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志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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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印发】 2015年10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这是《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出台后第一个由省级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规划纲要》明确,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把史志工作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工作任务,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的总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锐意进取,改革创新,依法推进全省史志事业科学发展,为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决策参考、信息服务和智力支持。到2020年,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准备,实现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全覆盖,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省、市、县三级方志馆全面建成,加强对社会修志和编修地方史的指导与管理,基本形成修志编鉴、理论研究、质量保障、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史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确保山东史志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李 坤 孙 杰 吴 亮)
【济南市史志规划情况】 2007年4月,济南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制定《济南市地方史志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济史志发〔2007〕1号)。《规划》以《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为要求,对“十五”规划济南市史志工作进行了回顾、明确新一轮修志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以及主要措施。
2011年1月,制定《济南市地方史志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济史志编发〔2011〕1号),简要回顾“十一五”时期济南市史志工作,明确“十二五”期间的指导思想以及基本原则。
2015年10月20日,《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颁布。2015年12月24日,济南市以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和《济南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为要求,结合全市实际,济南市史志办研究制定《济南市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济史志编发〔2015〕1号)。《规划》确定了“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总体目标是:到2018年,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实现市、县综合年鉴全覆盖,加快信息化和方志馆建设,加强旧志整理和文献开发,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准备,加强对社会修志的指导和管理,努力开创史志事业发展新局面。主要任务包括: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大力推进地方综合年鉴工作,深入开展旧志整理和文献开发工作,加快史志信息化建设,提高史志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胡映雪)
【青岛市史志规划情况】 1982年2月20日,青岛市史志编纂委员会成立后加强对史志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制订了《工作条例》与《工作方案》,对全市编纂地方志工作及其相关的工作均作了明确规定。1987年,为加强对修志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树立四个观念,即:整体观念、时间观念,质量观念和服务观念。同时理顺了三个主要关系,即市史志办与各主承编单位的关系,市志与县志的关系,史志办内部的关系。为了使各承编单位明确任务和要求,分阶段提出任务,并进行分类指导,步步指导,狠抓落实。在基础工作的管理中,要求各分志要建立档案,将修志工作中的基本情况记录清楚。1990年以后又先后围绕编纂工作的质量标准与审查程序制订了有关标准及规定。在制订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中有:《青岛市志行文规范》《青岛市志分志稿审查验收标准》《关于做好编纂出版〈青岛市志〉保密工作的通知》。在审查程序中制订《青岛市志审查程序》《青岛市志审查出版程序》。
青岛市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自成立以来,在对各县(市、区)编志工作的指导和质量管理上,形成了“三稿”“四审”“二通览”“四文件”和“三评稿”等一套制度。“三稿”,就是每部志书必须经过三个成稿过程:一是在资料长编基础上形成初稿;二是在初稿基础上,经过总纂合成和笔削加工形成送审稿;三是经评审会后,再经过深加工和精加工而形成审定稿。“四审”,是指在志稿形成过程中,必不可缺的四项审定工作:一是各县(市、区)史志编纂委员会的审定;二是青岛市史志办公室的预审;三是当地政府的审定认可;四是青岛市史志办公室的终审验收。“二通览”,是指志稿必须经过县(市、区)志的主编、副主编和青岛市史志办公室的主管处这两个方面的通览。“四文件”,是指每部县(市、区)志的全部编纂过程中,必须由青岛市史志办公室形成四个正式文件:一是关于志稿如何加工修改的意见,这是在志稿评审后,由青岛市史志办公室就如何对志稿进行深加工和精加工而下发的指导性的文件;二是关于志稿终审验收工作的安排意见,文件内容包括审定依据、质量要求、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三是终审报告,这是青岛市史志办公室送呈青岛市人民政府的正式文件,其内容是对某部县(市、区)志的全面评价和审定意见;四是批复出版文件。“三评稿”,是指每部县(市、区)志在成稿过程中,必须经过三次评审活动,一次是公开举行的志稿评审会,除此之外,还有两次不公开的而又是实质性的评审:一次在志稿评审会前,由青岛市史志办公室对拟提交的评审稿进行验收;另一次是在志稿评审会后,各县(市、区)志在形成审定稿前,由青岛市史志办公室通篇对志稿进行全面预审,形成送审稿。
(邢延军)
【淄博市史志规划情况】 2015年,淄博市史志办认真做好《淄博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编制工作,在深入学习贯彻国家、省两级规划精神的基础上,立足市情,深入调研,编制完成规划纲要。2015年12月26日,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该《纲要》对今后五年全市史志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明确要求,为依法推动全市史志事业科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此为《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出台后,全省第一个由市级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
(淄博市史志办)
【枣庄市史志规划情况】 1996年5月20日,枣庄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枣庄市1996-2000年史志工作发展规划〉的通知》,《发展规划》对1996-2000年全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组织领导等作出规划安排。
2002年3月6日,市史志编纂委员会印发《枣庄市地方史志事业“十五”发展规划》。《发展规划》总结全市第一届社会主义新方志编修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在史志事业“十五”规划的指导思想、遵循原则、奋斗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发展规划》提出:为初步建成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史志工作发展规律的史志事业体系和工作机制,应重点开展好二轮志书编修工作、继续编好全市各种年鉴、于2002年完成市级资料库建设、市及县级都要建立方志馆、并广泛开展史志工作为现实服务工作。
2015年12月4日,枣庄市史志办召开贯彻落实《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专题会议。会议决定,2016年,枣庄市史志办将以《规划纲要》为指导,重点做好市志出版及县志、乡(镇)志、村志编纂业务指导,年鉴出版及一年一鉴的深入推进,地情网、方志馆的充实扩容,历史资源开发利用和史志期刊的刊印等工作。
(枣庄市史志办)
【东营市史志规划情况】 1997年1月10日,根据全国地方志第二次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史志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1996〕99号)精神,东营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制订《东营市地方史志“九五”发展规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草案)》,以东史编发〔1997〕1号文件印发。《规划》回顾了“八五”期间史志工作的基本情况,明确了“九五”期间全市史志工作的主要任务及2010年远景目标。
2002年4月,为贯彻《2001-2005年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及《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对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事业发展的要求,东营市地方史志编委会制定《2001-2005年东营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东史编发〔2002〕1号)。《规划》对全市首届修志工作进行简要回顾,确定“十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明确“十五”时期史志工作主要任务。
2005年5月,为贯彻全省地方史志工作会议对新一轮修志工作的要求,东营市地方史志编委会制定《2005-2010年东营市新一轮修志工作规划》,以东政办字〔2005〕37号文件下发。《规划》明确新一轮修志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有关要求。
2011年6月,市史志编委会印发《2011-2015年东营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东史编发〔2011〕3号)。《规划》总结了“十一五”期间史志工作的主要成就,明确“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规划了主要任务。
2015年10月20日,《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颁布。东营市史志办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东营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三易其稿,在征询市分管领导和市发改委意见后,于2016年3月30日,以东政办发〔2016〕6号文件印发。《规划》确定了“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准备,推动综合年鉴编纂工作实现提速增效,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市、县两级方志馆全面建成,加强对社会修志和编修地方史的指导与管理,基本形成修志编鉴、理论研究、质量保障、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史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主要任务包括: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大力推进年鉴编纂出版,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方志馆建设,深化方志理论研究,强化史志资料建设,提高史志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扩大对外交流合作。《规划》还就保障措施提出要求。
2015年,《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山东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颁布后,各县区史志办纷纷认真学习研究,并结合自身实际着手起草各自县区的十三五规划。其中河口区于2016年2月3日以东河政办发〔2016〕2号文件印发《河口区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主要任务是: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进一步推进镇(街道),部门年鉴工作;加强村志、地方史编纂工作;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方志馆建设;强化法制理论研究;加强史志资料建设工作;提高史志资料资源的开发利用。
(东营市史志办)
【烟台市史志规划情况】 2015年10月20日,《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颁布。烟台市史志办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要求,形成《烟台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初稿。2016年3月17日,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烟政办发﹝2016﹞16号文件印发《规划纲要》。《规划纲要》从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保障措施方面,对2016年-2020年烟台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进行了总体设计和具体规划。《规划纲要》指出,到2020年,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实现市、县两级综合年鉴全覆盖,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更好发挥市、县两级方志馆作用,加强对社会修志和编修地方史的指导与管理,基本形成修志编鉴、理论研究、质量保障、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史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抓机遇、兴主业、补短板、出成果,开创全市史志事业发展新局面。力争到2018年全面完成《烟台市志》及县市区志的第二轮编修任务。打造10部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精品志书。《烟台年鉴》坚持一年一鉴,连续出版。尚未启动综合年鉴编纂的县(市、区)2016年年底前全面启动,所有县(市、区)2018年达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争创省级精品年鉴3-5部。
(云 霞)
【潍坊市史志规划情况】 为制定《潍坊市史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对全市史志事业发展情况开展系列调研。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集中座谈、征求意见等方式,对全市史志事业发展基本情况有了较深入的了解,基本摸清全市史志事业的底数,发现史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史志事业发展的因素。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制约因素主要有:第二轮修志进度不平衡,市志编修进展不快,部分承编单位重视不够,部分县级志书编纂力量薄弱,有的至今尚未启动;县级综合年鉴只有部分县(市、区)编纂出版,尚未实现一年一鉴;部分县级史志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被占用问题仍然存在;为现实服务的能力有待提高,方志文化的作用有待彰显等。这些困难和问题必须通过科学发展和深化改革,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为此,潍坊市史志办在调研基础上,针对情况,依据《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以及《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制定《潍坊市地方史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起草过程:《规划纲要》在起草过程中,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理念,明确了地方志事业走“体系化”建设的思路;在《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的职责基础上,明确了地方志工作的范围;继承了“存史”“资政”“传承”以及“秉笔史书”等概念;首次提出硬性指标,限定完成任务的时间,明确到2020年,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市史志办在起草《规划纲要》过程中,充分发挥方志界、史学界、文博界等专家学者的作用,充分汲取建议、意见,对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将其纳入史志编纂《规划纲要》起草工作之中。《潍坊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是潍坊市制定的首部《规划纲要》。该《规划纲要》共分四部分:一是工作基础和发展现状;二是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三是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四是保障措施。其中“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部分,从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从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治志、坚持质量第一、坚持修用并举的高度,规划指出要依法推进全市史志事业科学发展;“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部分,主要从编修部门(专业)志、乡镇(街道)志、村志和加强地方志的指导与管理,强调积极开展修志编鉴、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方志馆建设、强化史志资料征集管理、搞好史志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提出至2020年,全市基本形成修志编鉴、理论研究、质量保障、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史志事业发展体系;“保障措施”部分,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依法修志、加强舆论宣传、加强督导检查等方面基础工作,以确保全市史志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征求意见:《规划纲要》初稿形成后,市史志办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并将初稿分发到史志办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以及各县(市、区)史志办征求意见。期间,共征求意见建议23条,在此基础上,起草小组经过认真修改后形成征求意见稿,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等编纂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和有关专家学者征求意见。各成员单位和专家学者对《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提出22条意见建议。根据各成员单位和专家学者反馈的意见建议,对《规划纲要》进行再次修改,并报市政府分管领导。最后,起草小组根据市政府分管领导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规划纲要》进行再次修改,充实新的内容。发布情况:2016年4月9日,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市政办发〔2016〕5号文件,将《潍坊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正式向社会公开发布。
(吕俊峰 林荣军)
【济宁市史志规划情况】 1992年3月6日,济宁市史志办印发《关于1992年和“八五”期间全市修志工作总体安排意见》,提出“八五”中期完成各县(市区)志编纂任务,“八五”后期完成市志编纂任务。2001年11月30日,济宁市史志办印发《2001-2005年济宁市地方史志工作发展规划》,规划明确《济宁市志》于2002年出版,全面完成首届社会主义新方志编纂任务。2005年,完成市县两级续志方案的制定,同时完成2-3部续修县志。2007年3月,济宁市地方史志办公室修订规章制度,共十一项。2011年3月7日,《济宁市地方史志事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印发。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完成1部市志12部县市区志编纂任务。
2015年8月,济宁市史志办进一步修订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会议制度、考勤制度、图书资料管理制度、领导职责、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廉政和作风建设6个方面。2015年10月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后,济宁市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宣传,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全市十三五发展规划,面向县市区征求意见,并要求市县区也要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纲要。2015年12月,邹城市制定印发了《邹城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
(何飞飞)
【泰安市史志规划情况】 2015年12月,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发〔2015〕46号文件精神 推进地方史志事业发展的通知》(泰政办字〔2015〕91号),对全市史志事业发展进行规划,明确2016-2020年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通知》明确规定,到2020年,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做好第三轮修志启动准备,实现市、县(市、区)综合年鉴全覆盖,市、县(市、区)方志馆全面建成;加强对社会修志和编修地方史的指导与管理,基本形成修志编鉴、理论研究、质量保障,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史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12月,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泰政办字〔2015〕91号文件精神 推进地方史志事业发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82号),明确全县今后五年(2016-2020)史志事业发展规划、任务及措施。
(袁立轩)
【威海市史志规划情况】 2009年9月,威海市史志办印发《关于印发〈威海市2010-2014年史志工作规划〉的通知》,对2010-2014年全市史志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作出规划安排。
2011年3月,威海市史志办印发《关于印发〈威海市地方史志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对“十一五”期间的史志工作进行回顾 ,对“十二五”期间地方史志事业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作出规划安排。主要任务:推进二轮修志;抓好地方年鉴编纂;推动地情网站建设;方志馆(室)建设;加快史志资源的开发利用。
2015年10月20日,《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颁布。威海市史志办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关于推进地方史志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几易其稿,在征求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社局、文广新局、法制办等有关部门意见后,于2016年2月19日,以威政办字〔2016〕13号文件印发。《实施方案》明确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准备,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市、区(市)方志馆全面建成,加强对社会修志和编修地方史的指导与管理,基本形成修志编鉴、理论研究、质量保障、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史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主要任务包括: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拓展年鉴编纂出版工作;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开展数字化方志馆建设;强化史志资料征集管理;注重史志资源开发利用;深化方志理论研究;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实施方案》还就保障措施提出要求。
(陶晓红)
【日照市史志规划情况】 1999年3月9日,日照市政府办公室以日政办发〔1999〕14号文件下发《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续修新方志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开始续修市、县(区)两级志书。
2001年10月17日,制订《日照市续修新方志纲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以日政办字〔2001〕41号下发。
2013年12月26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地方史志暨《日照市志》二轮编修工作会议,会上印发《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志〉(1989-2013)篇目承编方案的通知》(日政办字〔2013〕64号),对二轮《日照市志》编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015年10月20日,《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颁布。日照市史志办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日照市地方史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于2016年4月29日印发。《规划》确定了“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主要目标是:“十三五”时期,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启动第三轮修志工作准备,实现市、县综合年鉴全覆盖,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市县两级方志馆全面建成,加强对社会修志的指导和管理,初步形成志鉴编修、理论研究、质量保障、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史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主要任务包括:全面完成二轮志书编修,推进综合年鉴编纂,重视专业志鉴、部门志和村镇志编修,深入开展旧志整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史志资料、信息化、方志馆建设,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规划》还就保障措施及组织领导提出要求。
2015年11月20日,五莲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以莲办发〔2015〕35号文件印发《2016-2020年党史地方志工作规划》。《规划》在认真总结“十二五”期间地方志工作规划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及早统筹谋划,围绕地方志史料征编、地情研究、信息化建设等重点,确定了16项主要任务目标。计划到2020年底,共出版《五莲年鉴》5卷;全县乡镇(街道)志书覆盖率达到60%以上;县政府序列部门志书覆盖率达到70%以上;有计划、有重点地适时启动推进村(居)志书编纂。
(李洪战)
【莱芜市史志规划情况】 2011年,莱城区、钢城区以区政府文件下发《地方史志工作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8月,莱芜市人民政府印发《莱芜市地方史志工作管理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5年,按照莱芜市编办要求,对莱芜市地方史志办公室行政权力清单进行了自查,对上年批准的4项市级行政权力清单予以保留。
2015年,《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颁布。莱芜市地方史志办公室组织全市史志系统学习贯彻两个《纲要》。在莱芜市情网全文转载了两个《纲要》内容,向全市宣传《纲要》,提高社会各界对地方史志事业的认知度;通过召开全市史志系统会议和社会修志人员座谈会,学习宣传《纲要》内容,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撰写体会文章,交流学习心得;研究制定了《莱芜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向各区、各基层修志单位和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进行了精心修改补充,最终形成定稿,报送市政府会签。莱城区编制了《莱芜市莱城区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钢城区编制了《莱芜市钢城区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
(亓军华)
【临沂市史志规划情况】 2010年1月,完成《临沂市关于加强地方史志工作的意见》起草工作,并分送省史志办、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史志办等单位征求意见。4月17日,《意见》由临沂市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4月30日以临政发(2010)11号文件正式印发。至2011年底,各县区相继以政府名义出台地方史志工作规范性文件。
2015年,市史志办结合二轮修志工作,开展学习宣传《地方志工作条例》《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活动。组织全市史志系统骨干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年内组织市直集体学习3次、县区集体学习1次;利用“临沂市情网”和“沂蒙史志”微信平台宣传《条例》要点知识;与市法制办联合,把《条例》纳入“五五”普法学习规划,年内向130多个单位发放《条例》学习手册160余册;开展行政执法梳理工作,明确了执法行为、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年内重新梳理完善了《临沂市地情网站管理规定》《临沂市第二轮志书编纂行文规范》《临沂市年鉴编纂业务管理办法》等规范文件。至2015年底,全市共出台各种规范性文件71部,为全市史志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杜 帅)
【德州市史志规划情况】 2015年10月,《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颁布。12月,德州市史志办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并研究起草《德州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在征求市分管领导和各县(市、区)史志办意见后,经市政府同意,2016年6月以德政办发〔2016〕4号文件印发。《规划纲要》以落实“一纳入、八到位”为突出主线,描绘了今后5年德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一纳入、八到位”,即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工作任务,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规划纲要》共分为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目标与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明确了修志编鉴主业的核心目标任务,突出了德州史志事业发展特色。
(刘 振)
【聊城市史志规划情况】 2001年,出台《聊城市续修新方志工作纲要》,《纲要》明确续修新方志的指导思想、任务要求和主要措施。
《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颁布后,聊城市史志办结合聊城市实际,研究起草《聊城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在征询市分管领导、各县(市、区)史志办意见后,经市政府同意,2015年12月18日,以聊政办发〔2015〕24号文件印发。《规划》确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准备,实现市、县两级综合年鉴全覆盖,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市、县两级方志馆全面提升,加强对社会修志和编修地方史的指导与管理,基本形成修志编鉴、理论研究、质量保障、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史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确保聊城市史志工作实现科学发展。
随着省、市史志规划的出台,聊城市各县(市、区)亦纷纷出台规划。2015年,东昌府区按照“一纳入、八到位”的要求,结合实际,起草制定《东昌府区史志事业“十三五”规划》,确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东昌府区史志事业“十三五”规划》被列入《东昌府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茌平县史志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地方史志事业发展纲要,总体目标:启动编纂2010-2016年《茌平年鉴》;2017年开始每年一鉴;推进乡、镇(街道)、部门年鉴工作;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方志馆建设;强化法制理论研究;加强史志资料建设工作;提高史志资料资源的开发利用。临清市史志办结合自身实际起草《临清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主要任务:开展旧志整理工作;进一步推进镇(街道),部门年鉴工作;加强村志、地方史编纂工作;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方志馆建设;强化法制理论研究;加强史志资料建设工作;提高史志资料资源的开发利用。其他县也按照省市的要求制定五年规划。
(张 静)
【滨州市史志规划情况】 2015年,滨州市地方史志办公室着力推进史志工作法制化建设进程,结合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和全省史志工作会议的召开,借助“中国滨州”政务公开平台及全市地情网站,大力宣传落实两个《条例》及《滨州市地方史志工作管理办法》,强化各县区政府“地方志地方修”的责任意识和重视程度,提升各单位“依法修志”的法律意识,加大对依法修志工作的指导审查力度。
《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颁布后,滨州市史志办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滨州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在征询市分管领导、各县(市、区)史志办意见后,经市政府同意,2016年6月2日,以滨政办发〔2016〕8号文件印发。《规划》确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准备,2018年前各县(区)全部达到一年一鉴,市、县两级综合年鉴全覆盖,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市、县两级方志馆全面提升,加强对社会修志和编修地方史的指导与管理,基本形成修志编鉴、理论研究、质量保障、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史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确保滨州市史志工作实现科学发展。
(侯玉杰)
【菏泽市史志规划情况】 1985年8月26日,菏泽地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制订了《1986-1990年菏泽地区地方志工作规划纲要》。
2001年11月20日,制定《菏泽市2001-2005年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发展规划主要任务为:1部市级志书完成资料征集任务,9部县(区)级志书,1部争取出版,其余8部县(区)志完成资料征集工作,开始编修。加强志书质量管理,建立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及志书质量负责制,规范编纂程序,严格审查验收。积极拓展志书编纂范围,支持有关单位利用收集的资料编纂部门志、企业志、院校志、乡镇志、村志及其他类志书。开展旧志整理工作加强领导,依靠专家,注意规范化和科学性,保证质量。积极开展年鉴工作,县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编纂出版综合年鉴。重点抓好地情资料库和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
2009年3月6日,菏泽市史志办制定了《菏泽市地方史志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规划主要任务是:完成《菏泽市志》的续修工作,全面启动9县区的第二轮修志工作,并出版发行2部,全面完成《菏泽年鉴》编辑出版年度任务,整体提升市情网的运行质量,加强菏泽方志馆建设,搞好史志资源开发。
2011年4月28日,菏泽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制定了《菏泽市地方史志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划主要任务是到2015年,完成《菏泽市志》编纂出版,县区志80%完成编纂出版任务。逐年编纂《菏泽年鉴》,努力把《菏泽年鉴》打造成省级精品年鉴,争创省“八个一优秀年鉴”奖。加大县区年鉴编纂工作力度,县区一至两年编纂出版1部综合年鉴,尚未出版年鉴的县区要尽快启动年鉴工作。以县区史志机构为重点,全面提高现有数据库、地情网站的质量。将市县方志馆建成当地的地情文献中心,成为展现市、县地情的平台。引导社会各界对史志资源开发利用,加快修志成果转化,带动读志用志的不断提高。
2015年,随着《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的相继出台,市史志办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结合本市实际,起草了《菏泽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确定了“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总体目标是:到2018年,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准备,实现市、县二级综合年鉴全覆盖,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市、县(区)两级方志馆全面建成,加强对社会修志的指导与管理,积极拓展史志工作领域,提升服务水准。到2020年,全市基本形成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修志编鉴、理论研究、质量保障、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史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主要任务包括: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大力推进年鉴编纂出版,加强信息化建设,打造全市地方文献中心,加强方志理论研究,强化史志资料建设,提升史志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扩大对外交流合作。《规划》还就保障措施提出要求。
(陈 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