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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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15年,全省节能工作进展顺利。1-3季度,全省万元GDP能耗下降4.5%。10月份,省政府召开年度节能考核奖励电视会议,对51家先进企业和54个先进成果进行表彰奖励。
节能目标考核。国家节能考核组对全省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组织对各市政府、省有关部门和重点用能企业上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17市政府超额完成、20个省有关部门完成了节能目标任务,重点用能企业完成"十二五"节能量目标的140%,省政府通报了考核情况,召开了全省节能考核奖励电视会议。落实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要求,修改完善考核办法,优化考核内容,调整考核方式。分解落实2015年节能目标任务,将万元GDP能耗和千家企业节能量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市政府和重点用能企业。
"工业绿动力"计划。采取试点示范和全面推动相结合的方式,启动山东省"工业绿动力"计划。一是高效煤粉锅炉示范工程。在淄博市开展试点示范,支持工业企业和热电厂使用高效煤粉锅炉,在煤炭清洗、煤粉制备、物流配送、煤粉储存、锅炉燃烧等环节进行改造升级,形成年200万吨煤粉加工能力,改造燃煤锅炉1000蒸吨。二是新能源集热系统应用工程。对太阳能集热系统在纺织、食品加工、化工等领域的107个示范工程予以奖励,减少化石能源消耗,提升新能源利用水平,可形成8600吨/天的热水生产能力。三是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对66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予以奖励,通过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改造、建筑节能改造等,推动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改造,年可实现节能量16.7万吨标准煤。
重点领域节能。一是加强工业节能。深入开展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扎实推进能效领跑者制度、能效对标活动和能源管理中心建设。 二是加强建筑节能。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施工阶段标准执行率不低于99%。三是抓好交通节能。开展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工作,积极推广新能源运输工具,全省天然气车辆达9万辆。四是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探索实行行政机关、普通高校、医疗机构能源资源消耗定额管理制度,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改造公共机构既有建筑。
节能重点工程。一是大力推进节能电机惠民工程。全省有1357种型号产品入围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目录,入围企业累计生产节能电机202万千瓦,推广44万千瓦电机,同比分别增长23%和26.8%。二是实施"爱心阳光工程"。对学校、医院、养老院建设的392个太阳能集热系统项目进行补贴,全部建成后日产热水1.5万吨。 三是开展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 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1.788亿元,重点支持济南等市55个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改造项目,拉动投资40亿元。四是实施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印发《关于组织实施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利用3年时间,全省完成高耗能配电变压器的升级改造,高效配电变压器在网运行比例达23%,推广高效配电变压器4000万千伏安,年节约标准煤21万吨。
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一是设立省级节能投资引导基金。出台《山东省节能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建立了2亿元规模的节能基金。二是开展节能量交易制度研究。形成推行节能量交易制度调研报告,组织11家企业在省能源环境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交易节能量18.8万吨标准煤。三是加强节能技术引导。发布第六批重大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推广目录,推广23项节能先进技术。四是推进节能融资创新。落实国家《能效信贷指引》,大力发展绿色信贷。五是加大价格调控力度。落实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对电解铝企业实行阶梯电价。
节能监督检查。一是落实节能晴雨表制度。按月发布节能晴雨表,动态反映节能形势,督促节能形势严峻的市加大工作力度。二是开展"四类工业品"补贴核查。根据工信部统一部署,对变压器、通风机、泵、空压机等设备进行核查。三是组织高效电机推广应用自查。组织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入围生产企业,对前5年推广销售高效电机信息进行自查,共推广高效电机98.4万千瓦,落实补贴资金2262.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