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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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15年,全省就业目标任务超额完成,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16.8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7.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3.35%的水平。创业载体建设力度加大,全省17市实现创业大学全覆盖。 全省职工基本养老、 职工基本医疗、 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2476.9万人、1904.4万人、1203.8万人、1473.5万人、1111.2万人,比上年底分别增加106.7万人、44.2万人、49.5万人、51.9万人、64.7万人。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4534.3万人、7331.4万人,居全国第2和第1位。10月,《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正式实施。新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4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6个、国家级引智试验区1处、国家级引智基地3个,争取国家级引智示范推广项目14个。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兑现落实,县以下机关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进展顺利,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提高到500元左右。在全国率先印发维护机关事业单位未纳入正式职工管理人员劳动保障权益政策规定。

【就业】全省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城乡就业连续十二年实现双过百万,制定《山东省就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对就业目标责任考核的原则、内容、实施和结果运用作明确规定,大力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权益保障、公共服务"三年行动计划,农民工就业质量实现新提高。创业成为拉动就业增长新引擎,创业载体建设力度加大,全省实现创业48.8万人,带动就业119.3万人。
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快统筹。坚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应届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92.41%, 其中,研究生就业率93.23%,本科生就业率92.16%,专科(高职)就业率92.55%,毕业生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全省2015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率达0.24%,同比增长118.2%,创业人数较往年有明显提高。特困生求职补贴标准由500元/人提高到1000元/人。在同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整合的基础上,引入第三方组织进行答辩和评估认定。全省已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160家,大学生创业园143家。其中已经有51家被评估认定为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达到128.2万人。完善服务政策,健全服务网络,全力做好"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等系列人才招聘活动,为各类人才来山东创新创业提供高效、快捷的公共服务。职业介绍工作取得新突破。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服务内容,大力开展精准就业服务,省本级举办日常招聘活动36场,提供就业岗位2.2万个,组织"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特色招聘活动,提供就业岗位1.8万个。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率先开展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率先印发民办非营利学校教师社会保障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试点指导意见,降低失业、生育、工伤保险费率,划转500亿元养老保险基金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运营。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基金安全,基金规模不断扩大,收入3487.5亿元,同比增长29%;支出2983.8亿元,增长25.5%,基金结余503.7亿元,累计结余达3941.6亿元,增长15.1%。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5%以上,最高支付限额达40万元以上;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7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平均达15万元以上;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达30万元。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实施以来累计补偿180.7万人次、37.8亿元。

【人才引领】开辟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建立重大人才政策、重点人才项目省市协同推进机制。在全国率先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率先启动中职学校和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率先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全面做好第一次全口径、实名制大规模人才资源统计调查。深入开展职业资格清理整顿,规范鉴定行为,提升信息化水平,组织职业技能鉴定115万人次,发放职业资格证书102万份。积极推进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济莱协作区和济宁市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探索建立人才管理新模式。新增两院院士2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6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1名、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99名、省首席技师100名、高技能人才24万人。新增"外专千人计划"专家6名,1名外国专家获中国政府"友谊奖",21名外国专家获省政府"齐鲁友谊奖"。每年来山东工作外国专家约2.5万人次,长期在山东服务的1万人以上。

【人事制度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年内考录公务员6866人。严格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不断健全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全省已有5.8万个事业单位核准岗位设置方案,占总数的96.7%;聘用195.7万人,占总人数的97%。积极开展军转安置"人岗相适"试点,圆满完成2612名军转干部安置任务;全面落实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政策,企业军转干部保持稳定。

【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制度。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启动实施,发布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1450元、1300元3类。

【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劳务派遣进一步规范,落实同工同酬取得重要进展,全省企业基本落实同工同酬,机关事业单位同工同酬工作逐步推开。在全国率先印发维护机关事业单位未纳入正式职工管理人员劳动保障权益政策规定。受理争议案件7.57万件,涉及劳动者9.42万人,涉案金额18亿元;劳动监察执法查处违法案件2.4万件,按时结案率达100%,为17.2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11.56亿元。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124个县(市、区)建成县级综合服务中心,所有街道(乡镇)设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中心),6万余个社区(行政村)设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信息化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中的支撑保障作用不断增强,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6336万人,"12333"年咨询量达450余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