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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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6年,全省完成水利建设总投入315.3亿元。完成南水北调配套工程、雨洪资源利用、骨干河道治理、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年度任务;抗旱浇地449.7万公顷次,解决因旱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12.12万人次;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5%以上,提前完成1410个省定贫困村通水任务;全年累计向青岛、烟台、威海、潍坊4市调引水10.27亿立方米,保障其基本用水需求;全省压采地下水1.4亿立方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62平方公里。国家级和省级水利风景区分别为89处、190处;省级及以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155个,其中国家级7个。年内,在中央水利投资计划完成率、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山东省获全国考核第一名。
【规划计划】 2016年,省政府批复实施《山东省水资源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山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山东省水利厅(以下简称“省水利厅”)编制印发《山东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组织编制《山东省治涝规划》和《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山东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年内,全省水利建设总投入315.3亿元,中央和省水利投资计划完成率分别为103.03%和100.43%,中央水利投资计划完成率位列全国各省(市、区)第一名。
【水资源管理】 抓好水资源供给侧总量控制与优化配置,经省政府同意,省水利厅研究制定“十三五”及2016年全省及各设区市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推进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严格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审批管理,严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关口,遏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推进长江水使用,将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年均新批再生水1亿立方米;组织开展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工作研究,水效领跑者行动,公布命名第二批节水型单位和第四批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示范县;督促17市全部完成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要求;完成山东省水资源监控能力一期项目建设,实现对重要取水户水量和部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实时监测。推进河流生态修复,选择泗河、小清河作为生态流量(水位)试点。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开展水功能区监测和入河排污口核查监测,完成全省重要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总结及评估。年内,山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连续三年获得优秀,并获“十二五”期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第一名,山东省政府为此受到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
【骨干工程建设】 2016年,南水北调干线工程安全运行并完成年度调水任务,配套工程38个供水单元累计完成投资208.65亿元,占概算总投资的92.8%。胶东调水工程实现全线通水,首次实现黄河水、长江水联合调度。年内,把保障胶东地区水资源供给作为重大任务,采取流量水量“双量”控制,全年累计向青岛、烟台、威海、潍坊4市调引水10.27亿立方米,调水量突破设计能力的2倍,保障4市基本用水需求。雨洪资源利用 一期工程(2014年—2016年)涉及16个市、50个县(市、区)、63个项目,匡算总投资213.67亿元。其中2016年安排的25个项目全部开工建设。
【防汛抗旱】 2016年,山东省先旱后涝、旱涝急转,入汛后发生多次较强降雨过程,漳卫南运河个别河段出现超警戒洪水。全省各级超前准备,迅速反应,平稳度过汛期,实现有大雨无大灾。加强防洪薄弱环节治理,推进东平湖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和治淮前期工作,启动海河流域骨干河道应急治理,洙赵新河徐河口以下段、徒骇河下游段治理工程基本完工,实施25座大中型病险水库、30座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完成551个新出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173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3个水电站改造项目及20条山洪沟防治治理项目。完善防洪非工程措施,完成12市、56个县级山洪灾害防治调查评价、非工程措施建设,初步建成以水雨情自动监测系统、广播预警系统、监测预警平台等相结合的防御体系;水文报汛时段由2小时缩短为5分钟,增加信息报送频次;加快推进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库建设,完成投资7000万元。加快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建设,基本完成列入《全国抗旱规划实施方案(2014年—2016年)》的33个受旱县、72处引调提水工程建设任务,总投资4.18亿元;启动黄水东调应急工程,组织实施引黄济青(胶东调水)抗旱应急调水临时工程。年内,全省累计投入抗旱资金12.8亿元,完成抗旱浇地449.7万公顷次,解决因旱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12.12万人次,抗旱挽回粮食损失295.27万吨、经济作物损失26.61亿元。
【农村水利建设】 2016年9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水农业和水肥一体化的意见》,启动实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3处粮食作物和27处经济作物高效节水灌溉试验区建设。116个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进展顺利,18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开工建设。全省节水灌溉面积373.33万公顷,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63,重点县项目连续7年获国家考评优秀等次。启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采取配套、改造、升级、联网等方式,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实现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全覆盖。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5%以上,“千吨万人”规模以上集中供水工程覆盖人口占比58%,55个县(市、区)基本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水质达标率大幅提升,山东省连续三年获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考核第一名。安排5亿元移民扶持资金,专项用于帮扶全省7.5万(81.7%)贫困移民脱贫,超额完成年度脱贫任务。推进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第一批试点全部完成省以上投资,第二批试点开工率超过80%,第三批试点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剩余357个贫困村通水任务提前一个月全面完成,1410个省定贫困村通水任务提前完成。
【水生态文明建设】 实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2016年全省压采地下水1.4亿立方米,完成封填机井2351眼,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总投资21.02亿元的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地下水漏斗区域综合治理项目,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并进入实施阶段。1月1日,全省平原区地下水平均埋深为6.34米,地下水位较上年同期上升0.18米;平原区地下水主要漏斗区面积为14100平方公里,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70平方公里。依法开展全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重点预防区划分,全省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62平方公里。全国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13个,位居全国前列。水土保持社会管理取得重要突破,铁路等重点行业逐步履行水土流失防治法定义务,省级完成行政许可审批206项。推进实施“水生态文明试点科技支撑计划”,济南市成为全国第一个通过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城市。
【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加大水利建设信贷融资力度,多渠道、大力度筹措水利建设资金,2016年全社会到位涉水项目建设信贷资金300亿元。基本完成30个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试点工程和试点区域全面落实“两证一书一台账”(《农田水利工程产权证》《农田水利工程使用权证》《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协议书》、农田水利设施及管护台账)管护模式。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总数27个,涉及小型水库3002座。全省省级及以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155个,其中国家级7个。有20个农村公共供水单位(水厂)、38个乡镇水利站、4处灌区管理单位被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单位。印发《山东省水权交易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基本完成区域行业水量分配,建立省市县三级行业水量控制指标体系。推进济宁和沂源、东平、宁津“一市三县”水权制度建设试点,各试点基本完成水权交易制度建设,搭建交易管理平台并具备交易条件。12月,省政府印发实施《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编制完成2016年度实施计划,并明确各市2016年—2025年逐年实施计划。按照“先缴费后供水”原则,建立南水北调水费征缴长效机制,使省级水网实行区域综合水价具备基本条件;在滕州、寿光市完成区域综合水价改革试点任务基础上,在潍坊市开展客水受水区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制定印发《山东省水利法治建设“十三五”规划》,开展《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立法工作,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下放行政处罚18项、行政强制7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间社会公开)监管。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和规范化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监督,社会水事秩序稳定向好。编制完成《山东省水利科技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全省水利发展“十三五”重点科技问题》,4项成果获“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完成年度省水利科技进步奖、省水利软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476项成果获得奖励。加强与欧洲水利技术合作,组织赴台湾培训。金水工程“十二五”规划完成,初步建成山东水利私有云,在基础设施、基础资源信息、顶层展示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和“一数一源”。
(石红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