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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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省委32号文件,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一是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省政府对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省安委会)进行调整,郭树清省长担任主任,省委副书记、省委秘书长、宣传部长和各位副省长担任副主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按照"三个必须"原则,省安监局组织起草《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11月5日,省政府以第293号令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在基层推进"网格化、实名制"安全监管模式,使辖区内每个生产经营单位都必须落实行业主管和专业监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已有115万多家企业明确了实名制监管。二是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深入开展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19.8万家,实施行政处罚4.1万次。三是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省政府安委会出台《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意见》,加强过程控制,强化指标约束。加大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力度,提高安全生产在科学发展、社会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考核权重,严格做到重大事故"一票否决"。

【依法治安】加强法制宣传,推进依法治安。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采取各种形式,学习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活动主题,组织开展第14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省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竞赛活动,省电视台对决赛进行实况转播。在山东卫视公共频道开辟《问安齐鲁》栏目,每周制作播出一期,安全专家现身说法,宣传先进典型,剖析事故案例,普及法律法规。协调新闻单位开展暗查暗访,对发现重大隐患和问题予以曝光;通过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向省内所有手机用户发送安全生产公益短信。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提请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5﹞48号),在加快安全生产地方法规标准体系、监督治理体系、执法保障体系、监管能力体系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和要求。三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省安监局编制实施《2015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组织开展全省企业外包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和职业卫生执法互查等活动,共执法检查企业21.5万家次,实施各类行政处罚2.6万次,提请关闭企业42次。四是依法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完成2014年下半年2起重大事故和2015年3起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追究32人刑事责任,对11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连续发生较大事故的2个市和4个县(市、区)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一是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针对2015年山东省化工企业事故多发的势头,报请省政府研究出台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11条措施。确定50个危化品重点县,实施攻坚,与政府领导以及企业负责人进行谈心对话,并确定27家大型化工企业对重点县进行协作帮扶。开展检维修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专项整治,围绕作业安全管理、自动化改造、设计安全诊断、加强教育培训提出18条硬措施。修订完善《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和《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推进自动化改造和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全省重点监管的1337家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中,1320家完成改造;850家化工企业未经正规设计的1046套化工装置,已经完成诊断1019套。推进城镇区域危化品企业搬迁关闭,2015年共搬迁关闭企业145家。省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山东省提高安全环保节能水平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在全省组织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企业1.18万家次, 查出问题和隐患4.72万项,其中,对122家企业实施停产停业,提请关闭87家,对158项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二是深化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整治。省安监局制定《山东省油气管道隐患整治工作方案》,督促各市、管道企业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和属地确认工作。落实隐患分级挂牌督办, 对排查出的1281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 建立隐患整治通报制度, 实行月调度、季通报,截至2015年底,已整治完成油气管道重大隐患1045处,整改率90.2%,提前完成国务院安委会提出的预期目标。三是推进非煤矿山领域专项整治。推进矿山整顿关闭工作,2015年,全省共关闭非煤矿山529家。省安监局制定出台《山东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条件规定》《山东省非煤矿山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指导意见》和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安全风险等级评定标准,进一步规范了非煤矿山安全评价评审工作。大力推行"三项监管"(专家会诊监管、风险分级监管、微信助力监管)和岗位达标试点推广工作,全省262家地下矿山全部进行专家"会诊"。开展露天小型采石场专项检查,检查矿山企业1276家,责令停止生产矿山23家。有针对性地组织暗查暗访活动,共暗查暗访企业53家,责令停产整顿企业12家。推进采空区治理工作,对32家采空区未充填的,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停产整顿。四是深化烟花爆竹等领域的专项整治。提请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加快退出的通知》,确定用2年时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部退出,并制定企业退出的奖补方案。通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治理,注销9家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吊销零售许可证771个。在全省组织开展涉氨制冷企业安全隐患分类评估工作,确定24个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县(市、区)。组织开展冶金有色行业煤气作业、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停产整改876家企业。五是积极推进职业卫生安全监管。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在省安监局网站设置专栏,组织制作"职业健康60秒"系列宣教片,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进行广泛传播。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和职业危害专项治理, 对19913家企业进行职业卫生执法检查,发现隐患27445个,注销39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大快严"集中行动】开展"大快严"集中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发挥省政府安委会综合、协调、指导作用,从8月开始,在全省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全面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专项整治。针对10月份较大事故多发势头,省政府在全省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为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省政府在全省部署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执法检查,要求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前所未有的力度,铁腕整治企业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敦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觉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省政府安委会成立省集中行动和专项执法检查联席会议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建立统计调度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扎实推进集中行动和专项执法检查。

【改革创新工作机制】改革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安全监管水平。一是改进检查方式。实行暗查暗访检查方式常态化,先后组织6批次暗访暗查,对发现问题进行公开曝光。二是完善控制指标通报制度。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每季度向各市和省有关部门通报一次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执行情况,定期向省委组织部、省综治办和山东银监局等部门报送各市安全生产情况。三是建立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制度,每月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上月安全生产重要措施和事故情况,并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四是建立安全生产诚信约束机制。省安监局出台《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不良信用记录、失信"黑名单"、安全诚信评价等制度,并协调相关部门对安全失信企业在贷款、融资、用地等方面进行惩戒约束。五是建立抓落实工作机制。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下发《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山东省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办法》和《山东省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办法》,综合运用执法监察、督导检查、暗访暗查、媒体曝光、通报约谈、挂牌督办、警示教育、谈心对话、"黑名单""一票否决"、事故追责等法律法规和行政手段,加大对各级各部门的督办落实力度。

【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一是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安全建设和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工贸等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全省有2.77万家企业通过达标。会同省总工会、团省委连续3年开展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和创建活动。二是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快先进生产装备、工艺流程和操作规范在企业的应用,推广188项安全科技项目。三是加强安全培训工作。设立17个市级考试中心和120处理论考试点,建立全省安全培训考试标准和题库。2015年共培训企业负责人、安管人员19.2万人次,特种作业人员20.8万人次。四是加强应急管理。做好应急救援预案编制、评审、备案、演练、评估和非煤矿山应急管理标准试点工作,组织各类应急演练,2015年共开展应急救援演练1.7万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