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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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研究制定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在设施规划、土地保障、资金扶持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创新性措施。深化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集中打造一批区域性养老服务业发展高地。推进"互联网+养老",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养老管理平台、养老服务平台和山东养老服务信息网。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举办论坛活动等,扩大养老对外合作交流。截至年底,全省各类养老床位总量已达60.5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32张,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建设城市社区日间照料设施3679处、农村幸福院7845处,建设养老服务信息平台89处,基本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

城乡社区治理。一是健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指导各地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截至年底,全省村委会换届选举完成99.6%,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完成99.3%。二是加强城乡社区协商。1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拓宽协商范围和渠道,丰富协商内容和形式,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积极推动各地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民主协商实践活动,畅通城乡居民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三是创新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联合省委组织部等17个部门出台《关于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的指导意见》,设立27个省级社区治理暨养老服务创新实验区,统筹推进社区治理和养老服务创新。全面推行以社区为平台、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人才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依托的"四社联动"工作机制,全省1.88万个社区社会组织、5560名专业社工、153万名社区志愿者参与到社区治理和服务中来,受益群众3900多万人。四是推进农村社区建设。10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以社区为基本单元的农村管理体制改革。
社会组织改革发展。一是建立直接登记与双重管理相结合的混合式登记管理体制,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取消全省性及跨市性社会团体筹备、分支机构审批项目,取消会费备案,取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将异地商会登记权限下延至设区市民政部门,落实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双轨制,有效解决社会组织登记难问题。全省在册社会组织法人总量达4.56万个,2015年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占新登记社会组织的92%。二是积极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意见》《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对40家市县级孵化综合服务平台和45家全省性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给予总计2000万元的资助。全省市、县两级社会组织孵化综合服务平台达106家,入驻社会组织数量达1901家。购买6类公益慈善项目41家社会组织820万元公益慈善服务。2015年,全省社会组织增加值59亿元,吸纳从业人员48万人。
社会救助。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全面建立,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建设加快推进。省和各地普遍建立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完成省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各县(市、区)普遍开展核对工作。"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全省1826个乡(镇、街道)普遍建立起"一门受理"窗口,开辟社会救助"绿色通道"。集中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特别困难群众排查,促进政策落实,提升社会救助规范管理水平。2015年省以上财政投入低保资金44亿元,比上年增加5.5亿元。截至年底,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472元和每人每年3391元,分别比上年底提高20元和401元,标准比率缩小到1.67∶1,已有15个市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国家扶贫线。全省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5999元和4167元,分别比上年底提高486元和307元,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67.22%,居全国第二位。医疗救助标准全部实现城乡统一,重点救助对象住院费用救助比例普遍提高到70%。
双拥优抚安置。围绕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年内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山东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市、县两级考核标准,并集中组织开展双拥创城检查考评。出色完成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有关活动的组织和全国英烈讲解员大赛等承办工作。优抚对象保障待遇得到全面落实,义务兵优待金人均发放14760元,残疾军人、城乡"三属"等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同比提高20%以上。全省有12处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入选第二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8个单位被授予"全国文明优抚事业单位"称号,数量均居全国第一。2月,省政府出台《退役士兵安置办法》,省民政厅出台军休服务保障的意见和山东省军供应急应战保障方案。接收退役士兵4.45万名,其中,政府指令性安置4381人,为3.9万名退役士兵发放补助金8.8亿元,组织2.8万名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帮助2.2万余名退役士兵实现就业。
民政公共服务。在做好新灾应对、灾情管理、灾害救助工作的同时,深化防灾减灾备灾能力建设,年内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90个、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26个。灾害救助工作规范有序,全省共投入救助资金1.74亿元,累计救助受灾群众48.32万户、138.19万人次,有效保障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积极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加大县以上区划调整协调力度,实施21件乡镇区划调整事项。高效扎实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深入推进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依法实施边界联检工作。全省11个市惠民殡葬政策实现全覆盖,规划建设城市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87处、农村1182处。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加快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继续开展免费颁证服务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