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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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十年我省农民生活明显提高〕随着深化农村改革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民
的收入持续增长,生活消费水平逐年提高。1988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583.74元,
比1978年增长4.1倍, 人均生活总支出482.11元,比1978年增长4.14倍,扣除物价因
素后农民收入和生活消费支出均增长3倍左右。 农民消费顺序由吃、穿、用、住、烧
变为吃、住、用、穿、烧。
一、“富裕户”增多,“贫困户”减少。农民人均纯收入200元以下的“贫困户”
占农民总户数的比重由1980年的60%减少到1988年的3.8%,200-500元的“温饱户”
占39.3%,500-1000元的“富裕户”占47.3%,1000元以上的“小康户”占9.7%。
二、农民生活由自给性消费为主转向商品性消费为主。农民生活商品性消费在总
消费中所占比重由1978年的45%上升1988年的72.56%。 农民人均商品性生活消费已
达340.42元。
三、农民食品消费由“主食型”向“营养型”转化。1988年每个农民用于吃的消
费为238元,比1978年增长4.13倍,占生活总消费的比重由61.54%下降到49.3%。其
中: 主食消费91.90元,增加48.45元,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由46.38%下降到19.0
6%; 副食消费142.22元,增加128.01元,所占比重由15.17%上升到29.50%。大部
分农户的食品由以粮食消费为主变化为主、副食消费并重。
四、 农民的服装衣着逐步转向成衣化、城市化。1988年农民人均衣着支出49.64
元,比1978年增加36.64元,增长2.82倍。其中:棉布人均购买量比1978年下降60%,
呢绒、毛线、毛线织品、皮鞋等高档穿着用品逐步进入农民家庭。
五、 住房数量增加,质量提高。1988年,每个农民住房支出90.96元,比1978年
增长12倍,平均每个农民使用房屋面积18.91平方米,比1978年增加1倍多。在新建房
屋中,砖木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占92.68%,近90%的农户生活照明用上了电灯。
六、家庭日用品逐步高档耐用化,“老四件”普及,“新四件”增加。1988年,
人均日用品消费支出66.46元, 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由1978年的10.67%上升到
13.79%, 平均每百户拥有自行车154.9辆、缝纫机62.95架、手表151.83只,分别比
197 8年增长2.37倍、 1.94倍、 11.92倍。 平均每百户拥有电视机38.29台、收录机
11.55台、电风扇25.79架、洗衣机3.27台。
七、文化生活开始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化。1988年,农民文化生活人均
支出12.95元,比1978年增长5.38倍。但在总消费中所占比重仍然偏低。

(省政府办公厅信息调研室省农调队)
〔山东城市青年消费情况调查〕 1988年初,省消费者协会对济南市525名青年进行了
问卷调查,调查表明,城市青年消费有如下几种倾向。
一、 消费结构不合理。城市青年的消费结构主要存在3个问题,一是物质消费和
精神消费比例失调。 调查对象月人均用于物质消费的支出为72.40元,占月消费额的
85.7%; 用于精神消费的支出为12.10元,占14.3%。其中,用于购买书报杂志的仅
为3.20元, 占月消费额的3.8%。二是高档耐用消费品的购买与生活水平不相适应。
在149户已婚青年中, 户均购买彩电0.62台、 冰箱0.47台、 洗衣机0.89台、收录机
0.66台、 照相机0.2架,摩托车0.05辆。而该市居民上述几种耐用消费品1987年年末
的拥有量分别为0.29台、0.26台、0.70台、0.52台、0.11架、0.04辆。大多数青年人
的收入一般比较低,而他们购买高档耐用消费品数量却大大超过一般家庭。三是非正
常消费惊人。应答者中,送礼的占79.8%,年人均送礼145.20元,占生活费支出的14.
3%; 和朋友、同事、同学等吃喝的占71.2%,年人均吃喝111.00元,占生活费支出
的10.9%。
二、消费需求受心理作用影响大。影响青年消费需求的诸因素中,心理起着重要
作用。 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一是市场供应状况的心理压力。在问及购买彩电、冰箱
等高档耐用消费品的动机时,只有39.4%的人回答自己迫切需要,30%的人回答“担
心价格上涨,觉得存钱不如存物”,13.7%的人回答“市场供应紧张,怕错过时机买
不到”。这表明,许多人对彩电、冰箱等本没有购买动机,但由于市场供应紧张,担
心涨价,促使他们产生购买欲望。二是社会风气的心理压力。在问及送人情礼的动机
时, 只有23%的人持赞成态度,28%的人回答“别人送,我不送面子上过不去”,4
2%的人回答“人家送过我,我必须还人情”,6.5%的人回答“为了走后门,好办事”。
这表明,许多人送礼是不情愿的。三是爱慕虚荣的心理需要。在问及购买衣着类商品
主要考虑的因素时,有41%的人回答为了“赶时髦”、“标新立异”或“显示个性”。
在回答购买高档耐用消费品的动机时,有12.7%的人认为“别人有,我也应该有”或
“为了赶时髦,显示富有”。这表明,爱虚荣、要面子的心理对青年消费影响颇大。
三、消费决策带有盲目性。调查表明,许多青年对个人和家庭消费缺少计划性。
他们决定购买某种商品,往往只根据自己是否喜欢,而不考虑支付能力。调查对象中,
有14%的人认为,“消费要跟形势,赶时髦,只要看中什么东西,别管自己钱够不够,
就是借钱也要买”。这种盲目消费带来的问题之一,就是超前消费的现象严重。调查
对象月人均消费额高达84.50元,超过该市居民月人均78.63元的消费水平。应答者中,
有10.3%的人欠债,有31%的人基本没有存款。盲目消费带来的另一个问题,是消费
期望过高,与自身支付能力形成矛盾。调查的未婚青年中,人均期望结婚费用4867元,
而月人均储蓄额只有13.50元, 照此计算,男女双方约需15年才能筹集起足够的结婚
费用。
四、消费目标偏重享乐。根据现有收入水平,广大青年的消费目标呈现解决温饱
问题--买高档耐用消费品--玩、乐这样的逐级递升趋势。应答者中,人均准备购买耐
用消费品的价值5109元,而购买目标又过份集中于彩电、电冰箱等紧俏产品,对智力
投资缺乏热情。

(省消费者协会)
〔1988年市场物价猛涨出现明显的通货膨胀〕1988年我省市场物价总水平在上年上升
8%的基础上又上升了18.3%, 涨幅首次高达两位数,涨幅接近全国平均18.5%的水
平。其中城市上升21.2%,农村上升16.5%。
1988年市场物价涨势有两次加速, 一次在5、6月份,一次在8月份,都是随着价
格改革措施出台搭车自发涨价出现的。据匡算,1988年市场物价上升18.3%中,因上
年涨价“翘尾巴”影响上升2.1%,当年价格改革影响上升约5%,其余11个百分点是
自发涨价部分,自发涨价过猛构成了今年市场物价上涨的主体。国务院召开第二十次
常务会以后,我省认真贯彻会议精神,采取措施抑制物价上涨,取得了初步效果,涨
幅扩大速度有所减缓,但涨势仍未见回头。
各类商品价格变动情况是:食品类价格上涨幅度大,仍是影响物价总水平上升的
主要因素。1988年食品类价格平均上升25.3%,影响总指数上升10.1%,占总指数上
升幅度的55.2%。在食品类中,粮食价格全年平均上升11.1%;鲜菜价格全年平均上
升55.5%,上升最高的是七月份,涨幅高达98.1%。肉禽蛋价格全年平均上升34.4%,
水产品价格上升37.1%,都超过上年涨幅。食糖价格全年平均上升44.2%,受此影响,
含糖食品价格大面积上升, 多数品种上升10%以上。卷烟价格上升6.3%,,酒上升
10.9%。 工业消费品涨价面宽幅度大,1988年被调查统计的201种工业消费品中,价
格上升的有197种, 涨价面高达98%。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持续上升,涨幅在三月份突
破10%以后, 又于8月份突破了20%大关。10月14日,国务院发出对化肥、农药、农
膜实行专营决定后,农资市场才开始出现转机,价格涨幅也逐步回落,全年农业生产
资料价格平均上升14.7%,涨幅比上年增加8.9个百分点。

(省城调队)
〔1988年山东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情况〕 1988年,全省职工工资总额达到125亿元,人
均工资1782元,扣除物价因素分别比上年增长32.5%和24.9%。全省城镇居民人均生
活费收入为1084.89元, 比上年增长20.4%,剔除职工生活费用价格上升20.6%的影
响。 实际收入水平与上年基本持平。人均生活费收入超过1000元的市县由上年的3个
上升为17个, 其中烟台、东营、济南、青岛四城市超过了1200元,最高的烟台市为1
301.06元,比最低的临清市高437.42元,高出50.6%,差距比去年扩大了72.42元。
由于受粮、棉、油主要农作物减产和价格因素的影响,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
放慢。 1988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83.74元,比上年增加66.05元。增长12.8
%,扣除物价因素仅增长1.2%。人均纯收入在200-500元的农户由1987年的49.3%下
降到39.3%,减少了20.3%,500-1000元的农户所占比重由上年的42.4上升到47.3%,
增加了11.5%,1000元以上的农户由上年的5.1%上升到9.7%,增加了91.1%。

〔城乡居民消费情况〕1988年社会上一度出现涨价风、提款风、抢购风,加深了供不
应求的矛盾,促使人们产生紧张心理,导致居民家庭出现消费失控。1988年城镇居民
生活费支出1026.20元,比上年增长27.5%,扣除物价因素后,仍增长5.7%。居民家
庭全年支大于收的城市有青岛、淄博、青州、威海、临清等,全省城镇居民支大于收
的家庭占全部被调查户的40.2%。这种实际生活费收入无增长、生活费支出超前增长
的状况,带来居民消费结构的不正常变化,以用挤吃、勒紧腰带买家电。1988年,城
镇居民人均食品支出为522.95元, 剔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支出比上年下降4.4%;
其中粮食消费量下降9.8%、 肉类下降了16.5%、鲜瓜果下降21.6%。人均衣着支出
154.64元,比上年增长29.9%,剔除价格上涨影响,仍增长12.9%。用品类人均支出
281.82元,比上年增长35.4%,扣除物价实际增长21.3%,特别是购买日用机电商品,
比去年增长93.9%,有10.2%的家庭新购置了电冰箱,抢购风刺激了用品支出的超常
增长。 非商品人均支出66.79元,扣除价格因素比上年增长15.5%,主要是医疗保健
费增长85.7%及学杂费增长63.2%等所致。
农民生活消费支出的增长超过了收入的增长,但实际增速明显放慢。全年人均生
活消费支出482.11元,扣除物价因素比上年增长4.7%,比收入的增幅高3.5个百分点。
在消费支出中, 人均食品支出235.09元,扣除物价因素增长0.9%;穿的支出48.8 7
元,扣除物价因素增长4.7%,住的支出88.17元,扣除物价因素增长2.8%。

〔居民家庭贵重消费品拥有量加速增长〕1988年末,我省城镇居民家庭各种贵重耐用
消费品百户拥有量明显增多,其中,彩电47.7台,比上年增长22.3%;电冰箱26.9台,
增长92.1%; 洗衣机73台,增长9%;收录机71.3台,增长20.8%;照相机13.4架,
增长48.9%;中高档乐器12.6件,增长40%,沙发床13.9个,增长73.8%,组合家俱
9.6套, 增长92.3%。有些贵重消费品增加较多与居民存物保值的心理有关,加之我
国消费渠道狭窄,大量货币投向势必集中于几种贵重消费品。据济南、东营、枣庄、
泰安等城市的抽样调查表明,电冰箱的使用率平均仅为40%左右。
1988年末,每百户农民拥有自行车155辆,比上年增长5.4%,电风扇26台,增长
44.4%,洗衣机4台,增长33.3%,每千户拥有电冰箱3.6台,增长71.4%,电视机的
普及率达到38%, 比上年增加8个百分点,收音机和录音机的普及率分别达到79%和
12%。

〔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1988年,全省城镇用于新建职工住宅的投资达25.7亿元,
其中,全民所有制投资13.8亿元,集体2.1亿元,城镇工矿区私人建房投资9.9亿元,
新建住宅1209.6万平方米,城镇居民的居住面积增多。据城镇抽样调查,我省城镇居
民人均居住面积达9.62平方米, 比1987年增长5%,辅助面积为3.0平方米,比198 7
年增长5.3%, 居民的住户由过去的低矮平房逐步发展到了明亮宽敞的楼房。无房户
大大减少, 1988年仅占全部调查户的0.2%,比1987年下降33.3%,几代同堂的拥挤
不方便户也有所减少。人均居住面积4-6平方米的户占8.4%,比1987年下降39.1%,
住房面积6-8平方米的户占20.5%; 比1987年下降3.3%,而人均居住面积在8平方米
以上的户已达63.4%, 增长9.3%。住户设施也逐步向配套齐全的方向发展。1988年
城镇居民自来水普及率已达98.4%, 其中独用自来水的户达75.3%, 比1987年增长
2.4%, 有浴室、厕所的户占全部调查户的比重由1987年的4.7%扩大到5.6%;有暖
气的户由1987年的17.5%扩大到1988年的20.8%;有独用厨房的户已达87.9%;使用
实用、 方便、清洁、优质燃料的住房增多,许多城市开始使用煤气,88年有6.1%的
户已经安装管道煤气,比87年增长33.6%。
农村居民建房质量明显提高,住房条件大有改善。1988年,全省农民个人用于住
宅的投资达45.13亿元,比上年增长7.6%,新建住宅7455.4万平方米,大部分农民住
房在前几年新建、翻建的情况下,又有10.1%的住户建新房,其中砖木结构和钢筋混
凝土结构的房屋占92.7%, 每间房屋造价1172.28元,比上年增长25.5%。平均每户
农民拥有房屋6.77间, 合85.9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6%,每人拥有房屋1.49间,合
18.9平方米,比上年增长5.0%,其中,生活用房17.3平方米,增长5.2%,比城镇居
民高出7.7平方米。

〔居民生活水平差距进一步扩大,贫富不均现象日益突出〕1988年,我省城市居民的
人均生活费收入为1084.89元, 比农民的人均纯收入583.74元高501.15元,比上年38
3.3元的差距扩大了117.85元。 在农村,3.77%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150.89元,其
中0.36%的农民只有76.02元, 而城镇10%的最低收入户人均生活费收入达到了
625.71元,比人均纯收入只有76.02元的农民多549.69元,高出7.2倍。从生活费支出
看,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达1026.2元,比农民的482.11元多544.09元,高出1.1
倍,差距比上年的398.43元又扩大了145.66元。
此外,居民间的收入差距也在扩大。在农村低收入户和高收入户都在增多,人均
纯收入不足200元的农民比上年增长了15.3%, 1000元以上的农户增长了91.1%,高
收入户与低收入户之比由上年的7.84∶1扩大到8.91∶1,其中,0.36%的农户收入不
足100元, 仅有76.02元,而0.55%的农户收入超过3000元,达到3146.07元,比前者
高40.4倍。差距相当悬殊。在城镇,10%的最低收入户人均纯收入仅625.71元,10%
的最高收入户人均收入1787.62元,比前者高出1.9倍,差别也比较大。造成这种差别
的因素很多,其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就是社会分配不公。由于改革正处在新旧体制交
替时期,许多制度没有相应地建立健全,一部分人趁机搞投机钻营牟取暴利,而另有
一些辛勤劳动的人们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报酬。

〔居民储蓄存款净增额减少,手存现金增多〕由于银行存款利息低于物价上涨,城乡
居民纷纷采取购物保值的措施,大量从银行提取存款。1988年,城镇人均提取银行存
款193.33元,比上年增长了65.4%,增幅较上年高56.5个百分点,人均银行储蓄存款
199.11元,比上年下降1.5%。存提相抵,当年人均净存5.78元,比上年的85.32元减
少了79.54元,下降了93.2%,而人均手存现金达72.01元,比上年增长28.5%。农民
人均提取存款33.54元,增长44.0%,人均储蓄存款56.61元,增长22.7%,比前者低
21.3个百分点。

〔物价上涨幅度过大,影响了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稳定提高〕1988年,我省城镇人均
生活费收入1084.89元, 比上年增长20.4%,低于生活费用价格上升20.6%的幅度。
在所调查的1830户城镇居民中, 有53.5%的居民生活费收入低于上年同期,其中有3
9.5%的居民是由于物价的上升导致收入下降的, 减收户主要集中于中下收入户,占
全部减收户的比重为85.1%。 目前,我省城镇还有5%的困难户,人均生活费收入仅
有47.81元,扣除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后只有39.64元,比87年的40.53元下降2.2%。
88年困难户人均价格补贴只有32.4元, 只相当于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水平的55.30元的
58.6%, 而88年仅副食品价格上涨一项就使困难户人均比87年多支出48.20元,超过
价格补贴的48.6%,因此,困难户更难以承受物价上涨的压力,生活更加困难。
在农村,农民不仅受生活费用价格上涨的影响,而且受生产资料价格的影响。受
涨价因素的影响,88年农民人均主要食品消费量大幅度减少,如蔬菜下降13.1%,猪
肉减少20.2%,蛋类减少8.7%,鱼虾减少9.0%,食糖减少14.7%。由于农业生产资
料价格指数上涨14.7%,使农民所得的收益大部分被涨价抵消了,其中种植业产品涨
价带来的收益还抵不上农业生产资料涨价增加的支出。1988年,每一农民人均从种植
业产品提价中获得的收益较1987年多10.42元, 而由于生产资料涨价较1987年多支出
12.43元,二者相抵后超支2.01元,如果一个农户单纯以种植业生产为主,就要亏本。
所以,通货膨涨抑制了农民收入的增长和生活的改善。

(杜敏杰 杜峰)
〔山东城镇居民生活水平在全国的位次〕根据全国28个省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提供
的住户调查资料,我省城镇居民生活与各省市对比情况如下:
一、生活费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1%,居全国第10位,居华东第五位。
1988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首次突破千元, 达1084.89元,比全国平均
水平的1119元低3.1%,居第10位。并低于华东区平均水平9.3%,在华东区居第5位。
人均生活费收入高于我省的九个省市依次为: 上海市1615.53元,比我省高48.9
%;广东省1474.16元,高35.9%;浙江省1453.41元,高34.0%。北京市1416.97元,
高30.6%; 天津市1231.75元, 高13.5%; 江苏省1217.78元,高12.2%;福建省1
159.53元,高6.9%;广西省1157.36元,高6.7%;辽宁省1095.97元,高1%。
二、生活消费水平居全国第18位,华东区第五位。1988年抢购风波及全国各省市,
城镇居民消费发生扭曲,有22个省市出现支大于收现象。虽然几次抢购风也冲击着我
省城镇居民生活,但从横向来看,我省居民受影响较多数省市小,收入仍比支出高出
5.7%。 88年我省城镇居民生活费收入在全国居中上位次,但由于全国性抢购风,各
省市居民支出猛增,导致我省城镇居民的生活消费水平在全国的位次由87年的14下降
为18位。88年我省人均生活费支出为1026.20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7%。在华东区居
第5位。
生活费支出高于我省的省市依次为, 上海市1648.42元,比我省高60.1%;广东
省1507.91元, 高46.9%;北京市1455.55元,高41.9%;浙江省1453.15元,高41.2
%; 天津市1278.85元,高24.6%;江苏省1239.93元,高20.9%;广西1196.71元,
高16.6%; 云南省1143.35元,高11.4%;福建省1130.39元,高10.2%;辽宁省112
7.9元, 高9.9%;河北省1116.92,高8.9%;四川省1084.65元,高5.7%;湖北省1
059.42元, 高3.3%;贵州省1048.90元,高2.2%;青海省1047.55元,高2.1%;湖
南省1045.95元,高1.9%;甘肃省1026.54元,略高于我省。
三、居民吃穿用消费在全国居中下水平。(一)食品方面。历年来我省城镇居民吃
的水平较低,但主食消费支出在全国较高。88年我省城镇居民食品类总支出522.95元,
居全国第17位,在华东区居第6位,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7.8%。而食品类中的粮食支
出人均83.35元,居全国第8位,高出平均水平10.1%。由于1988年我省副食品价格涨
势过猛,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居民的消费,88年人均副食品支出289.38元,居全国第
17位,低于平均水平16.4%。在华东区居最后一位,仅相当于上海市的53.7%。从几
种副食品的消费量看,大都低于华东区平均水平。

单位:公斤

┌──┬────┬────┬─────┐
│ │我省人均│华东区 │我省比华东│
│ │消费量 │平均水平│区平均高%│
├──┼────┼────┼─────┤
│猪肉│12.9 │17.5 │-26.3 │
├──┼────┼────┼─────┤
│家禽│2.4 │5.9 │-59.3 │
├──┼────┼────┼─────┤
│鲜蛋│9.4 │7.5 │25.3 │
├──┼────┼────┼─────┤
│鲜奶│4.5 │5.6 │-19.6 │
└──┴────┴────┴─────┘

(二)衣着方面。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款式新颖的各种高档服装及衣料需求
量越来越大,居民的开支逐年增加。88年抢购风加剧了居民的“超前消费”心理,大
量购买各种高档布料、毛线等商品,使88年城镇居民人均衣着支出达154.64元,比87
年增长30%,是近几年来增长幅度最大的一年。从横向来看,我省居民的消费水平在
全国居第14位,在华东区居第4位,均居中间位次。
(三)用品方面。居民购物保值,各种耐用品的购买量大幅度增加,许多商品市场
脱销。88年城镇居民人均用品支出268.31元,比87年增长38.4%,是我省城镇居民支
出增长幅度最大的一项。在全国居第14位。在华东区的位次由87年的第5位上升到第4
位。 特别是日用机电消费品增长较快,人均达92.59元,在全国的位次由87年的13位
上升到88年的第6位,并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5.3%。
(四) 燃料方面。88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燃料支出13.50元,比87年增长16%,在
全国居16位。华东区居第4位。
四、非商品支出显著偏低,在全国居最后一位。我省城镇居民家庭的各大类消费
支出中,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差最多的是非商品支出。88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非商品支
出66.79元,而全国平均水平为90.06元,高出我省35%。其中,我省人均文娱费支出
2.33元, 修理服务费支出12.71元,交通费支出5.65元,邮电费支出0.58元,全国平
均水平分别比我省平均高出40.8%、38.8%、61.2%和67.2%。这说明我省城镇居民
的精神文化生活还不够丰富活跃,服务社会化程度比其它省市低,以致居民在这方面
的消费受到抑制。这不利于我省城镇居民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和精神文明建设。

(省城调队)

分城市(县城)居民家庭基本情况

┌─────┬────┬──────┬───────┬────┬─────┬─────┬────┐
│城市(县城)│调查户数│平均每户家庭│平均每户家庭 │期初平存│每人每月现│每人每月现│期末平存│
│名称 │(人) │人数(人) │就业人口数(人)│现金(元)│金收入(元)│金支出(元)│现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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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总计 │1830 │3.51 │2.06 │44.38 │117.64 │115.33 │7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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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1630 │3.48 │2.05 │49.68 │124.04 │121.64 │78.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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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 │200 │3.56 │2.08 │35.18 │106.52 │104.39 │6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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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市 │550 │3.30 │2.00 │53.11 │131.23 │127.84 │93.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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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城市 │500 │3.59 │2.10 │56.03 │122.64 │120.79 │7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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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市 │580 │3.51 │2.06 │40.99 │118.80 │116.81 │64.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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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 │200 │3.31 │1.95 │57.58 │126.10 │121.10 │11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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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200 │3.22 │1.90 │55.80 │134.12 │129.97 │105.60 │
├─────┼────┼──────┼───────┼────┼─────┼─────┼────┤
│淄博市 │150 │3.54 │2.20 │44.28 │134.12 │133.65 │49.80 │
├─────┼────┼──────┼───────┼────┼─────┼─────┼────┤
│枣庄市 │100 │3.63 │1.88 │40.44 │95.76 │91.06 │96.84 │
├─────┼────┼──────┼───────┼────┼─────┼─────┼────┤
│东营市 │100 │3.79 │2.15 │74.88 │134.71 │134.01 │83.16 │
├─────┼────┼──────┼───────┼────┼─────┼─────┼────┤
│烟台市 │100 │3.37 │2.12 │60.60 │143.17 │141.14 │84.96 │
├─────┼────┼──────┼───────┼────┼─────┼─────┼────┤
│潍坊市 │100 │3.45 │2.09 │84.72 │125.49 │124.57 │95.88 │
├─────┼────┼──────┼───────┼────┼─────┼─────┼────┤
│济宁市 │100 │3.70 │2.27 │21.24 │115.26 │114.33 │32.28 │
├─────┼────┼──────┼───────┼────┼─────┼─────┼────┤
│泰安市 │100 │3.39 │2.00 │35.76 │115.49 │113.93 │54.60 │
├─────┼────┼──────┼───────┼────┼─────┼─────┼────┤
│德州市 │100 │3.42 │1.91 │19.68 │113.04 │109.85 │57.96 │
├─────┼────┼──────┼───────┼────┼─────┼─────┼────┤
│青州市 │100 │3.63 │2.15 │50.40 │123.71 │121.84 │72.96 │
├─────┼────┼──────┼───────┼────┼─────┼─────┼────┤
│威海市 │80 │3.40 │2.11 │47.64 │125.32 │124.71 │54.84 │
├─────┼────┼──────┼───────┼────┼─────┼─────┼────┤
│临沂市 │50 │3.68 │2.19 │54.96 │134.17 │132.57 │7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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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 │50 │3.93 │2.13 │45.96 │96.49 │94.05 │75.24 │
├─────┼────┼──────┼───────┼────┼─────┼─────┼────┤
│滨州市 │50 │3.44 │2.12 │37.20 │136.19 │132.34 │83.40 │
├─────┼────┼──────┼───────┼────┼─────┼─────┼────┤
│临清市 │50 │3.40 │1.96 │46.44 │107.57 │106.67 │57.24 │
├─────┼────┼──────┼───────┼────┼─────┼─────┼────┤
│文登市 │50 │3.19 │1.86 │29.40 │119.45 │ │5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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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 │50 │3.86 │2.12 │33.72 │125.69 │123.62 │5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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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 │50 │3.75 │2.22 │25.20 │91.00 │87.74 │6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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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 │50 │3.45 │2.06 │53.16 │90.01 │88.64 │6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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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农民家庭收支情况(一)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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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名称│全年人均│从集体统一经│从经济联合│家庭经营│其他非生产│全年人均│非生产性│
│ │总收入 │营得利收入 │体得利收入│收入 │性收入 │纯收入 │纯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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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 │1006.40 │167.46 │7.22 │775.47 │56.26 │704.89 │629.62 │
│青岛 │1173.72 │184.21 │18.17 │934.95 │36.39 │820.32 │774.17 │
│淄博 │1143.29 │348.47 │6.39 │738.79 │49.64 │830.96 │765.67 │
│枣庄 │845.54 │89.93 │9.09 │704.98 │41.54 │586.35 │532.08 │
│东营 │861.81 │30.83 │7.86 │782.77 │40.35 │534.26 │492.70 │
│烟台 │1131.60 │234.81 │32.33 │816.08 │48.38 │763.78 │733.60 │
│潍坊 │1072.92 │82.74 │7.45 │944.03 │38.70 │653.37 │596.82 │
│济宁 │839.48 │49.52 │4.18 │741.89 │43.89 │546.04 │496.61 │
│泰安 │797.11 │90.29 │6.86 │665.35 │34.62 │555.91 │508.41 │
│威海 │1238.37 │293.09 │11.01 │885.46 │48.81 │885.47 │830.50 │
│惠民 │819.00 │27.92 │5.92 │736.09 │49.07 │506.78 │452.51 │
│德州 │885.18 │32.30 │5.02 │811.70 │36.16 │530.29 │484.81 │
│聊城 │868.83 │22.17 │7.11 │807.97 │31.58 │547.48 │507.29 │
│临沂 │802.02 │38.06 │3.30 │726.70 │33.96 │520.89 │481.62 │
│菏泽 │593.44 │18.54 │3.67 │538.97 │32.25 │363.36 │32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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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农民家庭收支情况(二)
单位:元
┌────┬────┬────┬──────┬───┬────┬────┬─────┐
│市地名称│全年人均│家庭经营│购买生产性 │缴纳 │上交集体│生活消费│其他非生产│
│ │总支出 │费用支出│固定资产支出│税款 │承包任务│支出 │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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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 │864.82 │251.13 │22.35 │8.52 │22.68 │531.43 │28.71 │
│青岛 │934.19 │284.96 │33.85 │6.38 │42.90 │541.61 │24.49 │
│淄博 │1000.63 │276.14 │21.47 │8.87 │9.45 │659.62 │25.09 │
│枣庄 │752.01 │210.87 │15.68 │5.87 │29.45 │463.74 │26.41 │
│东营 │814.75 │263.24 │45.46 │7.18 │30.97 │442.86 │25.04 │
│烟台 │951.93 │267.07 │26.31 │6.98 │46.15 │575.80 │29.61 │
│潍坊 │909.86 │349.05 │31.25 │8.34 │45.61 │449.82 │25.80 │
│济宁 │734.09 │234.16 │23.75 │7.20 │33.88 │413.49 │21.61 │
│泰安 │684.99 │196.39 │12.22 │6.25 │25.64 │425.88 │18.61 │
│威海 │759.60 │265.93 │60.23 │6.41 │61.17 │543.36 │22.50 │
│惠民 │690.86 │245.05 │28.31 │8.27 │37.04 │339.28 │32.90 │
│德州 │734.07 │261.01 │35.28 │7.80 │63.87 │344.74 │21.36 │
│聊城 │650.94 │254.47 │24.00 │11.15 │37.44 │305.45 │18.43 │
│临沂 │689.72 │243.07 │14.85 │5.74 │19.20 │388.21 │18.64 │
│菏泽 │514.91 │177.36 │14.40 │5.80 │31.91 │273.01 │1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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