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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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全政府依法决策机制】 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动省、市、县三级和39个省直部门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出台《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细则》《工作考核办法》和《费用支付办法》,有效确保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规范运行。12月3日,全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副省长夏耕出席会议并讲话,提出,一要进一步健全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的制度机制,二要进一步凝聚通过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共识,三要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的规范管理。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围绕全省产业结构调整、服务业转型升级、社会事业和民生保障、对外开放等重点工作,全年组织省政府法律顾问进行各类咨询316人次,就省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研究提出书面法律建议50余份。
  强化行政决策制度建设。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对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构、审查范围、工作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为规范政府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奠定了制度基础。

  【政府立法】 认真执行立法计划。全年提请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7件,省政府规章12件。坚持立改废并举,提请审议通过《〈山东省消防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修正案》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有力保障了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简政放权深入推进。
  立法体制更加完善。出台《山东省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明确政府法制机构在规章制定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政府立法工作的主导和协调作用,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
  立法机制更加健全。完善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系统,立法草案全部通过山东省政府法制网和政务微博、微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确保制度设计更接地气,更具实效。积极开展委托第三方起草立法草案工作,《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成为全省首部委托第三方起草并通过的地方性法规,被省人大常委会评价为“质量最高,争议最少”。
  立法效果更加显著。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立法领域,有效发挥立法引领和保障作用。例如,推动出台《山东省土地整治条例》,将土地整治项目作为精准扶贫战略重要抓手,通过土地整治资金使用、农民参与、质量监管等制度设计,使发展成效更加惠及人民群众。推动出台《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着力构建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行政执法监督】 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试点。省法制办、省编办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在济南等6个设区的市和省公安厅等3个省直部门开展试点工作。12月25日,省编办批复同意在济宁市政府法制办加挂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牌子,试点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指导青岛、枣庄、东营等地探索开展区域综合执法,6月,胶州市、台儿庄古城和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综合执法试点方案获得省政府批复,适应了特殊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素质。依托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全省共审核通过执法人员信息4.4万条,发放执法证件2.7万件,换发新版证件7.8万件,全省27万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实现网上动态管理。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结合全省“双打”活动,对工商、质监、知识产权等部门办结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领域的行政处罚案卷,开展集中评查活动,推动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应诉职责。2015年,省本级新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49件,综合纠错率为13.27%,大量行政争议在行政程序内部得到化解;全年省本级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588件,同比增长3.67倍,已审结案件胜诉率为91.5%,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
  健全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出台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为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奠定制度基础。定期召开行政复议委员会案审会,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集体讨论研究,推动案件得到妥善化解。制定《行政复议立案工作规则》和《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规则》,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深入贯彻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4月22日,全省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电视会议在济南召开,夏耕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范围、参与案件的审理、考核评议等提出具体要求,在全国走在前列,受到国务院法制办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赞扬。

  【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理顺备案审查机制。进一步理顺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各部门、政府法制机构之间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机制,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由政府法制机构负责,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由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负责,政府法制机构重点抓好部门规范性文件的事后备案审查,有效形成了监管合力。
  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的原则,全年向国务院法制办、省人大常委会报备省政府规章13件,收到省政府部门和各市备案规章、规范性文件508件。“三统一”登记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242件,修改65件,纠错比例为27%,对5件存在严重实质性问题的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予以退回,不予登记。部署开展全省规范性文件清理活动,对《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实施以前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2015年7月30日,全省行政复议工作会议暨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济南召开

  【依法行政宣传指导】 加强法治教育培训。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2015年,组织开展了全省行政机关宪法和公共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系列活动,共有10万余人次参加。12月16日,成功举办全省宪法和公共法律知识电视竞赛决赛,充分展示了全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注重法制工作正面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等,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2016年1月26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对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进行了报道,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得到了集中、准确、广泛、有效的展示。
  强化依法行政监督考核。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下,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省委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2015年,将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三项任务纳入17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紧紧围绕考核指标,加强对全省相关业务工作的指导监督,有效提升了全省法制业务工作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