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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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15年,全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28.2万件,结案126.8万件,结案标的额4195亿元,同比上升17.9%、22.7%和61.6%。其中省法院新收8508件,结案8730件,结案标的额470亿元,同比上升25.6%、30.4%和87.8%。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 全省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6.3万件,判处罪犯7.8万人,同比上升8.8%和3.3%。
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审结杀人、放火、抢劫、盗窃、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案件3.3万件,对3632名罪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审结拐卖妇女儿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1716件,判处罪犯1937人。审结毒品犯罪案件6039件,判处罪犯7295人,同比上升100%和78.3%。
积极推进法治反腐。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637件,判处罪犯2107人。其中原为省部级2人、厅级14人、县处级52人。审结行贿案件130件,判处罪犯155人。
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审结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诈骗犯罪等案件3419件,判处罪犯5331人,挽回经济损失4.6亿元。审结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案件534件,判处罪犯828人。
依法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审结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及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54件,判处罪犯218人,同比上升27.3%和25.3%。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为4798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办理减刑、假释案件4.1万件。在济南、青岛两地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对2804件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结,平均审理时间缩短为7天。

【依法调节经济关系】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审结一审商事案件35.6万件,结案标的额1743亿元,同比上升24.2%和33.4%。审结经济流通领域合同纠纷案件8.2万件,同比上升41.4%。省法院制定服务金融创新发展5项措施,审结借款、证券、保险、票据等案件21.3万件,同比上升21.7%。审结侵犯商业秘密、虚假广告、市场垄断等案件224件,同比上升157.5%。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案件6420件,同比上升28.3%。强化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审结公司治理纠纷案件672件,同比上升44.5%。开展破产案件审判改革试点,审结企业破产、兼并重组、强制清算等案件115件,同比上升29.2%。
服务开放型经济发展。省法院印发保障青岛西海岸新区健康发展的15条意见,烟台、威海等地法院制定服务中韩自贸区建设的具体措施,全省法院审结海事海商案件2213件、涉外商事案件290件、涉港澳台案件255件,同比上升65.1%、31.8%和104%。最高人民法院在青岛设立了国际海事司法研究基地,助推海洋经济发展。
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省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实行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全省法院审结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民事案件736件、行政案件2732件、刑事案件466件,依法受理中华环保联合会等单位和组织提起的5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依法保护民生权益】妥善化解民事纠纷。审结一审民事案件39.1万件,结案标的额804.6亿元,同比上升19.7%和123%。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审结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等案件14.4万件。服务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审结涉及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土地流转等案件1.1万件。维护城市居民生产生活秩序,审结城市房屋买卖、租赁、物业纠纷等案件3.2万件。依法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审结劳动争议、社会保障、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3.4万件,同比上升36%。
依法解决行政争议。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省政府与省法院联合召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电视会议。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6万件,同比上升3.8%。其中判决撤销、变更、确认行政行为违法1602件,维持行政行为463件,经调解、协调原告撤诉结案4443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5万件。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637人(次),同比增长4倍。依法规范征收拆迁工作,省法院印发促进征收拆迁工作法治化的9条意见。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09件,决定赔偿1259.7万元。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建立执行指挥中心,强化提级执行,及时督办重大执行案件。加强与公安、工商、银行等部门的网络对接和信息共享,及时准确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加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33.5万人,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2796人实施司法拘留、67人追究刑事责任。全省法院执结各类案件32.1万件,执行到位额864.8亿元,同比上升33.9%和49.5%。
积极化解涉诉信访。审查申诉、申请再审案件7556件,决定再审1438件,同比上升25.7%和15.3%。涉诉进京访数量下降9.3%。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接待群众申诉咨询5420件。申诉人经向律师咨询后表示不再申诉的2321件,律师代理申诉260件,化解信访老案224件。

【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全省法院收案净增19.5万件,结案净增23.5万件。三级法院普遍建成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开通山东法院律师服务平台,1655家律师事务所、1.7万名律师参与使用。

2015年3月3日,山东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开通仪式在济南举行

扎实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省法院研究制定法院系统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制定《独任庭、合议庭工作机制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推行随机组成合议庭的做法,探索建立新型审判团队。推动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推行独任法官审理案件制度,院庭长办案、法官独任审判案件数量同比上升47.3%和39.5%。
全方位深化司法公开。继续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完善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手机APP等多元公开体系,裁判文书上网公开108万份,对社会关注案件庭审全部实行微博直播。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4.8万件,参审率达到94.6%,同比提高11.3个百分点。省法院公开发布典型案例105起,全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191次,山东电视台播出《法院在线》栏目50期。
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继续推广"诉讼风险五笔账"的做法,基层法院普遍设立诉调对接中心,人民法庭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站。依法支持各类解纷组织发挥作用,办理司法确认案件7155件,执行仲裁裁决1.1万件。青岛、潍坊中院和沂源县法院被确定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着力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审判工作可视化监督,省法院建成山东法院数据服务云中心,全省法院建成1835处科技法庭。实施"审判提速"工程,开展未结案件清理活动,实现收结案基本均衡。与省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加强审级监督指导,审结二审、再审案件7万件,其中依法改判7345件,发回重审4209件,同比上升20.7%、27.6%和19.8%。

【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强化思想引领。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大力推广"四心工作法"。深入学习"时代楷模"邹碧华先进事迹,开展向"乡村法官"钱继红学习活动,248个集体和365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持续正风肃纪。大力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和"六难三案"专项整治,对12个中院、51个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进行专项巡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76件9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人。
激发基层活力。培训基层法院班子成员、法庭庭长及一线法官8526人(次)。新建、改建和修缮人民法庭129处。推动落实人民法庭庭长科级待遇,在晋级晋职、表彰奖励等方面向一线法官倾斜,推荐的省级以上表彰名额80.4%来自基层。

2015年全省法院结案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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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 本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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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 69046 │ 62999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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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 423083 │ 353347 │ 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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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事│ 384656 │ 310421 │ 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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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 19459 │ 18093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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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 321207 │ 239851 │ 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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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刑、假释│ 40767 │ 41734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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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案件│ 9350 │ 7015 │ 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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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1267568 │ 1033460 │ 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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