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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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截至2015年12月末,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59063.3亿元,比年初增加5382.5亿元,同比少增138.3亿元,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76795.5亿元,比年初增加6935.6亿元,同比多增978.7亿元。

人民币各项贷款稳定增长。 12月末, 全省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55437亿元,比年初增加5359.7亿元,同比多增251亿元;外币贷款余额588.3亿美元,比年初下降0.7亿美元,同比多降61.3亿美元。
本外币各项存款总体较快增长。12月末,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76795.5亿元,比年初增加6935.6亿元,同比多增978.7亿元。其中,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74524.2亿元,比年初增加6703.2亿元,同比多增956.3亿元,余额同比增长9.4%,较上半年回升5.1个百分点,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全省金融机构外币存款余额349.8亿美元,比年初增加16.6亿美元,同比少增16.6亿美元。
存款活期化倾向明显。12月末,住户存款余额37320亿元,比年初新增3324.4亿元,同比少增208.8亿元,其中住户活期存款同比多增729.4亿元,住户定期存款同比少增938.2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22717.8亿元,比年初增加1694.6亿元,同比大幅多增1093.1亿元,其中企业活期存款同比多增1674.4亿元,企业定期存款同比少增581.3亿元。
服务业、三农、小微企业和重点区域贷款平稳增长。12月末,全省服务业人民币贷款余额16761.2亿元,较年初增加2083.1亿元,同比多增496.7亿元;增量占全部贷款的43.6%,同比提高10.7个百分点。小微企业人民币贷款余额11407.9亿元, 比年初增加1528.2亿元, 同比多增174.5亿元, 余额同比增长18.9%,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8.2个百分点。涉农贷款余额23373.3亿元,比年初增加1994.5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41.6%,同比下降3.9个百分点。从重点区域信贷看,12月末,半岛蓝色经济区人民币贷款余额26371.4亿元,比年初增加2517亿元,同比多增218.8亿元;省会城市群经济圈、西部经济隆起带人民币贷款余额分别为20173.5亿元、12348亿元,分别比年初增加2010.6亿元、1056.4亿元,分别同比多增356.8亿元和少增458.4亿元。
中长期贷款较快增长。12月末,住户中长期贷款余额9798.3亿元,较年初增长1470.7亿元,同比多增189.4亿元,余额同比增速17.8%,分别较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回升2.1和0.9个百分点;对公中长期贷款余额15814亿元,较年初增长1821.4亿元,同比少增66.5亿元,余额同比增速13.1%,分别较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回升0.1和0.5个百分点。
政策性银行投放力度较大。全省政策性银行贷款增加821.8亿元,同比多增485.5亿元,主要是国开行、农发行等机构不断加大对棚改、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信贷投放力度;四家国有银行增加1409.7亿元, 同比少增354.8亿元; 股份制商业银行增加974.6亿元,同比多增93.4亿元;城市商业银行增加750.5亿元,同比多增77亿元;农村合作机构增加711.1亿元,同比少增207.3亿元。

【金融管理】稳健货币政策。2015年,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以更大力度推动转方式调结构的工作要求,坚持把贯彻执行稳健货币政策、促进经济稳增长和转型升级的着力点放在优化信贷结构上,按季组织召开货币政策与金融管理工作通报会,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三农"、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促进各项贷款和社会融资规模平稳增长。
强化对外贸稳增长的金融支持。加强对重点外贸企业的资金支持,组织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和金融机构负责人对省商务厅推荐的两批共275户重点外贸企业逐户走访,积极满足其真实合理的贸易融资需求,累计提供资金支持985.6亿元,融资需求满足率达到94.4%。组织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与商务部门一起筛选全省重点出口企业600家,组织当地金融机构负责人与人民银行、商务部门相关人员共同对企业逐户走访,了解企业真实融资需求和存在困难与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支持措施,累计提供资金支持309.2亿元,融资需求满足率达到72.2%。组织金融机构加大对东明石化等5家已取得原油进口资质的地炼企业的资金支持,累计向5家企业提供资金68.9亿元,有效满足了5家企业原油进口融资需求。在做好重点外贸企业资金支持的同时,组织贸易融资业务量较大的16家银行机构提出48项非常支持措施,通过开辟外贸企业融资绿色通道、实施专项信贷资源切块、创新实施封闭贷款等措施,切实加强对有订单、有真实融资需求外贸企业的资金支持。
转方式调结构进一步推进银企合作。召开全省企业重点技术改造导向计划项目推介会,就1138个工业重点技改项目达成协议融资1037亿元;召开全省工业企业银企合作推介会,就340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企业达成协议融资214.7亿元;召开全省文化金融合作推进会,就286个文化项目达成协议融资112亿元;向金融机构推荐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30个,总投资1000亿元;与滨州、聊城等市政府联合召开2场银企合作促进会,合计对接融资需求1692.7亿元。
加强对中小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2015年5次降准增加全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可用资金847亿元。对全省122家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实行比国有银行低8个百分点的优惠存款准备金率,对45家存款用于当地比例政策考核达标的机构实行比同类机构低1个百分点的优惠存款准备金率, 对2014年考核达标的40家"三农金融事业部"实行低于农业银行2个百分点的优惠存款准备金率,合计增加法人机构可贷资金873亿元。积极向支农支小力度较大、资金不足的法人机构发放支农支小再贷款,1-11月份累计发放150.4亿元。充分发挥再贴现工具的导向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签发或持有票据的贴现力度。支持27家法人机构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支持27家法人机构加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支持6家法人机构在银行间市场发行金融债券募集资金145亿元,在全国率先建立覆盖全省146家法人机构的银行间市场金融战略合作体系,促进省内法人机构在银行间市场加强合作。稳步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支持威海市商业银行等发行4单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盘活信贷资金94亿元,发行单数居全国前列。组织对全省704家县域金融机构涉农信贷政策和173家金融机构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开展导向效果评估。
推进利率市场化,引导降低社会融资成本。推动建立山东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指导自律机制制定关于存款定价的决议,避免存款价格恶性竞争。推进金融机构利率定价机制建设,指导20家地方法人机构通过2015年度金融机构合格审慎评估,6家地方法人机构获得大额存单发行资格。认真落实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政策,引导全省贷款利率持续下降。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利率引导作用,要求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发放贷款的利率最高不超过再贷款利率3个百分点。
金融风险监测。2015年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加大金融风险监测分析力度,确保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提示、早报告、推动风险事件早处置。坚持金融风险监测全覆盖,将全省237家地方法人银行机构、2家法人证券机构、2家法人保险机构,以及具有融资功能的非金融机构等所有潜在风险机构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对法人机构按月监测,对24家高风险法人机构实行贴身监测,对日照等5个重点出险地市按周监测,对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非正规金融风险开展全面排查。深入实施金融机构稳健性现场评估,对恒丰银行、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等14家机构开展负债管理现场评估,对德州银行开展利率风险专项现场评估,对青岛胶州中成村镇银行等3家机构开展经营稳健性现场评估,对中泰证券潍坊分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专项评估,对国华人寿保险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开展稳健性全面评估。严格落实银行机构重大事项"零报告"制度。 针对大企业风险多发频发的问题,建立出险大企业数据库,共收录5000万元以上大额不良贷款402笔,涉及258家出险大企业。
金融服务创新。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坚持把强化金融服务作为新时期履行基层央行职责的新的切入点,面向社会民生难题,创新金融服务措施,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促进全省金融服务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取得新突破。
支付结算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深化全省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于2015年6月末实现全省所有助农取款服务点和转账电话全部开通跨行支付功能。引导涉农银行机构和银联山东分公司降低银行卡取款、转账业务和手机支付业务收费标准。强化非银行支付机构管理,推动市场主体规范发展。全面完成第二代支付系统推广工作。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与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制定《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推进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与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国税、省地税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中小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工作,实现69家中小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人民银行总行在日照五莲召开现场会推广五莲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经验。建立小微企业和农村地方征信数据库,为全省19.5万户中小企业、1157.9万户农户建立信用档案。搭建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累计促成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372亿元,居全国第三位,促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国库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开展国库直接支付工作,自业务开办以来共办理直接支付业务389项、4621万笔、 78亿元。 完成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上线工作, 共办理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业务10755笔,金额1628.5亿元。
金融科技建设快速发展。加强对金融IC卡的宣传推广,全省金融IC卡累计发卡量突破1亿张,3年来增长近30倍。金融IC卡多行业应用取得突破,济南、青岛等7个地市开展金融IC卡在公交、医疗、零售、餐饮等服务领域一卡多用试点。指导潍坊银行在全国城市商业银行率先开发上线手机HCE云支付产品。
现金管理取得新成绩。开展"残损人民币回收重点突破巩固深化年"活动和第二轮省级现金服务示范网点创建活动,加大残损人民币回收力度,提高流通中现金票面整洁度。建立小面额货币的良性循环机制,保障用零大户的零币供应。在全国率先建立"政府、金融、政法、宣传""四位一体"的反假货币快速反应机制。
跨境人民币业务实现新飞跃。推动全省45家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近300亿元,帮助跨国企业集团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支持青岛市在全国唯一开展企业从韩国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试点工作,共有25家企业从韩国银行机构借入人民币资金21.4亿元。举办鲁韩跨境双边本币结算业务推进会,促进鲁韩双边本币结算业务加快发展。支持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融资。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健全完善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体系,在全省银行机构全面上线运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信息管理系统。1-11月份,全省累计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1835笔,投诉办结率98.2%。
金融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截至10月底,共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31件,立案13件,破获9件,报送线索数量居全国前列。加强反洗钱监管,开展洗钱风险评估,向相关部门移交洗钱案件线索82个。开展联合整治银行卡非法买卖专项行动,收集转交案件线索1110余条,累计破获涉卡案件134起。组织对金融机构支付结算、代理国库、征信业务、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业务开展专项检查或评估。
重点区域金融改革。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金融改革工作部署,积极向人民银行总行争取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启动实施一些有力度、有突破的改革措施。推动"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点""探索多元化运用中央外汇储备的创新方式"等部分试点取得实质性进展。做好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有关工作,会同省委农工办等部门认真筛选确定全省试点县(市、区)名单,上报的10个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市、区)和3个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市、区)已全部进入试点工作指导小组试点审定范围;推动各试点县(市、区)政府建立风险缓释补偿机制,加快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年底前完成确权颁证任务,为"两权"抵押贷款试点顺利开展提供良好条件。

【外汇管理】2015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分局(以下简称"省分局")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各项改革部署,加强监测分析和管理检查资源整合,提高事中事后管理有效性,努力构建统筹兼顾便利化和防风险的体制机制。
贸易投资便利化。通过政策宣讲会、专报件、微信群、分局子网站等各类宣传平台,向企业详细传达外汇改革政策意图。组织实施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组织做好首批12家企业试点工作,修订完善实施细则,加快推进第二批22家企业试点推进工作,顺利完成5家企业备案。推进直接投资项下改革,组织政策培训会,并借助微信、网络、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开展政策宣讲,银行企业参训2600人次;辅导各行完成内控制度及管理办法修订,确保资本金意愿结汇等业务在银行顺利办理。落实保险外汇管理等改革举措,组织全省保险外汇管理法规培训。落实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工作,联合分行支付结算部门,对辖内具有互联网支付业务牌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政策宣讲和推介。举办全省企业联机接口服务应用培训班,助推山东一达通公司正式完成企业联机接口。
外贸稳增长。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协作,努力支持全省外贸稳增长,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外贸稳增长工作的通知》,从贸易融资、汇率避险等4个方面提出11项具体服务支持措施,为全省2000余家外贸企业进行政策讲解。召开银行座谈会,指导各银行提高贸易融资审批效率,加大对有订单、有市场、有效益企业的贸易融资支持,指导银行加强对146家重点进口企业和129家重点出口企业的贸易融资支持;按旬调度贸易融资数据,配合政府部门抓好《贸易融资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落实。核定中资企业临时外债指标1.43亿美元,使用率达到116%。加强与外汇储备委贷办、丝路基金等机构的联系对接,支持齐鲁银行成为全省首家承办外汇储备委托贷款的地方法人银行,促进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境外投资带动外贸发展。
提升监管水平。突出监测分析和管理检查两个抓手,进一步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有效性,防范跨境资金非法流动风险。制定印发《关于在监测分析工作中进一步整合资源 完善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监测分析小组制度,按季召开形势分析会,加强监测分析成果共享,提高监测分析的专业化水平。自主开发并推广使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辅助系统",录入相关业务15万余笔,对无真实贸易背景业务进行有效监测和预警,有效提高货物贸易非现场监测质量。建立异常线索会商制度,定期组织各处交流异常线索,开展三次非现场集中分析,下发企业异常交易线索131条,促进监测分析成果向现场核查转化。
为进一步提升管理检查合力,针对检查资源分散、部分检查核查重复取证等问题,制定印发《加强监督检查资源整合 提高外汇管理检查工作合力的通知》,加强非现场检查核查、现场核查与现场检查的衔接;整合核查检查力量,重大检查由检查部门牵头,全局共同参与、统一进场,避免重复调查取证。开展"出口不收汇"专项核查,完善工作机制,按月调度情况,加强与海关、税务等部门沟通,综合判断企业出口不收汇的真实原因,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况及时向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通报,累计向海关、商务等部门通报问题企业30家。专项核查中,累计核查异常企业143家,发现并处理违规企业44家。开展资本项目事中事后核查4万余笔,对506笔异常指标开展现场核查。开展"两加强、两遏制""出口不收汇"等专项检查9次,对11家银行外汇业务开展现场检查,自主组织虚假贸易融资外汇业务等专项检查4次。与山东省公安厅联合开展突击行动,成功破获"威海8·19地下钱庄"案,捣毁两起地下钱庄,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涉案金额超过10亿元人民币。2015年,全省外汇行政处罚案件101件,收缴罚没款2935万元,比上年增加927万元,有力打击了外汇违法违规行为。
防范跨境资金流出。充分发挥商业银行在加强购付汇监管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召开全省商业银行外汇政策业务培训班,对全省商业银行的国际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具体业务人员进行培训,要求银行认真贯彻执行"展业三原则"。要求12家重点银行定期将本行前20名大客户购汇情况报送分局,并保存大额购汇档案备查,强化监测数据核查,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加强个人关注名单筛选,防止分拆购付汇及大额异常付汇行为。
制定印发《贸易外汇流出专项核查工作方案》《资本项目外汇业务专项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等工作办法,采取集中筛选、分工推进的方式,由省分局集中筛选异常线索、各地市分工核查,建立专项核查周报、月报制度,提高核查效率。截至2015年12月10日,全省对235家货物贸易购付汇重点企业发放《风险提示函》,对333家企业服务贸易大额购付汇及利润汇出业务进行核查,发现个人分拆异常线索196条,对157家银行、345笔资本项目业务进行现场核查,专项核查发现的违规行为进入处罚程序。
依法行政和内控管理。制定印发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办法,规范局务会、签报、政务公开制度,提高工作运转的规范化水平。加强业务档案和印章管理,制定业务档案管理细则,加强互联网子站自查,及时公开业务操作指南、工作动态,公开业务咨询电话,及时回复网站咨询,外汇管理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严格落实"两加强、两遏制"要求,组织开展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内部管控的全面自查工作。

2015年7月21日,全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化改革推进会议在莱芜召开

【银行监管】2015年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银监局")辖区银行业各项存款余额61584.7亿元,较年初增加5649.3亿元,增速10.1%;各项贷款余额47483.8亿元,较年初增加4344.3亿元,增速10.07%;不良贷款余额983.7亿元,较年初增加261.6亿元,不良贷款率2.07%,较年初上升0.4个百分点;全年实现净利润637.6亿元,年末辖区银行业拨备覆盖率155.9%,贷款拨备率3.2%,中小法人机构统算资本充足率13.3%,风险抵御能力保持较高水平。
银行机构改革深入推进。2015年,山东银监局结合辖区实际,审时度势,把握改革机遇,从调动内外两方面积极性入手,强化监管推动引领,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作为,加快改革转型步伐,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水平。一是全面深化农信社银行化改革。2015年完成43家农信社改制准入审查,其中19家已批准开业、20家批准筹建、4家报银监会待批,另有2家正式启动改制,年内改制机构数量超过前三年总和,累计消化历史包袱190亿元,辖区剩余17家未改制机构年底前基本达标,在2016年启动并完成改制,改革和风险化解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推进省联社行业管理体制改革,推动省联社转变履职方式,淡出行政职能,提升服务能力;推动农村商业银行转换经营机制,增强内生发展动力,10家机构获批实施新资本协议资本高级计量法试点,2家机构成功发行11亿元二级资本债券,1家机构成功获得资产证券化资格。二是持续引领城商行加快转型发展。按照"防风险、强管理、促转型"的总体思路,推动辖区城商行转型发展。加快推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启动由城商行联盟牵头的全面风险管理暨新资本管理办法联合实施项目,促进风险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引导提高资本实力,推动2家城商行实现增资扩股,齐鲁银行完成新三板挂牌工作,审核通过威海市商业银行申请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的方案。支持辖内城商行创新业务,指导城商行下沉机构和业务,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指导城商行联盟制定信息科技战略五年发展规划,持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三是有序培育发展新型金融业态。有序推进民营银行申设工作,建立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加大监管辅导力度,严格做好尽职调查,全省首家民营银行各项筹备工作进展顺利。按照"贴身指导、梯次推进、成熟一家、组建一家"原则,稳步推进非银机构建设工作,年内1家金融租赁公司、1家汽车金融公司顺利开业,全省首家银行主发起的金融租赁公司获批筹建;新设财务公司3家,总量居全国第3位。持续推进村镇银行培育工作,新设村镇银行24家,总量达116家,实现县域全覆盖,总量和增量均居全国第一位。积极引导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进入辖区银行业,目前辖区非银机构民营资本占比23%,村镇银行民营资本占比54%。
重点领域风险有效管控。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风险形势,严格落实风险防控"双线责任",不断加强监测预警,持续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多方联动增强合力,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一是重点盯防信用风险。进一步完善大额授信联合管理机制,积极探索构建既符合市场原则又实现银企共赢的运行模式,年内累计组建大型客户债权银行联席会511家,覆盖授信余额1.79万亿元,定期召开大额授信风险座谈会、重点区域授信风险处置研讨会,指导银行业协会出台《大型客户债权人联席会工作考核办法》,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协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全年加强监测分析,加强与政府的汇报沟通,指导银行强化同业合作和银企合作,对风险高企、救助无望的"僵尸企业"有序实施信贷退出,有效推动风险化解;真实处置不良资产,在鼓励银行真实暴露不良贷款的同时,督促其用好用足当前政策,加快不良贷款核销和处置力度,全辖共处置不良贷款905亿元,是同期处置总额的2倍。二是严密防控案件风险。督促落实银行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督责任,创新工作思路,夯实案防基础,加强排查评估,取得显著成效。强化案防制度传导,按照"以考促学、以学促行"的思路,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人为本"落实案防制度要求。进一步创新案防测试机制,组织开展首次全辖案防知识集中测试,取得良好效果;加强案防政策研究,集成优势力量,深入基层调研,形成专题报告上报银监会;夯实案防工作基础,对2010年以来辖区全部案件进行梳理,对辖内212家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案防评估,督促整改提升;做好安全保卫检查,针对发现问题和隐患严格督促整改,切实堵塞风险漏洞,全年实现安全保卫零事故。三是稳妥处置声誉风险。制定《银行业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做好舆情监测和评论引导工作,推动重大负面舆情得到妥善处置;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为监管工作和银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四是密切关注流动性风险。加强对辖区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的监测预警,开展流动性风险评估,做好分级分层次应急预案,督促按季开展压力测试;集中整治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存款偏离度超比例问题,督促实施科学考核,督促省联社承担流动性保障牵头责任,及时提供流动性支持。五是统筹防范其他领域风险。印发《法人机构信息科技风险防控工作意见》,对完善信息科技治理、优化信息科技管理体系、推进安全可控技术应用等做出总体安排;重点做好地方债务清理甄别核查工作,督促持续优化平台贷款结构,风险基本可控;针对社会金融风险,专门下发风险提示,督促银行业加强风险排查预警,规范与社会金融机构合作,配合地方政府强化民间融资机构治理,防范外部风险输入。
金融服务质效持续改善。引领银行业保持信贷投入稳定增长,优化信贷资金配置结构,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一是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引导银行业主动对接"一带一路"等重大国家战略实施和工程项目,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等重点行业,以及"两区一圈一带"区域战略的信贷支持力度,"黄、蓝"两区贷款分别增加734亿元和2361亿元,分别占全省新增贷款的13.6%和43.9%。服务山东经济转型升级。牵头编制全省银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银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推动实现银行转型与产业升级的"双促进"。二是优化小微金融服务。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服务倾斜力度,推进贷款服务创新,扩大自主续贷范围,辖区小微企业贷款实现"三个不低于"目标,贷款增速14.4%,高于各项贷款4.3个百分点;建立小微金融服务指标体系,开展小微金融服务监管政策落实情况检查,有效推动监管政策落地,被评为全国银监会系统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先进单位。三是提升"三农"服务水平。持续推进"三大工程"建设,引领银行业主动对接"三农"重点工程、新型经营主体、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三权"抵质押试点项目,推进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和机构服务村级覆盖,辖区电子机具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涉农信贷投放实现持续增长。四是推动降低融资成本。坚持规范与引导并重,集中力量开展不规范服务收费专项清理活动,规范银行服务收费;继续督促银行业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加强贷款定价管理;加强融资服务模式创新,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五是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调整充实消保部门工作职责,开展消保工作评估,建立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置与现场检查的联动机制,健全消费者信访投诉定期通报制度,充分利用行政处罚、行业通报、约见谈话等措施,督促银行机构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月等活动,提高公众金融知识水平和银行服务质量。积极稳妥处置辖区银行业消费者的信访投诉事项。年内受理电话投诉和来信来访1313件,办结率97%,消费者满意率94%。
监管能力建设稳步推进。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有效履职,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推动监管工作有效性持续提升。一是依法行政立规矩。深化法治理念和法制思维,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安排,提高监管专业化水平,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二是现场检查求精准。加强现场检查资源集成,创新检查方式方法,突出精准立项、有力打击,发挥以点带面、系统整纠的震慑作用,全年实施行政处罚126件,处罚金额2721万元。三是非现场监管重时效。进一步夯实数据质量基础,提升非现场监管的敏感性和敏锐度,持续提高风险识别、监测、分析、预警水平,并在银监会规制建设及监管统计劳动竞赛中总分名列第一。四是市场准入严把关。加强政策研究,厘清审批权限,确保简政放权要求落实到位。特别是对权限下放的审批事项,理顺审批关系,做好衔接工作,做到"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五是跨部门协作机制添助力。发挥省局机关跨部门政策研究小组的独特优势,并适当延伸至分局。注重对金融政策、热点难点的跟踪研究,强化与监管重点难点工作的结合联合,努力打造跨部门研究团队、项目团队、工作团队。全年围绕案件防控、消费金融、资管业务、P2P监管、贸易融资、非标业务、风控评估等多个专题开展研究,既锻炼了队伍,又助推了工作开展,取得良好效果。

【地方金融管理】2015年,全省金融业实现增加值3130.6亿元,同比增长14.1%,占GDP比重5%,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11%; 全省社会融资规模增加7600亿元, 居全国第4位。 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达76795.5亿元和59063.3亿元,比年初增加6935.6亿元和5382.5亿元;表外业务融资余额较年初增加160.2亿元。全省实现直接融资4652.9亿元,同比增加842.2亿元,增长22.1%。全年实现保费收入1787.6亿元,居全国第3位,同比增长22.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9个百分点。
推动信贷融资稳定增长。抓住降准降息、政策性定向贷款、房贷新政等政策机遇,努力扩大信贷投放。考虑到不良贷款处置、资产证券化、地方债券定向置换贷款等因素,全省本外币贷款实际同比多增930.7亿元。全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8.5%,实现年度"三个不低于"(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贷款户数、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的目标。涉农贷款余额同比增长9.5%。在基础设施建设等拉动下,中长期贷款增加3292.1亿元,同比多增122.9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同比分别多增238亿元和45亿元;开发性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加大基础设施信贷投放,人民币贷款增加821.8亿元,同比多增485.5亿元。省政府建立的贸易融资项下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有效提高重点外贸进出口企业融资满足率。受房地产市场回暖等影响,个人住房贷款增长较快,全年新增1373.7亿元,同比多增263.2亿元。12月份,全省一般性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5%,同比下降1.47个百分点,为2010年以来最低水平。
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加强后备资源培育和宣传推介,启动开展规模企业规范改制工作,全省新增上市企业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分别12家和239家。鲁证期货成功上市,成为山东省首家金融业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跃,全省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205次,交易金额1369.35亿元。齐鲁股权交易中心体制改革顺利完成,全年新增挂牌企业达到200家,总量达到611家,市值达到320亿元,累计帮助企业实现各类融资196.41亿元,建立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推动24家挂牌企业转至"新三板";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318家,比年初增加187家。通过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开展登记备案、启动组建行业协会等措施,引导带动股权投资业快速健康发展。截至12月末,山东省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机构新增347家,累计达到434家,注册资本561.84亿元。全省新增债券融资额4031.8亿元,同比增长33.8%。
拓宽保险业服务领域。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4〕29号文件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意见》。扩大农业保险覆盖品种和面积,开展生猪、蔬菜等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农业保费收入17.74亿元,同比增长84.19%。大病保险全年累计赔付53.61万人次、15.7亿元,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在全省推开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全省保证保险业务规模达到15.5亿元,赔付4.9亿元,同比增长105%。出口信用保险为全省外贸出口提供1912.8亿元的风险保障。各类责任保险保费收入增长28%,累计承担风险责任3.3万亿元。安全生产责任险扩大到10个行业,医疗责任险顺利启动,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责任保险稳步推进。治安保险县区覆盖面超过80%,促进"平安山东"建设。保险资金运用规模持续扩大,保险资金(不包括购买股权、债券、信托、存款)累计投资额达到604.1亿元,较年初增加51.8亿元。
推进地方金融改革。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银行化改革,全省62家未改革机构全部达标,其中新组建农商行21家,累计达71家,银行化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城商行新设县域支行64家,实现县域全覆盖。村镇银行新增24家,总量达124家,居全国首位。财务公司新设2家,总数达18家,居全国首位。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增至20.3亿元,分别收购商业银行不良资产60亿元和农信社系统不良资产342亿元。汽车金融公司开业运营,2家金融租赁公司获批筹建,民营银行筹建方案获得银监会原则同意。 进一步放宽政策,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做优做强。全省共有小额贷款公司421家,累计发放贷款958.64亿元。通过设立省级融资担保机构股权投资基金等措施,推动融资担保机构提升规模实力和服务能力。12月末,全省共有融资担保机构406家,单户平均注册资本1.37亿元;融资担保余额1056.7亿元。 加强民间融资规范引导工作。 12月末,全省开业民间融资机构489家,其中,民间资本管理机构444家,全年累计投放金额346.5亿元;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45家。稳步推进各类交易市场建设,股权、金融资产、能源环境、农村产权等权益类交易市场业务规模和范围持续扩大,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开辟新的领域。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改革试点在全省铺开。截至12月末,全省27个试点县(市、区)获得信用互助业务试点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78家。持续推动青岛财富管理中心建设,政策争取、项目引进、交流合作、宣传推介等工作取得新进展。鲁韩金融合作实现突破,2015年两地跨境人民币结算达到216亿元;韩元现汇柜台报价业务试点从青岛扩大到烟台、威海市;青岛率先在全国开展对韩国跨境人民币借款业务,截至2015年末共办理跨境人民币借款26.5亿元。
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金融改革政策精神,加强金融改革创新顶层设计,在金融创新试点、鲁韩金融合作等方面,大胆探索,周密论证,谋划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改革举措。创新开展地方金融立法工作,在深入调研论证和公开征求意见基础上,起草的《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草案)》经省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查通过后,已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着力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在加强事前审核把关的同时,建立健全现场检查、年度审查、分类评级、高管约谈、行业自律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统一行业标识。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与山东财经大学等的战略合作关系,协同打造有影响力的金融智库平台;组建山东金融高等职业学院,培养地方金融实用人才,全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制定出台《关于做好我省企业流动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妥善化解多起企业流动性风险、贸易融资风险和债务融资兑付风险,协调处置10余起重大非法集资案件,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