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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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防信息化建设】 人防低空预警系统建设扎实推进,机动雷达预警系统建设通过验收,固定雷达长岛阵地建设完成土地征用工作。905工程指挥信息系统升级改造进展顺利,完成了低空预警雷达融合系统建设和大屏幕、要素房间改造。省、市两级党政专网实现联通,并在全国率先应用于人防演习演练。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建设通过验收,省、市两级利用第三代军用电台组建全省固定指挥专网工作圆满完成。多媒体警报报知系统推广和战场环境生存能力提升系统研发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被列入国家人防办重大研发课题。省级人防视频会议系统与省政府应急办实现互联互通,并实现卫星通信资源共享。全省人防信息化水平上了新的台阶。此外,省本级人民防空方案修订工作通过专家评审,进入省政府部门会签程序。深入开展人民防空战法理论研究,赴7省市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调研取得重要成果。


  【防护工程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提高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在全省深入开展了人防工程安全质量年活动。4月中旬举办全省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和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为开展安全质量年活动提供人力和技术支持。扎实开展单建人防工程清理工作,对“十一五”以来立项的工程项目进行分类梳理,建立了2016年至2017年人防工程项目库。积极开展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试点工作,相关技术标准研究取得初步成果。加强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调研督导,7月中下旬,对17个市、32个县(市、区)进行调研督导,重点落实结建防空地下室应建必建要求,狠抓消除人防工程空白县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省人防工程建设。加强人防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分别以防汛和消防安全为重点,对全省单建式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开展大检查,推动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政策制度体系,出台了4个人防工程审批、设计、竣工验收、防护设备质量监管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全省人防工程建设有力地克服了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不利影响,竣工人防工程面积较上年增长17%,防空地下室报建率达到78%,较上年提高8.5个百分点。

2015年7月30日—31日,国家人防办在青岛举办人民防空训练与考核大纲集训

  【人民防空训练演练】 7月30日—31日,国家人防办在青岛举办全国人防训练与考核大纲集训,青岛市汇报演示了人民防空指挥部行动筹划课目,淄博市介绍了新形势下人民防空指挥部按纲施训经验。国家人防办副主任王永祥、副省长王随莲,对省人防训练成功经验以及集训筹备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这是山东省继2013年荣获全国人防训练比武竞赛第1名、2014年荣获全国人防军事斗争准备检验评估第1名之后,再次在国家人防办组织的重大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充分展现了山东人防始终“走在前列”的综合实力。各市认真落实结合防空警报试鸣开展人防训练演练制度,扎实开展人防训练与考核大纲试训活动,推动人防实战化训练演练水平上了新的台阶。

  【人防融合式发展】 积极推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济南、泰安、滕州市扎实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人防办赋予的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加大人防工程开发利用力度,全省新增平战结合工程利用面积较上年增长44%;人防部门自身实现平战结合收入8537万元,增长24.6%。结合人防工程建设,加大人防地下停车场建设力度,新增地下停车位9.7万个,为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做出了积极贡献。

  【人防法制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发〔2014〕15号),紧密结合山东实际,着眼解决人防建设重点难点问题,扎实做好全省贯彻意见起草工作。12月1日,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编制完成部门责任清单,并在省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建成省级政务服务大厅部门分厅,省级人防行政审批事项全部接入省级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实体服务窗口建设,严格按照承诺时限进行审批。全年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54件,其中网上办理77件,从未发生在省纪委电子监察系统亮黄牌、红牌现象。建立并实施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负责参与人防重大决策、解答法律咨询、提供诉讼服务。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保留的3件、修订的4件、新制定的2件,全部及时报省法制办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和行政执法督察培训,组织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处级干部参加公共法律知识视频讲座,均顺利通过法律法规知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