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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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购销〕 1988年,全省县以上物资企业购进额完成251亿元,比1987年增长61.3
%, 比1978年增加13.3倍;物资销售额完成267亿元,比1987年增长62.2%,比1978
年增加12.6倍。改革10年来,山东购销总额由1981年占全国的第五位,上升到1985年
的第三位,1987年又跃居为第二位,1988年继续保持全国第二位。

〔全省物资交易会〕根据省委、省府关于紧急行动起来,千方百计克服困难,确保全
省第四季度工交生产持续稳步增长的指示精神,为充分挖掘社会库存物资潜力,弥补
物资供应缺口,省物资局于1988年10月7日至9日在济南举办了山东省1988年秋季生产
资料交易大会。参加会议的有生产企业、物资部门及部分集体企业共2000多人。会上
各方面投放的主要资源有钢材3.6万吨,木材5万立方米,汽车3167辆,水泥8.31万吨,
各类化轻材料2.4万吨,总值3亿元。为保证交易。省财政厅下达了(88)鲁财工字第90
号文件, 规定“凡经主管部门批准,并进入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库存3个月以上的积
压钢材和闲置设备的收入,凭山东省生产资料交易中心鉴证的发票,报同级财税部门
批准,给予一次性免交所得税、调节税的照顾。免交部分,全部留给企业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和生产发展基金”。通过这次大会,总成交额达3200万元,占投放资源金额的
10%以上。

〔物资市场整顿〕1988年省内各级物资部门联系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三届三中
全会精神,积极搞好清理整顿公司和财务、物价、税收大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健
全制度,加强管理,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省物资局通过调查研究,制定了“关于整
顿物资流通秩序,加强生产资料市场管理的意见”,提出了11条措施:
一、认清形势,统一认识,明确治理整顿的重点。这次整顿的重点是:打击“官
倒”、“私倒”,坚决制止违背国家政策、法令、买空卖空、哄抬物价、乱收费用、
变相提价、牟取暴利等扰乱经济秩序、损害生产企业和消费者利益的不法行为。通过
整顿,建立健全生产资料市场法规,加强对物资流通的宏观管理,促进流通领域秩序
的尽快好转。
二、进一步端正经营思想,坚决克服片面追求销售速度和利润以及盲目攀比等不
注重社会效益的做法,划清正常余缺调剂与转手倒卖的界限,搞活经营。
三、加强指令性计划物资的管理,及时把分配订购的物资供应到户,不得以任何
借口减少计划物资供应量。增拨计划分配物资一律按渠道专项专用。国家规定的钢材、
有色金属、化工产品、汽车等17种生产资料严禁就地转手倒卖。
四、加强生产资料市场管理。凡国营、集体企业申请经营生产资料,必须报经当
地物资主管部门审核,工商部门批准办理营业执照。企业自销重要生产资料特别是钢
材和有色金属,必须到国家批准设立的钢材市场,其中重要品种实行定点定量不定价
挂牌销售。
五、减少中转环节。坚持大额直达、小额就地中转的供应原则。省内指令性计划
物资需要中转的最多不得超过3道环节(省、市、(地) 、县公司或用户);计划外物资
尽量供应到户或需用单位,最多不得超过两道环节。同城同地的同级物资供销企业之
间不准倒来倒去、层层加价。
六、严格物价政策。对指令性计划物资必须执行国家和省核定的价格和收费标准;
计划外物资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最高销售限价;没有最高限价的,以略低
于市场价格进行销售,严禁滥涨价、乱收费。计划内外物资调剂使用,要经物资主管
部门批准,并报同级物价部门备案,产生的差价,要单独列帐,不作利润。临时增拨
的计划内物资不准转计划外高价销售。
七、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对所属企业的财务、审计监督,及时纠正和制止各
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不准滥发奖金、实物。
八、认真清理整顿公司。对本系统的公司,做到管理者不参与经营,经营者不参
与管理。对系统外的公司,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提出整顿意见,对“官倒”公司,坚
决予以取缔。
九、继续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引进竞争机制,增强物资企业活力和后劲。
十、坚决压缩非生产性建设项目。对该停的项目坚决停下来。对物资贸易中心,
交易场所的建设,不要盲目追求豪华和高标准,要讲求经济实效。
十一、切实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积极开展反腐蚀斗争。通过整顿,健全制度,加
强监督,堵塞漏洞,增强反腐蚀斗争的自觉性。

〔物资部门资源基地建设〕省各级物资部门在1988年注意进一步扩大横向联合,通过
联营联销、物资协作、补偿贸易等形式,建立了一批稳固的资源基地。据不完全统计,
到年底,全省县以上物资企业从系统外组织煤炭1632万吨,比1987年增长35.7%;组
织钢材152万吨,增长19.7%;组织木材204万立方,增长16.4%;组织水泥110万吨,
增长25.6%;组织汽车28657辆,增长27.1%。全年从系统外组织物资总金额达119.2
亿元,比1987年增长63%。

〔基建配套物资供应〕1988年,全省有11个市、地建立了配套承包供应公司。这些公
司在搞好对重点基建项目配套承包供应的同时,注意对重点技措、重点企业和重点产
品实行了配套承包供应。 1988年,省和市、地联合承包国家重点建设项目8个,省重
点建设项目22个,投资额39.2亿元,占重点项目总投资的75%。供应钢材14.47万吨,
木材7.5万方,水泥35.9万吨,保证了潍坊碱厂如期点火试车,邹县电厂4号机组土建
工程交付按装,省电视中心大楼如期封顶,省体育中心竣工,淄博柳泉石灰石矿铁路
专用线铺设完成。

〔全省物资市场状况〕1988年,全省县以上物资部门已建立生产资料交易场所138处,
其中贸易中心69处,专业市场33处,综合市场36处。全省物资销售网点达3593个,其
中城市网点2253个,农村网点1340个,基本形成了网点分布比较合理,城乡市场融为
一体的物资流通网络。

〔统配钢材分配改革办法出台〕 1988年3月10日,省政府批转了省计委、省体改委、
省经委、省物资局、省冶金总公司、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人民银行、省工商银行
等9部门《关于改革省统配钢材分配体制,实行“同一销价、价差返还”的暂行办法》,
并制订和下达了“实施细则” ,在1988年4月底的全省金属材料订货会上正式出台实
施。《办法》规定,从1988年起,对省属冶金企业生产的统配钢材(46.8万吨),全面
推行石家庄市发展生产资料市场的经验,实行“同一销价、价差返还、逐步放开、扩
大市场”的办法,通过价值补偿代替实物分配,冶金企业按市场价与用户签订合同,
并收缴差价,由省计委和物资局组织逐级返还给企业。经测算,每吨钢材暂定返还差
价平均为450元。

〔山东省生产资料交易中心开业〕 山东省生产资料交易中心于1988年9月28日正式开
业。国家物资部部长柳随年、山东省委书记梁步庭、副省长马忠臣为“中心”题了词,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寒、副省长李春亭、国家物资部和省直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
参加了开业仪式。“中心”位于济南市经五路纬八路,是一个组合式、多层次的建筑
群体, 总规模1.2万平方米。交易中心主要以管理服务为主,内部设有金属、机电、
汽车、 化轻产品、木材、建材,燃料等7个专业市场。除物资企业参与经营外,还吸
收了省内外一些大中型企业进驻。“中心”实行开放式经营,不受行业、地区和经济
性质的限制,地方工业和乡镇企业产品均可在这里交易。凡进入“中心”交易的物资,
参照国家定期制定的市场控制价,明码标价、挂牌经营,并按国家有关政策给予一定
的免税照顾。“中心”还设置了展销厅、信息厅和交易大厅,银行、邮电、交通、工
商、税务、物价、公证等部门均在“中心”设有办事机构。“中心”采用现代化通讯
手段同全国各大城市的生产资料市场实行联网。为使经营方式灵活多样,“中心”将
不定期组织召开各种实物展销会、订货会、业务洽谈会和信息发布会等。

〔全省物资体制改革〕1988年省内为贯彻全国物资体制改革会议的精神,加强对物资
体制改革的领导,专门成立了物资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由马忠臣副省长任组长、计委、
体改委、物资局领导任副组长,其他有关部门领导任小组成员。为作好这项工作,省
物资部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国务院(88)27号文件,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
出了深化省物资体制改革的初步方案。同时经省政府批准,成立了山东省物资开发公
司。
1988年省内物资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发展生产资料市场,深化企业改革。在全省物
资系统普遍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到年底,全省已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物资企业达
到1034个,占省、市(地)、县公司总数的95%,其中有63%的企业引入了竞争机制,
38%的企业实行了全员风险抵押承包,有65.1%的企业实行了工效挂钩。

(井锡川 孙学芬)
〔机械设备成套工作〕 山东省机械设备成套局在全国物资管理体制改革的推动下,
1988年继续深化设备成套工作改革。 在实施过程中,坚持以保证重点建设工程设备
需要,促进机械行业生产发展,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为设备成套工作的基本点;用高标
准、高质量的综合服务,组织设备成套供应,通过多种形式的项目承包和设备招标,
较好地发挥了设备成套部门的职能作用。在圆满完成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的设备成
套任务的同时,进一步加深了服务深度,拓宽了设备成套的服务领域。
1988年列入山东省机械设备成套局的设备成套建设项目共107个, 其中有国家和
省重点建设项目22个,涉及石油、化工、冶金、纺织等18个行业。山东省机械设备成
套局全年为建设项目提供设备18375台(套) 、总重1779吨,提供电线电缆1927公里。
向省内外提供设备总金额为2.48亿元,成套项目投资额为32.7亿元,成套项目的设备
订货率达到95.3%,外供设备交货率达到96%。
山东省机械设备成套局业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服务为主,以重点项目为主、
以社会效益为主,为建设项目服务、为生产企业服务。1988年,山东省机械设备成套
局以国家物资部和国家机械电子工业部的名义, 分别向4个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派驻了
现场服务组, 现场工作人员比1987年增加1.7倍。现场服务组全年工作在工程建设第
一线,卓有成效地解决了项目建设单位经常出现的设备催交、调度、质量、合同纠纷、
设备漏订、 设计漏项等问题。潍坊纯碱厂因工程设计漏项,安装中急需设备161台,
驻这个厂的现场服务组以较高的工作效率,在短时间内解决了工程所需的全部设备。
驻鲁南水泥厂的现场服务组以优质服务受到了机械电子工业部的表彰。
山东省机械设备成套局1988年开展业务工作的特点是采用新的工作形式以适应深
化设备成套改革的需要。首先,承包的形式由过去通常采用的委托承包更多地转为设
备费总承包、工程全承包、目标承包和联合承包等。山东省机械设备成套局对烟台煤
气工程所需高低压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及半导体产品实行设备费总承包,其设备金额
达596.4万元。 通过实行设备费总承包,为烟台煤气工程节省了大量资金,受到了烟
台市人民政府的赞誉。山东省机械设备成套局总承包的山东省汶河电厂和山东省沂源
电厂都已于1988年正式建成投产。特别是山东省沂源电厂在节能方面有新的突破,经
济效益更为明显。山东省机械设备成套局采用的多种新承包形式,占1988年设备成套
项目总数的21.4%。 二是推行机电设备招标。山东省机械设备成套局1988年对8个项
目实施了9次招标, 共有95个企业参加投标,中标金额1513万元,比原定标底节省投
资198万元。通过招标,既提高了安排生产的公正性,保证了经济合同的法律严肃性,
又降低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费用,促进了生产厂家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促
进了生产的发展。 山东省计划委员会1988年下发了740号文件,明确指出:省内机电
设备招标工作由山东省机械设备成套局承担。三是开展设备租赁。1988年新开租赁项
目9个,总价值590万元。通过设备租赁,进一步扩大了企业的生产能力。四是举办机
电产品订货会。五是同设计部门、建筑部门、安装部门、物资部门、设备生产厂以及
兄弟省设备成套部门联合开展设备成套工作。

(刘凯志)
〔国家物资储备〕国家储备物资由国家统一掌握使用,它的主要任务是:防备战争、
防备灾荒、防备生产脱节,以保障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山东省物资储备局的职责是
按照国家储备物资管理制度承担山东省境内国家储备仓库所储物资的管理。
一、1988年,山东省物资储备局按国家计划完成了物资接转、发运和收储总作业
量数十万吨,做到了质清、量准、手续完备。各储备仓库按照国家储备物资管理制度,
对库存物资,进行了日常的保管维护和取样化验、送检,通风季节及时通风晾库,使
库内温湿度控制在适应物资储存的要求标准内,储备物资达到了物证帐卡相符和“保
质、保量、保安全、保急需”的“四保”要求。
二、基本完成了国家为保证储备物资的保管和改善储备系统职工生活设施而进行
的投资。全局基建、更改、大修投资为736.5万元,至年底完成投资682.5万元,占年
度计划的92.7%。 八三二工程投资550万元全部完成,进行的主要工程项目是:三栋
乙型库房框架吊装和部分墙体砌筑,1.76公里的铁路专运线完成铺轨,建造汽车库、
站台、库内路面等附属工程8795m2,购置商品住宅5000m2。八三二工程在施工建
设中,不断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财务、材料和施工现场的管理,保证了工
程进度和质量。 二五二通风、照明、通讯等4项改造53万元投资,因工程设计误期划
归下年度进行。
三、按照“以储为主、多种经营”方针,在完成储备物资管理任务的前提下,发
挥本部门优势,面向社会,开展代管、代装、代卸、代储业务,努力增收节支,全年
预算外收入145.8万元。
四、储备仓库进行内部改革,实行了处(院)长负责制。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各基
层单位先后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的职代会领导小组,形成了处长行政
指挥、党委保证监督、职代会民主管理的新的领导体制,同时在机构设置、中层干部
聘任、劳动人员组合、奖金使用办法等方面进行了改革,改革措施的实施,较好地调
动了职工积极性,各项工作水平和质量在改革的推动下有了较大幅度提高。青岛疗养
院在实行院长负责制后, 把关系到服务质量的接待、医疗、伙食3个方面作为改革重
点,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公开招聘了膳食科管理人员,新成立了接待科,对
疗养区实行了目标管理,通过试行改革措施,疗养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疗养床位利用
率达到59%,超过了省局下达的任务指标。

(张龙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