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和综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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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依法服务保障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召开全省律师工作会议、政法工作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联席会议,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法院系统制定保障青岛西海岸新区建设的15条意见,提出服务金融业改革发展5项措施。检察机关制定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意见,推出服务举措637项。公安机关出台“简政放权促进经济发展服务群众三十条”。司法行政机关推动出台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意见,围绕“一带一路” “两区一圈一带”战略实施、企业转调升级等,组建了198个专项法律服务团。

  【深化平安山东建设】 依法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等活动,坚决维护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安全。圆满完成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十八届五中全会、第22届国际历史科学大会等重大活动安保维稳任务。深化系列安民行动,深入开展“百城禁毒会战” “猎狐2015”境外追逃、打击建筑工程领域黑恶势力、打击食品药品环境犯罪“利剑”行动等系列专项行动。深化“无命案乡镇(街道)、无刑事案件村居(社区)”综治主题创建活动,全省“两无”覆盖率分别达到84.36%和72.46%。开展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集中整治“七类重点车辆、七种违法行为”,将严重违法驾驶人纳入派出所管理,全省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44%和1.7%。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印发《关于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山东省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召开了全省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现场会和省综治委全体会议,深入推进“五位一体”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大力推动科技信息深度应用,加快建设省级公安大数据中心,完善警务千度、一体化信息采集、警务云应用开发中心等通用系统。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全面加强诉调对接平台建设,把矛盾化解在诉前。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全省共检查危爆从业单位379家,发现整改隐患433处。

  【推进法治山东建设】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创建工作。出台《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服务和保障依法治省的意见》,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对全省17个市和3大企业“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总结验收,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举办“学习宪法、尊法守法”、法治山东主题巡展等活动4500多项,努力营造全民学法、普法的浓厚社会氛围。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村等创建活动,全方位、多层次的依法治理工作格局基本形成。践行执法司法为民宗旨,强化诉讼服务标准化建设,三级法院普遍建成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网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开通山东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省法院、省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成立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和惩戒委员会,在聊城、淄博两市8个单位正式启动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全省法院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平台建设,庭审网上直播实现常态化,对社会关注案件庭审全部实行微博直播,裁判文书上网公开108万份,居全国首位;省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20.6万件。强化人民陪审员工作,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全面引入人民陪审,共参审案件34.8万件,参审率达94.6%。全面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制定出台13个配套文件,成立省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联席会议,在省、市法院启动律师代理申诉工作。深入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济南、青岛两市适用速裁程序审结案件数占同期审结全部刑事案件总数的21%。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外部选任人民监督员1138名,监督范围拓展至“11种情形”,共监督案件86件。开展社区矫正标准化试点,制定出台社区矫正工作细则,全省59个县(市、区)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124个县(市、区)建立社区矫正中心。稳步推进公安改革,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实施意见》,现代警务运行机制、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公安机关管理体制和人民警察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按照“五个过硬”的总要求,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提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把握正确方向,落实政法委员会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政法部门党组定期向省委报告制度、政法系统政治培训制度以及政法部门党组在执法司法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制度、党组成员依照工作程序参与重要业务和重要决策制度,努力把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落实到政法工作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督促指导各级政法部门党组(党委)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干警党性教育,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正风肃纪,抓住少数干警乱作为、不作为突出问题,抓住抓准反面典型,清除少数害群之马,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追究相关领导和部门的责任。注重典型引路,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评选表彰活动,共表彰基层政法单位135个、政法干警155名,并从中选择13名成员组成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团,到全省各市巡回报告,近万名社会各界群众聆听了政法干警先进事迹。坚持从优待警,通过职业保障、心理抚慰、文化熏陶、情景引导、修养提升等方式,激发干警的职业神圣感、尊荣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