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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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改革】统计改革全面推进。认真分析研究GDP统一核算改革对山东省的影响,严格审核全省及各市GDP数据,把各市GDP总量、速度与全省的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建立全省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非公有和民营经济统一核算制度,统一测算全省及17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非公有和民营经济增加值,为全省地区GDP统一核算工作积累经验。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选取东营市垦利县和泰安市泰山区作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单位,分别探索湿地和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开展住户部门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工作,建立非金融资产财务支出法投资统计制度,投资统计范围由"固定资产投资"扩大为"非金融资产投资",首次实现投资统计直接向法人单位采集数据。能源核算制度改革不断深入。以经济普查结果为依据,完成能耗历史数据调整工作,实现能耗数据总量平衡、结构一致、品种吻合、三级衔接的目标。严格执行能源生产和销售统计制度,建立能源经销企业名录管理维护制度,全面开展名录清查摸底,对重点地区能源流通企业实施动态监控,为实现能源核算由消费端向供应端全面过渡奠定坚实基础。实施重点服务业企业月度统计调查,做好服务业生产指数试编准备工作,建立高效规范、权责明晰的工作机制,加大数据质量审核和评估力度,定期开展督导,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按照国家"扩面、增容、提质"的要求,开始实施月度劳动力调查制度,采用手持电子设备采集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地反映就业失业状况。文化产业统计改革实现突破。建成文化产业月报统计制度,并按期编印文化产业统计季报。

【普查、专项调查】1%人口抽样调查取得阶段性成果。调查准备工作扎实有效,建立健全调查机制,落实调查经费物资,并向部分财政困难地区倾斜,对38个县(市、区)下拨专项补助经费。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创新试点组织方式,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变革调查员选调与培训模式,提升数据处理技术水平,为正式调查积累经验。从严从实抓好清查摸底、入户登记、事后质量抽查等各个环节工作,保证调查数据质量。筹备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8月17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的通知》,对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推进各级普查机构组建工作,开展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遥感测量,为普查顺利开展奠定基础。加强与国家统计局、省财政厅的汇报沟通,做好普查经费的预算编制和申请,争取普查经费按时拨付、足额到位。开发应用第三次经济普查资料。及时发布《山东省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完成57项经济普查课题研究,编印普查数据摘要、业务论文汇编、系列分析和普查年鉴。利用普查资料全面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修订核实有关历史数据。各市统计局也积极开发利用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扩大普查成果,东营市统计局依据普查资料建设新的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威海市统计局与高校合作研究普查课题。

【统计服务水平】加强统计监测。深入开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两区一圈一带"统计监测,全面反映全省经济发展和重点战略状况,动态监测新业态、新产业、新商业模式、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城镇化统计监测取得新进展,多次向国家统计局汇报山东省城镇化发展情况,研究建立全省年度1%人口抽样调查制度,加强部门协作合力推进城镇化统计工作,全面反映山东省城镇化建设成果。提升统计分析和信息质量。围绕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三农"、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领域开展专题分析,形成立意准确、观点鲜明、支撑有力的分析报告,其中,《我省农村土地流转状况的调查分析》得到省委副书记王军民批示,《积极引导投资结构调整,打造新常态下文化产业发展新亮点》得到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孙守刚批示。聚焦经济新常态的规律和特征,坚持超前谋划、提前调度、准确预警,统计数据快报与分析第一时间报送省领导。省统计局全年累计向省委、省政府及国家统计局"每日调查"报送各类经济信息514条,在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考核中均位居前列,省统计局报送的《我省工业经济效益运行存在四大问题》获省政府办公厅表彰。拓展服务方式。认真做好全省"两会"统计信息服务,受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委托,完成全省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第二届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市县考评等工作,为部门提供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完成各类电话访问调查20余项,成功访问量达40余万人次。利用各类统计产品及各种新闻媒体,及时发布经济运行情况;依托第六届"中国统计开放日"、阳光政务热线、统计信息外网等多个平台,集中宣传统计知识热点,为社会各界提供咨询服务。各市统计局统计服务工作亮点纷呈,济南、泰安、临沂市统计局研发移动端综合数据信息平台,青岛市统计局建立"互联网+""海洋+"等监测制度,淄博市统计局牵头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的小微企业给予奖励支持,枣庄市统计局打造电访、面访、网访和问卷调查四位一体的社情民意调查平台,东营市统计局完善《统计数据资料提供管理办法》,烟台市统计局开展"四式服务",潍坊市统计局超前筹划《潍坊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济宁市统计局举办"统计分析论坛",日照市统计局开展转型升级专题调研,聊城市统计局建立乡镇和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充分发挥出统计部门"参谋部、晴雨表、信息窗"的作用。

【提高统计数据质量】2015年全省共检查单位7902个,其中,立案226件,已结案165件。在统计信息外网设立"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加强统计普法宣传,继续推动《统计法》纳入党校和行政学院教学计划,青岛、枣庄、日照、聊城等市委党校举办统计法专题报告会,全省接受统计法制教育领导干部2000多人。加强数据审核,各专业认真落实《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省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等重要统计工作规范和行为准则,严格执行联网直报各项规定,坚决守住四条红线,强化联网直报即报即审机制,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各市坚持依法统计,积极构筑数据质量"防火墙"。济南市政府将诚信统计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工程建设,东营市统计局开展"统计法制建设提升年"活动,莱芜市统计局实行统计执法约谈,临沂市统计局建立数据质量星级评估机制,德州市统计局开展"统计质量提升年"活动,青岛、菏泽市统计局制定完善数据质量管理控制办法,保证山东省源头数据的质量。

【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基层统计机构建设。各地因地制宜,多措并举,乡镇统计机构网络不断完善。泰安市政府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专题督查,济南市统计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威海市统计局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临沂市统计局推行县级统计机构首席统计员制度并创新基层统计"网格"体制机制,青岛、滨州等市的乡镇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企业行政记录乡镇部门共享。全省有1859个乡镇(街道)设立各式统计站,占比99.8%。基层统计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全省培训县乡统计人员8000多人,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素质。各地采取积极措施,稳定壮大基层统计队伍。临沂市政府对乡镇(街道)统计人员给予每月60~120元的考核奖励,菏泽市积极解决基层统计人员的职位晋升问题,全年有12名统计站长走上副科级领导岗位,激发乡镇统计人员工作热情。企业统计建设取得新进展。进一步拓展企业星级单位评级范围,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纳入到企业统计星级管理中。由省文明委发起的"厚道鲁商"倡树行动,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纳入"厚道鲁商"评定指标体系中,凡获得统计三星级及以上的企业才有资格参加"厚道鲁商"倡树行动,并对统计失信企业实行一票否决。编制《科技统计指标填报标准化指南》,使企业填报数据有章可循。各市进一步重视企业统计工作,泰安市统计局明确各县级统计局一把手是星级单位管理第一责任人,莱芜市统计局推行规模以上企业统计人员补贴奖励制度。

【部门统计】5月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60号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行业统计、部门报表制度、部门调查项目管理、部门统计巡查、部门数据发布等作出具体规定。省统计局为推进《实施意见》落到实处,明确各业务处室对口联系部门,对部门数据的上报时间、上报方式等逐一落实。省直各部门和各市统计局根据文件精神开展工作,省海洋与渔业厅、省交通运输厅积极推进全系统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枣庄、东营、滨州等市政府也出台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的文件。省统计局不断强化对部门统计的业务指导及培训,协助省旅游局对县以上旅游统计人员进行统计知识培训,协助省公安厅开展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与省旅游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旅游业统计工作的指导意见》,与省质监局、省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度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