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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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山东省海岸线长3345公里,对应的海洋面积15.95万平方公里;全省共有海岛589个,海岛总面积约101.79平方公里,海岛岸线长约572.78公里。
区划规划编制。为全面推进青岛西海岸新区国家战略实施和保障"北煤南运"国家能源通道建设,开展了《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局部修改工作,2015年8月24日省政府将修改方案上报国务院。完成了市级海洋功能区划审批工作,除青岛因区划修改外,其他6个沿海市的市级海洋功能区划全部获省政府批准。在省市两级海洋功能区划的基础上,启动县级海域使用规划的编制工作,沿海6市所辖县的县级海域使用规划全部通过专家评审,全省省、市、县三级海洋功能区划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在全国首个开展了《山东省海岸线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对全省海岸线进行了详细摸底调查,收集更新了海岸线基础数据和资料,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开展了《山东省"十三五"海岛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已通过专家审查,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规划成果。
海域综合管理。 创造性地开展"数字海域"工程建设。 2015年编制了《数字海域工程实施方案》《数字化展示系统设计书》,搭建了数字化展示系统框架,开展海岛、海底地形、海上钻井平台、区域用海等航拍影像、卫星遥感资料等基础数据收集和处理及系统研发。在全国首个开展"海洋规划进馆"工作。起草印发了《关于推进海洋规划进驻城市规划展览馆工作的通知》,进行全面部署,明确提出进馆内容、展示方式等。选取烟台、日照两市作为试点,划拨专项经费,两市基本完成布展工作。海域资源出让方式实现新跨越。起草《山东省招标挂牌拍卖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办法》,青岛、威海、烟台、潍坊等市出台了各具特色的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办法。各地在《山东省海域海岛使用权抵押贷款实施意见》的基础上,相继出台了办法,全年全省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达105亿元。
海岛管理。为解决无居民海岛申请、审查、审批、招拍挂等方面的问题,推进无居民岛的开发,制定《山东省无居民海岛使用审批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暂行办法》。编制实施《山东省海岛保护规划》,指导青岛、烟台、威海等海岛较多的市编制市级海岛保护规划。对褚岛、宫家岛、千里岩等海岛的单岛规划进行审查。根据国家海洋局的部署,组织开展了苏山岛等8个领海基点保护范围的选划工作,选划报告获省政府批准实施。
海域动态监视监测。一是抓好县级海域动态监视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按照国家海洋局的要求,编制了县级海域动态监视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并首批获得国家海洋局批复。省海洋与渔业厅成立县级海域监视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办公室。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部署了各节点机房、办公场所的改造工作,完成省招采设备参数研究和专家论证工作,完成三批设备的招标工作。二是加强重点海域、重点项目的动态监视监测。充分利用布设在全省重点港口区、重点岸线、重点海湾的80多个视频监控点,利用无人机、地面监测车辆等进行航空监测、现场监测,做好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监视监测工作。三是积极开展海岛监视监测工作。按照《国家海洋局关于建立县级以上常态化海岛监视监测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出台《山东省建立县级以上常态化海岛监视监测体系实施细则》。威海、日照、烟台等市建立了年度监测计划,东营市编制了全市海岛监视监测方案,列出专项经费,对辖区内的全部海岛开展监测工作。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会同省委政研室、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开展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研究,形成报省领导参阅件《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调研报告》,获得2015年度全省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省海洋与渔业厅和省发改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实施全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8573"行动计划。
建立全海域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山东省黄海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20162020年)》编制完成,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发布。共划定红线区151个,其中,禁止开发区36个,限制开发区115个,总面积3134.84平方公里,划定自然岸线(滩)保有长度1087公里。在全国率先建立覆盖渤海、黄海全海域海洋生态红线制度。
制定完善海洋生态补偿管理办法。会同省财政厅、省政府法制办编制完成《山东省海洋生态补偿管理办法》,并经省政府同意发布;修订完善作为配套补偿标准的《山东省用海建设项目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评估技术导则》,在全国率先以省地方标准形式发布。补偿管理办法由原来的生态损失补偿,扩展到生态保护、生态损失全面补偿,提升了生态补偿法律效力。
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区。2015年12月25日,国家海洋局批复青岛、烟台两市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日照市获批全国海洋系统唯一地级市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已建的5处国家级和10处省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利用国家和省级资金支持开展自身建设。

【海洋环境监测】强化海洋环境监测评价工作的基础地位和作用,创新监测技术和管理手段,稳步推进实时在线监测和信息化管理。优化新增15个海水浴场日报、15个海水增养殖区水质半月报信息网络发布,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全年全省布设各类监测站位928个,开展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海洋生态环境监管监测、公益服务监测、海洋生态环境风险监测、专项监测5大类15个小项监测,获取各类监测数据35万余组,编制各类简报、季报、半年报、年报、专报等56期,报告送阅范围包括全省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及监测机构36家。

【海洋执法】全省各级海监机构严格落实属地监管和"旬巡(督)查、旬报告"制度,开展了3次"护航蓝区建设"及交叉执法专项督查行动,开展了"海盾2015"专项执法行动,全省海域岸线实现全覆盖督查,全省非法占用海域类案件由上年的50起下降为15起,大规模非法占用海域行为明显减少。严厉打击盗挖海砂行为,认真开展"碧海2015"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了无居民海岛执法调研和无居民海岛专项执法行动,为"蓝黄"两大战略实施和"海上粮仓"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全年全省海监机构查处海洋违法案件31起,其中海域类案件1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