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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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15年9月24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山东省信访条例》。全面建成山东省信访信息系统,印发实施关于加强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全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全省信访形势总体平稳有序,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进京非正常上访大幅下降,重点敏感时期没有发生大的问题。6月份,国家信访局在烟台市召开全国网上信访工作会议,现场观摩学习,推广工作经验。

【打造"阳光信访"新机制】深入推进信访公信力提升,确保群众更加满意。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信访工作的第一标准,全力提升信访公信力。一是优化网上信访工作机制。建成山东省信访信息系统,搭建整合网上信访受理平台体系,达到信访形式、业务流程、工作范围"三个全覆盖",处理过程、办理结果"两个全公开",做到信访事项"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网上信访逐步成为群众信访主渠道。二是着力推进问题解决。严格落实及时就地解决初信初访六项机制、三项制度,完善初信初访办理规程,推广"五个面对面"做法,全面落实首办责任制,信访事项一次性办结率达到100%、一次性结服率达到60%以上。 三是着力提高办理质量。坚持把信访事项办理群众评价率、满意率纳入对17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省信访局把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理率、群众满意率作为系统考核的重要指标,引导各级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提高办理质量上。全省各级纳入评价的信访事项,参评率78.8%,对信访部门满意度96.3%,对责任单位满意度95.3%,继续位于全国前列。

【构建"责任信访"新体系】突出责任带动,以建立严密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为重要抓手,逐级压实领导责任、属地责任和部门单位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化解一大批信访难题。一是严格落实签订责任书制度。省委、省政府调整充实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与17市党委政府、40个省直部门单位签订信访工作责任书。各地各部门均层层签订责任书,市县两级3000余名党政领导干部参与接访,接待群众来访近7万人次,化解信访问题近3万件,信访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二是集中攻坚化解信访积案。国家信访局2015年交办的33件信访积案全部化解;省信访局集中开展攻坚克难化解积案活动交办的171件信访积案,化解140件,化解率81.9%。三是统筹督查办结重点案件。制定《关于加强和统筹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的规定》,建立信访事项办理常态化暗访督导制度,定期筛选部分重点信访事项提请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牵头督办,并联合对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集中督导,推动基层落实化解信访问题的责任。

【树立"法治信访"新导向】强化法治之力,切实发挥法治的引领保障作用,全面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一是完善立法,做到有法可依。制定出台《山东省信访条例》,着力解决渠道入口过宽、信访机构职责不清等8个方面的问题。《条例》颁布后,全省信访系统迅速开展"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主题宣传活动,基本达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的目标。二是厘清边界,严格访诉分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省信访接待场所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咨询站,推动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中有序退出。三是精准作为,严格分类处理。严把信访"入口关",全力推进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协调30个省直部门制定分类处理清单。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加强对已导入行政程序投诉事项的跟踪督办,确保有人管、有人办,提高分类引导和依法办理实效。

【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工作理念,在治本控源中强化信访基层基础工作。一是着力提高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水平。组织开展全省规范信访基础业务百日专项整治和信访信息录入百日会战双"百日"活动,在全省实施办信工作"1+2"标准化制度体系,切实以程序规范促问题及时解决。二是着力夯实信访工作基层基础。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会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对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大力推进联合接访,全省80%以上的市、县(市、区)建立联合接访工作机制,实现群众信访事项"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三是着力提升信访部门履职能力。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开展业务研讨等形式,强化信访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研究工作、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信访统计和信访形势综合分析,定期向省委、省政府报告信访情况,切实当好参谋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