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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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命名的115名优秀农民企业家

青岛市
纪玉君 崂山县城阳镇青岛第四毛巾厂厂长
石兰昌 青岛市沧口区楼山农机厂厂长
陈仕禄 青岛四方新兴农工商公司经理
高先法 青岛崂山县王戈庄镇工具厂党支部书记
王奇德 青岛崂山流亭镇铸管厂厂长
张希春 胶州市李哥庄镇发制品总厂厂长
张世安 即墨县南泉镇青岛第九针织厂厂长
焦学竹 平度县蓼兰镇胜利锅炉厂厂长
李保杰 平度县王家站乡散热器厂厂长
史福良 莱西县水集镇冷藏厂厂长
崔兆启 胶南县王台镇第四纺织机械厂厂长
刘桂平 青岛胶南县隐珠车辆厂厂长
菅池坤 青岛黄岛区电子仪表件厂厂长
阎可文 青岛南区堪山办事处大信农工商公司经理

烟台市
李世勋 烟台市芝罘区只楚村党支部书记
吕道龙 烟台福山区门楼镇塔寺庄实业公司总经理
陈亮蓬 莱县登州镇长裕村党支部书记
杜福安 招远县张星乡龙口粉丝公司经理
刘玉德 龙口市龙口镇化工厂厂长
景旭东 莱州市平里店镇造纸机械厂厂长
于长先 海阳县辛安乡前黄塘村党支部书记
王荣团 牟平县宁海镇王家疃村企业联合总公司总经理
孔祥烈 牟平县宁海镇东油坊村企业总公司总经理
战德开 龙口市下丁家园艺工具厂厂长
常宗琳 牟平县宁海镇新牟国际企业联合总公司总经理
孙志坚 招远县招远镇灯具工业公司经理
张修基 龙口市诸由水泥厂厂长
孙象栋 莱州市西由春风实业总行总经理
林岱牟 平县蛤堆后贸工农联合总公司总经理

威海市
唐厚运 荣城市邱家渔业公司经理
邹德功 威海市通用机械厂厂长
许敬三 荣城县靖海渔业公司总经理
鲁熙信 文登县建筑机械厂厂长
夏春良 威海市木工机械厂厂长

潍坊市
王建章 高密县高密镇兴华总公司总经理
谭绪生 潍坊市潍城区大虞乡丰华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姜士业 昌邑县柳疃镇侨台联谊开发公司总经理
高洪华 潍坊市潍城区樱桃园宾馆总经理
李德章 高密县高密镇华鲁总行总经理
彭佃德 诸城市吕标乡丘家七吉村党支部书记
刘相周 安丘县凌河镇前儒林村村办企业综合公司总经理
王兆华 高密县高密镇西关村三佳实业总公司总经理
张继升 临朐县杨善乡洼子村党总支书记
李奎华 安丘县安丘镇东场街村党支部书记
朱延忠 临朐县临朐镇兴隆村农工商总公司总经理
张鸣悦 昌邑县青乡乡张家车道染织厂厂长

泰安市
夏立德 新泰市市中办事处无氧铜材厂研究所所长
赵广宪 宁阳县磁窑镇铸造厂厂长
孙华心 莱芜市城关镇兴华实业总公司总经理
陈宪义 泰安市省庄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经理
李敏业 莱芜市口镇拖拉机配件总厂厂长
刘际法 泰安市泰山区岱庙办事处东关村党支部书记
杨心泉 泰安市泰山区上高乡风台村农工商联合公司经理
赵和迎 泰安市郊区山口镇衡器厂厂长

淄博市
梅立生 淄博市周村区建国村贸工农联合公司经理
孙启玉 淄博市博山焦庄镇岜山村万通达轻纺企业联合总公司总经理
盛俊润 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南定村党支部书记
李振洪 淄博市临淄区永流乡有机化工厂厂长
王锡三 桓台县唐山镇建筑公司董事长
李佩昌 淄博市淄川吊风扇厂厂长
朱玉伟 淄博市周村区周村乡第七毛巾厂厂长
岳雷淄 博市博山区入陡镇苏家沟村党支部书记
朱洪俊 淄博市博山区柳杭村农工商经济开发总公司总经理

东营市
李培义 广饶县大王镇企业总公司总经理
李建华 广饶县大王镇东营市造纸厂厂长

临沂地区
李桂祥 临沂市罗庄镇党委书记
刘伟 临沂市兰山办事处西关居委党支部书记
王强东 临沂市付庄镇西南村党支部书记
朱新礼 沂源县东里镇东村主任
马先富 莒县陵阳村农工商联合开发公司经理
许长恩 莒南县第二苎麻纺织厂厂长
高树典 临沭县富民企业集团总公司总经理
李传正 沂水县拖内配件厂厂长

济南市
丘传申 章丘县炊具机械厂厂长
李春圃 济南市北园镇清河企业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
赵德臣 济南市历下区姚家镇义和村党支部书记
彭龙恩 济南槐荫区段店镇峨眉滑动水口厂厂长
姚升平 济南天桥区北园镇黄台村党支部书记
梁国利 长清县张夏镇金庄村党支部书记
汝永山 平阴县平阴镇子顺拔丝厂厂长
范裕有 章丘县轻工机械厂厂长

枣庄市
张陆泽 滕州市建材机械厂厂长
褚衍伦 枣庄市台儿庄镇造船厂厂长
孙士臣 枣庄市乳制品厂厂长
种道山 薛城区夏庄乡东仓村党支部书记

菏泽地区
李凡聪 菏泽市沙土酿造总厂厂长
王志宪 梁山县大鹏企业总公司总经理
苑宪章 定陶县陈集国华贸易公司总经理
李振德 菏泽市马垓回族乡西马河村党支部书记
沙德元 定陶县陈集镇外贸公司中沙海皮厂厂长
李风臣 东明县张寨结晶硅厂党支部书记
刘建伦 郓城县郓城镇刘孟庄村肠衣厂厂长
杨自田 定陶县对外贸易公司南关皮厂厂长

聊城地区
和德昌 莘县特种钢铁铸造厂厂长
张榜堂 临清市东胡村村办企业总经理
张炳谦 冠县梁堂乡金属软管总厂厂长
徐法水 茌平县冯屯镇党委书记

惠民地区
孙立斌 高青县常家乡常家村党支部书记
王敦谦 邹平县魏桥镇小田村党支部书记
郝进然 博兴县寨郝村总公司总经理
王在忠 邹平县邹平镇东关村党支部书记
薛立堂 滨州市和平居委会主任

济宁市
翟守才 嘉祥县黄岗村党支部书记
江保安 济宁市柳行乡制粉厂厂长
张永亮 济宁市郊区唐口镇兽药厂厂长
陈兆义 济宁市土城乡橡胶厂厂长
李洪信 兖州城郊乡造纸厂厂长
张秉银 兖州大安镇煤气管铸造厂厂长
何松魁 鱼台县罗屯乡浸出油厂厂长

德州地区
苏寿堂 乐陵县寨头堡乡帆布厂厂长
李荣春 德州市东郊建筑工程公司经理
王新诚 临邑县临邑镇南关村万力企业集团总经理
张延久 商河县商河镇铅丝制网厂厂长
季万贞 武城县滕庄乡消声器材厂厂长
李振武 乐陵县双庙赵乡木制工艺厂厂长

山东省行政区划管理办法
(1988年5月30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区划管理工作,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关
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区划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变更的,应本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有利于行政管理,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巩固国防和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
制订变更方案,逐级上报审批。
第三条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隶属关系的变更,县、市、市辖区
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县、市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以及涉及海岸线、海岛、边疆
要地、重要资源地区和特殊情况地区的隶属关系或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经省政府审
核后报国务院审批。
第四条县、市、市辖区行政区域界线的部分变更,由省人民政府审批,报民政部
备案。
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乡、民族乡、镇人
民政府驻地迁移,由省民政厅审批。
第五条行政公署的设立、撤销、更名、驻地迁移,由国务院审批。
第六条区公所、不设区的市的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更名、驻地迁移,由省
民政厅审批;市辖区的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更名、驻地迁移,由所在市人民政
府审批,报省民政厅备案。
第七条在一个乡镇区域内,村的分设、裁并、更名、迁移,由所在县人民政府审
批,报地区行政公署或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八条变更行政区划应逐级上报审批。呈报内容应包括:
(一)变更行政区划的请示。一是要求变更行政区划的人民政府的请示。应写明现
行行政区划的基本情况,包括人口构成、区域面积、工农业总产值、工业产值和国民
生产总值等情况;变更的理由、范围、行政区域界线及隶属关系;变更后的基本情况。
二是涉及隶属关系或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要有有关人民政府的意见。三是有关上级
人民政府的审核意见。
(二)拟变更的行政区域界线地图。图内要反映该地区的重要地理要素和拟变更的
有关行政区域界线等。规格为四开,比例尺根据情况确定,印刷图、兰晒图均可。凡
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要求变更行政区划的人民政府和有关的人民政府必须在地图上
加盖公章。
(三)各有关部门或单位干部、群众的意见。
第九条变更行政区划的呈报件,需国务院审批的,报送省人民政府一式二十五份,
抄送省民政厅一式五份;需省人民政府或省民政厅审批的,报送省人民政府和省民政
厅各一式五份。
第十条行政区划变更,经批准后方可办理交接事宜。变更行政区划结束后,由要
求变更行政区划的人民政府及时向省民政厅写出情况报告。
第十一条民政部门是行政区划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各级民政部门在行政区划管
理中,应认真做好调查研究,严格办事程序,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完整的
行政区划档案,汇编行政区划简册。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民政厅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处理边界接壤地区资源争议的意见〕为妥善处理边界接壤地区围绕滩涂、荒山、
水利等资源引起的争议,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省民政厅起草了《关于处理边界接壤
地区资源争议的报告》 ,提出了边界资源争议处理意见。省人民政府于1988年3月26
日以鲁政发(1988)38号文件批转全省各地贯彻执行。文件的主要精神如下:
一、各级人民政府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纠纷处理工作。
要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有利生产,有利管理,有利团结的原则,教育干部群众
顾大局,识大体,讲团结,讲风格,克服本位主义,互谅互让,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
二、实行分级处理,争取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今后,凡是发生在一个县、区内的
纠纷,由该县、区自行协调解决;发生在一个市、地区域内的纠纷,由该市、地自行
协调解决;涉及到两市、地之间的纠纷,由双方市、地协商解决,通过协商确实解决
不了的,纠纷双方所在市、地要分别写出报告,提出具体意见,报省政府。当地政府
处理纠纷的结果,要报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三、明确分工,加强对纠纷处理工作的领导。凡有纠纷的地方,当地政府要确定
一名领导分工负责。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凡行政区
域边界不清引起的纠纷由民政部门负责;凡因水利引起的边界纠纷由水利部门负责;
凡是土地权属边界不清引起的纠纷由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其他资源引起的边界纠纷,
由其各主管部门负责。因边界纠纷引起械斗或侵犯人权,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公安部门首先平息事态;具体纠纷按分工仍由主管部门负责。对需追究法律责任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各部门要按照分工,切实负起责任,互相支持,密切配合,不
准扯皮推诿,以利问题尽快解决。
四、纠纷发生后,当地政府应立即派人到现场调查处理。争议未解决前,双方政
府应联合采取防范措施,避免酿成械斗事件。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
任何手段扩大事态,不得破坏山林、水利、矿产等资源,不得破坏地上附着物等。违
反有关规定,要追究有关失职人员和肇事者的责任;后果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王日敏 王庆红)
〔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工作出现新局面〕1988年,全省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在总结推广
莱芜市下放权力,健全乡镇政府职能经验的基础上,有了新的进展。
在改革、开放、搞活,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的形势下,农村基层政权建
设有许多亟待探讨解决的问题, 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领导体制上的条块分割。 县
(市)驻乡镇各部门,如物资站、粮油站、农畜站等,由于实行垂直领导,乡镇政府对
这些部门是“看得见,管不着”,影响了乡镇政府管理职能的发挥和服务机制的协调
运转。为解决这一问题,山东自1986年5月开始,遵照中共中央(1986) 22号文件的精
神,在莱芜市展开了以向乡镇下放权力为中心内容的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试点工
作,主要包括:(1)简政放权,把市直部门设在乡镇的分支机构下放给乡镇管理。(2)
建立乡镇财政机构,增强乡镇理财能力。(3) 健全组织,强化乡镇政府的管理职能。
目前,各乡镇已普遍组建了“五委一办一站”,即经委、农委、商委、文委、社会保
障委、政府办公室、统计站,以对各下放单位实行归口协调管理。(4) 引导下放单位
兴办经济实体,开展社会化服务,促进乡镇商品经济发展。(5) 市直部门精简人员,
转变职能。两年来,莱芜市的试点工作取得了成效,并探索出一条简政放权,强化社
会服务,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新路子,进一步推动了全省农村基层政权的建设。1988
年这项工作在全省出现了新的局面,首先表现在莱芜市的经验不断深化,日趋完善。
该市市乡两级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市里逐步建立了以委、办局为龙头的10个系列化
服务体系,在部分委、办、局和乡镇实行了办事制度和办事结果公开制度,增加了政
府工作的透明度,为建立商品经济新秩序和廉洁勤政迈出了新的一步。其次是各市地
普遍学习、推广了莱芜经验。到1988年底,全省15个市地实行向乡镇,放权的已有99
个县(市、区) ,占县级单位总数(除青岛市的4个市区)的74%,下放的分支机构一般
在15个左右。各乡镇政府随着职能的强化,也都因地制宜地建立了新的管理体制和服
务机制,促进了乡镇小区域商品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三是乡村干部培训工作得到
了加强。到1988年底,全省共培训正副乡镇长2756人,占应培训数的36.4%;培训村
民委员会主任29056人,占应培训数的31.2%。四是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
的试点工作已经展开。省里以莱西县作为《村民组织法》的试点县,另有10个市地,
54个县(市、区) 的202个村也开展了试点工作。经过半年来的试点工作,增强了村民
的民主意识和民主自治能力,使基层生活的民主化建设向前迈进一步。

(李森)
〔山东在莱西进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点〕 1988年6月,山东在莱西开展了村民委员
会组织法试点工作。这项工作是根据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的决定进行的。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
组织的作用,引导广大村民积极参加社会生活的民主管理,提高群众自我教育、自我
管理、自我建设、自我服务的能力。
为搞好试点工作,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分管
副县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成了15人的试点工作组,选择了基础、
条件、村子大小不同的牛溪埠、西庄、西沙埠三个村为试点村。试点工作分四步进行。
第一,运用各种形式,分类型、分层次地组织村干部、村民原原本本地学习《村委会
组织法》,做到家喻户晓。通过学习,村民们树立了五个新的观念,即村民主人翁的
观念、村民自治观念、村委会服务观念、干部公仆观念和民主选用干部观念。为落实
《村委会组织法》打下了思想基础。第二,健全村委会组织。本着精简的原则,根据
村的户数多少, 村委会的设置以3至5人,最多不超过7人为宜,村委会下设调解、治
安、公共卫生、社会福利、经济管理、行政指导等六个委员会。第三,建立健全了村
民议事规则、村民委员会工作规则、乡镇政府指导村委会规则、村民委员会下属各委
员会工作规则、村民公约、村民奖罚规定、模范村民和模范村民委员会条件等各项规
章制度。第四,经过一个月的实践后,围绕村民自治水平、机构发挥作用、制度落实
等情况进行验收。合格的予以承认,不合格的提出改进意见。经过半年多的工作,试
点村群众民主自治的观念增强了,执行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自觉性提高了,干部与群
众之间的关系融洽了,村里的风气正了。

(齐良才、乔贵良)
〔地名工作〕一、按照劳动人事部《关于改变地名工作领导体制的通知》精神,山东
省政府于1988年1月先后向省民政厅、 城乡建设委员会并各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县
(市)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调整地名工作领导体制的通知》、《关于改变地名工作领
导体制的会议纪要》,至1988年11月全省15个市地中,已有14个市地级地名办事机构
划归民政部门、并有67.3%的县(市、区)的地名办事机构向民政部门办理了移交。我
省地名机构划归民政部门管理后, 发生了4个变化。一是正式列入了政府机关序列,
解除了干部职工的后顾之忧;二是改多头代管为民政部门直接领导,加强了管理;三
是真正列入了政府的议事日程;四是编制、经费、机构规格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二、召开了全省第一次地名管理工作会议,各市地总结交流了贯彻国务院《地名
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的情况和经验。截至1988年底,共承办了8199
条地名命名和更名,由当地政府行文使用;各市地县(市、区)依照国家和省的地名法
规,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地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意见等。淄博、潍坊、
青岛、东营、泰安等5个省辖市和郓城、青州等58个县(市、区) 人民政府通过法律程
序,发布了由地名办公室起草的地名管理法规文件;有计划、有组织、有层次地开展
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全省设置了城乡地名标志90796处,抓了城镇街路门牌的整顿、
编制工作,1988年共编制安装街路门牌498763块,对邮电、颁发居民身分证以及城镇
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起了推动作用;抓了标准地名使用的检查监督工作,制定了
《违章使用地名通知书》、《标准地名使用通知书》等。
三、完成了地名普查成果上报国家的任务。根据国家规定,对上报普查成果逐条、
逐卡、逐页地进行整理修改之后,于1988年7月4日全部上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共上报
地名普查成果资料43箱, 其中地名卡片23.3万张, 地名表、地名概况32万份,约计
2030万字,我省所报地名普查成果资料,名次为全国第六位,数量居全国第一位。
四、1988年第四季度,对全省市地级地名档案室进行了检查评比,按照中国地名
委员会和国家档案局制订的标准,惠民、菏泽、淄博、潍坊、泰安、临沂、烟台、济
宁、聊城、东营10个市地被评为先进单位,省地名委员会进行了表彰。
五、出版了我省第一部标准地名工具书。这本书是由山东省地名委员会编辑、山
东省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此书共收入标准名称:15个市地,15个省辖县级市,33个市
辖县级区, 86个县,802个镇,1667个乡,并有方位、汉语拼音、驻地名称、原所属
公社或街道办事处名称、所辖村庄或居民委员会数和人口数等。

(周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