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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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5日-16日,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在山东调研环保工作

【概况】2015年,完成了山东省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情况终期评估,印发了《山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编制了《省会城市群经济圈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专项规划》《西部经济隆起带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专项规划》《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下达中央及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36.32亿元,其中,中央资金20.18亿元,省级资金16.14亿元。用于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自然保护区监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底泥重金属修复示范、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省级财政累计发放生态补偿资金1.3亿元,各市共向省级财政上缴生态补偿资金1970万元。将《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生态补偿资金系数由20万元/(微克/立方米)提高到40万元/(微克/立方米)。
年内,起草《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建立环保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开展环境污染损害评估鉴定试点,完成12个案件评估报告和17个案件鉴定意见,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有62家企业参保,保费90.6万元,保额4191.2万元。起草《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开展全省环保大检查,检查企业98357家次,处罚环境违法行为案件6936件,罚款33577.1433万元,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46件,罚款6780.4343万元,查封、扣押案件197件,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234件。对23件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强化公安环保联勤联动,保障环保行政执法,开展打击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专项行动。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全省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464起,公安机关查处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947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06件170人,提起公诉147起335人。
建立"上下贯通、左右协同、扁平运行"的政务信息编报体系,实现省、市、县三级部门信息工作的网络化、程序化、便捷化。发布各类环境信息1.5万条,向环保部报送政务信息660条,向省委、省政府报送政务信息450条,编报《山东环保要情简报》28期,编发政务信息84期。省环保厅直接受理信访6884件,较上年增长53.72%,是"十一五"末的4.73倍。其中,网上投诉5175件,电话举报1337件,来信253件,来访119批405人次,总办结率99.5%。接收环保部转办179件,全部按时办结并回复。全省15个设区市的信访总办结率为100%。

【环境影响评价】年内,省环保厅审批建设项目221个、备案6个,验收建设项目121个。对严重违法违规的19个设区市、县(市、区)和流域从严审批或区域限批。省政府印发《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在各市自查、省级独立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全省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单,区分已有和新建违规项目,清理违规项目7019个(淘汰类1312个、规范类3665个、完善类2042个),分类分批进行整改;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2738个项目完成整改。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下放审批权限,将平板玻璃、船舶、轮胎、酿造、医药、化工、电镀、印染等行业项目下放到市级环保部门审批。在10个行业44类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试行告知-承诺备案制。推进全省环评机构改制,加快环评技术服务机构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推动规划环评,对实施5年以上的各类园区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环境监测】全年获取人工监测数据300万个,抽查监测重点监管企业5.5万家次、污水处理厂6.2万家次、河流断面2976点次,获取监测数据81万个。每季度对全省953家国控污染源进行一次监测,获取监测数据50万个,公布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实行环境质量"上收一级"、污染源"下放一级"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空气站"运营公司内部质控,比对公司移动比对,省级环保质控考核,市级环保定期互查,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4+1"监管机制,"谁考核,谁监测"的监测管理模式在全国推广。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零容忍",组织设备生产商对省控以上企业1524台(套)设备全面排查,引导设备生产商、排污企业、运营单位公开承诺不造假,否则承担法律责任。规范调整全省17城市空气监测点位,调整16个子站,新增10个子站,在15个子站增加能见度监测。加强空气站质控,巡查近300站次,组织17市互查2次。审核分析上报每年产生的2.4亿个自动监控数据,报送超标快报365期,应急快报250余期,发送应急短信1.3万余条。现场检查70余家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全省环境监测系统标准化建设通过了环保部现场整体验收,14个市级站、97个县级站达到国家建设标准,省环境监测站列全国第二。对68起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监测数据进行认可,审核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环境监测报告63份。开展以涉铅等12项一类重金属为重点的水质安全预警监测,发现15起严重超标情况,防范了环境安全风险。

【自然生态保护】截至2015年底,全省建成各级自然保护区78个,面积101.2万公顷;建成省级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12个,面积46.2万公顷。对2014年底前建立的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含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进行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考核评估。环保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专家组评估了昆嵛山、荣成大天鹅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检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分类处理存在问题,督促青岛市政府严肃查处大泽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内旅游、房地产等违法违规问题,依法追究责任。审查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科普走廊等15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专题报告。蓬莱艾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与功能区调整工作顺利完成。审查论证青岛蔚蓝生物集团有限公司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样品进口申请材料,核发《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样品入境通知单》。

【农村环境保护】考核验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2013年度示范工作,加大对往年已建成项目"回头看"的力度,将省级现场抽查项目比例提高到50%以上,聘请第三方机构专家对资金使用管理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强化对各地整改的后督查,确保资金合规使用,建设合乎规程。利用中央资金,在南水北调沿线选取15个县,以建制村为单元,对集雨区范围内的村庄开展以饮用水源地保护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涉及村庄3777个,受益人口551万人。利用省级财政资金5900万元,在省内其他地区选取4个县(市、区)进行综合整治试点示范。重点围绕加强农村饮用水资源监测和保护开展扶贫工作,投入3000万元,解决了1098个省定贫困村的饮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问题。探索开展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收集、转化、应用三级网络社会化试点。新建有机肥厂26家,新增有机肥产能106万吨/年,建成2399个养殖场、养殖小区和专业户污染治理项目,取缔2795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和水产养殖场。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对243家核技术利用单位700余人次进行了现场核安全文化宣贯,现场考核98家核技术利用单位300余人次。检查138家利用Ⅲ类及以上放射源的单位,检查343家核技术利用单位,提出整改意见900余条。海阳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简称前沿站)主体工程完工。石岛湾核电厂前沿站设计方案通过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出动人员100余人次、专用运输车30余次,累计行驶里程约3.2万公里,安全收贮59家单位的194枚废旧放射源及 2件共计120千克的放射性废物。建设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及配套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国控点、省控点共采集环境介质样品215个,上报监测数据1036个。编制完成237个辐射类验收监测报告。

【环境监察与排污收费】2015年,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检查发现51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关停企业11家,停产10家,移送公安机关7起,罚款563.66万元,行政拘留10名责任人。独立调查33个工业园区和161个建设项目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情况,发现违规项目64个。专项督查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整改,区内15个违规建设项目补办或完善了环评手续。开展重污染天气环境监察,出动监察人员3500人次,检查企业、建筑工地等1150家次。全省17市已全部完成环境监管网格划分。专项稽查6市及下辖的11个县(市、区),稽查案件1418个,专案稽查山东鲁维制药有限公司等8家环境违法案件。在12市40家单位开展移动执法系统试点,制作执法文书2200余份。征收排污费11.35亿元,其中,污水排污费0.78亿元,废气排污费10.42亿元,固废排污费234万元,噪声排污费1183万元。省级征收30万千瓦以上电力企业二氧化硫排污费共计9551.77万元。专项稽查62家重点行业企业2014年度排污费核定征收情况。分阶段逐步提高企业排污收费标准,按排放浓度高低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

【环境科技与地方标准制定】年内,组织5项科研成果技术鉴定。推荐5个项目申报环保部科学技术奖,其中山东大学承担的"固体废物基环保新材料的研制与应用"获三等奖。推荐2个项目申报2015年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济南市环境监测站、山东核电科技馆等8家单位申报国家环保科普基地。发布《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污水处理用微孔曝气器》《化学消氧法曝气器清水充氧性能测试方法》《油田含油污泥流化焚烧处置工程技术规范》《环境友好型产品技术要求 无烟烧烤炉》《山东省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线吸收法》《山东省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紫外线吸收法》《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技术规范》等7项地方标准。

【国际合作与交流】2015年,省环保厅接待美国、英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环保、经贸代表团来访29批164人次,组织11批65人次赴国(境)外进行环保交流合作。开展3项鲁韩钢铁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示范项目,举办中国山东环境政策说明会,向500余家在山东投资的韩资企业宣讲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推动中日大气污染防治综合示范区建设,组织双方企业在清洁燃煤、高效除尘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领域洽谈合作。建立与韩国浦项、希杰、日本住友商事等世界知名跨国企业的联系。开启与法国卢瓦尔大区合作窗口,与澳大利亚南澳州人员互访,举办山东省-南澳州合作发展论坛环保分论坛,与美国国家环保局、纽约州中小企业发展总署联系。实施"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能力建设二期项目""消耗臭氧层物质销毁示范项目""泡沫行业消耗臭氧层物质监测监督活动"等国家履约项目,严厉打击消耗臭氧层物质(ODS)违法行为。以"创新绿色金融,共促绿色发展"为主题的首届中日韩绿色金融研讨会在济南举行,推进山东绿色金融试点。

2015年12月15日,以“创新绿色金融,共促绿色发展”为主题的首届中日韩绿色金融研讨会在济南举行。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左四)、山东省副省长张务锋(右四)出席并致辞。

【环境安全应急】2015年,全省发生突发环境事件10起,比上年增加4起。其中较大事件1起。从事件起因看,7起为生产安全事故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3起为交通事故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从污染类型看,7起为大气污染事件,2起为水污染事件,1起为危险废物倾倒污染土壤、地下水事件。抓好预防、预警、应急三大环节,严格落实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四项工作机制。参与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液化烃球罐泄漏燃爆事件,山东润兴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滗析器燃爆事件,山东滨源化学有限公司"8.31"爆炸事故和章丘市普集"10.21环境污染致死事件"现场处置。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指导鲁西化工园区和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材料园区开展环境安全预测预警能力建设试点。在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2014年度考核中列第六名。举行山东省环境应急暨监察监测技术比武。

【环境宣传教育】全年举办5次省政府新闻发布会、8次新闻通报会。建设"一网三微"(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新型宣传互动平台,承办首届全国环境互联网会议,举行"全民参与环境保护 共建共享绿色家园"六五环境日广场宣传活动。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十进活动,启动环保大篷车公益宣传,举办第36期县级环保局长岗位培训班,命名43家第三批省级环境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