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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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方志馆是集藏书、展示、科研、学术交流、资源开发利用、爱国主义教育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好各级方志馆,对于妥善收藏、保护、开发、利用地方文献资源,构建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打造当地历史文化品牌,弘扬齐鲁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具有重要的意义。
  山东省、市、县三级方志馆建设始于20世纪90年代,大多以各级史志机构的资料室为基础建立。随着修志成果的不断丰富和开发利用志鉴资源的迫切要求,资料室已无法承担新形势赋予的新任务,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提出了建设省、市、县三级方志馆的构想。1996年4月,山东省方志馆成立,一些市、县方志馆随后成立。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对方志馆建设工作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以推进。2005年12月颁布实施的《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中明确规定要“征集、整理、保存地方史志文献”“为公众读志用志提供服务”。2009年8月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方志馆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方志馆建设的目标要求,加强对市县方志馆建设的工作考核。多次联合省政府督查室对全省三级方志馆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紧紧抓住国家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大机遇,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把各级方志馆建设纳入各地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力争到2020年全省省、市、县三级方志馆全部建成达标。截至2014年底,全省各级方志馆共有95家,其中省级方志馆1家,市级方志馆14家,县级方志馆80家。
  2014年,全省方志馆建设工作顺利推进。泰安、德州、菏泽、临沂市方志馆新馆投入使用,淄博、东营、威海、滨州、莱芜市方志馆新馆建设顺利推进。全省各级方志馆设备设施日趋完善,馆藏日益丰富。截至年底,山东省各级方志馆共计收藏各级各类地方志文献资料40万册,形成了较为科学的馆藏体系与馆藏结构,相对完善的馆藏收集、保存、整理、服务机制,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能力不断提升。

【山东省方志馆】 1996年4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鲁政办发〔1996〕57号文发出《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同意筹建山东省方志馆,为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所属全额预算管理的处级事业单位。自此,山东省方志馆正式成立。2011年8月,山东省方志馆依法登记为事业法人单位,隶属山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管理。2013年7月,聘请欧阳中石担任山东省方志馆名誉馆长。
  2003年3月,山东省方志馆新馆建成并投入使用,建筑面积约5600平方米,位于济南市历下区旅游路25998号。馆内设书库、阅览室、陈列室、复印室、办公室、会议室、多功能厅等,集志类成果收藏、社会服务、机关办公、学术研究、展览交流于一体。馆藏包括全国各地志书、年鉴、地情书籍、资料汇编、资料类编、方志理论著作、志书评论、方志提要、方志目录、方志考录、旧志整理等资料。截至2014年底,馆藏地方志文献资料9万余册。
  2014年,省方志馆围绕“三个中心、一个基地”(史志成果和地情资料展示中心、地情研究咨询中心、地方文化对外交流中心和爱国爱家乡宣传教育基地)的目标任务,进一步丰富馆藏内容,规范管理,努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能力,积极组织开展“满意在方志馆”活动。
  加大收集力度,不断丰富馆藏。采取购买、征集、交换、接收捐赠等多种方式,增加志书、年鉴等地情书籍4600余册,进一步丰富了馆藏内容。购进《山东文献集成》《山东文化世家研究丛书》,《四库全书》《续修四库全书》电子版等。接收社会捐赠图书30册。积极主动与省内外史志部门加强联系,交换志鉴类书籍。2014年接收北京、上海、甘肃、四川、广西等8省(市)省际交换志鉴等志类成果79册。
  构建“全省志类成果交换平台”。为了进一步拓宽全省志书、年鉴及其他志类成果流通、交换渠道,互通有无、调剂余缺,丰富和补充各级方志馆馆藏,省方志馆于2014年11月在山东省情网开辟“全省志类成果交换平台”专栏,通过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收集、整合、发布全省志类成果信息资源,为全省史志部门提供一个覆盖全省、资源共享、统一权威的志类成果信息发布与管理平台。
  平台设立“交换动态”“省方志馆”及济南、青岛等17市共19个条目。截至年底,17个市、68个县市区已按要求报送可供交换的志类成果书目及图片,平台19个条目全部制作完毕并上网发布。可通过省情网“全省志类成果交换平台”专栏或http://www.sdsqw.cn/zsjhpt两种途径进行浏览查看。平台的运行对促进全省志类成果的收集、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截至2014年底,已经集中发布成果500余种,图片500余幅。交换平台运行以来,得到广泛关注,点击量节节攀升,已经产生一定影响并促成了部分志书成果交换业务,效果初显。
  志鉴征集报送工作有序推进。省方志馆为加快全省已出版的志鉴征集报送工作进度,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时、按量入库。截至2014年底,17市已出版志书90部,已经报送76部(占84%),2860册。
  方志馆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逐步加强。按照办公室统一部署,结合方志馆实际,认真组织讨论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制订省方志馆有关管理制度7个,为方志馆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搞好市县方志馆建设服务指导,支持市县方志馆建设。省方志馆采取应邀上门指导,主动解答业务问题,提供相关材料,赠送余存书籍等方式,为市县方志馆建设提供服务指导。

  山东省方志馆外景

  山东省方志馆内景

  加强交流学习,推动事业发展。省方志馆先后组织人员赴北京、秦皇岛方志馆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先后接待北京、浙江、湖北等省及省内同行,召开座谈会,加强交流合作,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推动方志馆事业发展。
  组织开展“满意在方志馆”活动,高标准做好接待、服务工作。严格按照省史志办主任刘爱军提出的“六讲”要求,积极创建和谐文明机关,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六讲”要求与开展防止克服“门好进,脸好看,事仍然难办”不良作风活动相结合,积极开展“满意在方志馆”活动,做到文明接待、热情服务、耐心周到,加强对查询者的引导和帮助,让查询者满意。
 (陶玉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