放缓。符合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清洁和较清洁海域占全省海域面积的90%以上;劣于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较上年同期有所降低,主要分布在莱州湾西南部、乳山湾、丁字湾海域及滨州近岸海域,主要超标物质为无机氮。
全省依托渤海溢油4套在线浮标系统,初步建成渤海溢油在线监测系统,同时加快整合现有在线监测资源,并以此拓展为全省的海洋实时在线监测系统,实现与已建成运行7套浮标系统的对接和融合。随着《山东省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体系“十三五”建设规划》和《山东省海洋环境实时在线监测系统布局规划》两个规划的印发实施,以及国家海洋局支持山东省3套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全省海洋环境监测信息化、现代化能力日益增强。
海洋执法。全年全省各级海监机构派出执法船舶2117航次,航程74778海里;执法车辆5851车次,行程421264公里;执法人员18801人次,检查各类用海项目7172个次;查处各类海洋违法案件93起(其中,海域类案件73起,环保类案件18起,海岛类案件2起),决定罚款额6.03亿元,收缴罚款额5.73亿元。
【海洋保护区建设】 2016年,全省新建2处国家级海洋公园。至年底,全省建立国家级和省级海洋保护区37处,总面积70多万公顷,形成较为完善的保护区体系,有效地保护了全省管辖海域重点海洋生态系统、地质地貌、珍稀生物资源。印发《关于实施全省海洋保护区分类管理的意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评分分类。实施保护区视频监控系统、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宣传场馆、标志物建设,提高保护区管护能力和规范化建设水平。
【齐鲁美丽海岛】 2016年6月6日,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旅游发展委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齐鲁美丽海岛评选活动的通知》,全省美丽海岛评选工作正式启动。12月23日,印发《关于命名首批齐鲁美丽海岛的通知》,通过市县推荐、专家评选,省海洋与渔业厅和省旅游发展委认定刘公岛、灵山岛、南长山岛、海驴岛、达山岛、小青岛、大黑山岛、崆峒岛、砣矶岛、小管岛10个海岛,为第一批齐鲁美丽海岛。
【山东省海洋预报减灾中心】 2016年6月,山东省海洋预报减灾中心成立,为省属公益类事业单位,隶属于省海洋与渔业厅。有职工20余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人,80%以上人员具有博士、硕士学历。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的海洋环境、海洋灾害预警报工作;承担重大海洋灾害调查评估、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工作,研究分析海洋灾情,负责海洋减灾平台建设与运行维护;承担海洋灾害和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相关技术保障工作。设有综合业务处、观测预报处、防灾减灾处、海洋综合处和数据网络处5个部门。中心承担了多项国家和省级专项任务,其中国家海洋局专项“省级海洋预警报能力升级改造项目”将建设6处浮标,15处岸基观测站,12艘观测志愿船,5处LED发布系统,1个预警报产品声像制作中心,升级5处现有海洋站,建设覆盖全省的海洋预警报数据传输网络和视频会商网络等。
(魏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