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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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截至2015年底, 全省共有幼儿园18648所, 在园幼儿271.78万人;小学10404所,在校生674.63万人;初中2891所,在校生310.81万人;普通高中555所,在校生169.12万人;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下同)435所,在校生85.73万人;特殊教育学校 147所,在校生2.39万人;高等学校154所(其中,普通高校143所,成人高校11所),本专科在校生190.06万人;研究生培养机构33处,研究生(含在职研究生) 10.5万人。全省幼儿园教职工22.86 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5.46万人;小学教职工37.92万人,小学教育专任教师39.64万人;初中教职工31.9万人,其中专任教师26.49万人;普通高中教职工15.68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2.52万人;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6.23万人,其中专任教师4.89万人;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0.58万人, 其中专任教师0.49万人;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14.70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0.47万人;研究生培养机构共有研究生导师1.84万人。

【考试招生】制定《山东省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山东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方案》,6月18日,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山东省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报教育部备案。完善以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为主要形式的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春季高考主要为高职学校和部分应用型本科院校选拔人才。推进夏季高考命题改革,按教育部要求,不断扩大全国试卷使用范围, 2015年外语科目使用全国卷,拟于2016年起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科目、2018年起语文和数学科目使用全国卷。继续实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山东省当地参加高考的政策。实施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面向山东省52个财政困难县定向招生1100人。教育部首次将山东省62个县(市、 区)纳入部属重点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563名考生被录取;985、211高校在山东省增加计划4471个,为山东考生争取更多升学机会。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促进考试招生过程更加规范。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高考加分政策,清理和减少加分项目和分值,取消省级优秀学生等6项鼓励性加分政策,仅保留烈士子女等5项全国性扶持性加分政策,并调整了分值。

【教育保障】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制定"十三五"规划的建议,紧密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开展调研,理清各级各类教育需求,科学测算"十三五"期间人口结构变化、产业结构变化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等趋势,形成全省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初稿,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农村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分别提高至710元、910元,对不足100人的学校、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义务教育学生免学杂费覆盖率100%,免费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教科书覆盖率100%;按生均6000元标准拨付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提前一年达到国家要求。提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至每生每年900元。 增加职业教育投入, 地方教育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达30%。2月,印发《关于建立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意见》,建立省级财政综合奖补机制。提高高校生均拨款水平,高校统算生均拨款标准(定额加专项)达到12000元。落实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免费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对残疾儿童伙食费予以补助。按照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 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助面由10%扩大至15%。自2015年春季学期起,将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提高至生均2000元/年。将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提高至生均2000元/年。

【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统筹中小学教师资源,对全省中小学教职工实行城乡统一的编制标准,即教职工与学生比高中为1∶12.5,初中为1∶13.5,小学为1∶19。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称。9月,出台《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的统筹管理。3月,印发《关于推进县(市、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引导激励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12月,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山东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确定25项重点任务,努力解决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问题。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在享受统一津贴补贴待遇的基础上,按月增发津贴补贴。

【高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团队支持计划",全省11个优势特色学科已经基本完成人才团队引进工作,其中,引进国家杰出青年4人,长江学者1人,"千人计划"专家3人。深化实施"高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投入专项资金2900万元,支持1122名优秀青年教师到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进行访学研。启动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培育计划",10个学科团队和学术带头人入选。组织举办"泰山学者主题沙龙"和系列"泰山学术论坛",努力打造国际化学术和人才交流平台。

【依法治教】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实行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事项保留5项,超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本届政府任期内行政审批削减一半的目标。对保留、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或分类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9项。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全面清理2012年前的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失效102件。全面启动学校章程建设,41所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全部完成章程制定工作,中小学章程建设全面启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了全省教育工作情况,得到社会广泛关注。

【政务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平台建设,2015年省教育厅网站信息发布8100余条,成为社会各界了解山东教育信息的首选媒介。完成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政府网站普查。组织和参与新闻发布会11次,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00余条。开通官方微信公众号"山东教育发布",发布信息170多期,粉丝数量达25000多人;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600余条。

【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6月1日30日,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深入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开展全省校园安全、防汛、防溺水、消防工作督导检查。加强校车管理,对校车安全进行暗查暗访,加大校车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畅通校车安全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让不安全校车无生存空间。加快校车安全立法工作,制定《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发布实施。会同公安等部门做好学生上下学校门口等重点路段交通执法。

【教育信息化建设】起草《关于全面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意见》。完善工作机制,开展省级试点,完成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宽带网络校校通达到86.6%,优质资源班班通和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稳步提升。建设全省教育管理和教育资源一体的云服务平台。各级各类学校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积极探索创新,涌现出一批运用信息技术组织开展教学活动的典型。

【交流合作】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族教育的有关政策,代省政府起草《关于深入贯彻国发﹝2015﹞46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民族教育、内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和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加强与受援地人才和工作交流,组织受援民族地区348人次骨干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来山东省培训,选派支教一学年以上的教师106人到受援地支教,组织17名齐鲁名师和8名职教专家赴新疆喀什送教讲学。组织山东省37所学校与受援民族地区学校结对,全省与新疆学校结对总数29对,与青海学校结对总数40对。与省有关部门会商,就内地民族学生补助费和民族班教师绩效考核与加班补贴等达成共识。省教育厅在全国内地高等学校支援新疆工作部署会上做了典型发言。深化与俄罗斯托木斯克州、法国布列塔尼大区、澳大利亚南澳洲、韩国京畿道、芬兰万达市等友好省州的合作关系,积极发展与巴西、阿根廷、波兰等国的合作,为山东省高校和中小学搭建交流与合作平台。推动来华留学工作,在鲁高校的外国留学生达到17000余人。加强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推动孔子学院总部体验基地建设,新增孔子课堂1所,选拔推荐各类汉语教师和志愿者180人,山东省6所承办孔子学院的高校共接收孔子学院奖学金生160人。与港澳台教育交流与合作愈加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