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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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15年底,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7.01%,同比(下同)提高2个百分点,增速全国第一;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7.5%,提高3.54个百分点。带动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约6000亿元,带动居民消费总额增长约2400亿元。省委、省政府调整充实了城镇化领导小组,出台了《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组织实施了人口市民化、产城融合、县域城镇化、绿色城镇、文化传承、设施建设六项行动。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5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促进7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实施方案》。

【新型城镇化试点】2015年,章丘、龙口、邹城3市和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入选第二批国家试点,全省国家级试点达到8个,总量位居全国第一。确定了16个省级试点,省财政列支1.8亿元用于支持试点。各试点地区积极探索,青岛的绿色城镇化、威海的全域城镇化、德州的"两区同建"等发展模式初见成效,走出了各具特色的路子。

【工作推进机制】2015年6月2日,第三次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召开,省委书记、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姜异康主持会议并讲话,省长、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郭树清讲话,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创新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
年内,制定了《〈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分工方案》和《2015年新型城镇化工作重点》,明确了100项任务分工、25项年度重点工作。出台了拓宽农民工住房保障渠道的指导意见、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办法等政策文件,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3项3年行动计划,启动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编制、地下综合管廊试点等工作。制定印发人口市民化、产城融合、县域城镇化、绿色城镇、文化传承、设施建设等新型城镇化六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行动目标、责任单位和工作措施。启动山东半岛城市群规划和城中村改造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发展目标和定位,进一步优化布局和形态,着力强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同城化,促进城市群网络化发展。科学编制城中村改造规划,摸清了全省城中村数量、分布及形态,明确改造时序和模式,制定配套政策,促进700万城中村居民完全市民化。
制定印发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各市开展考核自查。开展试点工作专项督查,推进工作落实。山东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城镇化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试点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山东省政府督查室对各部门落实改进城镇化率统计工作专题会议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加强政策研究】一是深入研究改进城镇化率统计工作。山东省政府两次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对改进城镇化率统计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形成省政府关于改进城镇化率统计工作专题会议纪要。二是开展专题研究。围绕新型城镇化规划实施、试点开展和体制机制创新,聘请研究机构,开展四化同步发展模式与途径、城镇密集区协调发展机制、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模式与机制、人口管理服务创新等20项专题研究。三是深化户籍城镇化率有关问题研究。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对加快提高山东户籍城镇化率有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分析现状趋势、存在问题、增长潜力,提出对策建议。四是加强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建设。制定了3项智慧城市建设国家标准、16项城镇化建设领域的地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