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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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15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890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9.23%,全省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全省老龄事业实现较快发展,老年人民生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2015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5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十一年提高,月均达到2454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50元以上,大病保险制度全面落实,人均最高补偿标准达到30万元。全省25万失能困难老年人每人每月领到不低于60元的护理补贴,156万城乡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到472元和282元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三无"老人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830元和705元,农村"五保"老人达到每人每年5915元和4126元。2015年,"银龄安康"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70万人,承保金额700亿元,全年赔付被保险人8500万元。9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接受查体和健康管理,老年人入院诊疗费用优惠、困难老年人救助等优待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截至年底,全省共有养老服务机构3127家,其中民办养老服务机构1030家;各类养老床位达到60.5万张,比上年增长6.5万张,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达到32张。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679个,比上年增长46.92%;农村幸福院7845个,比上年增长36.55%;全省从事居家养老的家政服务企业达到540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达到89处,养老服务的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得到提高。此外,全省建有志愿助老服务站4647个,助老服务基地2538个,家庭互助养老点6500多个,依托社区的居家养老的基础性作用日益明显。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体系,全省15所高校设立养老服务专业,依托高职院校建立7处省级养老服务培训基地;省财政安排1000万元培训高级养老护理员和管理人员,全年培训从业人员1.2万人次,失能老人家庭成员10万人次。
老年人权益保障。2015年1月1日,《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正式实施,成为新《老年法》颁布实施后全国首个修订的地方条例。枣庄、东营、烟台、临沂、聊城、滨州等市出台新的《优待老年人规定》。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省人大、省政协对山东落实《老年法》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调研。济南、青岛、淄博、枣庄、烟台、潍坊、济宁、菏泽等市协调市人大或市政府督查室,及时开展落实优待老年人政策专项检查。敬老月期间,各级有关部门集中开展以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为重点的法治阳光温暖老龄行动,省老龄办评选20个"老年维权典型案例"进行发布,并印制《老年维权知识手册》赠予老年群众。省老龄办、省综治办、省检察院、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民政厅,联合开展老年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创建和老年维权先进集体评选活动。印发《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创建办法》,命名160个示范站,向全国推荐上报14家老年维权先进集体。2015年起,省综治办将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创建工作列入全省综合治理工作考核体系。
老龄产业发展。省政府将养老服务业列入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17个重点服务产业,2015年4月28日,郭树清省长主持召开全省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座谈会,要求把养老服务业培育成强大的服务产业。6月5日7日,省老龄办、省外事办、省工商联、省贸促会举办第七届中国(山东)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养老产业交流研讨活动频繁,9月19日,省老龄办与中国老年学学会联合主办全国老年宜居城市和医养服务业高峰论坛;9月25日,2015中日韩健康养老产业论坛在潍坊市举办;11月20日,省民政厅、省老龄办、齐鲁晚报等单位联合举办2015山东首届养老高峰论坛;12月,2015中韩国际健康产业暨养生养老博览会在烟台举办。
老年文化体育事业。2015年,全省举办多项大型老年文体活动。省老龄办、省文化厅联合举办"银龄风采"全省老年人艺术大赛,省老龄办、省文联、省摄影家协会等单位主办第三届老年书画大赛和第二届老龄主题摄影大赛,省老龄办、省邮政公司举办首届"邮爱夕阳"全省中老年广场舞大赛;全年县以上举办的老年文艺演出达到600多场次。老年文化发展政策体系逐步健全。6月5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并着手研究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基层老年文体设施建设成果显著。据统计,年底全省老年文体场馆达到7624个,老年健身站点6.32万个;市级老年文艺团体达到220余个,县级老年文艺团体1570余个,各类老年文体组织骨干成员61万余人,参与老年文体活动的老年人达到1260余万人。
老龄宣传工作。省老龄委启动第二届"山东省敬老文明号"评选活动,在全省各级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中命名300家单位;评选150位敬老模范个人和100名模范老人。省社科联、省旅游局、省卫计委、省老龄办等11部门开展第二批"德耀齐鲁"道德示范基地和首届道德公民评选活动,30家养老机构、爱心企业和60位孝亲敬老模范个人获得表彰。省老龄办组织开展第十届"山东省十大孝星"评选活动,发布20件老年维权典型案例,并与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评选2015年山东省十大老龄新闻和老龄新闻宣传好作品。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面向社会公开评选第五届山东省十佳敬老企业和十佳敬老企业家;蓬莱市被评选为第十个"山东省长寿之乡"。"敬老月"期间,全省各级广泛开展以"倡树敬老家风,建设和睦家庭"为主题的系列活动。10月21日召开全省庆祝老年节大会,省委书记姜异康、省长郭树清向全省老年人和老龄工作者致信慰问,省四大班子领导出席会议;全省390余名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参加走访慰问活动,各级各界共走访养老机构老年人、困难老年群众、老党员等100多万人次,发放慰问金和物资价值3.42亿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正式实施】2014年9月26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的《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全省17个市、137个县(市、区)建立9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17市全部建立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的政策;全省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覆盖面达75%以上,新建工程的建设率达95%以上。

【第四次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山东省第四次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工作于8月1日正式启动,8月31日结束。全省37个县(市、区)、148个街道(乡、镇)、592个社区(村、居)、17760名老年人参加此次调查,抽样样本数占全国样本总数的8%,居全国首位。此次调查,主要围绕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和养老服务需求展开,重点解城乡老年人健康、照料护理服务、家庭、经济、社会参与、维权意识与行动、宜居环境以及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状况。

【第七届中国(山东)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6月5日7日,由省老龄办、省外办、省工商联、省贸促会共同主办的第七届中国(山东)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在济南舜耕国际会展中心举办。本届"老博会"共有全国17省(市、自治区)的389家企业、62家养老机构以及来自德国、法国、荷兰、加拿大、日本的20多家贸易机构和涉老企业参展,展出面积近10000平方米,折合标准展位数392个。展览内容涉及养老产品研发、养老地产、养老服务、家庭服务、信息服务、健康养生等行业以及与老年人生活有密切关系的医疗、商业、科技、通信、互联网、教育、休闲等领域。会展期间,共接待全国各地来济参观、采购和商务洽谈的人员2.7万人次,现场交易额2000多万元,签订意向协议额8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